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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埔军校【端午粽香】第三轮文风及轰雷帖(共搜集有37帖,此为第31帖)

(作者:林小琅;提交人:嫣小贝;提交时间:2015/6/30 17:44:18)

狼埔军校第36期【端午粽香】第三轮E醉花荫队小说01:录调【点名:少年郎@小饼干】 Post By:2015-6-23 20:03:24

似水流年

1.
“小可,你周一去报道前,先跟安叔叔打个电话。”
“……”
“小可……”
“……知道了。”

盛夏的午后,街上很安静,车少,人少,难得。

走到一个橱窗跟前,忽然瞥见自己的影子:高马尾,大框镜,短T恤,垮垮裤,人字拖,塌着肩膀,手插裤袋,十足颓气---

镜子里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干净漠然,这让我忽然想到了一个人,我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你曾说,这样的我有种令人怜惜的美;你还说,你要用一生来陪着我;你说:让我们在春日的阳光下随风而飞吧!……

后来有一天下课了,你微笑着对我说,妹妹,我爱上了她——她真美,长发白裙,会写一手唯美好文字。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其实当时,还有一句话你没说,她还有个好爸爸,好家世。

但是,心就凝固在那一刻里,不再跳动。多少个日夜,总想着,是不是,写着唯美文字的女孩,都应该得披长发,着白裙,挽细纱?

再看看橱窗里的我,这个中午,依旧有些迷失。

而后的我,将自己流放在无人的孤岛,岛上除了文字,便是天空与海水,还有绿草和土地。徜徉在文字的大海里任意浮沉,倚靠在那些笔墨之中,寻找着那片能够得以安顿小憩的息壤。

是不是把所有的人事都埋进了文字里,才会搁浅了内心的紊乱仓惶;又是不是把文字写得凄婉悲伤,才会使人刻骨铭心的难忘?

他与她牵手在食堂,漫步在校园,而我独自埋首图书馆,周遭发生的人和事,已是定局,看看淡然。

2
楼上办公室的那个帅哥今天回来了。几个月的局秘生活,让一个俊秀挺拔的大男孩一下子老成了许多,言谈举止俨然一个局秘哥------几个月前刚刚分来时走路常爱抬头看天满嘴哼着《让我们荡起双浆》的率真男孩消失了,真的是时局造就人。陌生,是从此刻开始了。

机关的生活是缓慢而漫长的,仿佛日晷于白昼的移动,在窗格投影。一格,二格,三格…细数流年。阳台上的矮牵牛要开花了,紫色的花骨朵含着苞,等待绽放。风吹过,枝叶招摇。岁月在磨刀。

下班回家,我一如既往地往自己的房间里钻。有时躲避不及,与妈妈面对面时的慌乱,是我们两个人之间说不得的秘密。

“晚饭放在桌上,快出来吃吧。”妈妈的短信。我们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

终于有一天,她站在我房门口,嗫嚅着:“我知道你瞧不起我……我有什么办法,要生活,要养大你……这一切,只有依靠你安叔叔……”
“别说了!”我红着眼低吼,象一头被激怒的猛兽,以最残暴的方式扑向她,与她撕咬。

这样无形的战争上演,没有任何人的胜利,无非是徒增困扰。于是我很快回到自己的世界,与自己搏斗。但是,我的世界空空如也,没有对手,只有虚空,和暗夜。

一个人的寂寞,二个人的错,错在人生若只如初见。触动如风吹铃响,只在那一霎那间,心境却乱了整整一季。风起时,如玉手拨弄琴弦,我歌唱,似铃声叮咚;风过了,檐低铃垂。

“周小可。”
“到!”
“明晨五点半到局办公楼八楼集合,参加礼仪队集训!”
“……”
“周小可!”
“……是。”

