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吧论坛藏经阁 → 3869 号风云群杀资料浏览页面
五月吧风云及群杀资料浏览页面
书剑||花样||光寒||藏经阁||书剑报到||书剑规则||花样资料||学堂||故事||总结||群杀资料||群杀总结||顶图||狼埔军校||回收站||提交||搜索
五月吧第十六届群杀《无竞维人》规则(共搜集有1帖,此为第1帖)

(作者:拼将一剑;提交人:卧雪;提交时间:2013/11/6 22:56:15)

修改重点:1.进行了参评帖分流,参评分两个区进行,分别由两区评委打分评文,并用参评交入场费进一步限制了参评帖数量;2.队伍增加了2号评委,将原来的评委劳动分出一部分给2号评委进行;3.允许攒刀,有效解决队伍临时缺帖,及无人可杀时的一些技术问题,并给队伍增加了一个策略选择;4.增加参评帖PK制,增加了一个大家可以参与进来赌博猜谜的有趣的娱乐环节;5.换人每次都收钱,不包括换队评,进一步限制队伍的圈人范围;6.取消复活,让一线写手的死亡成为不可逆转,增加二线写手的出头机会,同时减轻勺子工作量。)

  规则修改自十四、十五杀规则,蓝色部分为本届特别提请关注的部分

本规则共分十个部分:
  
  一 主持、队伍及进程
  二 名词解释、胜负计算、攻防顺序、金钱计算
  三 杀帖
  四 参评及PK
  五 评委
  六 花絮
  七 战报及战果发布
  八 属性、攻防、战区、战斗、道具等
  九 特别声明
  十 修正及补充(为保留一楼的规则发布时间,此部分单独放在二楼,为本规则初次发布后,不断修正补充的部分,开杀前的修补不单独发公告,开杀后的修补添加进二楼的同时,会另行发布公告,请各领队军师重视二楼的不断更新。当顶楼原始规则与二楼的修订部分有矛盾和冲突时,以二楼的修订部分为准。)
  
一 主持、队伍及进程安排

1. 主持
  1-1-1 群杀由主哨率领副哨组成哨团主持;
  1-1-2 群杀背景字数不超过6000字;发布时请背景作者声明是古代背景还是现代背景;
  1-1-3 主哨对整个群杀中的一切事件,享有最终裁决权;
  1-1-4 对于副哨的裁决不服时,各队可以找主哨申诉;
  1-1-5 主哨的最终裁决,无论对错,各队都必须暂时接受和服从,待群杀结束再行讨论,此为确保群杀的正常进行;
  1-1-6 对哨方已生效的裁决,队伍或队员违反前款规定,纠缠不休,影响到哨方工作和版面秩序时,哨方有权对队员或队伍酌情处以劝诫、警告、扣1-10钱、扣1-10血直至判罚队员或队伍出局。哨方直接判罚队员出局后,队伍丧失对该队员的申请替换权。
  
2. 队伍人员组织
  1-2-1 群杀游戏是一种以队伍为单位进行对抗的文字游戏。本届群杀每队必备人员领队1名、写手4名、1号队评1名、2号队评1名,领队可由写手、队评兼任。为保证趣味性和一定的推算难度,参与队伍需要至少六支以上才开杀,不足六支队伍时,顺延一周开杀。一周后队伍继续不足六支,则再次顺延一周。依此类推,直至参杀队伍达到六支才开杀;
  1-2-2 每队队名由参加队自己命名,为无人注册过的论坛ID,为方便战报统计,队名字数不得超过七字,且需报主哨批准才能使用,报来的队名主哨不批准时,队伍必须更改队名。
  1-2-3 报名队伍同时提交队旗一面,用于群杀版的悬挂,规格为100*50。
  1-2-4 各队伍的写手需每人交纳800字以上(非诗歌)原创做为试杀帖到五月吧藏经阁。
  1-2-5 每队正选队员名单和对应(属性),开杀前1小时不再接受更换。此刻起,再更换队员就属于替补上场,需版面发帖申请哨子批准,并占用替补名额;每个队员每届游戏只能隶属一个队伍;
  1-2-6 换替补上场时请用队伍马甲在版面发表换人申请帖,写出替补队员和被替补队员的真身,替换写手时同步提供替补写手的五月吧的试杀链接地址,这里的队员包括队评。哨子看到后会回帖签收申请。哨子同意换人,自发出申请帖时起替补有效;哨子不同意换人,自发出申请帖时起替补无效。被替补者返回,若想重新入场,需要再次发帖申请,经过哨子批准,且只可替补原来所穿马甲,并计入队伍人员替换次数中。只有队评替换不计入队伍替换人员的次数。队伍每次换人都收费,不包括换队评,前三次换人,每次收费1钱,第四次开始每次换人收费5钱。
  
3. 队伍人员约束
  1-3-1 禁止写手互换马甲撰写杀帖。
  1-3-2 禁止队伍私下联合,或互通游戏马甲、属性。一经查实,从发现当轮起取消参与队伍的群杀资格。当轮其已贴杀者无效;贴杀其者有权变更贴杀人选,贴杀顺序从变更时生效,不做变更的杀帖继续有效,但不计算反弹。同时取消该队杀帖当轮的参评资格。涉及的杀帖编号根据当轮其它队伍的贴杀情况,由哨子决定是否需要更改。
  1-3-3 除了哨方人员,所有人只能呆一个杀群(啦啦群不算),否则可以作为队伍串通的最直接证据。若查实确已对游戏的公平进行造成严重影响,则比照规则中有关队伍的串通规定进行处罚。
  1-3-4 任何一个队伍人员(包括领队、军师)版面针对哨子或其他人员的挑衅或尖锐行为,一旦超出哨方认可和接受的程度,都可能引致哨子对该队员甚至对全队的判罚(警告、扣钱、扣血、判罚出局四种),因此,各领队召集人员时,就应组织自己可以约束的人员,和具有合作精神、团队精神的人员。
  1-3-5 自暴马甲或属性者,虚实难断,大家自己过滤信息。但是,性质确实恶劣,影响到游戏的公平、公正或游戏秩序的,哨子也不放弃干涉和处罚权。处罚根据情节恶劣程度,分为对队员或队伍的警告、处罚钱、处罚血数及处罚全队直接出局四种;
  1-3-6 游戏中允许争论,允许辩论,但是禁止人身攻击和辱骂。犯此条者,若为旁观人员,哨子可以进行移帖或屏蔽,严重者可以申请管理直接封锁删ID。若为群杀参加人员(如领队、队员、军师等),哨子还可以根据情节对队员或其所属队伍劝诫、警告,甚至作出扣钱、扣血、判罚出局等处罚。
  1-3-7 游戏中被判罚出局的队员(不包括队评),队伍丧失对该队员的申请替换权,亦即只有被判罚出局的是队评时,队伍才依旧有权申请更换队评。
  
4. 队伍马甲保护
  1-4-1 带[]的马甲,该种马甲属群杀专用马甲,受论坛特别保护,禁止会员随意注册。
  1-4-2 群杀背景中的所有马甲受论坛特别保护。
  1-4-3 群杀游戏筹备和进行期间,禁止任何人抢注群杀马甲,无论是否带前缀或后缀,一经发现,哨子有权申请管理员将删除该ID,抢注者后果自负;
  1-4-4 群杀游戏结束后,既无前缀也无后缀的群杀原始马甲,原则上直接归属群杀中使用该马甲的玩家;一旦被他人抢注,该玩家有权要求返还自己;
  
5. 队名马甲的使用
  1-5-1 开杀前(以第一轮发帖时间开始为准),队名马甲的使用不受限制。
  1-5-2 开杀后,队名马甲只允许用来进行平台操作、给评委打分和以下两项文件的提交:申请换人,发起评委弹劾;
  1-5-3 除前条允许使用队名马甲的两种情况外,开杀后,游戏全程直至群杀结束,队名马甲不得进行灌水发言(包括结束后的总结)。队伍人员(包括领队、军师、队员、啦啦人员)等灌水发言(包括结束后的总结),请用自己的个人马甲进行;
  1-5-4 违反前条规定者,主勺有权对队名马甲下的发言进行屏蔽或删除,并酌情对队伍进行劝诫、警告、扣钱、扣血直至将队名马甲封号禁言的处罚。
  1-5-5 本条规则特为维护队伍荣誉,减少群杀中的误伤、误会而制定,旨在培养群杀玩家好汉做事好汉当的英雄气概和责任心,避免将一些个人行为和发言冠于全队名下。自愿声援队友者,各种发言也请使用个人马甲进行。
1-5-6 平台提交队伍名单时,队名不能作为领队马甲。

  
6. 关于退杀
  1-6-1 队伍中途退出群杀,因涉及全队利益及领队个人决策,为确保慎重,也为确定领队意见,要求必须是领队本人穿个人马甲进行发布,方为正式声明。其他人穿领队马甲发布,无论是否得到领队本人的允可,均为无效声明。任何人(包括领队本人)穿队名马甲发布,也属无效。对无效声明,哨方有权无视,或屏蔽,或删除。
  1-6-2 队伍中途退杀,该队伍的退出从下轮起生效,当轮已发出的该队伍的贴杀与被贴杀仍旧正常计算;
  1-6-3 即使已经正式声明退杀的队伍也禁止自暴马甲和属性,其马甲属性等的公布由哨方发布。
  1-6-4 本条规则一样是出于维护队伍荣誉,减少群杀中的误伤、误会而制定,旨在培养群杀玩家好汉做事好汉当的英雄气概和责任心,避免将一些个人行为和发言冠于全队名下。
  
7. 进程安排

  进程共五轮,每轮分上下两篇进行:上篇为比将,各队派人参与夺宝或抢钱,允许缺席,只前四轮有;下篇为斗阵,各队为队员选择战区结阵厮杀,允许攒刀,贯穿五轮。
  
  第一轮:
  2013年10月15日10:00-10月24日9:45领队平台选择第一轮战区(无道具出售)
  10月24日9:45领队平台提交马甲及属性截止、以及对第一轮战区选择、精华帖选宝截止
  10月24日10:00哨子公布第一轮游戏马甲的战区分布
  24日10:00(含)-24日21:30(不含)第一轮上下篇比将与斗阵同步进行,各队版面发布第一轮杀帖,参评帖题目请注明夺宝区或抢钱区,只标注参评未标注哪个区的,默认抢钱区;系统同步更新发布第一轮PK对阵表;
  24日22:00后哨子开始算血并出第一轮结阵厮杀结果,并通过平台通知队伍缴获武器情况,系统同步发布本轮PK对阵表
  25日8:00-25日21:00第一轮花絮时间
  24日21:30-26日20:00评委提交第一轮评分结束
  26日20:15-27日11:00官评与队评版面发布第一轮评分和评文
  27日12:00前哨子出第一轮夺宝抢钱区的比将结果及两区PK结果,系统同步发布下轮PK对阵表
  26日20:30—27日18:30第一轮队伍给官评和队评打分,决出乐评结果
  
