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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杀第二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13帖,此为第1帖)

(作者:拼将一剑;提交人:拼将一剑;提交时间:2011/1/23 22:08:19)

1 我们仨
2 天书传说 ——精华
3 棋 ——精华
4 以吻封缄
5 无情
6 吸血魔
7 阆城的春天 ——精华
8 债
9 飞翔的友情
10 迷踪
11 轮回
12 无题
13 蛇精出世


11杀第二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13帖,此为第2帖)

(作者:拼将一剑;提交人:拼将一剑;提交时间:2011/1/23 22:21:28)

第二轮芘湖战区杀帖:我们仨 (帖杀游习珍 参评) Post By:2011-1-12 20:53:43

我们仨 人生怎么就走成这样了呢。我抬起头,看了一眼站在窗口望着窗外的菲菲。她一直看着窗外,并没有转头。仿佛在自言自语,又仿佛在跟我说。那时,风正吹过窗台,掠起她的长发,苍白的脸上我瞥见了泪光。是啊,人生怎么就走成这样了呢?我低下头,继续给马德开系鞋带。空气里开始变得沉闷而压抑,令人窒息。只剩下马德开一个人抱着玩具球“啊咿啊咿”乱叫的声音。球从他手里滚了出去,他“哇”的一声突然就大哭起来。一串口水从嘴角滑落。 认识刘菲菲那年,是高三,她转学来到我们班,那一年,我跟马德开都是十六岁。而现在,我们已经二十六了。那时候,人生最美好的时间,刚刚拉开序幕,一转眼,青春羊入虎口,我们都已成年。初见刘菲菲,她被班主任老师从门外领进来,站在讲台上,表情疏离,目光浅淡。我承认我被吸引了,她长发飘飘、一尘不染白色衣裙、清纯不带修饰的样子,是这个小城从未有过的存在。班主任让她介绍自己,她只是转身,用粉笔在黑板的角落上写下“刘菲菲”三个歪歪斜斜的大字。并不说话,只是浅浅一笑,算是介绍完了自己。老师指着第一排的空位,让她坐,这时她突然说话了,她指着我前面的空位子,说:我不坐那里。那边不也有空位吗,我要坐那里。老师无奈,准了。我感到有一种甜蜜从心里慢慢荡漾开来,暗自窃喜着。她走过来时,目光有意无意地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一接触她的目光,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很响的一声。我慌忙躲开。却看见同桌的马德开,盯着她的背影,嘴巴微张着,回不了神。放学回家的路上,马德开兴高采烈地跟我宣布,他恋爱了。而他的追求的对象正是刘菲菲。我其实从放学出门他手舞足蹈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我看着这个从我出生起就认识的人,这个我从牙牙学语起到现在都一直陪伴在我左右的人,他早已经融为我身体的一部分,血脉相通,筋骨相连。心开始空落落地下沉,真到沉入深深深深的海底,然后挤出一丝笑容,说:眼光不错。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后来的我在很多年都恍如身在梦中。只是,这场梦留下的后遗症,却让我多年后亦无力痊愈。先是我那多年未见的考古专家叔叔李文博,带来一片黄色绢片,继而放出困在其中那条千年蛇精,因此而引来了妖、血族以及佛教道教还有国安局多方人马争夺所谓的什么三部天书,而更让我料不到的我自己居然黄帝祭师的后人,我那脚底凸起型的胎记居然是打开天书的钥匙。而刘菲菲,是国安局派来保护我安全的特工。这事到头来,终因天书不过是一叠白纸,各方人马抽离阆中而告终。而对我,却产生了终生的影响。因为这件事之后,刘菲菲留了下来,继续在我们班级读书——因她本身也只是高三学生,不过是因她父亲是特工,自小耳濡目染,这次恰好利用她这个高三学生的身份临时借用而已;还有一件事,就是在一次,蛇精们企图抓住我想迫使交出天书的秘密,刘菲菲和他们斗了起来,毕竟双拳不敌四手,我被偷袭时,是我最好的兄弟马德开挡在了蛇精凌厉的一击,整个左耳被烧成了黑炭,落下了终生的残疾。我知道刘菲菲留下来的原因,却无法面对我兄弟马德开因为我而缺失的耳朵。从此,我就知道命运将我们仨捆绑在一起,没法拆开了。 马德开从这个时候才腾出手来追求刘菲菲了,但却始终遭遇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情窦初开的马德开却越挫越勇,誓要感动对方才罢手。填报志愿的时候,马德开来征求我的意见,说要跟我考同一所学校。从出生起,我们从未长时间分开过,所以想要继续跟我一起读一所大学。我真的很想告诉他,自从他因为而残疾之后,我就真的不想再直面面对他,而高考恰是我认为我能逃离他的途径。只是他又知不知道,自从我欠了他一只耳朵以后,我就无法再拒绝他了。他更不可能知道的是,就在前一天,刘菲菲做了一件跟他同样的事。她告诉我,想跟我一起考同一所大学。她看我的目光灼热,如同马德开看她时的眼神。她看着我,她说:我喜欢你,你知不知道。那时,风正从窗外吹过。我听见她一字一句地说,我喜欢你,你知不知道。一字一字,入木三分,落字成殇。我无力地瘫软在沙发上,用仅有力气维持残存的理智,对她说:对不起。 上大学了,我们仨依然站在宿命的掌心,终于还是没能逃脱造物之主的掌控。本来相对来说有一定难度的学校,我们中甚至没有一个人落榜。而且因为所选专业的相同,我们还是在一个班级。继续维持着这种令人窒息的关系。我不大清楚是他们对我太过忽视,还是我把自己藏得太深,马德开看不到我也喜欢刘菲菲这个事实,而刘菲菲难道也就看不出,我跟她之间,早在开始之时就已经注定了没有可能在一起?我不想伤害刘菲菲,正如刘菲菲不想伤害马德开,我们仨毕竟共过生死,那种患难之情已经让我们把彼此当做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所以,在大学里,我们仨成了一个奇怪的组合。