“难怪人家说有背景的人难伺候,TMD安瘦子,要我几十岁的人来跑这个腿……”嘀咕随着那个胖胖的身体渐渐远去。

我的背上早已钉满来自不同方位的针芒,以至于背开始驼下去。这样的日子一多起来,我便开始麻木,开始适应,开始无谓。只是,心口的那枚针始终插在那里,隐隐作疼。

常常对着银屏流泪,流着泪的眼睛只为那些待处理的数据过于密集!还有些流传于红尘中隐约的耳语跟随我身后,每在一转身时,闪躲的人群便象只阔口兽,将我吞噬。

金黄的槐花落了,零星小雨,微风迎面,不冷不热,不烦不躁。原来秋意已悄悄来临。秋日的丽阳引诱着禁锢的蝴蝶,想要它跟随清风去飞扬飞扬飞扬~~~

想那绿肥红瘦的林荫道上,黄槐花碎碎地落成一片,空气中飘散着桂花香,你与我的笑声起落在林荫绿道间~~~~

3
很快,听到你结婚的消息。城市这么小,我知道是你故意散播的,你想要叫我放下对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在为谁心动的那一瞬,是深藏内心的一份情;当心如磐石的时候,正是想起曾经的心痛。不再为谁守候,不再为谁感伤,不再为海鸟与鱼的距离哭泣,不再在佛前求跪五百年。

生活中要坚守的,其实只有心那么大一片的净土而已。而要生活面前弃城缴械的,又何止你我?

妈妈不久也结婚了。我也不用再叫安叔叔,而改口爸爸。他们搬了新家,我,终于清静地固于一隅了。

长在水渠边的波斯菊谢了,金黄的花瓣飘落在水面,顺着水流而下------千百年前有个女子也曾对着水上的花瓣,如今日的我般感叹: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往日的她在怀念远方的人儿,才会有此情无计才会上心头;今天的我却此情可待成追忆,也无风雨也无晴。

坐在渠边,我数着一瓣又一瓣的流水,缓缓而过。仿佛我的人生,也如这流水,不如所终起来,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滴落在水里。

有时,站在窗前,看着外面车流滚滚,我也有种置身荒漠的感觉。所有的喧嚣与繁华,都与我无关。

我喜欢夜。夜的凄迷,如烟花般绚丽;夜的冷寂,如长空般神秘。我喜欢在夜的长空随风而去,与寂寞为伍,寂寞让我如此美丽!就算你站成鹅黄柳彼岸花,我也一任飞舞一任飘扬,洒一地的冷清月光,与你在月光如水里对望,再温一壶月光下酒: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独自使我更加纯净,我在自己的世界里绚烂如夏花。

偶尔也会想起你。但是,我不确定是在想你,真的。也许只是因为寂寞他需要想念,想念是一种说不出的痛,当一个人的灵魂游离于上空,遥想当年梦中的米兰昆德拉在布拉桥广场说过一句话: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轻若浮云,飘过花开,尘起,日落,缘尽……

就这样,我游离于凡间数十载,也沉吟,也高歌,也成家,也立业。与所有的人一样,平凡,普通。

十年一瞬,如白狗过隙。 一切的一切,都不如文字来得真实。




狼埔军校【端午粽香】第三轮文风及轰雷帖(共搜集有37帖,此为第32帖)

(作者:林小琅;提交人:嫣小贝;提交时间:2015/6/30 17:44:33)

狼埔军校第36期【端午粽香】第三轮E醉花荫队小说02:孤鸾【点名:名侦探@小兰】 Post By:2015-6-23 20:03:14

郢城。五月。
  
  这应该是一个令人高兴的时节,但是,郢城里却布满了紧张的气氛。因为今天出了一件大事。
  
  听说楚怀王要将三闾大夫斩首,就在今天。不知三闾大夫为什么得罪了楚怀王,楚怀王一怒之下竟要将他斩首。平日里这三闾大夫可是数一数二的功臣啊,在抵抗敌国侵犯的政策上可没少献策啊。听说三闾大夫勾引了王的女人。。。。。。
  
