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上门的女孩(三)
送还口红后,我有好长一段时间没与小妖精交集。
一是我要主动证明,广场舞大妈们对我的渣男设定是误判,必须与小妖精拉开距离,一是我在小妖精那里还挂着个“偷窥狂”的匪号,我不能让她抓住机会坐实我对她有企图。
必须说清楚,我真不是偷窥狂!
事情是这样的,我跟小妖精住隔壁你们是知道的,大家都在各自的阳台上晾晒衣服,这不过分吧?我承认没见过世面,对她在阳台挂晒的真丝小吊带睡裙多看了两眼,就被她拿捏住了现行。她从自己家中冲出来,现场就给我扣上了个“偷窥狂”,还讥笑我:“既然想看,为什么不多看两眼?”
呀呸!这是我们第二次相遇,你凭什么这样定义我?我到自家阳台上晾衣服,看到隔壁一条裙子随风摆舞,摇摇欲飞,万一飘到我这边来,那怕是不好解释的吧,所以,看两眼不很正常吗?我还没说她呢,为什么将她家阳台上的摄|像头对着我家,如果不是她偷窥我,怎么知道我瞟了几眼她的衣服?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是她偷窥我才对。
怪只怪我太怂,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事后诸葛亮,事前猪一样”,受到小妖精无端指责后第一反应不是解释,而是一声不吭歘地溜进家中,让她从此有了狗眼看人低的资本。
后来,我痛定思痛,总结那次太怂的原因,一是我不仅看了小妖精的真丝小吊带,还看到了挂着一起晾晒的黑色蕾丝小内内,这个确实有点不应该,还有一点是我承认看到小吊带那瞬间,忍不住诧异看起来比较丰腴的小妖精是怎么穿上这么小的吊带裙的,这真是我上一次看到的那一件吗?这也是不该的,我想法有点多。不过,我很快消除了自己的罪恶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小妖精确实长得怪好看,多看两眼才是正常男人的本能反应,但是,我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一切都是误会。
反正,我是打定主意要跟隔壁新来的女邻居保持距离,以免陷入新的麻烦。所以,自家的阳台我是不敢去了,怕又被误解偷窥,偶尔在电梯相遇,我也装作对小妖精不认识,即便她斜着眼把我当一条令人嫌弃的狗。
越是假装不在意一个人,越容易想起她。我发现在最近这段要死不活的文案狗生涯中,我的脑海里总是不经意会浮现小妖精的样子。我不再是青涩懵懂的少年,却不确定我是喜欢了只见了四次面的小妖精,还是仅因为自己孤独。想起她,愤意中又有那么一点小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