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逛街散步去图书馆,一起回家…… 只是,我不再如同以前阳光,刘菲菲也安静了许多,很多时候,只剩下马德开一个人没心没肺地笑得开怀。我甚至有点妒忌他。不知道真相的人是快乐的。而我和刘菲菲,早在这之前,就已经丧失了可以快乐的基础。 四年大学生活,漫长得如同一生。快毕业离校时,发生了一件事,终于让我按自己想法离开了家离开了他们。那天学校来了一家在行业里很著名的企业来学校招聘,因为我们这个专业的学生本来不太多,面试两轮之后,剩下的居然我跟马德开。下一轮面试要等明天。可就在晚上时,那家公司负责招聘的人打电话到寝室,说明天的面试取消了,因为人员已经定了,是马德开。毕竟是心仪的公司,莫名其妙地没聘上,总归有点失落。马德开安慰我说,如果我去不了,他也不去了。我笑着说说得什么傻话啊,难道我们还生生世世在一起啊。他看着我,眼神清澈明亮,认真地说:我真的很想跟你一直在一起啊。我差点泪流满面,轻轻地抱了抱他,他一把拉近我,用力地抱住。很快,班主任上来了,狠狠地把我批了一通。说我是在找死。我莫名其妙,他说:你这回丢脸丢到家了,你替人代考英语六级的事被人捅到那个公司去了。那家公司本来就最讲遵规守纪的了,最恨这种舞弊的事,他们老板已经告诉校方了,校方明天就会通知你,毕业证被扣了。我那么看好你,在这种关键时候你捅这样的篓子,你太让我失望了你…… 后面的话我都听不进去了。只是觉得这四年真的像一场梦,一觉醒来,光阴已逝,而自己空空两手,什么都没得到。我决定离开这片伤心地。临走的前夜,我找马德开和刘菲菲吃散伙饭。吃饭之前,刘菲菲几次想说什么,都被我扯开了。真正上菜后,才发现自己一点胃口都没有,吃了几筷子,以明天要早起为由,先撤了,留下他们两继续吃。很久之后,马德开满身酒味,摇摇晃晃抱住我,说:菲菲是我的。小峰,不要跟我抢。我想,我是真的跟你抢过的么? 终于,我离开他们了。我自由了,自由得像一只凄凉的风筝。偶尔,还是会想念他们。想知道刘菲菲是不是过得好,想知道马德开是否还跟过去一样大大咧咧笑得没心没肺。他们也会记得跟我联系。没多久,马德开告诉我,他们两在一起。我在电话里跟他说恭喜。风吹过,眼角有点刺痛。我从出生到上完大学,从未离开阆中这座小城。我当初也没能料到,这一走,就是整整三年。一直到马德开给我打电话,兄弟,回来参加我的婚礼啊。我要结婚了。我想,这么些年过去了,该淡的都淡了,我也该面对了吧。终于,我在漂泊了三年后回归。 迎接我的是喜笑颜开的马德开,在车站,我们紧紧拥抱。我的脸擦过他没有左耳的脸庞,我心里微微一痛。我想问他:我给你带来的伤害,什么时候才能偿还得清?他直接把我带到他们家。他们已正在布置新房。刘菲菲站在门口,冲我笑,眼里有泪光闪动。我看着她,仿佛在7年前,第一次看到她。她轻声问我,这些年过得好不好。我张口忘了词,这些年到底好不好呢,遗憾地是我也不知道自己过得好不好。我笑,问她:我可以帮什么忙?马德开也没拿我当外人,说:我要出门一趟,要买鞭炮啊什么的。你帮我贴贴喜字铺铺床铺好啦。刘菲菲站在窗台贴窗花,我做做传递工作。她移动时一脚踏空,眼看就要从窗台上跌下来,我连忙双手去扶。结果她整个身体跌在我怀里。她站起身,抬起头,我的脸跟她的脸近在咫尺,鼻息相闻。直到马德开的拳头挥舞过来打在我脸上,我才清醒过来。 接下来的事我一直想把它从记忆里删除。如果我早知道事情会到这一步,我宁愿死在外面,终生不回阆中。刘菲菲抓着他的手,大声吼道:你疯了吧你。马德开大怒,冲着我吼:什么好兄弟,她马上就是我老婆了。然后又转向刘菲菲:你个婊子,你喜欢他很多年了吧?我愣住了,放佛眼前这个人我从未认识。刘菲菲也被气疯了,声音压过他嗓门:对,我就是喜欢他,我喜欢他七年了。马德开瞬时如同霜打的茄子,怒极而笑,轻声说道:好,好,好,真是好兄弟好老婆,你们这对狗男女。说完掉头就往外跑,我清醒过来,连忙追出门去,抓住他,急切地说,你听我解释,她说的是气话…… 他双目赤红,冲我叫:放手。我不放。他用力挣脱,我手没拉住,被他挣脱了。然后,我看见他整个人混着楼梯台阶滚了下去…… 命是保住了。只是滚下来的时候撞着了脑袋,智商只相当于三岁小孩。我问自己,那个为我而残疾的人,我曾经暗暗发誓会用我的生命去保护的人,我就是这样保护他的么?天,你为什么非要如此惩罚我,如果可以,我真的宁愿摔成白痴摔死的是我。此后的这些年,我天天下班往他家跑。除了努力赚钱,我还要照顾他。去他家的时候,还经常会看到刘菲菲。他父母终于在我们长久的坚持后谅解了我们。 给他房间里搞卫生的时候,有点累了。顺手翻开抽屉想找本书看看,却看到书底下压着一个日记本。我翻开来,看到了我怎么也不愿看见的一篇篇日记。我越翻越快,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来,早在上大学时他就知道刘菲菲喜欢我,可是他嫉恨我,我替人代考,也是他写匿名信抖出去,还有,我离开的前夜,刘菲菲站在楼上等我,让我上来喊我下去。他却故意撒酒疯。…… 我浑身瘫软。再也没有力气站立了。你耍了我,耍了我整整五年是吧?如果你还能感觉的话,你看看我吧,我看看我眼角比同龄人多得多得皱纹,看看我白天上班夜晚操劳就为了给你赚医药费,若是你看得到,我想问你,你会忍心吗?我擦干眼泪,问站在窗口的刘菲菲,我走那天,你在我们寝室楼下等了多久?她很意外,我突然问起这事,她说:六个小时。你也真够狠的。 我不知道怎么走出门的。我想,我该为自己而活。这时,马德开嘴里含糊不清地吐出几个字“峰”、“峰”。我在一刹那泪流满面,转身紧紧抱着他,摇晃着他:你认出我了吗,你认出我了吗?刘菲菲在一旁眼眶也湿了,还是狠心告诉我,他说的是刮风的风。我愣住了。忘记了松手。马德开憋得不舒服了,“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11杀第二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13帖,此为第3帖)

