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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林小琅/叶染/卜素/叶七/琅孉/琅琅/握君/云翾翾/(共搜集有104帖,此为第16帖)

(作者:;提交人:魅厘;提交时间:2014/2/18 22:35:59)

五月吧243届风云《白发魔女传》第六轮蛛丝马迹贴杀凌慕华 Post By:2014-2-16 21:26:03

小伙伴们,你们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一些糗事吗?比如第一次吸烟,第一次给女同学递纸条,第一次拿家里的钱跑出去买好吃的东西吃。第一次在放学路上拦着自己喜欢的女同学,拉着她的车子不让她走……

记得我第一次吸烟,好像是八九岁的样子。自己坐在祖母的板柜上,拿着一张白纸,卷成筒,学着大人的样子叼在嘴里,然后用火柴哆哆索索的点,第一次因为手抖,没点着。接着划第二根,还是没点着。我一下子急了,从板柜上跳下来,接着划第三根,终于点着了。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吞云吐雾,那火苗就一下子把纸筒烧到嘴边这个位置。于是,哥哥我悲催的被火把嘴烧成了满嘴大泡……大概好几天才慢慢好起来。当时是怎么和父母说的,我一点印象也没有了。但是和邻居小明说起过。他直笑我笨,说你纸筒里没有装老旱烟丝,可不是一下子纸就着了烧你嘴巴子吗?真是猪脑子啊。

于是第二次就吸取了教训,不自己用纸筒卷了。趁着父亲睡觉的时候,从他上衣口袋里拿走了一根香烟。蹑手蹑脚窜到厨房,然后从灶台拿了一盒火柴揣在兜里,撒开丫子就往当街跑。那时候,村东口有一个小土坡,边上散落着一些石子,平时有事没事就去那里坐一坐,找找虫子,或者叼根草躺在上面眯着眼睛看天,看白云。

那一次我选了一处背阴的位置,把那根珍贵的烟从兜里拿出来先是嗅一嗅,然后学着别人的样子,夹在耳朵上面。然后再拿下来夹在手上,一直不知道夹在哪个部位才觉得帅气。这样重复几次,才把烟放在嘴里,吧嗒了一下,然后划了火柴小心翼翼点上,竟然一次就成功了!我不免有些激动,猛吸了一大口,直觉得一股烟直接就被我吸进身体里,当时还不知道什么是气管什么是肺部,反正这一口,真把我呛的,哐哐的一顿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

我气的把烟掰断,恨恨的踩了几脚,碾碎,心想,这是什么破东西呀。一点也不好。为什么大人就那么喜欢?可是踩完后之后,就有些后悔了,又蹲在地上把烟一点点收拢起来,用衣襟把它包好,想着以后用纸卷起来,再试着学学吧。

现在想一想,烟龄也有十几年了



/琳琅/林小琅/叶染/卜素/叶七/琅孉/琅琅/握君/云翾翾/(共搜集有104帖,此为第17帖)

(作者:;提交人:邹绛霞;提交时间:2014/5/3 0:20:43)

五月吧第249届风云【萍踪侠影录】第三轮连翘砍孝颀皇后PZ【B杀】 Post By:2014-4-29 21:24:23

林子认识丁丁的时候六岁,丁丁那年三岁都没到。林子妈与丁丁妈是一个胡同长大的好姐妹。据说是好到能穿同一条裙子,能同时欣赏一个男生,并为之不会打架的那种铁关系。丁丁妈从小到大就是不靠谱的性格,这种性格一直维持到她未婚生子都没有改变。当初为了爱情不顾父母的苦口婆心,当然结果证明了她是错的,她得为自己不靠谱的行为买单。可是她还是不顾所有人反对要生下丁丁,她这个疯狂的举动当时轰动了整个胡同口,丁丁的外公外婆因为女儿的不争气觉得丢尽了脸,一气之下搬离胡同口,任丁丁妈妈自生自灭。
  
  年少时迷糊任性倒也罢了,但是有了孩子就不能糊里糊涂了。带孩子是一个既操心又累心的活。而她明显不在状态。终于林子妈实在看不下去,既心疼丁丁妈妈又恨她不争气,还担心小丁丁,所以她把小丁丁接到了自己的家,丁丁喊林子妈为大妈妈,喊林子爸为大爸爸,而林子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的大姐姐。
  
  丁丁初到林子家的时候,林子是十分不高兴的。她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小孩子就这样闯进她的生活。抢她的爸妈,夺他们对她的宠爱。于是她忿忿不平以离家出走两小时作为反抗。当然这反抗最终以她被她爸爸带回来教育了一番作为完结。虽然还是不服气,但她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接受从此他们家要多一个小弟弟,她所有的一切都要分一半给这个小弟弟的事实。
  
