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过我微信的人,都可以从微信照片上看出,我是一个胖子。按照几乎是真理的一种公式或者是共识,胖子等同于吃货。我大概也不能免俗。
吃货可能也可以划分为几类,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此类大概生活里的其他事也必追求完美,要求菜肴色香味俱全,吃着舒心,看着精致,闻着扑鼻。而且多半开动之前会拍照发发朋友圈,展示一下自己生活的惬意,以此为乐,另一种,钟情于某几种食材,比如无肉不欢的,逢鱼必点的,或者钟情于某种口味,爱甜点,喜酸辣,好清淡,等等。我想,我或者算是第三种,就是爱琢磨做菜,琢磨做自己喜欢吃的菜肴。
我是独生子女,与其他同类一样,从小到大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直至大学,会做的菜不外乎西红柿炒蛋,蛋炒西红柿两款,前一种一个西红柿配俩蛋,后一种两个三个西红柿配俩蛋。
自己学着做菜,是去德国留学的那几年。一个人在外,失了家的依靠,上到爬梯子换灯泡,下到下水道堵了找铁丝通,什么都得自己来。很多独立生活的技能,就是这段时间学会的。做菜也是如此。
生活中的一切事,都有个初学,尝试,研究,精通的过程。做菜也是这个道理。还记得第一次去超市买菜,挑了块肉,回家解冻,才发现是一只兔子。扒了皮的不到巴掌大的兔头看上去还有些瘆人。那当会儿刚安顿下,既没有网,也没有菜谱,好在中国同学里有年长的老大哥可以咨询,其实他们也没做过这东西,但是肉材可以贯通,所以有的教我如何红闷,有的教我如何清炖。忽然一阵香气扑来,原来有一位刚做好了可乐鸡翅,舔着脸尝了一口回味无穷,回去,那只可怜的兔子就被我可乐了。甭说,味道不错。后来再可乐些别的肉,却再没有第一次自己做菜的感觉,味儿也不那么正了。
烧糊毁了食材,肚子,猪尾等没烧烂糊的被扔了的也不少,无数的失败和总结之后,我的厨艺也渐长了。再一个孰能生巧,德国不似我们菜市场里琳琅满目,超市里常见的食材不多,会做爱做的菜就总反复去做。于是,很有几样拿得出手的菜,能够再聚会时展示一下自己的厨艺了。慢慢的,留学生的小圈子里,公认的几个大厨,我也算的一号了。
那时候,相熟的找房子也扎堆凑在一起,就有了分工合作。有的洗碗,有的摘菜,我通常只管掌勺,便有些地域差异的,吃在一起久了,也都同化了。
回国后,自己做菜的机会又少了很多。在外上班,租住的房子一不方便,二也不经济。三是小饭馆的菜也有几样很合胃口的。大抵手艺也就生疏了许多。
直到结婚,有了自己的小家。
都说要拴住一个男人,首先要拴住他的胃。其实也不尽然,我媳妇儿是内蒙靠东北那嘎达的。所有的菜都是炖出来的。我却偏爱糖醋,清炒的淮扬菜,也爱麻辣的川菜。所以我们家那口子,做的菜我总有些不习惯。
既然不能改变她的做菜风格,也就只有改变自己的胃,不然怎么叫过日子呢?于是,渐渐的,我的胃口改变了,她也算是把我给拴住了吧。
偶尔,实在是嘴里淡出鸟儿来了,我也会自己买了菜,自己动手。油大,酱浓,还爱放糖,然后,我媳妇儿每次都不停嘀咕,你怎么又放糖啦。然后哧溜哧溜跟我一起把一桌子的菜吃了个精光。
至于儿子闺女,反正还小。不想吃?塞也给塞下去。这不?闺女吃两口洒一地,刚想训她,她冲我咧嘴一乐。
算了吧,收拾吧。真正是个魔星。可怎奈何。
可怜了我的一手好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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