(作者:拼将一剑;提交人:拼将一剑;提交时间:2011/1/23 22:27:19)

第二轮芘湖战区杀帖:我们仨 (帖杀游习珍 参评) Post By:2011-1-12 20:53:43

人生怎么就走成这样了呢。
我抬起头,看了一眼站在窗口望着窗外的菲菲。她一直看着窗外,并没有转头。仿佛在自言自语,又仿佛在跟我说。
那时,风正吹过窗台,掠起她的长发,苍白的脸上我瞥见了泪光。
是啊,人生怎么就走成这样了呢?
我低下头,继续给马德开系鞋带。
空气里开始变得沉闷而压抑,令人窒息。
只剩下马德开一个人抱着玩具球“啊咿啊咿”乱叫的声音。球从他手里滚了出去,他“哇”的一声突然就大哭起来。一串口水从嘴角滑落。

认识刘菲菲那年,是高三,她转学来到我们班,那一年,我跟马德开都是十六岁。而现在,我们已经二十六了。
那时候,人生最美好的时间,刚刚拉开序幕,一转眼,青春羊入虎口,我们都已成年。
初见刘菲菲,她被班主任老师从门外领进来,站在讲台上,表情疏离,目光浅淡。我承认我被吸引了,她长发飘飘、一尘不染白色衣裙、清纯不带修饰的样子,是这个小城从未有过的存在。班主任让她介绍自己,她只是转身,用粉笔在黑板的角落上写下“刘菲菲”三个歪歪斜斜的大字。并不说话,只是浅浅一笑,算是介绍完了自己。老师指着第一排的空位,让她坐,这时她突然说话了,她指着我前面的空位子,说:我不坐那里。那边不也有空位吗,我要坐那里。老师无奈,准了。我感到有一种甜蜜从心里慢慢荡漾开来,暗自窃喜着。她走过来时,目光有意无意地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一接触她的目光,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很响的一声。我慌忙躲开。却看见同桌的马德开,盯着她的背影,嘴巴微张着,回不了神。
放学回家的路上,马德开兴高采烈地跟我宣布,他恋爱了。而他的追求的对象正是刘菲菲。我其实从放学出门他手舞足蹈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我看着这个从我出生起就认识的人,这个我从牙牙学语起到现在都一直陪伴在我左右的人,他早已经融为我身体的一部分,血脉相通,筋骨相连。心开始空落落地下沉,真到沉入深深深深的海底,然后挤出一丝笑容,说:眼光不错。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后来的我在很多年都恍如身在梦中。只是,这场梦留下的后遗症,却让我多年后亦无力痊愈。
先是我那多年未见的考古专家叔叔李文博,带来一片黄色绢片,继而放出困在其中那条千年蛇精,因此而引来了妖、血族以及佛教道教还有国安局多方人马争夺所谓的什么三部天书,而更让我料不到的我自己居然黄帝祭师的后人,我那脚底凸起型的胎记居然是打开天书的钥匙。
而刘菲菲,是国安局派来保护我安全的特工。
这事到头来,终因天书不过是一叠白纸,各方人马抽离阆中而告终。而对我,却产生了终生的影响。
因为这件事之后,刘菲菲留了下来,继续在我们班级读书——因她本身也只是高三学生,不过是因她父亲是特工,自小耳濡目染,这次恰好利用她这个高三学生的身份临时借用而已;还有一件事,就是在一次,蛇精们企图抓住我想迫使交出天书的秘密,刘菲菲和他们斗了起来,毕竟双拳不敌四手,我被偷袭时,是我最好的兄弟马德开挡在了蛇精凌厉的一击,整个左耳被烧成了黑炭,落下了终生的残疾。
我知道刘菲菲留下来的原因,却无法面对我兄弟马德开因为我而缺失的耳朵。
从此,我就知道命运将我们仨捆绑在一起,没法拆开了。

马德开从这个时候才腾出手来追求刘菲菲了,但却始终遭遇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情窦初开的马德开却越挫越勇,誓要感动对方才罢手。
填报志愿的时候,马德开来征求我的意见,说要跟我考同一所学校。从出生起,我们从未长时间分开过,所以想要继续跟我一起读一所大学。我真的很想告诉他,自从他因为而残疾之后,我就真的不想再直面面对他,而高考恰是我认为我能逃离他的途径。只是他又知不知道,自从我欠了他一只耳朵以后,我就无法再拒绝他了。
他更不可能知道的是,就在前一天,刘菲菲做了一件跟他同样的事。她告诉我,想跟我一起考同一所大学。
她看我的目光灼热,如同马德开看她时的眼神。她看着我,她说:我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那时,风正从窗外吹过。我听见她一字一句地说,我喜欢你,你知不知道。一字一字,入木三分,落字成殇。
我无力地瘫软在沙发上,用仅有力气维持残存的理智,对她说:
对不起。

上大学了,我们仨依然站在宿命的掌心,终于还是没能逃脱造物之主的掌控。本来相对来说有一定难度的学校,我们中甚至没有一个人落榜。而且因为所选专业的相同,我们还是在一个班级。继续维持着这种令人窒息的关系。
我不大清楚是他们对我太过忽视,还是我把自己藏得太深,马德开看不到我也喜欢刘菲菲这个事实,而刘菲菲难道也就看不出,我跟她之间,早在开始之时就已经注定了没有可能在一起?
我不想伤害刘菲菲,正如刘菲菲不想伤害马德开,我们仨毕竟共过生死,那种患难之情已经让我们把彼此当做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所以,在大学里,我们仨成了一个奇怪的组合。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逛街散步去图书馆,一起回家……
只是,我不再如同以前阳光,刘菲菲也安静了许多,很多时候,只剩下马德开一个人没心没肺地笑得开怀。
我甚至有点妒忌他。不知道真相的人是快乐的。
而我和刘菲菲,早在这之前,就已经丧失了可以快乐的基础。

四年大学生活,漫长得如同一生。
快毕业离校时,发生了一件事,终于让我按自己想法离开了家离开了他们。
那天学校来了一家在行业里很著名的企业来学校招聘,因为我们这个专业的学生本来不太多,面试两轮之后,剩下的居然我跟马德开。下一轮面试要等明天。可就在晚上时,那家公司负责招聘的人打电话到寝室,说明天的面试取消了,因为人员已经定了,是马德开。
毕竟是心仪的公司,莫名其妙地没聘上,总归有点失落。马德开安慰我说,如果我去不了,他也不去了。我笑着说说得什么傻话啊,难道我们还生生世世在一起啊。他看着我,眼神清澈明亮,认真地说:我真的很想跟你一直在一起啊。我差点泪流满面,轻轻地抱了抱他,他一把拉近我,用力地抱住。
很快,班主任上来了,狠狠地把我批了一通。说我是在找死。我莫名其妙,他说:你这回丢脸丢到家了,你替人代考英语六级的事被人捅到那个公司去了。那家公司本来就最讲遵规守纪的了,最恨这种舞弊的事,他们老板已经告诉校方了,校方明天就会通知你,毕业证被扣了。我那么看好你,在这种关键时候你捅这样的篓子,你太让我失望了你……
后面的话我都听不进去了。只是觉得这四年真的像一场梦,一觉醒来,光阴已逝,而自己空空两手,什么都没得到。
我决定离开这片伤心地。临走的前夜,我找马德开和刘菲菲吃散伙饭。吃饭之前,刘菲菲几次想说什么,都被我扯开了。真正上菜后,才发现自己一点胃口都没有,吃了几筷子,以明天要早起为由,先撤了,留下他们两继续吃。
很久之后,马德开满身酒味,摇摇晃晃抱住我,说:菲菲是我的。小峰,不要跟我抢。
我想,我是真的跟你抢过的么?

