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梳理一下,这个事情发生后,最应该害怕的是A,最头疼的是C,最开心的是D,最无所谓的是B。
B既然敢搅水,说明他无所谓了,他除了炫耀之外,还抨击了公司优秀员工的评选制度和业务流程。
A是直接受害者,也将是后续事件的间接受害者。因为他不但没有被评优,在业务信心上受到了打击,在公司其他同事的话术中也得不到同情,因为业务综合能力,就包含了通过现有政策提升销售的水平,墨守成规,还做什么业务?你自己太“老实”,做不出好结果,公司要你何用?但这只是第一步,也许A和B一样,都有偷偷利用规则漏洞让自己更优秀的行为,只不过A没那么跳脱,他没有说破。那么下一步,当公司因为B的言行给业务流程打上更多补丁,制定更多规则的时候,还想继续干下去的A就受到了限制,他的业务产出可能会更低,进一步可能放弃这份工作。
那么,C作为行政管理者,他头疼的是如何淡化这个事情对全公司的影响。面子上是不能有污点的,公司在执行上如果不重视漏洞,如果不正义,那么,就会受到舆论的无情打击,从而,是公司陷入更大的危机。那么,要不要严正警告并处理B?但无论如何,制定新的规则是必须的,至少不能让第二个B出现了。
至于D,他很乐于见到B这样的人,他希望通过一件小事,把规则制定得更加详细,让大家工作的时候更守规矩。
我记得有一件事,现在风云规则中有一条,引用内容不得超过全文的百分之多少。如果超过,那么就算无效。用脚趾想一想也可以猜到,这条规则最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杀帖抄袭。哪怕是抄自己的帖子也不行。但抄袭这个词太难听了,所以就用了“引用”来备疏。引用的覆盖面更广。到最后规则发展为你引用古代名诗名句也算“引用”。搞得一些写诗歌评文的杀帖也会因为引用过多诗词而导致无效。原本在一篇杀帖中秀诗句是一种知识量的展示,为了让自己的评文更具备说服力,结果,你如果没有计算好引用字数,就会被人举报引用过度,从而导致杀帖无效。
请问,规则发展到这个地步,是不是违背了最初的设置规则的意愿呢?
公司发展过程中也是如此,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可能就会引起C和D的重视,然后给A戴上越来越多的规则枷锁。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
B到底是不是真的做了假账?我觉得在这个事情上如果没有调查清楚,只是因为他自己那么一说,我们就深信不疑,这就太没有判断力了吧。我再举个例子《爸爸带我去爬山》里面,男主说自己被爸爸推下的悬崖,凶手真的是爸爸吗?最后被推下悬崖的到底是真实的人,还是男主的某个分裂人格?不要看到什么,就是什么啊,再让我们想想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