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这贴子可好玩了,贴子一出,便有人跟贴说此贴必火,我看了作者的序,觉得跟贴的同学此言不虚。
这篇贴子的标题非常长,写明是自传,那么文章应该是第一人称的叙事写法,文章开头作了序,很有意思,作者文笔老辣,文字功底颇深,深到我都不敢评说的地步。
这篇文章是所有文章里读起来最开心,最热闹的,也不出别的写手写文时的紧张与严肃,故事很随意,但却不随便,作者的每一句话都体现了作者深厚的笔力与文化素养,看是嘻皮的文章却写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文章篇幅很长,看了一下时间线,大夏十年到大夏三十四年,这是标注得最明显的两个时间点,时间跨度也很长,作者用很长的时间跨度来描写自己富有喜剧且传奇的一生。
作者在文章中提到了金叶子,也提到群杀,作者成功的把游戏和小说融合在一起,以不一样的方式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涂氏幽默。诙谐是一种手法,用诙谐去展开故事,这让故事读起来更具可读性,可观性,这么长的一篇文章,没有诙谐没有幽默的写作手法,我想读者也是很难从头看到尾的。
其实我很想知道,作者心里的那一二三位公主,哪位更重要,还是三位一样重要呢?故事很长,毕竟是老涂自己一生吗,有些地方看不明白,文章中穿插了不一样的涂氏诗歌,也致使马甲掉得一点不剩,文章排版布局看着也非常舒服。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