  第二轮:
  24日22:30-27日12:00领队平台作第二轮的战区选择,购买道具,精华帖选宝
  27日12:00哨子公布第二轮游戏马甲的战区分布及新出售的道具名称及数量,各精华宝物被选定的数量
  27日12:00-27日21:30第二轮参评,各队通道提交第二轮参评帖,参评帖题目请注明夺宝区或抢钱区,只标注参评未标注哪个区的,默认抢钱区;
  28日8:00-28日20:15第二轮花絮时间
  27日21:30-29日20:15评委通道提交第二轮评分
  29日20:30(含)-29日21:30(不含)第二轮结阵厮杀,各队版面发第二轮杀帖
  29日22:00后哨子开始算血并出第二轮结阵厮杀结果,并通过平台通知队伍缴获武器情况
  29日21:45-30日11:00官评与队评版面发布第二轮评分和评文
  30日12:00前哨子出第二轮夺宝抢钱区的比将结果及两区PK结果,系统同步发布下轮PK对阵表
  29日21:45—30日21:30第二轮队伍给官评和队评打分,决出乐评结果
  
  第三轮:
  29日21:30-30日12:00领队平台购买第三轮要使用的道具、并作第三轮的战区选择、精华帖选�
  30日12:00哨子公布第三轮游戏马甲的战区分布及新出售的道具名称及数量,各精华宝物被选定的数量
  30日12:00-30日21:30第三轮参评,各队通道提交第三轮参评帖,参评帖题目请注明夺宝区或抢钱区,只标注参评未标注哪个区的,默认抢钱区;
  31日8:00-31日20:15第三轮花絮时间
  30日21:30-11月1日20:15评委通道提交第三轮评分
  11月1日20:30(含)-1日21:30(不含)第三轮结阵厮杀,各队版面发第三轮杀帖
  11月1日22:00后哨子开始算血并出三轮结阵厮杀结果,并通过平台通知队伍缴获武器情况
  11月1日21:30-2日11:30官评与队评版面发布第三轮评分和评文
  11月2日12:00前哨子出第三轮夺宝抢钱区的比将结果及两区PK结果,系统同步发布下轮PK对阵表
  11月1日21:30—2日21:30第三轮队伍给官评和队评打分,决出乐评结果

  第四轮:
  11月1日21:30-2日12:00队伍平台购买第四轮道具、以及作第四轮的战区选择、精华帖选宝
  11月2日12:00哨子公布第四轮游戏马甲的战区分布及新出售的道具名称及数量,各精华宝物被选定的数量
  11月2日12:00-2日21:30第四轮参评,各队通道提交第四轮参评帖,参评帖题目请注明夺宝区或抢钱区,只标注参评未标注哪个区的,默认抢钱区;
  11月3日8:00-3日20:15第四轮花絮时间
  11月2日21:30-4日20:15评委通道提交第四轮评分
  11月4日20:30(含)-4日21:30(不含)第四轮结阵厮杀,各队版面发第四轮杀帖
  11月4日21:30后勺子开始算血并出四轮结阵厮杀结果,并通过平台通知队伍缴获武器情况
  11月4日21:30-5日11:00官评与队评版面发布第四轮评分和评文
  11月4日12:00前哨子出第四轮夺宝抢钱区的比将结果及两区PK结果
  11月4日21:30—5日21:30第四轮队伍给官评和队评打分,决出乐评结果
  
  第五轮:
  11月4日21:30-5日12:00队伍平台购买第五轮道具、以及第五轮的战区选择
  5日12:00哨子公布第五轮新出售的道具名称及数量,各精华宝物被选定的数量
  5日8:00-5日20:00五轮花絮时间
  5日20:00(含)-5日21:00(不含)第五轮结阵厮杀,各队版面发第五轮杀帖
  5日21:00后哨子开始算血并出大结局
  11月5日21:30前,版面禁止出现谢幕帖,先于此前出的谢幕帖将被暂时屏蔽并锁定。
  
每轮夺宝帖或抢钱帖多于20篇时,进程顺延一天。(注:一区夺宝帖与二区抢钱帖分别计算,而非看两区总数,有任何一区超过20帖就顺延。)
  
二 名词解释、胜负计算、攻防计算、金钱计算
  
1. 名词
  2-1-1 背景人设:名字前带编号的人物。
  2-1-2 背景人物:名字前没有独立编号,但在背景中被提及的人物。
  2-1-3 全场首攻:出帖人对于接帖人的攻击,是整场游戏以来接帖人遭受的第一次攻击;同队攻击也算。
  
  2-1-5 杀人:导致玩家最终死亡的出刀或伤害,构成杀人。同队之间可存在杀人。
  2-1-6 鞭尸:位于杀人者之后的出刀构成鞭尸。不存在杀人就不存在鞭尸。同队之间可存在鞭尸。
  2-1-7 亮甲:当轮有参评,却未用于杀人的,玩家需在版面发表参评帖,亮出作者马甲,是为亮甲。
  2-1-8 攒刀:本规则所言攒刀,是指某队将当轮可出的某一刀或队伍的全部刀,自始即有意识选择不出,为攒刀。
  2-1-9 缺刀:本规则所言缺刀,是指无效杀帖导致的犯错型缺刀,攒刀不属缺刀。
  2-1-10 破血:砍杀对方时,给对方造成的血点伤害。无论任何原因(如对方有护甲、道具、药品等防护措施)未实际给对方带来血点伤害的,不构成破血。多人向同一人出刀造成对方失血,可以构成多人破血,每人破血数为对方失血数和自己攻击力二者中较小的那个数字。
  2-1-11 自残:攻击同队队友或攻击自己构成自残。本规则允许攻击队友,但不允许攻击自己。
  
2. 胜负计算
  2-2-1 五轮结束后,剩余生存人数最多的队伍获得冠军,次之亚军,再次之季军。
  2-2-2 剩余生存人数相同,则比较生存者的总血数;
  2-2-3 如果仍相同,则比较队伍杀人数;
  2-2-4 如果仍相同,则比较队伍破血数;
  2-2-5 如果仍相同,则比较队伍剩余金钱数;
  2-2-6 如果仍相同,则比较队伍一区的成功帖数;
  2-2-7 如果仍相同,则比较队伍二区的成功帖数;
  2-2-8 如果仍相同,精华王多的队伍取胜;都没精华王时,夺宝王多的队伍取胜;都没夺宝王时,抢钱王多的队伍取胜;依旧相同,则并列;
  2-2-9 人员全部阵亡队伍争夺余下名次时,首先看各队最后进入的轮次,轮次最大者排名靠前;
  2-2-10 人员全部阵亡队伍进入轮次相同时依次比较杀人数、破血数、剩余金钱数、一区成功帖数、二区成功帖数、精华王数、夺宝王数、抢钱王数;
  2-2-11 杀死人数最多的队伍(包括反弹将对方致死)获得快刀队称号;
  2-2-12 杀死人数最少(包括反弹将对方致死)的队伍获得和平使者队称号;
  2-2-13 一区成功帖数最多的队伍获得夺宝队称号,允许并列;
  2-2-14 一区成功帖数最多的玩家获得夺宝王称号,允许并列;
  2-2-15 二区成功帖数最多的队伍获得海盗队称号,允许并列;
  2-2-16 二区成功帖数最多的玩家获得海盗王称号,允许并列;
  2-2-17 夺宝队如无并列,则同时为妙笔生花队,如有并列,则比较队伍二区成功帖数,多者为妙笔生花队,仍旧相同则并列为妙笔生花队;
  2-2-18 夺宝王如无并列,则同时为精华王,如有并列,则比较玩家二区成功过帖数,多者为精华王,仍旧相同则并列为精华王;
  2-2-19 杀死人数最多(包括反弹将对方致死)的玩家获得杀人王称号,自杀或攻击同队队友也计算在内;
  2-2-20 缺刀最多的队获得缺刀王队称号;
  2-2-21 攒刀最多的队获得攒刀王队称号;
  2-2-22 鞭尸帖最多的队获得鞭尸王队称号;
  2-2-23 出帖最多的玩家成为码帖王;
  2-2-24 死亡时失血最多的玩家成为失血王;
  2-2-25 挨刀最多的玩家成为鱼肉丸;
  2-2-26 挨刀最多的队伍成为鱼肉队;
  2-2-27 最后存活最多的玩家属性成为生命力最强属性;
  2-2-28 各队使用最多的道具成为最受青睐道具;
  2-2-29 各队使用最少的道具成为最失宠道具;
  
3. 攻击计算顺序
  2-3-1 按照各杀帖发表的先后顺序计算不同杀帖引致的血数变化;
  2-3-2 经补发才有效的杀帖,生效时间按补发时间计;
  
4. 金钱计算
  2-4-1 金钱从5开始,无上限;
  2-4-2 队伍换人(不包括换队评)每次收费1钱,第四人次开始每次收费5钱;
  2-4-3 每轮每队1篇有效花絮获得1钱,花絮帖赚钱上限为2钱;
  2-4-4 每轮每队每出一刀有效刀获3钱;
  2-4-5 每队伍每死亡一个队员,获得2钱死亡抚恤金;
  2-4-6 玩家每杀1人奖励4钱;
  2-4-7 每队每轮每缺一刀扣罚2钱;
  2-4-8 每队每轮每帖鞭尸帖扣罚2钱;
  2-4-9 队评开杀前发布评文标准的获1钱;
  2-4-10 队评当轮有效评文得2钱,不受是否通道提交过分数的影响;
  2-4-11 队评每个价值数得1钱;
  2-4-12 队评版面发布分数得1钱;
  2-4-13 每轮队评乐评为本队赚取3钱奖励;
  2-4-14 每队每个擦边帖扣罚2钱;
  2-4-15 每队每个旧帖改编扣罚4钱、
  2-4-16 每队每个穿越超标帖扣罚4钱、
  2-4-17 对于遭遇非原创、捉刀、旧帖改编、穿越超标帖贴杀的队伍,在贴杀结果无法修正时,可获得出刀队9元经济补偿;
  2-4-18 全场首攻得2钱;(指针对任意玩家的全场第一刀)
  2-4-19
  2-4-20 队伍每挨一刀补偿1钱;
  2-4-21 夺宝抢钱成功帖每帖获得8钱;
  2-4-22 PK胜出帖每帖得2钱;
  2-4-23 四轮PK全胜额外奖励2钱;
  2-4-24 两个参评区入场参评均需购买门票,一票一帖,每票1钱;
  2-4-25 无生命之水出刀扣2钱,无论杀帖是否有效;

