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很喜欢这篇散文,倒不是因为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而是我尊重每一个认真对待文字的对手。
老生常谈的话,说了再说,早已不想再说。只是看见一篇,没有错别字,没有乱七八糟心的情节,没有任何敷衍的文字,总是会令人欣喜的。
一直以来,我都偏爱小狼队伍的散文啊。其实,这群人,在我看来,并不算好轰。可她们真要放飞起来,每个人的行文特点,还是很强烈的吧。
便好似这一篇,满满的熟悉感,我不想轰给某某某,都很难呀。从第一节的“费尔巴哈”到第二节的“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这种跨越性的阅读量,不就是某某某嘛。
民以食为天。能把平常的食物扯上那么多古来事,也是本事。一篇好看的文字,便是能把原本不相干的两件事,扯在一起,随后,又能找个适当的契机给圆回来。明明看起来那么不接地气啊,偏偏最后的烟火气一点都不会少。哈哈哈,我觉得很好啊,不要怪我。我一向认为诸如此类,不接地气的散文,才是好看的。(原谅我的怪癖吧,阿门)
吃到最后,健康才是大事,这才是实当当的生活。前半段的闲扯,引出来后半段的烟火气,每一处我都觉得写得很妥帖呀。无一不表示着,作者对文字的掌控力还是强劲的。
想来,这样的散文才是我所偏爱的吧。喜欢她前面与我们一通乱扯,还扯得特别正经,引人入胜;喜欢她后半段,圆回生活,只有健康方才是人生大事;喜欢她这种笔触细腻,又处处透着狡黠的小心机文字。人生的诗意,从来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缺一不可。
五百字够了吧,扯了以上这些,无非不过是,我要纺你啊。不管最后对与错,这50分,权当是对此文的喜爱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