  作为一个小孩子,丁丁一点点都没有感觉到原来林子并不是那么喜欢他的。相反,在他心里,他更乐于亲近那扎着两根小辫子的大姐姐。他喜欢用他那小胖手时不时去扯大姐姐的辫子,然后玩得津津有味。可是林子却非常不喜欢丁丁这样黏乎她。到最后,实在受不了丁丁的这种行径,她索性缠着妈妈给她剪了那头长发。这样一直很多年,林子再没有留过长发,一向是简简单单的短发。
  
  虽然林子从心里不喜欢丁丁,但是丁丁出了什么事,林子还是帮他去做善后工作。比如丁丁在幼儿园被哪个小朋友欺负了,林子就出马摆平;比如丁丁看上什么小玩具了,林子就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零花钱给他买。因为凡事只要丁丁不称心,他就会哇哇大哭。说到丁丁哭,那真是一绝。一撇嘴,眼泪就像那自来水龙头关不紧那样,哗啦啦地流个没完,林子实在不明白,他怎么有那么多眼泪可流。
  
  长大后每每林子想小时候关于丁丁的这些事,她总觉得这就是老辈人说的那种一物降一物吧,不然,她那么讨厌丁丁,为什么还那么在意他的心情呢?
  
  林子十岁那年,丁丁妈嫁给了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丁丁也要随着妈妈和后父一起生活去了。丁丁走的那天,林子把丁丁所有的衣服玩具打了包,送上他后父的车,然后欢天喜地放着鞭炮送丁丁,丁丁就那样带着他那幽怨的小眼神,委屈的撇着小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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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邹绛霞;提交时间:2014/5/3 0:21:00)

五月吧第249届风云【萍踪侠影录】第五轮连翘砍路明PZ【B杀】 Post By:2014-5-1 21:23:38

最近闲着无事,四下翻了一下书。从学生时代为了增加所谓的修养,买的唐诗宋词,到琼瑶奶奶的言情小说,从三毛的撒哈拉大沙漠,到雨季不再来。虽然很多年前看过这些书,但是居然现在想想,印象都不是很深刻。看来小时候看书果断不仔细,纯为读而读,纯为跟潮流而潮流。
  
  就像最近迷上了吃一种白色的蛋糕,口感软绵,入口即化,还有一种网购来的巧克力。所以,人的品味或者习惯,是可以改变的。包括生活习性或者喜好。都会因时因地随时会有冲击和变化,时间是一个很好的催化剂。
  
  那时候喜欢三毛,是因为喜欢她的洒脱和不羁,喜欢她的随性率性而为。喜欢她的不造作,或者偶尔流露出来的骄傲。尤其在她说自己是漂亮女人的时候,其实,我从来没有认为她是漂亮的。但是看她的字里行间,会把自己说成美人,漂亮女人,或者,在国外,关于对于她的审美,是很漂亮?
  
  当然,她漂亮不漂亮,美不美,或者是丑,对我是没有任何不同的,喜欢的只是她的文字,那些她在异国他乡写的那些心情文字。会随着她的心情与动荡,融入进她的生活当中。那时,喜欢她书的名字,哭泣的骆驼,梦里花落知多少,雨季不再来。觉得这些名字,诗意,飘忽,忧伤又充满睿智与才情。而那时的她,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我却因为没有在她生前读她的书感到毕生的遗憾。
  
  最近因为于妈与琼瑶奶奶的新闻,又重新拾起了一本书,海鸥飞处。不知道为什么,这不是奶奶最好的一本书,但是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这本书里关于杨羽裳和俞慕槐的描写,当时觉得相当不真实,明显带有一种杜撰的意味。但是长大成年之后,才觉得,这样的感情,果断应该存在的。
  
  这种存在,或者是因为性格原因造成,或者是因为家境原因,或者是因为社会地位,或者是因为年纪问题困绕,总之,这样的感情,我深刻觉得必然存在。韩剧里,这样的桥段应该也不少,那些经典的肥皂剧里,这样虐心的情节,弯弯曲曲的女孩子心思,还是很一般可见的。
  
  听说,小说必须一种戏剧冲突才能表现张力,从而把情节设定推到高潮。这样理论的东西不懂,但是我觉得也未必是如此,其实有时候一个段文字,一段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会让人回味无穷,达到沉醉的效果。而这样的感觉,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或者,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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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苏离;提交时间:2014/5/13 9:01:34)

