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授予棕熊奖版杀主少藏票的理由如下:
开头先引用“道不同,不相为谋”,为“讨厌”赋予层级。又将人分为两类,用感理性的交战来论述面对讨厌的人的不同心理。文章逻辑清晰,论述有条理,观点明确:讨厌和喜欢都很正常,与其纠结讨厌的人,不如多花时间和喜欢的人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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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不同
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亦各从其志也。——《论语·卫灵公》
人生何其长,不同道的人比比皆是。
极端的就是讨厌的人了。
简单点,按照级别来说:永不相见的,直接整死;偶尔相见的,不理不睬;经常见面的,君子之交。
但如果真的像上面这种处理方式,且不论我们是文明人,需要用文明的方式解决,即便是遇到素质再低、人品再差的,也要留几分余地。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我总是用这句话安慰一下自己,然后整理好心情,再看看窗外的风景。
一旦有了讨厌的想法,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有这种刻板印象:从为人处世到工作生活,都会觉得这人简直太糟糕,恨不得让它到混元金斗里再来一遍。
越是在社会摸爬滚打的阅历多了,越是会有这种想法。
所以我们变得越来越圆滑,处事越来越老练。
感性的人对于这个问题,会陷入纠结,而且会反复的衡量很多问题。比如“这人应该还有其他优点吧?是不是位置和角度不同,处理一些事情的方式方法也不同?”诸如此类。所以这类人会把自己陷入一个比较麻烦的逻辑思维陷阱里面。
理性的人则会好很多,该割舍的各类关系迅速完成割舍,下次见面时候再说。或者干脆不再与之接触,找到另外的途径去解决问题。
两种人或者说两种处理方式在理论上都没有问题。但我个人属于第一种,虽然难以掩饰的讨厌,但有些事情路径还是要通过它来解决。唯一的办法是尽量降低与这类人的接触,转而多与一些价值观相同的人交往。
一个朋友在新婚晚上和老婆做了交底:人生很长,我们会遇到各种人,有讨厌的自然就有喜欢的。但这个喜欢不关乎感情,而是觉得在一段时间里面自己觉得和他或者她相处比较融洽,这种非感情的感情,希望你能理解。
人是社会型动物,需要与其他人交互。但在交互过程中需要理解,也需要忍耐。遇见自己讨厌的人,不必委屈求全,也没必要为了一些傻叉来折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