终于,我离开他们了。我自由了,自由得像一只凄凉的风筝。
偶尔,还是会想念他们。想知道刘菲菲是不是过得好,想知道马德开是否还跟过去一样大大咧咧笑得没心没肺。
他们也会记得跟我联系。没多久,马德开告诉我,他们两在一起。我在电话里跟他说恭喜。风吹过,眼角有点刺痛。
我从出生到上完大学,从未离开阆中这座小城。我当初也没能料到,这一走,就是整整三年。一直到马德开给我打电话,兄弟,回来参加我的婚礼啊。我要结婚了。
我想,这么些年过去了,该淡的都淡了,我也该面对了吧。
终于,我在漂泊了三年后回归。

迎接我的是喜笑颜开的马德开,在车站,我们紧紧拥抱。我的脸擦过他没有左耳的脸庞,我心里微微一痛。我想问他:我给你带来的伤害,什么时候才能偿还得清?
他直接把我带到他们家。他们已正在布置新房。刘菲菲站在门口,冲我笑,眼里有泪光闪动。我看着她,仿佛在7年前,第一次看到她。
她轻声问我,这些年过得好不好。我张口忘了词,这些年到底好不好呢,遗憾地是我也不知道自己过得好不好。
我笑,问她:我可以帮什么忙?
马德开也没拿我当外人,说:我要出门一趟,要买鞭炮啊什么的。你帮我贴贴喜字铺铺床铺好啦。
刘菲菲站在窗台贴窗花,我做做传递工作。她移动时一脚踏空,眼看就要从窗台上跌下来,我连忙双手去扶。结果她整个身体跌在我怀里。
她站起身,抬起头,我的脸跟她的脸近在咫尺,鼻息相闻。
直到马德开的拳头挥舞过来打在我脸上,我才清醒过来。

接下来的事我一直想把它从记忆里删除。如果我早知道事情会到这一步,我宁愿死在外面,终生不回阆中。
刘菲菲抓着他的手,大声吼道:你疯了吧你。
马德开大怒,冲着我吼:什么好兄弟,她马上就是我老婆了。然后又转向刘菲菲:你个婊子,你喜欢他很多年了吧?
我愣住了,放佛眼前这个人我从未认识。
刘菲菲也被气疯了,声音压过他嗓门:对,我就是喜欢他,我喜欢他七年了。
马德开瞬时如同霜打的茄子,怒极而笑,轻声说道:好,好,好,真是好兄弟好老婆,你们这对狗男女。
说完掉头就往外跑,我清醒过来,连忙追出门去,抓住他,急切地说,你听我解释,她说的是气话……
他双目赤红,冲我叫:放手。
我不放。他用力挣脱,我手没拉住,被他挣脱了。
然后,我看见他整个人混着楼梯台阶滚了下去……

命是保住了。只是滚下来的时候撞着了脑袋,智商只相当于三岁小孩。
我问自己,那个为我而残疾的人,我曾经暗暗发誓会用我的生命去保护的人,我就是这样保护他的么?天,你为什么非要如此惩罚我,如果可以,我真的宁愿摔成白痴摔死的是我。
此后的这些年,我天天下班往他家跑。除了努力赚钱,我还要照顾他。去他家的时候,还经常会看到刘菲菲。他父母终于在我们长久的坚持后谅解了我们。

给他房间里搞卫生的时候,有点累了。顺手翻开抽屉想找本书看看,却看到书底下压着一个日记本。我翻开来,看到了我怎么也不愿看见的一篇篇日记。我越翻越快,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原来,早在上大学时他就知道刘菲菲喜欢我,可是他嫉恨我,我替人代考,也是他写匿名信抖出去,还有,我离开的前夜,刘菲菲站在楼上等我,让我上来喊我下去。他却故意撒酒疯。……
我浑身瘫软。再也没有力气站立了。
你耍了我,耍了我整整五年是吧?如果你还能感觉的话,你看看我吧,我看看我眼角比同龄人多得多得皱纹,看看我白天上班夜晚操劳就为了给你赚医药费,若是你看得到,我想问你,你会忍心吗?
我擦干眼泪,问站在窗口的刘菲菲,我走那天,你在我们寝室楼下等了多久?她很意外,我突然问起这事,她说:六个小时。你也真够狠的。

我不知道怎么走出门的。我想,我该为自己而活。
这时,马德开嘴里含糊不清地吐出几个字“峰”、“峰”。
我在一刹那泪流满面,转身紧紧抱着他,摇晃着他:你认出我了吗,你认出我了吗?
刘菲菲在一旁眼眶也湿了,还是狠心告诉我,他说的是刮风的风。
我愣住了。忘记了松手。
马德开憋得不舒服了,“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11杀第二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13帖,此为第4帖)

(作者:拼将一剑;提交人:拼将一剑;提交时间:2011/1/23 22:28:04)

第二轮泰泽战区杀帖天书传说帖杀魏清源 [参评] Post By:2011-1-12 21:00:28




  天书传说

  

  1天书

  

  那本书叫做天书。

  

  每一次的出现都引来一翻争斗,每次争斗都要死好多生灵,无论是人还是妖。

  

  那不象是天书,倒好象是从地狱里来的魔书,如瘟疫横行。

  

  三次了,已经有过三次了,每一次都是那么惨烈,惨烈得无法充耳不闻。

  

  古城小镇最丑的男人是谁,答案是师从良。

  

  阆中福地,酒店茶馆,最赚钱的是谁,答案还是师从良。

  

  小镇上最孤独的人是谁,还是师从良。

  

  这个人就是我。

  

  如果我还是不经世事的青涩少年,如果我没有普通人类没有的超能力,如果没有天书出现,我还在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我没有妻子,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有酒吧,我是孤独的老板。

  

  我已经三十六了。如果从灵界开始算起,应该是七百岁了。七百岁在灵界来说,正值青年。

  

  在七百年的岁月里,我已经见过三次天书重现。

  

  2第四次

  

  第四次的开始时,我正倚在酒吧的门栏欣赏开了一树的灿烂槐花。

  

  然后就看到隔壁网吧的阮玉珠被一只无情利剑钉在了墙上。阮玉珠很漂亮,虽然我知道她其实是只蜘蛛精,但那有什么要紧,妖精也有感情,有一颗济世救人的善心。

  

  但那一剑来得太快了,快得连眼睛都来不及眨。没有人救得了阮玉珠,就象没有人了解我的心情。

  

  那一剑到来的时候,阮玉珠正在往网吧墙上张贴招工启示。她穿着一袭淡红色的长裙,柔软细小的腰更显婀娜。

  

  蓝天白云,青砖碧瓦,还有槐树下算命的道士,一切都是那么悠闲。

  

  这是阳光灿烂的五月,一个明媚的春天。

  

  那一剑就是在这一刻发出的,撤幡出剑,白发的道士亮出了青锋宝剑,象来自地狱的闪电,简单快速,不容抵抗。

  

  漂亮的阮玉珠在一瞬间变成了墙上的一块红色印迹,被无情地抹去。

  

  杀戮,又是一场杀戮开始了,这是第四次天书重现。

  

  3薜虎

  

  如果不是薜虎,我一定出手了。

  

  薜虎出现得很及时,就象上次在西方魔界,如果不是他出现,我一定已破解了千年诅咒。

  

  算起来,我们已经有两百年没有见过面了,他居然追到人间。

  

  薜虎的样子没有变,他穿着黑色的风衣,带着黑色礼帽,黑色的皮鞋,还有墨镜。他喜欢黑色,就象我喜欢白色一样,从不改变。

  

  我站在那里没有动,眼睛盯着槐树上的槐花,那些开在枝头的花朵,在春风中瑟瑟发抖。

  

  薜虎没有注意我,他带走了道士。凡是与天书有关的人,他都要调查。

  

  其实道士的手里并没有天书,他只是在捉拿阆中的妖精,天师道的职责就是捉鬼降妖。天书的出现,会有更多的妖魔出现在这个小镇上,也会有更多的杀戮。天师道与妖道、魔道,是永远的天敌。他们不分对错,只分你我。