三 杀帖

1. 要求
  3-1-1 必须是出帖玩家本人的原创首发。本届群杀游戏发帖操作问题(如超时发帖、补发、多发、先参评等)不能导致本规则的非首发;
  3-1-2 所有杀帖无论参评与否,全部要求中文,体裁不可以是诗歌,内容基本符合背景;
  3-1-3 杀帖内容基本符合背景,是指杀帖中的时代、地域、人物关系三方面均与背景基本相符,无大的、明显的矛盾之处;
  3-1-4 参评帖需为1500字——15000字(WORD为准),若哨方认为帖中存在明显凑字现象(如大量名字凑数,如人物不断重复同一句台词凑数),扣除凑字部分,参评帖余下字数不足1500字时取消参评资格。若参评帖因凑字数取消凑字部分后,出现字数不足的情况,哨方在夺宝抢钱比将结果发布后才发现,则不做处罚,只予写手口头警告;
  3-1-5 不参评的杀帖需为800字以上,无上限,若哨方认为帖中存在明显凑字现象(如大量名字凑数,如人物不断重复同一句台词凑数),扣除凑字部分,余下字数不足800字时帖子无效;若杀帖因凑字数取消凑字部分后,杀帖出现字数不足导致杀帖无效的情况,哨方在当轮战果血点发布后才发现,则不做处罚,只予写手口头警告;
  3-1-6 杀贴不得攻击以前轮次死亡且未复活的玩家、非同一战区的玩家、非游戏玩家,否则无效;补发时应变更被贴杀人;
  3-1-7 考虑掐点的情况,贴杀对象如果写在帖子里面,会对题目写明贴杀对象的队伍造成不公平,因此要求帖子题目必须注明帖杀XXX字样,否则无效,即使文中或文尾注明贴杀对象也无效;因本款无效的杀帖,在本轮发帖结束前享有补发权;
  3-1-8 分战区作战时,题目中写错自己所属战区的杀帖无效。
  3-1-9 被贴杀人名字出现错别字,只要不引起哨子对于被杀人选的误会,贴杀有效;否则只能无效补发;
  3-1-10 同时攻击二人的必须在题目上注明两个贴杀对象;如果出帖人无同时攻击二人的能力,却在题目上注明贴杀二人或以上时,亦属无效,且丧失补发权;
  3-1-11 杀帖(包括亮甲帖)一经发出不得编辑,否则无效,被编辑的杀帖丧失补发权;
  3-1-12 杀帖(包括亮甲帖)必须用游戏马甲于当轮发帖期间在一剑光寒版发布,否则无效;帖子内容需在顶楼,回复部分无效;二、三、四轮涉及参评帖通道提交时版面由系统自动同步发表的,只要通道或版面有一个时间有效,即为有效;
  3-1-13 每轮每名队员只能出一张杀贴(包括亮甲帖),出攒刀帖也是只出一帖,需要在题目上标明攒刀帖:两刀帖,字数为两帖总和,即1600字以上,三刀帖为三帖字数总和,即2400字以上,依此类推;若有参评过的帖子,攒刀帖中需将参评帖作为一个独立部分放于杀帖开始,参评帖为原参评文字,不得增删,无论参评帖字数多少,一张参评帖只能算一刀的字;杀帖后面部分,为未参评部分的文字,只对应一刀,需够800字,对应两刀,需至少1600字,对应三刀,需至少2400字,四刀需3200字。本条操作同样适用于杀手因怀疑自己前面的杀帖无效主动二次补发杀帖的情况;
  3-1-14 除3-1-6条原因补发外,其余允许补发的杀帖,补发时不得变更被贴杀人,否则无效;
  3-1-15 杀帖(包括亮甲帖)本身有效,只是挂宝或者道具使用不当,要求重新补发以使宝物、道具发生效力的,不予批准补发;
  3-1-16 一帖同时攻击多人时,只要对其中一人的攻击无效,整张杀帖的所有攻击将一起无效;对多人构成杀人,享受多份杀人奖励;对多人构成鞭尸,承受多份鞭尸处罚;
  3-1-17 队伍的刀只存在有效、缺刀、攒刀三种情况。亮甲不属于出刀,属于攒刀的一个部分。
  3-1-18 哨方不直接接受杀帖,也无义务代发杀帖,领队须自行安排人员穿游戏马甲将杀帖发到版面;
  3-1-19 哨方无义务在队伍帖子提交参评或斗阵之前帮队伍对帖子进行全面审查,各队伍需在帖子提交和发布之前自行对照规则认真审查帖子,即使哨方应队伍要求,提前帮队伍看过帖子,也不能保证帖子提交参评或发出杀人、进行亮甲后,帖子不被玩家等人发现一些规则禁止的、哨方看帖子时却未注意到的问题,此情况发生时,哨方依旧将依照规则作出判罚,队伍不能因为哨子曾提前看过帖子而免除处罚;
  3-1-20 因哨子不能时刻在场,本规则不赋予哨子对杀帖(包括亮甲帖)无效进行及时提醒的义务。各队请自行掌握注意,杀手、领队、军师等各队参加人员应该在杀帖发出前认真地自行审核帖子有效与否。哨子既没有及时提醒义务,也不保证裁决后依然有时间补救。哨子不保证无效裁决做出后,出帖人依然有足够时间补发。因此各队应谨慎备帖,打擦边球的帖子可能最终令己队受害而再无机会补救;
  3-1-21 被主哨裁决无效的杀帖(包括亮甲帖)为最终判决,不再有申诉权。由副哨裁定无效的帖子,帖子所属队可以向主哨(主哨空缺或不在场时向副哨团)版面或QQ申诉一次,申诉期间副哨的原无效裁定继续执行,且主哨及副哨团不保证对申诉一旦做出维持原裁决的答复后,原发帖人依然有足够时间补发。

  第一轮杀帖题目示范:
  第一轮**战区杀帖:****(杀帖题目)(贴杀***,一区参评或二区参评)
  举例:第一轮中区:那一剑的光芒(贴杀张三,一区参评)
  第一轮西北区:三生有幸(贴杀李四,二区参评)
  二至五轮杀帖题目示范:
  第*轮**战区杀帖:****(杀帖题目)(贴杀***)
  举例:第三轮南区:枫叶(贴杀赵敏)

2. 擦边帖
  3-2-1 有效杀帖中的主要人物或重要配角中,至少要有一个人物是背景人设或背景人物,否则,构成擦边;
  3-2-2 擦边帖杀人扣队伍3钱,若该帖未曾获得作为有效杀帖的3钱,则不扣罚;
  3-2-3 擦边帖处罚只针对当轮帖子,亦即当新轮次开始时才发现之前轮次存在擦边帖,则不再处理和纠正杀人、夺宝抢钱、金钱等结果。
  3-2-4 擦边帖判罚公告不做固顶,哨方领队群同步提醒各领队;

3. 捉刀帖
  3-3-1 杀帖全部或主体部分系由他人代写,则构成捉刀;
  3-3-2 替补队员出帖前未报哨子批准或备案,事后也未补办申请手续,比照捉刀处理;
  3-3-3 捉刀由哨团自行认定,属无效帖;已杀人的,无法纠正结果时,由出刀方出钱补偿接帖方9钱;已出夺宝抢钱比将结果的,取消参评资格,但依旧构成参评基数;如已发放夺宝抢钱奖励且该帖获得了金钱等奖励,则追回奖励,奖励顺延给后面的帖子。
  3-3-4 捉刀帖判罚公告不做固顶,哨方领队群同步提醒各领队;

4. 非原创、旧帖改编、参评帖重大修改、穿越超标四类帖的认定
  3-4-1 杀帖与他人之前的作品比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非原创:(1)文字雷同的比例达到杀帖的15%;(2)使用了相同的桥段,并且用于叙述该桥段的文字雷同的比例达到杀帖的5%(使用了多个相同桥段时,用于叙述这些桥段的文字的雷同比例合并计算);(3)使用了相同的桥段,并且相同桥段所占篇幅超过杀帖50%。
  3-4-2 杀帖与作者本人之前的作品比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旧帖改编:(1)文字雷同的比例达到杀帖的15%;(2)使用了相同的桥段,并且用于叙述该桥段的文字雷同的比例达到杀帖的5%(使用了多个相同桥段时,用于叙述这些桥段的文字的雷同比例合并计算);(3)使用了相同的桥段,并且相同桥段所占篇幅超过杀帖50%。
  3-4-3 夺宝抢钱中本已获得成功的杀帖,当轮被使用时,文字修改比例达到10%,或者从取题、立意、构思、结构、谋篇布局等多方面综合来看存在大的或太多的修改,该参评帖则构成重大修改;夺宝抢钱未成功的杀帖,无论是否修改过都不构成此项;
  3-4-4 因本届群杀游戏发帖操作问题(如超时发帖、补发、多发等)等导致的杀帖非新帖问题,不属于本规则所指的旧帖;进行参精评选者,新旧判断时间点以提交参精时为准。
  3-4-5 二、三、四轮通道参评的帖子斗阵阶段版面发布杀人时只修改了题目,或者改错别字、病句和明显错误的人名、地名的不构成重大修改;只有文句修改超过200字,或者文章结构做了新的调整才构成重大修改。
  3-4-6 现代背景下写手涉及古代部分的文字为穿越部分,古代背景下写手涉及现代部分的文字为穿越部分,穿越部分的内容高于20%为穿越超标帖(若背景人设中有穿越角色时,只计算非穿越人设的穿越部分)。背景为古代还是现代,解释权在背景作者;
  3-4-7 古代背景下,出现古代与古代之间的穿梭,如唐代背景穿梭入宋代,不属于本规则的穿越,但可以考察是否属于明显不符合背景或者擦边;
  3-4-8 杀帖是否构成非原创、旧帖改编、穿越超标、参评帖重大修改,此四类帖哨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自行裁决,也可以委托官评团评议并提交评审报告。哨方提请评委团进行评议时,同时通知队伍,给队员限时版面发帖申辩机会。但是官评团无义务和写手进行辩论和解释;
  3-4-9 官评团评审报告只作为哨方裁定的参考文件,最终裁决由哨方自己做出,哨方有权做出与评审报告不同的裁决,但需在裁决中说明不采纳官评团评审报告的理由。