  老百姓在街头巷尾议论纷纷。他们口中所说的三闾大夫,就是屈原屈大夫。
  
  屈大夫究竟犯了什么事?楚怀王为什么要将他斩首?在城东的哀啸广场的哀啸台上,屈大夫就被绑在那里,一个刽子手已经拿好了大刀摆出一副随时准备待命的姿势。台上还坐着监斩官。
  
  屈大夫在人们的心中可是一个大大的好人,楚怀王平日里也没少做的事,因此老百姓纷纷来替屈大夫抱不平,广场上人头攒动,被围了个水泄不通。一个娇弱的身体正在人潮中挤来挤去,她想要挤到离哀啸台近一点的地方去。
  
  这个娇弱的女子叫婵娟,是屈原的贴身侍女,如今屈原要被斩首了,她哭的跟一个泪人儿一样,提着一篮子酒菜,拼命的往人群中挤,口中不断的喊着,屈大夫!屈大夫!
  
  可是无论人潮有多么拥挤,都没有一个人能挤到接近哀啸台,他们被无情的官兵用手中的盾,矛,刀鞘等物,用力的抵挡着,怎么挤也挤不过那道无情的官兵防线。
  
  眼看时辰就要到了,监斩官一声令下,那个强壮的刽子手往锋利的刀尖上哈了哈气,做了个预备砍的姿势,正要往屈原的脖子上砍下去。突然听到台下一阵马嘶声,紧接着是一声尖锐的嗓音,叫着:“刀下留人!”
  
  这一声喊,吓得刽子手赶紧将就要落到屈原脖子上的刀抬起来,由于用力过猛,抬的过了头,大刀越过刽子手的头顶,带着刽子手的身子往后一踉跄,那刽子手差点没跌倒在地。倒不是因为那一声喊有多么的吓人,而是因为那一声喊是一个大家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那是楚怀王的近侍高勉。
  
  而台下早已经哭喊声成一片,婵娟一听到监斩官的令牌落地的声音,早已经瘫倒在地,面如死灰。可当他听到了高勉的声音,她立马振作起来了。她听到那一声“刀下留人”,她知道,屈大夫这次应该不用死了。
  
  屈原被带到了王宫里,又一次接受楚怀王的审讯。
  
  楚王宫大殿内,楚怀王端坐在王座上,一脸的不悦和鄙夷。王座的下首边上一张赤木镶金的椅子上,坐着的是楚怀王的王妃郑袖。这个郑袖便是这次事件的女主角。
  
  而此次屈原之所以面临被斩首的危机,便是有人告发屈原在端午节的那一日,前往郑袖的寝宫调戏郑袖。
  
  楚怀王向来耳根子软,听不得谗言,又兼宠溺郑袖,有了别人的诬告,再加上郑袖的几句煽风点火,这楚怀王便恼怒得一气之下要将屈原斩首。
  
  屈原对于这一切,却无从辩白。因为当日他确实去过郑袖的寝宫,并且是只身一人去的。可当时是因为有人通报屈原,说是楚怀王在郑袖的寝宫里召见他。屈原去了郑袖的寝宫,但却并没有见到楚怀王,只见到了郑袖。屈原什么也没做,见楚怀王不在,他立马反应过来,这是一场闹剧,于是立马又折回去了。
  
  但是,这一切似乎已经无从辩白,因为他想不起来有什么人能够帮他证明,当时他什么都没有做。况且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可以认定,这就是郑袖的阴谋,但是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这一切。
  
  对于楚怀王和郑袖的审讯,屈原一直都是沉默的。因为他已经知道,此刻他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他宁愿以死证清白,也不愿再同这些小人多说一句话。只是可恨他不能自己选择一个完美的死的方式,他将要身首异处,惹的一身尘埃,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换上最美丽的妆容,然后饮下一杯毒酒。他觉得,楚怀王赐他一种这样的死法,简直太侮辱他了。
  
  楚怀王高高在上,对屈原说道:“屈原,如今有人替你证明了,那日你并没有调戏郑妃,你且来对质一下,若果真属实,我便绕你不死。”
  
  屈原听如此,又见公子兰也站在这大殿之上,他已经猜着了七八分。只是不知公子兰到底是如何替自己辩白的。
  
  公子兰是楚怀王的儿子,若有他替屈原求情,屈原的性命便能保住了。
  
  楚怀王道:“屈原,子兰说那日在郑妃的寝殿内,与你抱在一处的人是他,这事可是真的?”
  