  

  4无涯

  

  夜暮降临,华灯初上。

  

  轻柔的音乐在幽暗的灯光中缓缓流淌,我独自坐在休息室,没有人知道我是一个有着两个名字的男人。

  

  每次夜深人静的时候,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我都会想起我的另一个名字,“无涯。”

  

  罗帐低垂,衾枕堆叠中,那一双妩媚的眼,那一对娇艳的唇,一声声,轻轻唤着,“无涯,无涯。”然后是一双柔若无骨的手臂攀了上来,攀到我的颈间,香气围绕。

  

  那时我已经醉了,明知酒里下了药,但还是一口喝了下去,若非如此,我绝对不敢躺在她的床上。我告诉自己,只要一次,只一次,死也值得了。

  

  其实,我不应该碰怀里的女人,因为她不属于我,她是帝王的女人。

  

  我只是最低微的精灵,没有高明的法术,也没有强大的家族。她却同样爱上了我,我们一起喝了那杯酒,一起宿醉。她一声声地唤,我一声声地应。

  

  “无涯,无涯。”我什么也没做,只是紧紧地抱着她,然后,我看到她的泪滴了下来,落在了风里水里。

  

  5诅咒

  

  帝王毕竟是帝王,很慈悲地给了我一个千年期限,如果可以找回天书,就宽恕我。如果做不到,死的不止是我,还有她。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天书。千年的期限里伴随着一个千年诅咒,“凡是你爱上的人都会在你的面前死去。”

  

  那时,我还只五百岁,正值青春年少。那年,灵界下了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雪,封冻了整个冰河。

  

  诅咒很灵验,第一次发生在魔界,因为我要去找个占卜师。灵界的占卜师都避而不见,只能到魔界试试运气。但是,没有人敢帮我,谁也不想得罪灵界的帝王。他们只是围着我问长问短,占卜师的女儿却喜欢上了我,但我,却没有喜欢上她。因为我的心里还在想着“雪桐。”她的名字叫做雪桐。

  

  凡是离开灵界的精灵,都会被抹去记忆,但是,我却记得雪桐以及那一波春水般的潋滟。

  

  那是国师的功劳,他说,没有记忆的精灵再也不是精灵。他的眉毛和胡子遮住了面颊,我觉得他的表情很诡异。

  

  我走出灵界时,回头,最后一次望向云雾环绕的帝都,亭台楼阁中,隐约有个白衣女子,象云象雾象雪,她的长发在风中飞舞。她已不是帝王的女人,被高锁楼台,陪伴她的只有猎猎长风以及深夜的叹息。

  

  “无涯,无涯。”我仿佛听到雪桐一声声的轻唤,看到雪满青山。

  

  占卜师的女儿瑟琳娜也是这样唤我的,“无涯,无涯。”而我,眼里心里满满的都是雪桐。

  

  瑟琳娜死了,死地无尽的伤心中。然后,我猛然醒悟,被诅咒不止是我的爱人,爱我的人也同样会死。这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是帝王的诅咒。

  

  6血族

  

  如果把灵魂出卖给魔鬼,那么,你的愿望就可以实现。

  

  血族的法师可以帮助我找到魔鬼,代价是天书的一半。所谓一半,就是天书中关于血族的秘密。

  

  第一次见到魔鬼的时候,才知道,传说中的魔鬼并不可怕。没有凌利的杀气,也没有逼人的寒气。就像你在大街上遇到的任何一个普通老头,那是一种不起眼的平凡,甚至还有些亲切。

  

  他给我的只有一张纸,上面写着想要实现的愿望,只要在上面印上手印,愿望就会实现。

  

  一步,只差一步。

  

  如果不是薜虎出现,那么,我的手印就盖在了魔鬼的合同书上。

  

  薜虎不是来救我的,而是来杀我的,他是灵界护法师的弟子,法术高我很多,更重要的是他是雪桐的弟弟。

  

  这一仗,还未交手,已注定失败。

  

  还是血族帮助了我,因为他们觉得,既然灵界的帝王让我去寻找天书,那么,命中注定,我就是唯一能够找到天书的人。

  

  7三世

  

  我从魔界坠落到了人间,从呱呱落地起,到耄耋老人,辗转了三生三世。每一世都在二十岁那年恢复了记忆,每一世都取了一个长得象雪桐的女人,而每一次,她都死了,死在我的面前,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时间,猝不及防。我不敢爱,也无法爱,女人视我如灾星,避之如虎。

  

  漫长的三生三世,没有人可以帮助我,独自在人世间穿行。每一生都孤老终身,每一世,都经历天书之乱,没有人见过天书是什么样子,它只是个传说。

  

  我查了三生三世,这一世,再也不能错过了,我已经七百岁了,无论如何都要完成任务,结束孤独的轮回转世。

  

  更重要的是我要回到灵界,要见雪桐,看她是否安然无恙。

  

  “你这么想就对了。”黑暗中,突然响了低沉的声音。

  

  “薜虎!”我一惊而起,“你还是找到我了。”

  

  “因为你是这个镇上最丑的男人。”薜虎的口气带着嘲弄,“漂亮的无涯居然舍得摈弃自己的容貌。”

  

  “这么简单?”

  

  “看到道士诛妖却毫不惊讶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

  

  在灵界,每个精灵都有自己的法术,薜虎,拥有可以读懂别人的思想的能力,无论谁站在他面前,那怕是一闪念,他都会捕捉到。两百年过去了,薜虎的法术精进许多,而我却原地踏步。

  

  “我可以有个请求吗?”我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我不怕死,只是放不下雪桐。

  

  “说。”

  

  “等我找到天书以后,你再杀我。”

  

  薜虎沉默半晌,然后说,“我是来帮你的。”

  

  “为什么?”

  

  “因为你太笨了。”

  

  这次轮到我沉默了,我在判断薜虎的话,是真是假。

  

  8钥匙

  

  追查了三生三世,我之所以选择古镇阆中,是发现阆中的建筑格局是按照八卦阵设计的。《黄帝阴符经》上讲“八卦甲子,神机鬼藏”。

  

  阆中为什么是根据八卦阵来建筑的呢,其中必有玄妙。近期以来,妖道魔道天帅道的不断出现,是否预示着,天书就在此地。

  

  我曾经很努力地研究了一阵八卦阵,按照八卦阵上来讲,休门是长青寺,生门就是华光楼,伤门是县衙,杜门是中天楼,景门是永安寺,死门就是柳树井,惊门是贡院,伤门是大佛寺。

  

  如果天书藏在此镇,那么,它是在生门还是死门?所有的地方,他都查过了,没有一丝线索。到了这一世,突然发现,伤门由县衙变成了福音堂。

  

  这是一把普通的银制钥匙,就在我的面前放着。

  

  薜虎说,去找一把可以打开的锁。

  

  锁,世界上有千千万万把锁,哪一把才是被这把钥匙开启的锁。

  