5. 非原创帖、捉刀帖、旧帖改编帖、穿越超标帖、参评帖重大修改的处罚
  3-5-1 非原创帖、捉刀帖、旧帖改编、穿越超标帖属无效帖;此五类帖子一经认定,已提交参评的,取消参评资格,但依旧构成参评基数;如已发放夺宝抢钱奖励且该帖获得了金钱等奖励,则追回奖励,奖励顺延给后面的帖子。如已构成杀人无效或缺刀等的,同时亦执行或补执行无效、缺刀等的处罚;判罚公告不做固顶,哨方领队群同步提醒各领队;
  3-5-2 非原创帖、捉刀帖提交参评(一轮版面参评,二、三、四轮通道参评)或杀人都将导致违规队员被判罚出局。若捉刀人也是参加队员,也将被判一起出局。为尊重原创,此种情况不给队伍自行申请换人机会,队员由哨方直接判罚出局。但是判罚公告不做固顶,哨方领队群同步提醒各领队;
  3-5-3 旧帖改编帖、穿越超标帖提交参评(一轮版面参评,二、三、四轮通道参评)将导致队伍被处罚4钱;不参评直接杀人按照无效帖杀人处罚;只提交参评未用于杀人,则只执行参评部分扣4钱的处罚;既提交参评又用于杀人,则先执行参评引发的扣4钱,再执行无效帖杀人的处罚;
  3-5-4 参评帖重大修改,取消参评资格,但依旧构成参评基数;如已发放夺宝抢钱奖励且该帖获得了金钱等奖励,则追回奖励,奖励顺延给后面的帖子。经重大修改后的该帖,属于与原参评帖不同的新帖,有效与否需要重新考量,若构成规则中其他关于杀帖无效的规定,将引起新的判罚;

6. 敏感帖
  3-6-1 以下三种帖子归为敏感帖:情-色内容较为严重的帖子,涉及政治敏感内容的帖子,直接或影射性对他人严重人格侮辱的帖子;
  3-6-2 此三种敏感帖,由哨方根据五月群杀的承载力、五月吧论坛的承载力做出认定,一经认定,均为无效,已提交参评的,取消参评资格,但依旧构成参评基数;如已发放夺宝抢钱奖励且该帖获得了金钱等奖励,则追回奖励,奖励顺延给后面的帖子;如已构成杀人无效或缺刀等的,同时亦执行或补执行无效、缺刀等的处罚;
  3-6-3 三种敏感帖提交参评(一轮版面参评,二、三、四轮通道参评)或者杀人,哨方可酌情对写手本人或其所属队伍处以劝诫、警告、扣1-10钱、扣1-10血直至判罚出局。哨方直接判罚队员出局后,队伍丧失对该队员的申请替换权。
  3-6-4 敏感帖处罚只针对当轮帖子,亦即当新轮次开始时才发现之前轮次存在敏感帖,则不再进行撤销参评等处理,也不再处罚写手和队伍,但是,哨方有权将敏感帖内容屏蔽,若队伍不接受屏蔽处理,则哨方有权依旧对写手本人或其所属队伍处以劝诫、警告、扣1-10钱、扣1-10血直至判罚出局。

7. 认定与判罚的启动与执行
  3-7-1 涉嫌以上问题的帖子,第一轮、第五轮在版面发帖杀人时间结束前队伍自行撤换帖子(已做入战报的帖子需征得哨方同意才能撤换帖子),不会启动认定和判罚程序;二、三、四轮通道提交参评的帖子,队伍在参评时间截止前撤销参评,不启动认定和参评导致的判罚程序,版面发帖杀人时间结束前队伍自行撤换帖子(已做入战报的帖子需征得哨方同意才能撤换帖子),不启动认定和杀人导致的判罚程序;
  3-7-2 帖子的各类判罚导致战报及血点需要修改时,如涉及的帖子是在已发布的最末一轮的战报,则相应纠正该轮结果中的血数、金钱等。如果帖子不是在已发布的最末一轮战报,基于结果操作和纠正的复杂性考虑,对相应轮次的结果不再做修正,另行扣罚犯规队伍9元,用于补偿被贴杀方队伍,如被贴杀方涉及两支队伍以上,则各队均分,不能除尽时,继续扣罚出刀方,直到各队获得均等补偿。

四 参评

1. 参评方法及要求
  4-1-1 参评分两个区进行,一区为夺宝区,二区为抢钱区,由队伍自行选择进哪个区参评。两区成功比例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两区的评委和所获奖励不同。
  4-1-2 所有参评帖的体裁均要求为小说。但是哨子为在体裁判别上保持慎重,且为了避免某杀帖被哨子的个人观点所扼杀,非诗歌体裁的有效杀帖哨子都给予参评权;但是,评委评分将按照各自对于小说的理解,按照小说标准给分;
  4-1-3 为免群杀文字演变为八股格式,也考虑实际操作的可行性,规则不对体裁之外的其它评分标准做统一要求,允许评委们不同的审美标准存在,允许评委存在个性化评分标准;
  4-1-4 二、三轮、四轮的参评帖通过哨子给的专用通道提交,提交时请勿写贴杀对象,但请注明是一区,还是二区,标注不明确的默认二区。系统将同步发表在版面供大家欣赏,但是不公布作者马甲,所有参评帖作者显示为当届群杀主题的ID。题目或文内不慎注明贴杀人选时,哨子将对归属队伍私下警告,并编辑掉题文中的相关信息。提交人信息对评委也同样保密。只有哨子知道参评帖的提交人和归属队伍。参评帖在晚上斗阵开始时,需重新在版面提交,那时,杀帖请注明贴杀对象和作者马甲。
  4-1-5 每队每轮最多可以按照存活人数每人一帖提交参评帖,参评帖不得编辑,否则丧失参评资格。二至四轮编辑过的参评帖,在参评时间内还来得及重发的,允许重发参评。
  4-1-6 参评帖提交后,请提交人或队伍领队将自己队伍提交的参评帖题目报给哨子,供哨子核对。这样一是避免因参评口令泄露,非下场玩家的帖子提交上来浪费评委的劳动;二是避免因提交人不小心选错归属队伍,造成系统统计评分、自动去除本队队评分数时,去掉错误的队评分数;
  4-1-7 无效参评帖:通过参评通道提交的参评帖中,死人、旁观人员等无资格参评人员提交的参评帖,不够1000字的参评帖,哨子认为内容不符合背景的参评帖,以及本规则规定的其余不符合参评标准的帖子,均为无效参评帖。一个存活队员提交两篇或两篇以上参评帖,默认第一篇参评,第二篇属无效参评帖;对于无效参评帖,哨子应直接从参评帖中删除,评委无需对其进行评文和评文;
  4-1-8 参评基数:一区和二区基数各自计算。
  4-1-9 参评人手上有已经参过评却尚未杀人的帖子,却用非参评帖杀人,按无效处理,享有补发权。有多张参过评的帖子,可以选择任一张参过评的帖子杀人。
  4-1-10 所有参评帖只能有效参评一次,有效杀人一次。不限制有效杀人与有效参评必须同一轮次。
  4-1-11 成功帖在杀人或亮甲时被发现进行了重大修改,则丧失参评资格,奖励顺延;
  4-1-12 参评时间已经提交过的有效杀帖,写手本人又版面声明不参评的,写手不再享有参评资格,但是继续构成参评基数;
  4-1-13 退队队伍当轮已提交的参评帖,继续构成参评基数,但是无权夺宝抢钱,同时,参与PK的算对手直接胜出;
  4-1-14 所有参评帖的参评结果均会被当轮公布,不受参评帖是否最终用于杀人、是否有效、是否亮甲的影响;
  4-1-15 第五轮不进行参评评比;