五月吧第250届两府制风云真身版【时光深处】第四轮【刺】秦元浩WY青梅如豆 Post By:2014-5-10 21:24:36

三十三重天,离恨天最高;一十三地狱,忘川水最苦。要问寂寞何处有,只要离恨相思错。
  媚生坐在离恨天上时常想,如果她当初没有离开忘川没有踏过曼殊沙华没有走那一遭,今天的她又该是何等模样。
  媚生无父无母。自她在冥界忘川曼殊沙华边成形,她就知道自己是人间万态幻化出来的魅。魅是没有性别没有前尘没有后世。从记事起,她独来独往,与冥界小妖们谁都不亲近,与那些大佬们也没有任何交情。她给自己取名为媚生,是因为她不知自己该幻男还是幻女。那些男妖女妖在她看来媚然天成,自己与他们无甚分别,干脆唤媚生,倒也省了些许麻烦。
  在冥界的几百年,她混迹在妖中学他们夹缝生存,倒也能自给自足。况且她还有一门天生拿手活,会摘云幻裳。从她手中幻化的云裳,一套千金难求。所以她日子过得自在快活,除了偶尔寂寞,也没别的烦心事儿。
  当然,那个时候的她根本不知道整日没有目标地活着,其实也是一种寂寞。寂寞这情绪是她看了人间的话本后才有所了解的。
  忘川边,有一个忘川人。忘川在冥界是一个禁忌,而那忘川人更是禁忌中的禁忌。没有妖鬼知道他来自哪,他好像就是跟忘川同生共长。忘川人也是摆渡人,每日要载很多亡灵过河,这些亡灵绝大部分来自人间。
  人间在妖鬼心中与离恨天一样神奇般地存在。一些妖法高深的妖鬼,总想设法穿过曼殊沙华,躲开忘川人的眼睛去到人间。冥界没光,习惯了黑暗的妖鬼们是特别向往光明。媚生也不例外。
  每日她看着忘川人,载着一拨又一拨的亡灵过河,彼岸的曼殊沙华开得那般摇弋生姿,她就蠢蠢欲动。这是媚生几百年见过的唯一颜色。火红,绝艳。这也是冥界唯一颜色。妖鬼们都道媚生手艺好,可媚生手艺再好,她都幻化不了除却白色外的任何一种颜色,她的每件云裳虽能白得光彩四溢,但还是不能与火红的曼殊沙华相提并论。媚生渴望那火红的衣裳,日日夜夜都想要它。
  她明白,她唯一机会就只有摆渡人。摆渡人是冥界链接人间唯一通道,也是她唯一能掌控的砝码。
  这几百年媚生除了会幻化云裳,她连略微高等一点的妖法都无法完成。她不懂,冥界明明都流传着魅是这世间最厉害的妖,为何她的妖法连这冥界普通的妖鬼都不如?
  但这并不能打击到媚生要踏过忘川去人间的心。她问遍那些来求她幻云裳的妖鬼们。妖鬼笑道:“冥界妖法再厉害都比过情。连那冥界万能的王都爱上了人类,可见这情吶才是这世间最上等的妖法。”“何谓情?”媚生茫然无知。妖鬼收起媚生递来的云裳转身出门,边走边道“亏你还是魅,连情都不知。人间话本里,自会告诉你情为何物。”
  原来情才是最上等的妖法,媚生恍然大悟,似懂非懂。至那后,她搜遍妖界所有的话本,夜夜熟读里面各种桥段。一眉一眼,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惟妙惟肖,似模似样。
  她开始日日流连忘川,不言也不语,就那样远远看着摆渡人。一天,二天;一年,二年;十年,百年。整整百年,摆渡人终于对她侧目,时不时与她轻言几句,或只一个眼神,就够知晓对方心中所想。
  媚生已经不用再看话本,也能自然而然做着那些名为情的事。而摆渡人一日日沦陷在这等情中,一切都如媚生设计好的那样发展,事情很是顺利。
  当某日,媚生提出要踏过曼殊沙华去看看除却冥界外,世间是何等的五彩斑斓。摆渡人手上的船桨落入了忘川。
  “真要去?”他问。
  “是的,我想去。”媚生坚定地回答。摆渡人沉默片刻,答应隔日就送她过岸,去外面的世间看看她向往已久的色彩。
  隔日,媚生换上自认最好的长衫。因为她没性别,一直以来,她不着裙装,都以长衫示人。摆渡人瞧着眼前的魅生,温柔地收拢起她的长发,为她挽起了只有女妖才会梳得发髻。媚生惴惴不安,可这都抵消不了能踏过彼岸的兴奋。很快她就把惴惴不安压在脑后,上了摆渡船。
  忘川响起渡灵曲,深深浅浅低咛不已。只有亡灵才能坐上的船,因为媚生到来而摇摆不定。摆渡人一声:“走”,就把媚生推上了彼岸。还没在彼岸站定的媚生,突然见天边雷声轰鸣,她抬眼再望向忘川中的摆渡人。忘川黑黝黝一片,摆渡人与他的船都没了踪迹。
  顷刻间,她脚下的地裂成碎片,她还没回神就随地裂坠入地界。等她醒来,她已在离恨天上。她要去的人间没有去成,阴错阳差来到了这里。她从天官那里知道,魅是不能离开冥界的,离开冥界的魅等于妖少精魂,与亡灵无异,只能世世轮回在三界之外,六道不入。她不明白既然这样,为什么她倒能好好地端坐在离恨天上,天官深看她一眼就再没回答她。
  离恨天上什么都好,有着媚生向往的光明与色彩。她依旧像过去在冥界那样幻化云裳,得很多小仙官们喜欢,却与所有的小仙官不亲近。似乎这里比她想象中更来得好,但一切却又是那么不一样。
  直到有日她从一小仙官口中闲聊得知,要上离恨天的魅,必须有妖愿意为魅挡下天雷,以命换命。那刻她才明白了是什么东西不一样!
  原来她早在上渡船前,就自然幻化了性别,她却糊涂得不明所以。一个魅选择性别的理由只有一种,那就是爱上了妖。摆渡人温柔挽起她长发的手,似乎还停在发间,她知道今后她这不死不灭的千万年都只能用回忆来想念。