  李小峰在别人眼里始终都是乖孩子,没有人听到他说过一句话,因为他是个聋哑人。也没有人知道他是黄帝祭师的传人,掌握着天书的秘密,这把钥匙传了几千年,在李小峰的脑海里,每天都在琢磨这把钥匙和天书的秘密。他所有的思想都被薜虎捕捉到了,而他现在,被囚禁在我的酒吧里。

  

  锁,李小峰的家里到处都是锁,金锁,铜锁,银锁,木锁,都是打不开的锁。

  

  走遍了镇子,我唯一没去过的地方就是福音堂。

  

  9福音堂

  

  福音堂不是很大,半圆拱形花岗岩窗框、陡斜的红色屋顶以及绿色尖顶的钟楼,四周绿树环绕。

  

  祷告仪式已结束,人群逐渐散去。

  

  “无涯。”我突然听到有人在轻唤,穿过百年的时光,风一样吹进我心里。

  

  “无涯。”声音很清晰,仿佛就在耳边,不是梦,也不是幻觉。

  

  侧过身来,唱诗班的白袍女孩向我走来。瑟琳娜,占卜师的女儿。

  

  瑟琳娜象风一样在我身边走过。回头,呆住了。

  

  门外,站着一个西装青年,分明就是两百年前的我。

  

  “无涯。”瑟琳娜拉住了他的手,眼角眉梢都是欢喜。

  

  “我等你很久了。”

  

  我回头,说话的是牧师路西法。我看得很清楚,站在我面前的竟是血族的占卜师。

  

  “为什么。”

  

  “因为我已经找到天书了。”然后他望向瑟琳娜,带着微笑,那笑容温和宽厚。

  

  “在哪里?”

  

  路西法并不说话,指了指胸口,又指了指我。然后转身离去。

  

  “你是我心中,我心中唯一的诗歌。”教堂里突然响起了歌声,“我要向你尽情地歌唱,向你献上最真诚的爱,你是我心中,我心中唯一的切慕,我要一生紧紧地跟随,让你牵我走天路……”

  

  那歌声竟能让人心中充满平和。

  

  10锁

  

  三生三世,有谁知道两百年的时光有多漫长。

  

  回到酒吧,路西法的身影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你是我心中,我心中唯一的诗歌。”

  

  月光如水一样流淌,风将树枝的阴影斑驳地映在窗前。

  

  “我终于明白了。”我把钥匙放在胸前,用力一压,钥匙深深地嵌进了我的心房。我的心突然变得平和温热起来,象泊泊的温泉,清澈如镜。

  

  没有一把锁能象心锁一样难以打开。被封印起来的不是天书,而是人心。

  

  瑟琳娜因为解了心结,不再纠结过去的伤心事,路法西因为看穿了世事,回归天主。而我,也需要解开心结。

  

  “无涯。”声音自泉底深处传来,轻轻柔柔,一如两百年前的声音。

  

  抬头,李小峰那青涩少年的脸幻化成一张清丽无双的面容,浓密的黑发开始疯长,眨眼之间变成如雪长发。房间里突然充满了风,四处涌动起来,一圈一圈吹得她雪白的长发飞舞起来。

  

  “雪桐。”有雾在眼中升起,我的喉咙象被掐住一样,说不出话来。

  

  我的手伸了过去,就象从前,伸到她面前,但却摸了空,手在她的面颊穿过。她的目光充满哀怨,两百年了,我触摸不到她。

  

  “无涯。”她的声音很模糊,飘渺如同从遥远的地方破空而来。她说,“我终于还能再见你一次。”

  

  然后我感觉到风在快速的转动,她的身影如同漫天的烟雾四下飘散,白色的长发裂成一段一段,象两百年前那场大雪,扑簌簌飘落在地。

  

  “雪桐。”我的手握向虚无,她就这样消失在我面前。

  

  为什么会这样,打开心结后,不应该是重新开始么。仿佛无数细小尖锐刺在我身体里穿过,我听到有什么东西碎裂了,悲伤汹涌而出。

  

  11解脱

  

  “嘎嘎嘎。”身后传来如乌鸦般的笑声。

  

  “薜虎。”回过头来。薜虎已经不在再是薜虎,他的脸在空间不断扩大,变得虚无飘缈。帝王!那是帝王的脸。

  

  他在笑,笑得很开心。

  

  “为什么?”我听到自己弱弱的声音。

  

  “凡是背叛我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他的声音象遥远的惊雷。

  

  “天书是假的?”

  

  “它不过是我扔在人世的欲望,居然有那么多人拚命去争去抢。”

  

  胸口象撕裂般疼痛,我们被耍了几百年,原来只不过是一场虚幻,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国师的表情如此诡异。

  

  “那你为什么又要来帮我呢。”

  

  “因为你很笨。”他的语气中带着轻蔑,“你找了三生三世也找不到,是不是很笨。”

  

  “所以,你不耐烦了,来帮我,就是想亲眼看到雪桐在我面前消失?”

  

  “对。”

  

  “然后呢?”

  

  “然后,你可以去死了。”

  

  我隐约听到有什么东西破空飞来,重重地撞在我的胸口,然后是胸腔碎裂的声音,温泉如泄了闸的湖水奔涌而出,我知道那是我的血。

  

  “你也很笨。”我努力地发出声音,“你不知道她为什么背叛你,你不懂爱,只想控制她们。”

  

  “胡说八道。”

  

  “你永远活在疑惑当中,愤怒使你失去理智。”我的视线渐渐模糊,“你的心已经被你的控制欲望埋没了。”

  

  黑暗之中,我的眼前出现斑斓的色彩,如同最璀璨的烟火盛放在幽蓝色的夜空里。原来死亡并不可怕,我隐隐听到帝王在愤怒的咆哮,突然想笑。我应该感谢他,他终于让我解脱了。 




11杀第二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13帖,此为第5帖)

(作者:拼将一剑;提交人:拼将一剑;提交时间:2011/1/23 22:28:38)

第二轮昆仑战区杀贴:棋 贴杀 姚白白 参评 Post By:2011-1-12 21:13:51

如果让你去问阆中的任何一只猫:“你这一生最喜欢做的是什么?”它们给你的答案一定千奇百怪。吃鱼,抓老鼠,晒太阳,玩毛线球,睡觉……这些没出息的家伙们。我瞟过它们所在的角落,看到它们对我毕恭毕敬地行礼,只是抬了抬唇角,优雅的路过。
如果让你问我:“你这一生最喜欢做的是什么?”
我给你的答案永远只有一个。

我叫苗露,是只两百岁的猫妖。

1)

“对,对,就这样。旋转,旋转,停止!很好!”
我在那根闪着银光的铁杆上按照宁虹的要求做完一整套舞蹈动作。坐在台下的任二白首先鼓了掌,跟着他的一众跟班如同得令般也鼓起掌来。我在掌声中神情倨傲,接过了任二白安排给我的小跟班杜飞手中的毛巾,擦着汗下了台。
如此,你应该对我的社会关系有个大概的了解。我有个舞蹈老师叫宁虹,有个叫任二白的男朋友,有个小跟班,还有一份常人不愿从事的职业——跳艳舞。
还好我不是“人”,没有所谓的“丢脸”一说。我也没有一干道学亲戚成天耳提面命,自然变本加厉,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做了黑社会大哥任二白的女朋友。
我的世界晨昏颠倒,满是烟雾、酒气和小股或明或暗的灯光。我在大庭广众下扭动,挑战一个又一个妖媚、高难度的动作,换来口哨、尖叫和金钱。