2. 参评一区
  4-2-1 参评一区为夺宝区,每个参评帖缴纳入场费1钱。
  4-2-2 一区评委由官评和1号队评构成。
  4-2-3 一区夺宝每轮成功比例为三分之一,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本区参评帖不为零时,保底夺宝成功帖为1帖。
  4-2-4 一区评比的计算方式:将队评给本队帖子的打分排名去掉,其他帖子由此产生新的排名,在各参评帖得到的这些新名次中,从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平均后得出该帖最终名次,即是评比结果;
  4-2-5 成功者除奖励金钱外,另加宝物一件;宝物夺得后,全队所有人均可使用;
  4-2-6 队伍在使用宝物时,所有宝物都是只能由出帖人本人使用,不能A出帖挂宝却声明由B来使用该宝。且宝物使用时,必须在杀帖题目上注明挂宝某某某(宝物名),比如,挂宝免战牌,否则宝物不发生效力;在帖子内部挂宝无效。
  4-2-7 亮甲帖也可以挂宝;
  4-2-8 同一帖所挂宝物不限数量,但是同一宝物只能挂一件;
  4-2-9 宝物使用不当将无效,且报废;
  4-2-10 宝物涉及攻击、伤害、战区等的,全部是针对杀帖挂宝使用当轮的攻击、伤害和战区等,效力不延及以后轮次;
  4-2-11 所有宝物均为一次性的,只要被使用一次,无论是否使用成功,是否发生了效力,均告报废。
  4-2-12 鉴于宝物本身具有的威慑力和引导性,凡当轮有效发帖时间内发出的挂宝帖,挂宝帖有效(包括补发有效),则宝物有效,若杀人时间已过,挂宝帖无效,则宝物也失效。宝物一经帖子题目挂过,即视为已经被使用过,即行报废。所以各队使用宝物时需认真谨慎,挂宝杀帖更是要认真检查确定其效力再发。
  4-2-13 具有补发权的挂宝帖补发时,挂宝需与原来宝物一致,包括涉及的使用人和关系人都需一致,宝物生效时间也以补发时间为准。
  4-2-14 非发帖有效时间内队伍挂宝(比如掐点超时),视为从未挂宝,宝物不报废。
  4-2-15 因挂宝方法或使用不当导致宝物失效,不影响杀帖的有效性;
  4-2-16 挂出去的宝队伍实际并不拥有,挂宝的杀帖或亮甲帖无论是否有效,均构成挂宝诈欺。挂宝诈欺帖引起杀帖自始无效,且丧失补发权,攒刀失效,成为缺刀,随帖所有宝物道具失效,且不得再转移队友使用,队伍当轮起丧失对该宝的夺取权,只能选择夺取别的宝物,另扣罚队伍10钱。具体到某一种宝物的说明条款下还有挂该宝诈欺如何处罚的,并需按照该条款做进一步处罚。其它队伍因误解挂宝有效引发的后续攻击,参照误解虚假道具的条款处理。
  4-2-17 一区每轮的夺宝成功者可在以下九款宝物中任选一件:
  ①凤尾钉:属于暗器,出刀时挂宝凤尾钉给对方的伤害增加一倍,且其伤害按照整体一刀计算,不存在凤尾钉增加的这一刀伤害单独构成杀人或鞭尸的问题。也不因此多损耗出刀方的生命之水,且无需因此增加杀帖字数。但同时也不多得有效杀帖的钱。凤尾钉只能翻一刀的伤害,和鸳鸯刀的双击同时使用时,只对鸳鸯刀攻击的第一个人有翻倍功效。存在翻倍时,按翻倍之后的破血数计算出刀人的破血数;若杀人,赚杀人钱,缴获武器。和集中出刀一起,也是只能翻第一刀。
  ②鸳鸯刀:可增加一个被砍人,两个接帖人所受伤害相同。不因此多损耗出刀方的生命之水,也无需因嗽黾由碧质币膊欢嗟糜行碧那Tа斓睹挥兴薪?骋蝗松撕Ψ兜墓δ埽艨惩蝗耍萌酥皇芤坏兜纳撕Α0锤礁鋈说纳撕ψ苁扑闫蒲簧币蝗耍环萆比饲苫褚患淦鳎簧倍耍椒萆比饲苫窳郊淦鳌�
  ③借刀咒:可以选择全场任何一个尚未出刀的玩家,借其刀来砍自己要砍的人,借到贴杀定名权。若出刀人早于借刀人发出指示的时间,且其间不超过2分钟,允许借刀人重新出帖挂宝换借别人的刀,但是,被贴杀人不能变,前面的挂宝帖无效。已超过2分钟,则该宝物无法发生效力,直接报废,使用人不得重发。借刀人挂宝出帖后,被借刀的人需在十分钟之内依据指示出刀,如挂宝帖发出时间离发帖截止时间不足十分钟,宝物直接报废,不能生效,被借人有权自主安排出刀,也有权依旧按照借刀指示出刀,此时,只要贴杀人选与借刀人的指示相同,就视为是按照借刀人的指示出刀。当时间充足时,无论被借刀的人有没有按照指示出刀,预期伤害及攻击效果依然产生。时间充足而被借刀的人没有按照指示出刀,队伍将被扣罚5钱,且不得赚出帖、杀人、破血等奖励的钱。无论时间是否充足,只要是按照指示出刀,所有钱和奖励均由出刀人获得,遇到反弹回的伤害,也由出刀人承担。借刀人无此宝却挂宝,导致被借人按照指示出刀者,攻击无效,出刀方应获全部金钱收入由借刀人支付,另扣罚借刀队伍20钱。可以借刀攻击出刀人的队友,但不可以令其攻击出刀人自己。被借人若有参过评却尚未杀人的帖子,不得白条;若无,允许白条杀人。杀人时题目注明:按借刀指示贴杀某某。
  ④交杯酒:酒乃鸩酒,喝了交杯酒的玩家同归于尽,无论双方身上有多少保护和防护,有多少血。出刀人算杀二人。交杯酒与鸳鸯刀双击同用,只能与第一个被攻击的人同归于尽。
  ⑤免战牌:举牌者免当轮举牌后第一刀伤害。使用后即使无人攻击使用人,该宝也视为使用成功。第一刀攻击者不产生破血数。
  ⑥平安扣:使用者任选一刀免掉伤害。使用后即使无人攻击使用人,该宝也视为使用成功。被免掉的一刀不产生破血数,哨子需在战报中披露被免掉的刀是哪一刀。
  ⑦分身术:与战区提交一同使用,分身术可分出一个替身,让玩家的名字同时出现在两个战区,但其实只有一个是真身,真身所在区只有使用队伍和哨子知道。替身所入的战区也要符合战区移动规则。开杀后,对替身的攻击无效,既不能破血,也不能杀人,只能赚有效杀帖的钱。替身不能出刀,出刀只能用真身出。
  ⑧小飞毯:可以帮助使用人在开杀后换战区,将使用人送入新的战区,且飞行不受战区移动规则约束。从使用人出帖挂宝时起,使用人即进入新的战区,开始接受和参与新战区的攻击与被攻击。使用前在原战区的被攻击依然有效,使用后在原战区的被攻击无效。使用人挂宝声明进某区后,即使没有进行跨区攻击,该宝也视为使用成功。小飞毯禁止载人进入中区水源区,但是可以载人飞出中区水源区。玩家下轮将从新进入的区开始移动。从中区水源区飞出的,无论死活,均不能购买道具,不能带出水源,哪怕飞出前在中区水源区所受攻击已经致其死亡。
  ⑨聚宝盆:使用队伍在第四轮战斗结束后剩余多少钱,放入聚宝盆中就可以多翻出一半的金钱,比如,四轮结束时账面余额20钱,使用聚宝盆后,就可以成为30钱,多出10钱。为避免队伍战到最后发生无机会挂宝的情况,聚宝盆生效虽然是在四轮以后,但是,允许队伍在任一轮次先行挂出聚宝盆宝。无论队伍哪一轮挂出聚宝盆,聚宝盆开始生钱一定是在第四轮战斗结束后才开始。一队整场游戏中挂出多个聚宝盆,最后也只能按一个聚宝盆生钱。

3. 参评二区
  4-3-1 参评二区为抢钱区,每个参评帖需缴纳的入场费与一区相同,也是1钱,。
  4-3-2 二区评委由2号队评构成。
  4-3-3 二区抢钱每轮成功比例与一区相同,也为三分之一,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本区参评帖不为零时,保底抢钱成功帖1帖。
  4-3-4 二区评比的计算方式与一区相同;
  4-3-5 二区成功帖只奖励金钱。

4. 参评帖亮甲
  4-4-1 当轮参评过的帖子,发出时不进行贴杀,且在题目上声明亮甲,才能构成亮甲帖。
  4-4-2 亮甲帖的概念,专为已经参过评,在随后的斗阵阶段选择不杀人而进行攒刀的参评帖设置。选择攒刀的参评帖必须亮甲,否则丧失夺宝抢钱权,选择攒刀的非参评帖无需亮甲。
  4-4-3 第一轮不存在亮甲。二轮起,参评时间提交过,但当轮未用于杀人的参评帖,才需要亮甲。即帖子不杀人,由该参评帖游戏马甲在版面发表参评帖,题目注明亮甲,标出参评区域,主楼内容为参评帖。
  4-4-4 亮甲只能当轮进行,不存在此轮参评,下轮亮甲。
  4-4-5 亮甲帖当轮不再能杀人,后面轮次才可杀人。第一轮无亮甲帖。
  4-4-6 未杀人也未亮甲的帖子,只构成基数,无权夺宝,奖励向后顺延,且以后都不能用于杀人,PK结果直接算对手胜出。
  4-4-7 亮甲不算杀人,不赚出刀钱,不消耗水源,亮甲帖依然可以在以后轮次中用于杀人。
  4-4-8 亮甲帖可以挂宝,可以使用道具。自然也就可以构成挂宝诈欺和使用虚假道具。
  4-4-9 亮甲帖不得进行贴杀,无论题目还是贴内,出现被贴杀人的,实际已选择了杀人,其本质不是亮甲帖,即使帖子题目挂了亮甲字样。
  4-4-10 本质属于亮甲的帖子,即使亮甲失败(如题目没有标明亮甲,或者参评帖被重大修改过,等),依然可以算攒刀,只是丧失夺宝抢钱权而已。
  4-4-11 非参评帖挂名亮甲帖不进行贴杀,参评帖和非参评帖进行贴杀的同时又挂名亮甲,为虚假亮甲帖,不能攒刀,只能算缺刀。

5. 参评帖PK
  4-5-1 参评一区夺宝区与参评二区金钱区分别在内部进行写手之间的PK,不跨区PK;
  4-5-2 参评写手安排俩人一张PK台,进行两两PK,两区分别PK;
  4-5-3 第一轮写手自行寻找PK对手,按参评帖发帖顺序PK,1号帖与2号帖PK,3号帖与4号帖PK,依此类推;总参评帖数为单数时,最后一帖独孤求败,不PK。
  4-5-4 二轮起按照上轮未去队评排名时的名次PK,只去掉最高最低名次。第一名与第二名PK,第三名与第四名PK,依此类推;
  4-5-5 安排PK对手时,若一至七名中,第二、第三、第六已阵亡,则PK对手向后顺延,第一名和第四PK,第五和第七PK,依此类推;总人数为单数时,最后一台出现空位。
  4-5-6 已安排在同一张PK台的对手,本轮未参评,或换了参评区,该PK台出现空位。双方都空的PK台直接撤台,将来也不存在补位。
  4-5-7 PK台出现空位时,新参评(包括新换区参评)写手按参评先后,从最大台号的空位开始补起,直到填补起1号台的空位后,还有多余新参评玩家,则开始重新增加新台。
  4-5-8 因总人数为单数而出现空位,无人填补,则不存在PK。因对手换区或不参评,无人填补,坐台者直接胜出。
  4-5-9 每轮PK胜出的写手得2钱,四轮全胜的写手除原先赚的8钱外,额外再奖励2钱。

五 评委

1. 评委团设置
  5-1-1 评委由官评和队评共同组成;
  5-1-2 评委团设立主席一名,由主哨在官评中指定;
  5-1-3 同一人不能同时既为官评又为队评;
  5-1-4 背景作者不得担任评委,包括官评和队评;
  5-1-5 官评马甲格式为[评]**,队评马甲格式为[队]**。
  5-1-6 评委马甲实行终身制,亦即在以往各届群杀中曾经担任过官评的,本届再次担任官评时,需使用旧有官评马甲;曾经担任过队评的,本届再次担任队评时,需使用旧有队评马甲。评委马甲终身制一方面是为了帮助写手全面了解评委的评审风格,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激励评委认真点评,爱护自己的品牌,从而有效约束和避免个别评委乱砍乱砸写手帖子的过激个案发生;
  5-1-7 评委对于哨子列出的有效参评帖均应给分,无权拒绝;
  5-1-8 评委即使认为体裁不是小说的有效参评帖,也依然要给分;
  5-1-9 队评不进官方的评委群;
  5-1-10 不支持队评和官评进行私下联络;
  5-1-11 每位评委尽量在开杀前版面发布一下自己的评帖标准,队评开杀前发布评帖标准的获得1元钱;

