-- 作者:莫测
-- 发布时间:2019/11/26 19:37:59
-- 【绝色】食色,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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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蓝天白云下,不喜红色的少女
从小到大,我喜欢的色调都有阶段性。
记事起,母亲带着我随军,与父亲在背靠大山,面朝大海的军港生活。儿时淘气,在海边赤足拣贝壳,一不小心,被乱石蛤蜊划破足底,有血,鲜红,钝痛,海水和变得猩红的血让我头晕,我第一次有了要死的感觉,内心及其恐惧。于是,当同龄的小伙伴都穿红着绿时,我却坚决不穿红裙,而选择白衬衫白裙子,这与我小小的年纪极其不相称。
幼年体弱多病的我,在医院里看到的大多是白色系列,白大褂、白床单、白搪瓷碗儿,还特别崇拜给我治病的白衣天使,看着他们穿着上白下蓝的军服,英姿飒爽,我的梦想就是成为那样的天使。
没想到,还真的梦想成真。
入学入伍是同一天,在这之前,我们还得经过严格的体检。
体检那天,我才知,有些人会有一种生理缺陷叫——色盲。
我顺利地通过了视力检查,但在我前面的一个女孩子,急得满头大汗,却认不出色谱本子里的图案。最后还是哭着离去了。据说她背了一本色谱,但体检的色谱已不是她翻熟悉的那种。
“可惜了,这个女孩,文化课分数第二,却是个色盲!唉!”一位负责体检的军医遗憾地说。
于是,我第一次知道,人患了色盲有多么悲催,我无法想象,不能分辨自然光谱中的各种颜色或某种颜色会有多么难受。
也是那时起,我感到自己好幸运,可以尽情欣赏姹紫嫣红的缤纷世界!
十七岁的我不再拒绝红色,赤橙黄绿青蓝紫,我的眼里尽是美色,我学会了接受,学会了感恩,感恩上苍,感恩父母给了我生命的全部美好!
终于,我也和医院里的叔叔阿姨们一样身着上白下蓝,新生报到时,统一修剪的齐耳短发,让我精神焕发,走在蓝天白云之下,空气清新,青春美好,我是时代的宠儿。
白色和蓝色,洁净素雅,占据了我整个青春期,这两种色彩,始终是我生活的主基调,当我成家时,连我的居所都是象牙白的简欧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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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青涩的爱情里泛着紫色的光
读高二时,有个小战士周末常来我家玩,第一次见面,我礼貌地喊了他解放军小叔叔,然后妈妈告诉我说他实际上就大我三岁,他再来我家玩时,我就不喊叔叔了,改叫小哥哥,他开始经常帮我辅导功课;我高三时,他考上了青岛的潜艇学院,小战士变成了小军官;我读大一的时候,他开始给我书信,我便有了追求自己的对象。
小军官很腼腆,英俊的脸庞被海风吹出了健康的古铜色,一米七八的个头,与我很是般配,他性格沉稳又好学上进,加上待人接物很有教养和分寸,我父亲相当欣赏和喜欢他,觉得小军官将来一定很有前途,就把他当学生和未来的乘龙快婿培养着,我那会还没有树立正确的恋爱观,父母看中的是人品,我却嫌弃人家是普通工人家庭,不是门当户对,所以就不冷不热地相处着。
我大三选择去青岛实习,他已经在我们医院边上的潜艇学院读大四了,潜院和我实习的医院,只相隔一条街,但部队那会是严禁学员谈恋爱的,我们周末会偷偷出来见个面,对外公开的身份——我们是表兄妹。
没曾想,他来我们宿舍两次,我的小姐妹里就有人喜欢上了他,闺蜜和我性格截然相反,我是慢热内向型的,她大胆热情奔放,全然不顾条列纪律,直接和我说:“亲爱的,把你表哥介绍给我,我喜欢!”我暗示她,他是我父亲给我选的男朋友,她装没听懂。