/琳琅/林小琅/叶染/卜素/叶七/琅孉/琅琅/握君/云翾翾/(共搜集有104帖,此为第20帖)

(作者:;提交人:安。宁;提交时间:2014/5/27 14:26:18)

五月吧第251届十周年专庆场【依然在一起】第三轮司马砸缸神通通清白【B杀】 Post By:2014-5-20 21:24:58

出门的时候有电话过来,一看是她,随即按掉,既然说得那样大义懔然,我还留在那里自取其辱干吗!她说,你走吧,我不要再见到你,天下人都死绝了,我也不会嫁给你!哈,谁怕谁,哥们儿你怕吗?我是不怕! 不就是媳妇吗?天下女人那么多,我何苦贪恋你这一枝花!

走到十一路站牌前,看了下表,才六点二十分,最早的班车是六点三十分,坐这路车的人这个时间段一直很少。因为城中城的大力建设发展,这个小区快成了贫民窟。据说现在正在种种筹备改造中,过不了多久,这里也会变成又一处新的居民区。老式的这种筒子楼就要消失在人们的视线当中了。

他在这里生活了将近三十年,除去大学几年在外省上学,其余的时光都留在了这里。虽然他在大学期间就开始和同学一起开始了创业之路,并且很成功地从第一桶金到现在的好多桶金,但是,他依然住在这个南城当中最不起眼的地方。这还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建设起来的一个生活区,以前这里是一片桃树林,在他上中学的时候,还和小朋友们一起爬上桃园的大门跳进去摘桃子吃。曾经弄得身上脏兮兮并且满身桃毛,奇痒难搔。是的,在大学里一起与他合伙做生意的那个朋友就是他中学时的同学。他的哥们儿,猛子。

猛子在他们大学毕业之后,提出了散伙,他们把赚的钱平分了。猛子把全部的钱留给了他的父母,然后背着背包去了西藏,去了塔尔寺,他说那个地方有人一直在召号他。他那个时候,甚至不顾他的女朋友的一再挽留,义无反顾地踏上西去的征程。只是简单给他留了一封书信,让他帮忙照顾他的父母和女朋友。

于是,他回来了,照顾猛子的父母还有猛子的女朋友。

猛子的女朋友叫采,小时候的玩伴,低他们两级,那时的采是他们的小仙女,在他们眼里,可谓光芒万丈。当年,他也喜欢采,但是采喜欢猛子,她说猛子的那股倔劲有乃父的神韵。他黯然转身,没有再说别的言语,曾经,没有人知道他是喜欢采的。直到猛子离开,抛开父母和采离开这个家,去赴一场虚无缥缈间的约会。

不知道什么时候,采开始越来越依赖他,而他为了照顾猛子的父母和采,一直在南城与北城之间奔波。他接到猛子的电话,让他对采说,他在西藏结婚了,让采不要等他了。他没有听完就挂掉了电话,然后对采说,采,你嫁给我吧,猛子不会回来了。然后采指着他的鼻尖大骂,说他忘恩负义,他真搞不明白,真正忘恩负义的是他还是猛子。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说她生是猛子的人,死是猛子的鬼。他突然觉得,天旋地转,觉得自己那如此的可笑,这么多年,他觉得,自己就是生命开的一场玩笑,一个幻觉。

他准备走了,他打量着这里,然后接通电话:南城改造,正式启动。此时,南城的上空,有鸽哨划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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