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小说我很喜欢。
喜欢这种叙述的方式。这种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很有代入感,其实不管是作者在写的时候还是读者在读的时候,都能感受到那种亲切感。我也比较喜欢以第一人称去写故事,感觉这样的叙说,更容易把自己当成是故事里的人,赋予故事中的人以情感。
而且作者明明以我来叙述,却是时时处处跳出“我”的圈框,我什么都可以。
小说是谁的我知道了,不过最初读的时候,我没有往这里想,其实这个写法,还有一个人会这样写,只不过句子没有这样的打磨感。作者写字有个特点,可能是平时的历练,很容易说至理名言之类的句子,习惯打磨句子,单句的句子很出彩,有些句子真是让人读了觉得痛快。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作者习惯语不惊人死不休,表达的想法比较强烈,其实这个或者可以收一收,因为读者很容易把思维掉落在这些零碎的句子上,精力有限的时候,就会影响对整篇小说的结构的把握。其实对于写作者也是这样,你过于锤炼某句话,就会把思维也停顿在这句话上,影响小说的连贯性。当然作者的笔力足够,不一定存在这个问题。
作者的几篇小说都很有自己的特点,喜欢用一些热词,比如火爆,炒作,这篇用的少了些,还是那句话,不要用词去吸引别人,那样的吸引,增加的只是暂时的流量。你的实力我看到过。
这篇看着铺展的挺不错的,希望这四绝,能一直写下去,看看到底是哪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