我怕影响不好,都不敢公开承认他实际上是我正在相处着的男朋友。年轻幼稚的我,以为父亲曾是他的领导和老师,那小姐妹各方面又都不如我,心里还是很有优越感的,并不担心小军官会被人抢走,所以我也没有把这些事放心里,偶尔还三人一起去看电影,没心没肺的我,哪里懂什么防火防盗防闺蜜。
某一天,小军官的班级随潜艇出海实习,到大连港靠码头补给,小歇时,有半天时间可以上岸逛街,小军官第一次买了条藕紫色的连衣裙,兴冲冲地回来送给我,作为我的生日礼物,他做梦都没想到,我那时却是最嫌弃紫色的,觉得很土很乡气,虽然那款连衣裙的样式很时髦,羡慕死我的那帮小姐妹,我还是任性地把小军官从头到脚数落了一番,埋怨他相处那么久了还不懂我的喜好,不了解我的习惯,弄得他尴尬得面红脖子粗的,悻悻然离去。
这是我们渐行渐远的开始,直到他毕业,我才知我的小姐妹成功追到了他,他嗯啊嗯啊想解释时,我很爽快地说:“很好呀!她适合你,你们一起比我们一起要靠谱!”
真应了“毕业就是分手”,被人挖了墙角我却没有一丝遗憾。或许如男生所说,我就从来没爱过他。
他们无疑是真的合拍和相爱的,部队的公租房一分到手就办了婚事,当他们有孩子的时候,我也穿上了婚纱。
此时非彼时,当年因为藕紫色怨尤不满的我,婚礼宴席上,反而选穿了一款紫色的晚礼服,霓虹灯下,薰衣草装点的殿堂里,靓丽的深紫色衬着我雪白的肌肤和我变得不再幼稚的脸庞,让新娘子的我看起来高雅端庄,很多宾客说,那晚的我,比穿白色和红色婚纱拍照时还好看。
那一晚,紫色,是我的最爱,象征着我的爱情,我的归宿,我的青涩的青春一去不复返。
祝福声里,没有那个小军官的身影,他答应来的,却只托人带了红包和祝福给我,他缺席了我的婚礼。
他的夫人,我的前小姐妹,和我保持了距离,也让他和我保持了距离,妇唱夫随,美满的婚姻就需要这样,我很欣赏她,因为她总是能把握主动,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主动出击,牢牢抓住不放。
就像某次我们去公园玩,她看到一朵喜欢的花,掐了就走,根本不在乎那花能不能掐。
我永远属于那种远远欣赏的人,是我的,就是我的,他就在那里;不是我的,早晚都是别人的,所以,顺其自然,便是我淡然的心态。
我顺应天意,不喜不悲,大千世界,繁花朵朵,色彩缤纷,总有我喜欢的,不是这朵,便会有那朵。错过的不一定是绝色,能遇到绝色的,已是幸事,饱饱眼福就好,不要贪心一定占为己有。
有句话说:“做不成夫妻,我们做永远的朋友”,其实那是假的,结婚后,彼此啥都不是。
大路朝天,宜人的风景在远处,相伴一程是缘分,分道扬镳也不是坏事,转身后,各自保重是最好的结果。
多年以后,我还是不知道,我曾经最厌恶的紫色,是如何在我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让我情有独钟的。
我只知道,随着年龄的递增,我开始花心,好色,好各种颜色。
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我非常偏爱神秘的灰黑色,从里到外,一身的冷色系的毛衫、风衣,秋风里,衣袂飘飘,可以让自己显得高冷、孤傲、坚强、独立。
岁月如歌,时光匆匆,我过了三十岁的而立之年,又开始喜欢温馨的暖色系:粉红、嫩绿、淡蓝、微黄,一点初绿,一抹淡彩,一片浓艳里的素色,它们让我时时保持着少女时期的单纯,在渴望浪漫的情愫里,永葆一颗怀旧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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