  屈原一听,吓了一跳,但他马上又掩饰住内心的惊吓,仔细想着。没等他开口,只听公子兰说道:“父王,那日我比屈大夫先来到郑母妃的寝殿,我并没有见到郑母妃,我正欲离开,忽然见到屈大夫也来了。我见四下无人,便抱住了屈大夫。是我一时动情,没有忍住,这不能怪屈大夫。”
  
  屈原一听,又是惊吓又是窘迫,他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反对公子兰的说法,一时愣在那里。而坐在一旁的郑袖,脸上的表情却是难以言说的复杂,又是气又是恨,一会儿瞪着屈原,一会儿瞪着公子兰。想要说点什么反驳公子兰,却又一时找不到理由,她无法阻止此时事态的发展,只能任公子兰一句一句的辩白下去。
  
  “屈原,这事可是真的?”楚怀王又一次问屈原。
  
  屈原口里支支吾吾,不知如何是好。
  
  公子兰一把甩袖单膝跪地,急切的道:“父王,是孩儿的错,这事不能怪屈大夫,您就绕了屈大夫吧。”
  
  屈原看着一脸稚嫩又诚恳的公子兰,他到今天才知道,公子兰对自己的情意,是千真万确的。以往公子兰对他的种种示好,他都没有放在心上,一则公子兰年龄还小,二则公子兰与自己同性,我虽有此好,但却也不能误了王族子弟,这势必会影响到楚国将来的千秋霸业啊。
  
  想到此,屈原看着公子兰的眼神里,便多了一份怜惜。而公子兰也正看着屈原,眼神里心旌荡漾,无比缠绵。
  
  楚怀王看在眼里,叹了口气,“罢了罢了,先将屈原囚禁于悠风殿内,此事隔日再议。”
  
  一干诗者将屈原押往悠风殿,郑袖已退出大殿,楚怀王被一干侍者搀扶着送往寝殿,大殿内留下了公子兰一人,还望着屈原已经离去的身影,眼里仍秋泓泛滥。


  





狼埔军校【端午粽香】第三轮文风及轰雷帖(共搜集有37帖,此为第33帖)

(作者:林小琅;提交人:嫣小贝;提交时间:2015/6/30 17:44:49)

狼埔军校第36期【端午粽香】第三轮F梦之队小说01:录调【点名:名侦探@秀一】 Post By:2015-6-23 20:04:26

剑盟


  这是个盛产美女的时代。
  他走遍大江南北,见过许多美女。从京城缀锦阁里一掷万金的豪妇人,到江南乌蓬船头浅吟低唱的美优伶,无不天姿国色,各领风骚。甚至有传言连当朝镇国公主都曾邀他夤夜入幕,共饮一杯来自波斯国的葡萄美酒。
  但他也从未见过一个荆钗布服默默蹲在厨下拉风箱的女人能美得如此惊心动魄。
  低垂的发帘总是掩住女人的面目,没人能看清那张脸,但仿佛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位难得一见的佳人。
  她的手会说话。
  她的腿会说话。
  她的腰会说话。
  她衣领上方雪白修长的一截颈子也会说话。
  她手里扯动的仿佛不是风箱,却是一把价值连城的古琴弓,施施然便奏出绯歌艳曲。又或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钝锯,直能把铮铮好男儿锯到肝肠寸断,筋骨尽折。


