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哥,你还是那么帅!
如果是夸赞的话,应该说你越来越帅,只是在我心里,总觉得你的帅是一如既往的、和以前一样,没有改变的,所以每次看到,总想说你还是那么帅。
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从最初一起疯玩,在风云场上厮杀,到与江湖的渐行渐远。要么是厌倦,要么是诸多事缠身。人总是敌不过时光的,所以最终会放下所有执念,选择与自己和解,算是妥协。
其实我从来都没觉得自己老了,但觉得倦了,累了,所以还是躺平吧。当米虫的日子是如此的安逸,呃,我差点要说安详了。
我便是如此的没有出息。
无所寄时,放在笔上,放在书里,也放在梦里。
午间小睡既起,泡一杯清茶,想想我亲爱的混混哥,感觉思维都和这时光一起混沌起来。
很难得再经常厮混在一处,便是知道你就在那里,也懒怠于敲窗探问,想来很多人亦是如此?
我的QQ和我的人一样,都困倦起来,半是休闲半是隐。
或许只我喜欢这样静悄悄呆在一隅,浮红掠影般,偶尔出来冒个不大的水泡。
做不成一只欢快的小鱼,就当一棵水草好了。水往哪边流,就朝哪边飘荡,随波逐流地感受着四季的嬗递。
周年庆年年庆,年年聚在一起,人多到不知道谁来了、谁没来,眼花缭乱。只那年发现你没来,发现你不在,一念既起,便心心念念,念到你来,念到今年五月,看到你在。
看到你在,心里便觉欢喜。那一句“念兹在兹”,便是如此了。
虽然我宁愿忽略你的声音喊你一声“混混哥”——那会影响你在我心里帅哥形象的,也依然记得那年你说你正在回东北的高铁上。
可惜,那时候我身在广东。
来到广东以后,从最初每年回东北三两次,到两三年回一次东北。不是路太远回不去,而是时光走得太快,快到离记忆里的老家十万八千里,怎么飞也飞不回去。
不说这些令人怅惘的事了,除了让人情绪低落,也没什么用处。我现在每天行乘坐的电梯里新近更新了广告牌,是胡歌代言的。每天看上几眼帅哥,嘴里心里多半会夸上一句:真帅。
仿佛时光对他格外青睐,多少年的眉眼俊挺,纵使年岁渐长。
混混哥的帅就是如此。
记得,胡帅也是你当年喜欢用的头像吧。即使现在不用了,留在我眼底的还是那样的帅,是与和我记忆中的你重合。那个声音清脆得如珠磬的,只是住在你心里的一个名叫芳草的女子。
我不认识呀不认识。
你,是我的混混哥,一直,永远都是。
[此贴子已经被草于2024/5/17 16:06:5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