2)

阆中越来越拥挤。以前不过是几棵树精、一只老鼠精和一个幻妖在我周围偶尔出现,现在你看看,我的男朋友,我的舞蹈教练,他的一干跟班,就连台下的观众,也有越来越多的同类挤进我的世界。
更不用提一堆和尚啦,道士啦,甚至还有远渡而来的西洋法师。
这么多人和妖挤在阆中镇里,都是为了打探一本能使万物荣登天界的“天书”的下落。
日子渐渐过得不太平,连我也有了任务。常在月黑风高的夜里化了原形,满处搜寻一本黄绢的下落。据说那可是唯一的,记录着天书收藏所在的地图。整个镇子的妖魔人类,闻得风声的均已出动。猫族的希望全寄托在我身上。
猫众们对此事的意见却不大统一,有的说:“老大,您那个男朋友不大好对付呀。恐怕得了黄绢,还没出镇就被他逮回去,别说寻那天书,只怕性命也失了保障。”有的说:“蠢货,这样的宝贝,说什么也不能便宜了其他人。若得不到,就算毁了它也比落入别人手里强。”
咦,想不到它们倒有几分理想追求。

3)

只是我要想得多一点。猫族在阆中聚集的所有妖怪中修行最低,两百年来只出了一个我,勉强称得上资质上乘。但与那些动辄就修炼了万千年的妖们比一比,哪里有丝毫赢面?所以不得不左依右附,专拣强大的,一双猫眼儿媚意横飞,只为朝夕安稳。
得到那天书固然好,可谁知道修行的时间究竟要多少?独自觅得了,必定会招来祸端。一年年给那些妒意满腹的人类妖类追将下去,哪里腾得出时间修行?若中途与谁拼起法力,凭我那两百年的微弱功力,顾前顾不得后,只怕还没尝到荣登天界的滋味,就提前赴了黄泉,落得个元神俱灭。
天书虽好,也得有命才能安享。我并非那些亡命之徒,凡事细细思量权衡再做决定。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想来,这也该是猫类的死穴。安身立命便好,何苦与长人争锋?
于是越发自得其乐,看着身边的人群妖怪们东奔西走,劳命伤财。

4)

其实任二白对我倒是很迁就,只要不触了他的底线,由得我疯闹。
我从不打探他的来历。只知道他的原形是上古异兽穷奇,来头不小,野心更大。一来阆中便将各道收入囊中,坐稳了角头大哥的位置。红蜘蛛夜总会这种灰色地带,自然由他接管。头牌艳舞女郎,如我,自然成了他的女朋友。
当地的妖魔们对他很是防备,就连传说中那条被黄绢封住,后被释放的千年蛇妖,恐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常有和尚道士寻上门来,惟恐迟些收他便收不住。他们的算盘拨对了,可惜手法却太低,任二白轻轻松松摆平了他们。因此阆中妖魔们对他更是畏惧,见到他总是一脸谄媚。
也许只有我有这般待遇,在他面前,冷了一双眼,笑容也不见。他从来连半句哄劝的话都没有,只等我情绪过去再主动靠近他。
有时候我举杯向他赔罪,他看也不看,起身就走。仔细想来,他从不喝酒,这次就连我也没有特权。
哼,他这样高傲。我才不爱他。

5)

入了夜,我在一方屋檐上行走。
月色如洗,我抬头看一空星辰,再往上可有琼台玉宇,仙人天界?他们可知下界里人与妖乱成一团,只为寻一本至宝天书?若某天谁得了手,按书中所文如愿飞升,便能同他们一齐站在高台之上,藐视众生。
如何不诱惑?任二白差了所有手下去找,连我也每日派出门去,看来对此物是志在必得。不想曾经安宁祥和的小小阆中镇,猛然堆积了这般深厚的欲望。我甩动雪白毛发,懒懒打了个呵欠。眯了一双眼,看窗内那个光头凸肚叫李文博的男人,鄙薄之意自是不愿遮掩。
就是他了,将一本天书的希望带到镇子里,也带来了天书背后波涛暗涌的争斗。
平凡如他,怎能想得到就连一只白猫也是他的敌手?满心贪婪地只顾细看那本灯下的黄绢,一根织丝也不肯错过。我不去打扰他,我的任务只是夜夜监视着这个男人,待到他将那黄绢上所记之意彻底弄明白,才是我现身在他面前的时刻。
夜的寂寞,深且长。只有宁虹愿意偶尔陪着我,

6)

宁虹是只鲤鱼精,长我三百余岁,她的任务是搜集有关天书所有相关的人和事。“红蜘蛛”素来是阆中龙蛇混杂之地,情报易得。她为了方便出入,于是做了我的舞蹈教练。
偶尔为了活跃“红蜘蛛”的气氛,她会化身成男子模样:寸头鹰目,黑色短袖衫,黑色长裤,一双哑光皮靴,在灯光下与我共舞。一双手,借着舞势在我身上游移。我暗想,这是个古怪的地方,猫儿被鱼戏。于是舞得更狂浪,贴了她的身体扭动,看得旁人血脉贲张,尖叫声如潮。
任二白偶尔看到这一幕,便沉了脸。但他从来不说什么,我更觉无碍。只是挂了倨傲的笑,舞毕下台迎上他的怀抱,妥帖又温顺。
他是头霸道高傲的兽。我是他的人,不能有别的可能。

7)

论起一伙人的年岁,最小的当属我的小跟班——杜飞,才活了十九年。我明白任二白的心思,对他“委以重任”——跟着我,不过是借他接近与打开天书有关的少年李小峰。可我不明白杜飞的心思,凭他人类脆薄的血肉之躯,为何要拿来拼杀斗狠?人大约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生物,我因为不懂得,于是对杜飞很是好奇。
我知道杜飞看我的神情颇为复杂,他正是血性当年的小男儿,怎耐得住我这一身媚骨娇态?一双眼常于众人中寻得了我,便目不转睛地盯住,惟恐漏了一眼。
我想,就连这孩子的情感,只怕也是任二白手中的棋子。所以特意派来我身边供我左右,一来削弱不了自己的势力,二来多个空以美色喂之,便可随意差遣的人类傀儡。
我最恨的就是任二白这点,从不管别人心意,仿佛他人全是死物。他不过是一头穷奇,只是活得长久些,又如何自比仙圣,以审判之姿看这世间?
偶尔在深夜,他啃噬着我细白的身体,喃喃地说:“什么时候你能收了劣性,不再与我对抗?”
什么时候?我想,大约永不吧。柔媚的猫,心甘情愿的猫,我都肯做。惟独乖顺的猫,是永远不可能的。

8)