  这是个风水绝好的小山谷,一对铸剑的夫妇住在这里。
  男的很矬,却能铸出绝世好剑。
  女的很妖,却仿佛生来只有拉风箱这一个使命。
  他每年清明启程,端午准时到达这个山谷。带一篮好粽,喝一杯好酒,取一柄好剑,次日凌晨便走。直到下一个端午前都不会再来。因为好酒会上瘾,好剑会上瘾,莫名其妙的女人更会让人上瘾。欲罢不能。
  而他是不可以上瘾的。
  瘾,即弱点。人有了弱点,炒菜会难吃,做生意会赔,进赌场会输。
  剑神有了弱点,很容易死。
  他要做一个没有弱点的剑神。
  今年的端午过得很寒酸,佐酒肴只有四两盐酥花生米,还是他从山下的镇子里捎上来的,堪堪装了一碟。五芳斋的鲜肉粽一两银子一枚,虽是极品,但冷掉的五芳斋肉粽却实在难以下咽,没人会去动筷。
  酒,仍是好酒。
  这谷里独有一眼山泉,甘冽无匹,只用当年打下的新高粱便可发酵出最最醇厚的美酒。喝一坛,可以忘掉一切烦恼。
  他放下酒杯,眼光扫过空荡荡冷冰冰的灶头,道:“似乎少了一个人。”
  “却多了一把剑。”
  矬男呲着焦黄的板牙笑道,说着大剌剌从土坯墙上摘下一柄剑,掼在裂了一道缝的粗杨木条桌上。
  金与木,剑与桌,华美与粗鄙,温润与寒薄。
  这样的对比就如同妖女与矬男般刺目。
  那是一把极其奇特的剑。


  剑长三尺三寸三分,宽仅一指,弱如春柳,韧如丝萝。
  非金非玉的剑身上,笼着一层青幽幽的光晕,又像是一条懵懂中透着妖冶的幼年小青蛇。
  他的手干燥,修长,稳定。他的手悬在宝剑之上一寸的地方游移,将整个宝剑抚摩一遍,像是抚摩初恋情人的胴体。
  他每年端午来一次,取走一把剑。九年里共取走九把剑。
  这是第十个年头,第十把剑。
  从没有一把剑能这样于间不容发间刺入他的心脏。像情人。又像是亘古以来原本与他同为一体,却于混沌前世将之遗失在某个不见天日的角落。
  他突然感觉到,长久以来的孤独,只是为了等待这把剑的出现。
  冲动,兴奋,灼热到不敢去触摸。
  “虽然你的脸真的很恶心,但我也不得不佩服你,真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他赞赏道。
  “有时候也很想不再信守那些见鬼的狗屁承诺嘎嘎嘎!”矬男的笑声极为难听。
  “哦?”他对矬男的坦白有些意外,挑挑眉表示询问,“譬如都是哪些时候呢?”
  “譬如现在啊。想到你明天就拍拍屁股闪人了,去江湖上杀杀砍砍,大出风头,那些白痴像膜拜天神一样吻你的脚。还有那些春闺寂寞需要安慰的小娘们……而老子只能在这里年复一年的为你铸剑!老子就十分心塞。”矬男道。
  “你本可以是跟我一样的人。”他道。
  “谁叫老子十年前比剑输给你了呢。”矬男道。
  “有没有想过什么样的人可以不必信守承诺?”他问道。
  “死人?”矬男翻了翻眼皮,补充道,“又或者你死了,我也就不必再信守承诺。”
  “那么……”他反手掂起那把薄如蝉翼的宝剑,用剑柄去轻触矬男的手背,“你不想试试吗?”
  矬男脸上猥琐的笑容慢慢的收敛住,换上一副庄严冷肃的神色,隐隐有一丝怒气被压制在混浊无光的眼底。