2. 官评
  5-2-1 官评由哨方邀请,在参评一区夺宝区打分;
  5-2-2 官评至少三人(含主席),上限不得超过队评总数(可以小于或等于队评数),且最好为单数;若为偶数时,在官评团涉及投票表决的事务上出现意见双方票数相等时,主席所在方的意见应作为最终表决结果;

3. 队评
  5-3-1 队评每队两名,一号评委在参评一区夺宝区打分,二号评委在参评二区抢钱区打分;
  5-3-2 队评可以由队员或领队等兼任,也可以另行指派;
  5-3-3 同一人只能做一个队的队评;
  5-3-4 开杀后,队评更换方法与普通队员更换方法相同,队伍需在版面发表换人申请,并缴纳换人手续费。
  5-3-5 队评对本队杀帖也需要进行评分,但是评分自动无效,不计入分数;
  5-3-6 为避免评委蒙面评帖,有效监督评委马甲终身制,最大程度保证队伍的弹劾权,各领队需向哨子真实报告本条所列的各项队评情况,以便于哨子公开介绍所有评委,队伍拒绝提供以下三项内容的,或者提供资料不属实的,哨子及各队伍有权不接受该队评参与评帖工作:是否第一次在五月群杀中评帖、是否做过五月群杀的写手、真身或常用马甲。

4. 评分及评文
  5-4-1 评分采取10分制,最高可满分10分,小数点后可保留两位,鉴于系统统计及排序需要,评委评分不可以出现0分;
  5-4-2 同一评委不得为同一轮次的参评帖打出平分;
  5-4-3 评分方式采用官评+队评+写手匿名制+写手提前提交参评帖+评委提前提交评分备案以便接受监督;
  5-4-4 评分写手匿名制是指评委评分时不知道参评帖作者的真身、游戏马甲及归属队伍;
  5-4-5 写手提前提交参评帖,是指每轮版面开杀前,各队先行专用通道提交本轮拟参评的杀帖供评委打分和评选;
  5-4-6 评委提前提交评分备案以便接受监督,是指所有评分在各轮版面开杀前,按照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超时提交的分数不予采用;此提交目的为让哨子及各队玩家监督和检查评委版面分数有否做过更改,是否与提前提交的分数一致;
  5-4-7 已提交评分在提交时间结束后任何理由均无权更改,结束前可以更改;
  5-4-8 评委当轮只完成部分参评帖的评分的,其分数全部不采用;
  5-4-9 评委需要于版面发布的是所有参评帖的评分,无论其是否用于杀人或有效;
  5-4-10 无论官评还是队评,提交分数前均看不到其他评委给出的分数;
  5-4-11 评委分数一旦通过通道提交,就将被采纳,进入参评的统计;但是,队评未版面发布分数,不能为本队赚发布分数应得的1元,当轮抓精数为0;只版面发布分数,未通道提交的,分数无效,不计算入参评的统计,也不能为本队赚取发布分数应得的1元,当轮抓精数也为0;
  5-4-12 有效评文的标准为:评委需对参评帖撰写评文进行点评,但不要求对全部参评帖都点评到。队评的评文字数达到800字以上时,为有效评文,才可以获得当轮2元的评文钱,并参与乐评评选;
  5-4-13 队评的评分及评文,必须在规则规定的当轮版面发布截止时间前进行版面发帖,截止后发布的,则不予采用,视为该评委本轮未版面发布;
  5-4-14 队评请自行检查确定与原来提前提交的分数相同,哨子无义务检查提醒其是否与原来提交的分数相同;如队评发现自己的评分发布错误,请在版面发布时间截止之前进行修改;
  5-4-15 已发帖队评,在版面发布时间截止之后,虽然依然允许编辑评帖,但是,建议最好避免时间截止之后进行的编辑。因为,如果他人一旦引用或举证到队评版面分数与提前提交的分数不同,而帖子恰恰在截止之后被编辑过,哨子将直接视为他人的引用或举证成立;
  5-4-16 官评除了需按照要求和时间提前提交分数接受监督外,版面分数不同不存在扣钱问题,但是以提前提交的分数为准;另外版面发布时间和编辑时间,也不受本条对队评规定的约束,只要赶上哨子出夺宝抢钱比将结果就予以采用;

5. 评委每轮价值数统计
  5-5-1 评委每轮价值数的统计公式为:中精数-极端数=价值数;中精数指成功帖的抓中数,极端数是指边缘帖的极端数;队评的价值数将转换为队伍金钱,官评不涉及金钱。
  5-5-2 成功帖指最终获得夺宝成功或抢钱成功的杀帖;
  5-5-3 边缘帖位于成功帖后,其数量为当轮夺宝或抢钱成功帖数的二分之一,舍去小数点后的数字,不四舍五入,然后扣除成功帖数;
  5-5-4 成功帖的命中数是指评委分数中,与成功帖数相同的名次里,抓中成功帖的数量;
  5-5-5 中精分数的必备条件一是通道提交过,二是版面指定时间发表过,二者缺一不可;
  5-5-6 边缘帖的极端数是指以该边缘帖最终名次排名为中轴,两端偏离最远的评委给出的排名构成极端排名;偏离值小于等于成功帖数(或言边缘帖数)时,不构成极端数;极端排名允许并列存在;
  5-5-7 给出极端排名的评委当轮获得一个极端数;最多允许2位评委并列获得极端数;
  5-5-8 每个边缘帖不是必然存在极端数,极端数最大可为2;当极端数为3或大于3时,极端数归为0,或者说该边缘帖不再存在极端数;亦即对同一个边缘帖,给出极端名次的评委有3名或3名以上时,这些评委都不再获得极端数;
  5-5-9 极端数可能由官评获得,也可能由队评获得;本队队评也一样可以获得本队边缘帖的极端数;
  5-5-10 当轮成功帖的命中数扣减边缘帖的极端数,所得最小值为0,不进入负数;亦即评委每轮价值数最小值为0,不出现负数;
  5-5-11 为保护队别秘密,不公布哪些帖子为边缘帖;因此对于获得极端数的评委,也不具体公布该评委在哪个帖上获得极端数;

6. 优秀评委的评选
  5-6-1 优秀评委的评选分伯评和乐评两个部分进行,合称伯乐评;伯评侧重评委的价值数,乐评侧重评委的评文。
  5-6-2 同区队评竞争伯乐评,同区官评竞争伯乐评。队评伯评总数为队伍数的四分之一,四舍五入;官评伯评总数为官评数的四分之一,四舍五入;
  5-6-3 伯评由各轮价值数总量多的评委获得,有替换过队评的队伍连续合算,允许并列;统计方法为各轮中精数总和-各轮极端数总和=各轮价值数总量;
  5-6-4 乐评评选每轮都进行,队评乐评并发放金钱奖励。官评、1号队评、2号队评的乐评评选分别进行。
官评乐评为总名次去掉一个最高名次、去掉一个最低名次,算平均名次,官评乐评比例为官评数的四分之一(四舍五入),这里的官评数以当轮出评的官评数算;
队评乐评的计算方法与参评帖排多计算方法相同,先去掉本队所有参与对本队评打分的排名,其他队评产生新的排名后,从中去除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名次,算平均名次。比例为队伍数的四分之一(四舍五入),这里的队伍数不以当轮存活数算,只以最初开杀时起始的队伍数算;

5-6-5 各队给评委打分,需至少有一人参与,当轮本队队伍和写手、队评无一人参与打分时,队评乐评个人名誉与队伍金钱奖励分开,队评乐评名誉依旧属于该队评个人获得,但是金钱奖励顺延给下一名次的队评,但下一名次的队评不获得乐评名誉。
  5-6-6 全场最终队评乐评以各轮次总计获得次数最多的队评乐评获得,除各轮已获的金钱奖励外不再额外奖励金钱;
  5-6-7 替补上场的队评与原队评的乐评次数分别计算,不累计;
  5-6-8 伯评和乐评的参选前提必须由通道提交过评分;乐评须版面发表过当轮评文;
  5-6-9 违反评委马甲终身制的队评,不能参与伯乐评的竞争;如评委在往届群杀中已经存在不止一个队评马甲,本届队评马甲是从过往自己使用过的多个队评马甲中挑一而用,则不属于违反评委马甲终身制;
  5-6-10 每轮乐评打分结束,哨子在版面公布当轮官评乐评与队评乐评结果;
5-6-11 官评乐评由队伍、玩家、两名队评打分;1号队评乐评由官评、队伍、玩家、2号队评打分;2号队评由官评、队伍、玩家、1号队评打分。

7. 四类帖审议
  5-7-1 主哨可以向官评团提请杀帖审议;主哨空缺的场次,副哨团须先行投票表决,以决定是否向官评团提请杀帖审议;
  5-7-2 官评团除完成评分和优秀队评的评选外,还需在官评团主席的主持下,对哨方委托官评团讨论的杀帖,就其是否属于非原创、旧帖改编、参评帖重大修改、穿越超标帖四类帖子进行审议。该审议应根据本规则第五条第7款中关于非原创、旧帖或旧帖改编、参评帖重大修改、穿越超标帖的判断标准做出结论;以官评中多数一方的表决为最后结论,人数相等时,以主席所在一方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5-7-3 官评团的审议结论向哨方提交的同时,也在版面发布,该结论的发布由官评主席或由主席委派其他官评进行;帖子不做固顶,但由哨方在群里同步提醒各领队;
  5-7-4 对于未经哨方委托讨论的杀帖,官评团无权主动进行审议;
  5-7-5 官评团的审议结论只供哨方参考,并不直接决定哨方的最终判罚;
  5-7-6 当官评不足三人,官评团的杀帖审议任务由哨方聘请场外人员与官评共同组成三人以上评审团进行;