在我沉于桩桩琐事的日子里,任二白追寻天书的脚步却完全没有懈怠。他将觊觎天书的敌人们挨个铲除,从普通的妖怪,到喊着或神或圣的修行者。
倒在他前进路途上的障碍们,有的落得元神俱灭,有的陷入转世轮回。原本积满欲望的阆中,渐渐恢复了它以往的宁静。有关天书的一切,像一枚临近饱满的果实,只等有缘人伸手摘取。
我对宁虹说:“这日子,过的我心境凉薄。我不过才两百多岁,假如有天修得天书的不灭之法,只怕沧海桑田未尽时,我已满眼灰烬。长生不死,对我只会是折磨。”
我变得很沉默,他也不常邀我作陪。我渐渐不去看那群人与妖热切追逐的执念,只是日日在明暗渐变的灯下跳完一支支艳舞,换来人世里的尖叫、口哨与金钱。那间夜总会不知不觉成了我的产业,我悉心打理它。反正世间的俗物,他也不再有心思关注,惟有一本黄绢,一把深藏于少年李小峰体内的钥匙,才是他的事业。
任二白的那群妖怪小弟在与各种妖怪和修道士们的对抗中,纷纷丢了性命。宁虹五百年修行亦被他吸去大半,以免她成了那根最后横生的枝节。杜飞完成了任务,第一次杀的人便是他刚结识不久的少年李小峰,替任二白拿到了少年体内的钥匙后被关入监牢。
他的局布得密而稳,怎会不求仁得仁?我是最弱小的猫妖,从来就不是他的绊脚石,也不是他的强大助力。我只是有几分媚态和心甘情愿,于是才能在这个心狠手辣的男人前得以自保罢。
接下他最后给我的任务,我在路上想,待万事具备,他飞升那一刻,可会记得世间还有一个我?

9)

任务进行的很顺利,我并未遇到当初所设想的那些阻碍,喂了李文博一颗麻醉子弹,黄绢和译文尽皆得手。接下来,除了那件事,就是把黄绢和译文一齐交给他。
“宁虹。”我唤身边和我一起出任务的宁虹。
她似乎也有思虑,只是懒懒应了一声。在这本指出天书密藏之地的黄绢面前,即使弱小如她,也会生出欲望和幻想吧?
“宁虹,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你呢?”她问我。
“继续修行吧。也许离开阆中,游历一番。那本劳什子天书,一争就是五六年,我早想走了。”
“怎么,你不和任二白一起修炼成仙?任二白给你的关注和照顾可不普通的。”
我心下一动,随即落下两行泪来。宁虹见了,沉默了一瞬,即而又说:“你终究还是爱着他的,不要因着自傲的心性为难自己。”
“他曾经给过我一次机会,让我不要再与他对抗。也许那是我与他唯一的一次机会,我却没有珍惜。”
“他待你不同,放纵你,又请你放下骄矜。我想,他对你是有感情的。这次回去你向他表明心迹,并不是没有可能重来一次。”
“是吗?”我擦干泪,笑看宁虹:“然后呢?与他一起修炼天书之法,去天界不老不死的厮守?”
“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日子,若真如此,自然是最好不过。”宁虹握住我的手,她这条鲤鱼精,竟似通晓人世感情的温暖。
“天界……如何想来也是无聊冷漠,和他在一起自然满足,可我也不舍得你。”我想了想,接着对宁虹说:“你最了解我,知道我的性子在重要关头必然不成大事,不如,你先替我去试探他的心意?如果事成,你也是媒人,他怎么不感激你?说不好我们三人都得以飞升,那才是真正圆满。”
宁虹面容露出转瞬即逝的惊喜神色。她二话不说,接过我手中的黄绢和译文,独自朝“红蜘蛛”走去。


10)

我站在“红蜘蛛”黑暗的角落里注视着这一幕。
任二白接过黄绢与译文,深深地看了宁虹一眼。宁虹在他的注视中讨好地笑了,笑容还未结束,他化了原形,头顶两角瞬间没入她的胸中。
任二白一张兽面因得意而扭曲,而就在此时,一颗特制的酒精弹准确地喂入他的身躯。接下来,砰砰砰砰!他连中数颗酒精弹,怒吼一声,摇晃着倒下。我回过头,向黑暗中隐藏的射击手杜飞投以赞许的微笑。
呵,任二白,这就是你了。别人不知,我岂能也不知?
在你交给我最后一个任务时,就是你的死亡序曲!

“你此趟去,杀李文博,取回黄绢和译文。最后,除去宁虹。”他如此吩咐我。随后我又在他枕下发现一封给宁虹的密信,内容是:你此趟去,杀李文博,取回黄绢和译文。最后,除去苗露。
我偷换了此信内容,只说让宁虹在我取黄绢和译文时保护我的安全。宁虹收到信笺,想必也很惊讶,没想到任二白对我关心至此,猜想他一定对我有真情。
他想要一石二鸟,我就让他反中此计。

穷奇此兽,历来多疑且背信弃义。从宁虹未丢性命开始,我就猜到宁虹也是任二白棋局中的一部分。她被安排在我身边探知我心意,若任二白发觉我日常生活里对天书有丝毫野心,必被提前斩杀。
只是以宁虹这般易被利诱的头脑,想必并不懂得穷奇的性情,最后在我设的圈套下误以为任二白待我真有爱意,才敢赌上与我的交情,抱了一丝一同飞升的幻梦。
我押上的赌注,是宁虹简单的头脑,再加上任二白唯一的弱点——惧怕酒精,最后是他被胜利的喜悦冲昏头脑那一瞬间的毫无防备。
任二白本是庄家,若要硬算赌注,就是他那股自以为是的高傲。他明明可以轻易解决掉我和宁虹,却坚持去做一个完美的棋手,想要用尽最后一颗棋。
这盘赌局里,赢家只有一个,输家死路一条。
杜飞,在臣服于我的美色时,就已经是一颗我方棋。我仅有他,所以机会只有一次,留待最后放手一搏。
我看着这盘残局,笑了。

如果让你问我:“你这一生最喜欢做的是什么?”
我给你的答案永远只有一个。
“checkmate。”



结局再结局

砰!
杜飞手中的枪,指向我。发射了最后一颗子弹。
“哈哈哈,你们这群妖魔鬼怪,通通去死吧!想利用我帮你们独吞宝贝,当我是傻瓜?”杜飞双眼血红,杀相毕露。
我想,我确实不懂人类。用尽办法将他劫出监牢,如今他却将枪口对准了我。也许不管曾经怎样善待他们,他们都会在欲望面前,变成另一只穷奇。
不过,不懂归不懂,我却很明白,什么叫防备。
我看着身中麻醉弹倒下的杜飞,丢下手中那支消音小手枪,摘下防弹衣上杜飞射向我的子弹,捡起穷奇身边的黄绢与译文,在他怀里找到那把开启天书的红色钥匙,听到“红蜘蛛”外呼啸的警笛声。
残局终了。
我微笑着离开。

也许谁都没有想到,阆中镇历史上最大的一场人与妖争夺天书的混战,结束在一只仅仅两百岁的猫妖手中。太多人与妖,付出了心血甚至性命,却一无所获。无论他们是甘愿的,还是不甘愿的。
赢家,终只有一个。




*附注 checkmate:为国际象棋里“将军”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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