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说道,真正要了老戚命的不是女人,也不是钱财,而是酒。酒是老戚的三大爱好之一,其实说到底,只有喝酒时候是他最春风得意的时候。老戚的酒量有多少,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他从来没有喝醉过,至少看起来不是喝醉的样子。一般人喝醉酒会有各种各样的失态,老戚不会,他是越喝越表现好。这种表现好,不是李白那种,狂醉之后写一大篇能把牛皮吹破的诗。老戚喝醉了,对待领导如藏獒一样忠诚可靠,对待兄弟如春风一样和煦友爱,对待女友如碧玉一样温润体贴。他酒后的各种好深深刻在他的不同交际圈里,所以请他喝酒的人纷至沓来,他也是来者不拒,几乎每天晚上都泡在酒桌上。天长日久,如果哪天没有酒局,他会感觉浑身不自在,了无生趣。如果偶尔有几天没有酒局,他会自己张罗一桌来填补空白。老戚的酒品是铁打的,身体不是铁打的,还没听说过有哪个人的身体能抗得住酒精这么考验,老戚也不例外。
终于有一天,老戚遇到了他平生第一个酒坎儿,而且没迈过去。那天,做为一个酒精考验的战士,他连续战斗了三场。
第一场是早晨,陪老战友吃早茶,酒店的自助早餐居然有免费酒水,战友两个多年不见,相言甚欢,见到有白酒,便每人开了一瓶助兴。小瓶容量不大,一瓶才半斤,对于他们两个来说,就当是喝茶了。没想到的是,聊到一起扛枪一起拉练的日子,两个人越喝越兴奋,兴奋则要尽兴,尽兴之后回头一看,身后十来个空酒瓶。老戚把醉得躺在自己怀里的战友送回房间,照例去单位上班,同事虽然看出老戚喝了酒,却看不出他喝了那么多,这种事已经司空见惯,没有人觉得意外。
第二场是中午,上级单位领导来视察,这位所谓的领导与老戚早在酒场上打成莫逆之交,他来了老戚必需要陪他一醉方休。因下午还要布置工作,两个人没喝太多,一箱长城干红而已。红酒这东西看起来不醉人,喝多了后劲是很给力的,加上早餐的酒底子还在,老戚感觉脑袋有些大。然而老戚是一个非常有拼劲的人,略有不适并不影响他正常工作。因此,他并没有因为这场酒耽误工作回家休息。
送走了领导,老戚就接到叔丈人老郑的指令,要他晚上出席一场重要的酒局,客人很重要,必须陪好,这是命令!若是平时,兴许老戚会说不,当然他说不的概率不会超过百分之十。但是今天,老戚不敢说不,老郑前几天刚和他说过升职的事,若是拒绝,恐怕节外生枝。万万没想到,正是这第三场酒让意外出现在当场,让老戚一命呜呼,一切归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