8. 评委弹劾
  5-8-1 评委(包括官评和队评)弹劾的发起方法有两种:一是队伍发起,二是主哨发起;
  5-8-2 队伍发起弹劾无需理由,可在版面公开弹劾或在哨子QQ上私下弹劾。无论版面公开弹劾还是在哨子QQ上私下弹劾,哨子都不负责一个一个队伍去征求意见,所有有意弹劾的队伍需主动在版面或私下找哨子表态。队伍表态以领队态度为准。
  5-8-3 主哨发起弹劾,可在版面公开发起,也可在QQ上私下发起。
  5-8-4 无论是队伍发起的弹劾,还是主哨发起的弹劾,同意票只需达到存活队伍数的二分之一即可,每队一票。
  5-8-5 评委弹劾失败,不另行公布结果;弹劾成功,哨方公告弹劾成功,同时公告弹劾发起人、各队伍投票情况。
  5-8-6 被弹劾成功的评委下轮起不再参与评分。如果当轮评分结果尚未发布,该评委的分数同步取消效力;若当轮评分结果已发布,分数效力维持;
  5-8-7 被弹劾掉队评的队伍可另行延请补充队评;官评也可另行延请补充;
  5-8-8 被弹劾的队评队伍进行更换时,不占用换人名额,不收费。

9. 特别事项
  5-9-1 各下场玩家、领队、军师等,亦负有主动远离官评,不影响官评、队评公正评分的义务,私下向评委暴自己或他人游戏马甲的行为属于规则所不允许,哨方可酌情处罚;
  5-9-2 评审工作结束之前,所有官评不得进入各队的队群,这是为了避免在官评评分前就知道杀帖的归属队伍或马甲,背离本规则设置的写手匿名评分制,进而影响公正评分;
  5-9-3 在进程允许评委版面发布评审意见之前,任何评委(包括队评和官评)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版面发表任何关于参评帖的信息,和个人对参评帖的看法。这一方面是考虑评委打分应该背靠背,互不影响,若版面提前发表意见,容易造成对其他评委的引导和困扰;另一方面,评委过早发表观点,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提前公布了精牌结果,影响游戏正常进程。
  5-9-4 禁止写手以民评身份炒作本人参评作品或打压其他写手的参评作品,一经查实,视为构成对其他写手的不正当竞争,帖子取消参评资格,但依旧构成参评基数。若夺宝抢钱奖励已发放且该帖获得金钱等奖励,则追回奖励,奖励顺延给后面的帖子。构成杀人无效或缺刀等的,同时亦执行或补执行无效、缺刀等的处罚;对写手或其所属队伍,哨方可以酌情给予劝诫、警告、扣钱、扣血直至判罚出局的处罚。
  5-9-5 禁止队评以民评身份炒作或打压参评帖,一经查实,取消队评资格。对其所属队伍,哨方可以酌情处以劝诫、警告、扣钱、扣血直至判罚出局。队评被判罚出局的队伍,可以申请替补队评。
  5-9-6 禁止官评以民评身份炒作或打压参评帖,一经查实,取消官评资格。

六 花絮

  6-1-1 要求500字以上,需在花絮标题上注明“XX队第X轮花絮”字样;
  6-1-2 题材要求花絮其中一篇内容为评论哨子规定序号内的参评帖的优缺点,严禁给杀帖打分,(注:花絮规则宗旨是为交流,而不是给杀帖挑刺。所以不得刻意打压嘲讽漫骂写手,但请手下留情。)另一篇花絮自由发挥,与本届群杀有关即可。
  6-1-3 要求原创首发;
  6-1-4 允许同一人为不同队伍写花絮,每篇花絮需写明为哪队而写;
  6-1-5 花絮帖允许编辑。
  6-1-6 为确保杀帖、评帖不被花絮所扰乱,花絮帖必须严格按照花絮时间发布,非规则允许的时间发布的花絮帖无效。
  6-1-7 花絮帖发布时间的认定以发帖时间为准,不以编辑时间为准。
  6-1-8 花絮所评论的参评帖由每轮开始前哨团在版面公布每队所评论杀帖序号,每队四序号,任选其一或多帖,也可四帖全评。如所得四号码为缺刀或无效帖或空号,可在版面任选一帖参评帖。(注明:哨团不可能控制及预见当轮杀帖序号,所出序号均为随机而定。)
  6-1-9 第五轮花絮自由发挥,内容要求有关本届群杀。
  6-1-10 花絮内容不得出现人身攻击,漫骂,人格污辱等语言,否则驱逐本场。

七 战报及战果发布

  7-1-1 战报帖内容按照出帖先后顺序链接有效杀帖,内容包括本轮轮次、杀帖编号(该编号由哨子编注)、出帖人、被贴杀人、出帖时间、计谋使用情况。杀帖已经链接进来又被确认无效的,不从战报中删除,直接注明无效;
  7-1-2 结果帖于每轮结束后发出,内容包括:所有马甲的血点(第一轮不公布);本轮存活人数最多和最少的队伍;已死亡马甲的武器(第一轮不公布);鞭尸帖数;缺刀数;攒刀数;
  7-1-3 哨子对于战报帖及结果帖中公布的所有内容,包括杀帖及计谋有效性的判定、玩家生命血数等拥有随时修正的权利;
  7-1-4 战报帖或结果帖发布后再经修正,哨子会单独发公告通知大家,说明修改之处;
  7-1-5 队伍有权于平台获知本队的鞭尸帖数、杀人数、缺刀数,以便计算金钱;但无权具体获知哪一帖杀人,哪一帖鞭尸;
  7-1-6 队伍因扣罚等金钱出现负钱,在游戏前四轮(含第四轮),允许为负钱;游戏结束尚有队员存活的队伍,负钱需折算为血点扣罚:-1(含)至-3钱(含)扣罚一个血点,-4(含)至-6钱(含)扣罚两个血点,依此类推,从队伍存活者中最高血者开始扣,该队员血点扣至0血为止,接着扣下一个队员的血,最后一个存活队员的血点仍不够扣时,允许将血点扣为负数;扣罚血点情况只在大结局结果说明中公布;

八 属性、攻防、战区、战斗、道具等

1. 原始武器(原始属性)
  8-1-1 每队4名队员武器(属性)分别为属性刀、戟、矛、棍。每身份原始生命为10血,加血后生命血数上限为11血。各参加队须在群杀开始1小时前平台提交本队武器(属性)安排,进行备案,其中,所有试杀地址需为五月吧的链接地址;
  8-1-2 每队4名队员各自对应一种武器(属性)互不重复。每个上场队员整个游戏中只能担任一种武器(属性)。队员武器(属性)由参加队自行分配,但是,一经确定,中途不得擅自更改、交换武器(属性),购买并使用了转换或重排属性的药品除外;
  8-1-3 每队4名正选队员名单和对应武器(属性),开杀前1小时不再接受更换。此刻起,再更换队员就属于替补上场,需版面发帖申请哨子批准,并占用替补名额;
  8-1-4 换替补上场时请用队伍马甲在版面发表换人申请帖,写出替补队员和被替补队员的真身,同时提供替补队员五月吧的试杀链接地址。哨子看到后会回帖签收申请。哨子同意换人,自发出申请帖时起替补有效;被替补人即使返回,也不能重新投入游戏。队伍每次换人均需缴纳换人费用,且不赊账。
  8-1-5 因违反规则,被判出局的队员(不包括队评),不得再被替补。

2. 武器缴获
  8-2-1 如被攻击方在战斗中死亡,杀人者可于该轮结束时缴获死者武器,并选择是否配备。死者有两件武器的,攻击方可以任选一件配备。如配备的话,从下轮开始,该杀手攻甲数值分别为自己原配备武器和缴获武器两种武器攻甲数值之和。未被配备的武器,永久消失。被缴武器不得转赠任何人(包括队友)。领队需在平台轮次补充页面为该杀手选择是否配备缴获的武器。
  8-2-2 赛间每位杀手最多允许绑定两种武器(即:初始武器+所缴获的武器中。初始武器永远不能变更),可永久携带。武器不会因战斗损坏,武器属性数值每轮不变。
  8-2-3 本届不设复活。

3. 武器攻防
  8-3-1 游戏玩家初始武器(原始属性)的攻击和防护为:刀(攻击6,护甲0)、戟(攻击5,护甲1),矛(攻击4,护甲2)、棍(攻击3,护甲3);
  8-3-2 各属性护甲都是只能用于减少伤害,不能倒过来用于加血,即杀手身上的护甲大于当轮所受攻击时不加血;
  8-3-3 玩家身上护甲的防护效力贯穿游戏的始终,不因使用过而消失;
  8-3-4 玩家游戏中缴获并佩戴新的武器后的组合攻护效果为:双刀(12攻,0护);刀戟(11攻,1护);刀矛(10攻,2护);刀棍(9攻,3护);双戟(10攻,2护);戟矛(9攻,3护);戟棍(8攻,4护);双矛(8攻,4护);矛棍(7攻,5护);双棍(6攻,6护)。

4. 战区选择和移动
  8-4-1 队伍厮杀在“井”字形战区上展开,共有九个战区,分别为东、南、西、北、中、东南、东北、西北、西南战区。其中,四个角位置的东南、东北、西北、西南为高地区,东、南、西、北为平原区,中区为井眼所在地的水源区同时也为道具出售的商区。如图一所示。

  8-4-2 每支队伍开杀前配备10滴生命之水,每出一刀(帖)砍人,耗费1滴生命之水,队伍水源用罄,则不再能出刀(帖)杀人。无效刀也消耗水源,但是亮甲帖不消耗水源。每个从井眼所在地的中区水源区活着离开水源区(活着离开的标准是下轮移动到了平原区,下轮继续呆在水源区的不算)的玩家,可以带走2滴生命之水,每队每轮取水上限为3滴,取回的水全队可用
  8-4-3 玩家上轮就在中区水源区,这轮依然选择继续呆在中区水源区的,虽不能为全队带回水滴,自己却可以不再消耗队伍水量,可在水源区就地取水,直到离开水源区才开始重新消耗队伍水量。等于连续两轮在水源区做战的玩家,只第一轮要消耗队伍的水滴,第二轮起可就地取水;连续三轮在水源区做战的玩家,只第一轮要消耗队伍的水滴,第二轮、第三轮均可就地取水;依此类推。直到其活着离开水源区,进入平原区,则可带走2滴水,整队当轮取水上限为3滴水。
  8-4-4 第一轮开始前队伍秘密挑选阵地,1九个战区,均可选择,各队队员可集中一个战区,也可以分散进不同战区。
  8-4-5 每轮结束后,存活玩家开始移动,进入下一轮战区,玩家也可以选择原地不动。移动规则是只能向相邻战区移动,不能跨战区移动。比如:上一轮在西北高地的,下一轮只能进入相邻的西部或北部平原战区,也可以原地不动(如图二);比如:上一轮在西区平原战区的,下一轮只能进入西北、西南、中区,也可以原地不动(如图三);比如:上一轮在中区水源区的,下一轮只能进入东、南、西、北四个平原区(如图四)。

  8-4-6 按照移动规则,东南西北四个平原区同时亦为中区水源区入口,只有上一轮在这四个平原区的玩家才能进入中区水源区。
  8-4-7 第五轮决战轮,同队人员不得在同一战区。若同队玩家多于3人时,允许其中2人同一战区。
  8-4-8 第五轮决战轮,中区水源区关闭,禁入。

5. 战区之间的攻击和战斗
  8-5-1 战区之间攻击战斗的总体法则是,对方可以攻击你,你就可以攻击对方,攻击一定是双向畅通的。但是,因道具宝物等引起的跨区改变除外。
  8-5-2 杀手每轮只可发动一次攻击,不允许攻击自己,只允许攻击他人,包括攻击队友。
  8-5-3 同一战区的玩家可以互相攻击。
  8-5-4 相邻战区玩家可以互相攻击。举例:西北战区的玩家,可以攻击同在西北战区的,以及相邻的西区、北区的玩家,但不能攻击中间隔着其它战区的东北、东、东南、南、西南战区的玩家,也不能对角线攻击中区水源区玩家。西区可以互相攻击的是西北、西南、中区,和同战区的玩家;中水源区可以与东、南、西、北号区互攻,不能对角线攻击东南、东北、西北、西南战区,这些战区也不能攻击中区水源区。
  8-5-5 隔着无人区可以攻击。当顺时针、逆时针、纵、横隔开各战区的战区无人时,不相邻的两个战区之间也可以发生战斗。比如:西北、西区无人,西南、北区就可互相攻击(如图五);

  8-5-6 当中区水源区无人时,除前面几种攻击外,还允许隔着水源区的对面战区南北之间,东西之间可互相攻击(如图六);同时允许四个角落的高地之间发生对角线战斗,西南、东北互相攻击,东南、西北互相攻击(如图十);

  8-5-7 第五轮为决战轮,中区水源区关闭,同前四轮水源区无人时的攻击规则。除原有各种攻击外,也允许隔着水源的对面平原之间发生攻击,允许对角线高地发生攻击(如图十)。



6. 攒刀
  8-6-1 允许杀手本人将自己前面轮次的刀攒起来,集中一轮出。
  8-6-2 帖子一旦做出攻击,就视为队伍对此刀放弃了攒刀权,选择了用来杀人,无论杀人最终有效与否,均不能再转为攒刀。
  8-6-3 攒起来的刀,集中出时可以针对同一人,也可以分指不同玩家。
  8-6-4 集中发出攒起来的刀时,出刀钱也集中一起赚,但需配备消耗队伍相应数量的生命之水,同时,杀帖字数亦随之增加。比如,集中两刀一起出,无参评帖时杀帖字数要求至少1600字,有效出刀后赚两贴的钱共6钱,同时消耗两滴生命之水。三刀一起出,无参评帖时杀帖字数至少2400字,有效出刀后赚三贴的钱共9钱,同时消耗三滴生命之水。
  8-6-5 攒起来的刀集中出时,其有效性也被集中绑在了一起,帖子因杀帖字数不够或水源不够、或其他原因出现无效时,被集中的几刀将一起无效,而不是单独无效其中一刀。
  8-6-6 集中出刀,无论是否砍向同一人,但出刀钱、杀人、鞭尸依旧各刀分开算。如集中三刀砍一人,第二刀杀人,第三刀已构成鞭尸,则分别计算杀人鞭尸。
  8-6-7 集中出刀,所有刀的攻击力都按照集中出刀时的攻击力计算,而不是按之前轮次的攻击力计算。
  8-6-8 有刀留存的玩家一经出刀,无论杀帖有效否,该玩家前面轮次所有未使用的存刀即行报废。出刀后,可以开始新的留存。
  8-6-9 玩家前面轮次留存下来的刀,随着玩家的死亡自然消失。
  8-6-10 攒刀不攒战区,即不管出的刀是以前的,还是现在的,只能按当轮战区出刀。
  8-6-11 攒刀不攒参评,即不管前面有否参评,每轮只能参评一帖,不因攒刀而导致一轮可以参评多帖。
  8-6-12 宝物当轮不能连击同一人的属性不因攒刀而改变,比如,鸳鸯刀攒了两轮,集中出刀时就必须至少攻击俩人,不能集中为攻击同一人。
  8-6-13 攒刀最多允许4刀,队伍可以将五轮的刀攒到最后一下发出5刀。
  8-6-14 掐点失败的帖子,为队伍操作失误引起,不是队伍有意识选择不出,故不属攒刀,而属无效杀帖,算缺刀。
  8-6-15 虚假亮甲帖,不能按攒刀处理,构成缺刀。
  8-6-16 整个游戏期间,每队限攒刀最多不超过4刀。这4刀队伍可以集中一轮攒,也可以分开轮次攒。可以集中给同一队员攒,也可以不同队员分攒。

7 道具(含计谋、装备、药品)

  8-7-1 道具名称│价格│效力
  1)武器绑定1钱
  2)麻雀,+1攻击、2钱
  3)燕子,+3攻击、6钱
  4)斑鸠,+6攻击、12钱
  5)鹧鸪,+10攻击、20钱
  6)伯劳,+1护甲、5钱
  7)仙鹤,+3护甲,15钱
  8)雄鹰,+6护甲、30钱
  9)神雕,+10护甲、50钱
  (队伍购买以上八件道具后,在平台轮次补充里声明购买人,即使用人)
  10)千年人参汤,+3血、10钱,当轮有效,只能随购买人的杀帖或亮甲帖使用生效,使时用题目注明,给本人或某某使用;当轮未用,过期作废。发帖有效时间内使用,杀帖有效(包括补发有效),千年人参汤才有效,杀帖无效则人参汤无效,且不能重新使用,道具报废;非发帖有效时间内使用该道具,视为从未使用该道具,道具不报废。千年人参汤因使用不当导致无效,不影响杀帖的有效性;
  11)本届不出售复活药;
  8-7-2 道具只在中区(水源区兼商区)出售,每轮战斗结束后开始出售,下轮投入使用,预备轮无道具出售。中区的存活玩家购买道具不设上限,但是除武器绑定和千年人参汤之外,其余八件道具只能由购买人本人使用;死亡玩家只可购买一件道具给其他队友使用;同一队伍在中区既有存活玩家,又有死亡玩家,两者均可按各自规则购买道具。
  8-7-3 每轮结束后,队伍在指定时间内购买道具及配备,每购买一种道具将扣除相应金钱,金钱不足则无法购买,概不赊帐。
  8-7-4 道具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因扣钱受罚等原因不得不追回队伍道具的除外)
  8-7-5 除千年人参汤外,其余道具的使用无需跟随杀帖,但这些道具必须在下轮开杀前队伍平台的轮次补充中声明使用人,即当轮活着从5区回来的购买人;虽购买了前八款道具,但是没有在平台操作使用人或者操作不正确的,道具报废;
  8-7-6 道具一经绑定使用队员后不得转赠,包括同队杀手之间亦不得转赠。
  8-7-7 道具绑定使用人后,由次轮开始时生效,可永久佩戴,效用一直延续到比赛结束或佩戴者死亡。如佩戴者死亡,道具将永久消失,无法被任何人缴获。
  8-7-8 每人装备道具不设上限,同一玩家可以装备多款道具;
  8-7-9 身上已经配备两种初始武器的杀手,同样具有使用道具权。
  8-7-10 道具交易由各队伍在领队平台自行操作,哨子在每轮开杀前公告道具的交易数量;
  8-7-11 具有补发权的带有道具的无效杀帖补发时,必须使用原道具且不得改变原使用对象(指原中计人、被保护人、服用人等);
  8-7-12 因道具使用不当导致道具失效,不影响杀帖的有效性;
  8-7-13 帖内使用未购买的道具,无论杀帖或亮甲帖是否有效,均构成使用虚假道具,无论是否故意,使用虚假道具引起杀帖自始无效,且丧失补发权,攒刀失效,成为缺刀,随帖所有宝物道具失效,且不得再转移队友使用,队伍从当轮起丧失对该道具的购买权,只能购买其它道具。如虚假道具为金钱购买型道具,则并处扣罚队伍与道具相应的金钱;如虚假道具为非金钱购买型,则并处扣罚队伍10钱。
  8-7-14 其他队伍针对使用虚假道具玩家的出刀,按出刀时间,分两段计算处理杀人和鞭尸:虚假道具使用前的出刀,按照接帖玩家无道具计算和处理;虚假道具使用后的出刀,按照假设道具有效来计算和处理;两段时间点均有杀人和鞭尸构成的,同时奖罚,互不影响,涉及武器缴获的,各杀人者均允许配备缴获的武器。如哨方曾版面回复或通告过该帖无效或该道具无效,则哨方回复或通告发出前的出刀,按照前面原则分两个时间段计算和处理,哨方回复或通告发出后的出刀,只能按照虚假道具使用前的出刀计算和处理。
  8-7-15 因哨子不能时刻在场,对于道具的有效性,本规则不赋予哨子提醒义务,各队请自行掌握注意,杀手、领队、军师等各队参加人员应该在杀帖发出前认真地自行审核道具是否被正确、有效地使用。哨子既没有及时提醒义务,也不保证裁决道具无效后依然有机会补救。
  8-7-16 哨子对道具有效与否的判断以公告为准,哨子不保证道具无效的裁决做出后,出帖人依然有足够时间补救,因此各队应谨慎使用道具。

  以下是千年人参汤使用范例(参考):
  本杀帖请xxxx喝一碗千年人参汤
  本杀帖请xxxx喝两碗千年人参汤
  本杀帖分别请***、***喝一碗千年人参汤

九 特别声明

  1. 规则未尽之处,由哨方临机而断;
  2. 以上规则哨方拥有最终解释权。各方对规则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哨方的解释为准。

十 修正及补充
(为保留一楼的规则发布时间,此部分单独放在二楼,为本规则初次发布后,不断修正补充的部分,开杀前的修补不单独发公告,开杀后的修补添加进二楼的同时,会另行发布公告,请各领队军师重视二楼的不断更新。当顶楼原始规则与二楼的修订部分有矛盾和冲突时,以二楼的修订部分为准。)


1条资料   当前页1/1   5篇/页 首页| 下页 | 尾页|转到第
提交新杀帖:(请勿灌水,删除勿怪)


   
≡≡ ☆ 五月吧出品   蜗牛牌风云群杀资料搜集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