  这谷里独有一眼山泉,甘冽无匹,只用当年打下的新高粱便可发酵出最最醇厚的美酒。喝一坛,可以忘掉一切烦恼。
  喝一坛,也可以忘掉昨晚说过的话。
  矬男睁开双眼时,天光大亮,小山谷中只剩下他一个人,剑神已经离开。
  矬男洗漱过后,用完简单的早点,又钻进剑庐中开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像过往十年一样。也许,终其一生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最近矬男在修复一个古铸剑残本,过程超乎寻常的艰辛,他不得不一手捧着干黄焦脆的书本研读,一手努力扯动破旧的风箱使炉火燃烧得更旺。
  因为矬男的妖女已经不在了。
  有些狗屁一般的诺言确实不需要去信守,但破誓则需要更大的资本。
  当剑神隐约猜到青剑的真相时,他的表情甚至没有一丝裂隙,他的手甚至没有一丝颤抖。
  于是矬男便知道还不到时候,他还需要耐心的等待。
  生存,乃至逆袭,需要抛却很多东西。
  譬如一个剑客的尊严,譬如什么什么什么。


  剑神踏着露水行走在鸟语花香的小山道间,心情前所未有地平静。
  青剑乖巧地伏在他的背上,温暖,熨贴,安适。
  仿佛失散千百年后才迎来的第一次重逢,不会有人来打扰。只有一个人,一把剑。
  剑神在等待矬男的反击。
  作为惺惺相惜的对手,剑神愿意给矬男一个破誓毁约的机会。作为一个职业剑客,剑神深知江湖便是如此,不是他,也是他。你从来都预料不到下一次攻击从什么地方发出。
  既然如此,又何须介怀。
  更何况,杀掉矬男,相当于杀掉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铸剑师。
  剑神舍不得,他要做一个没有弱点的剑神。


  而对于青剑来说,做一把剑,也许比做一个女人,更幸福。




狼埔军校【端午粽香】第三轮文风及轰雷帖(共搜集有37帖,此为第34帖)

(作者:林小琅;提交人:嫣小贝;提交时间:2015/6/30 17:45:01)

狼埔军校第36期【端午粽香】第三轮F梦之队小说02:孤鸾【点名:醉花荫@夕】 Post By:2015-6-23 20:04:29

流氓录
  我一生中最信奉的一句:我是流氓我怕谁。整个羊市街谁不知道我,小混混们见了那个不点头哈腰,喊我声大哥。不是我有多坏,其实我做流氓也有自己的底线。不贩毒,不逼良家妇女卖淫,不走私,不杀人。我是文明的流氓。其实我很仗义的,对兄弟们特别好,所以这么多年,没一个兄弟背叛我。我活到现在还没有对那个女人动过情,一般都是逢场作戏,一个正常的男人,去洗个澡,上个酒吧,太正常不过了。
  一、流氓身世。
  我父母都是军人,安现在流行的话来说,我是地道的军二代。
  从小生活在部队大院,调皮捣蛋是出名的,谁家的鸡丢了,谁家的玻璃被砸了,谁家刚种的菜苗被连根拔起,等等,这些事都不是事。我五年级为了心爱的女孩,带着一帮小兄弟们把柳师长的胖儿子打得鼻青脸肿,为此我也付出惨重代价,被父亲拿着军用皮带撵着我跑了三条街,累个半死不算,还被抽得浑身是皮带印。打那以后,我是见一次小胖子我是揍一次,揍的他是看到我来直接转头就跑,有一次还我被逼进女厕所,结果女厕所里正好有人,“流氓,抓流氓。”女声高八度,小胖子被警察带走时,眼睛乌青着,腿都打颤,连路都走不了。我站旁边,嘴里叼根草,满脸笑开花了,“呸,没想到你是小流氓。”看着小胖子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我幸灾乐祸的朝他伸伸中指,你流氓,我比你还流氓。最后是我又被父亲狠狠地抽了一顿,小胖子离开了部队大院,说是去亲戚那边上学了。
  在我18岁那年,没能考上大学,就盘算着去外面学习做生意,挣点小钱花花,却被父亲一句话送进了部队。我是死活不去,你当了一辈子穷兵,还要我也去啊。现在社会改革春风到处吹,吹绿了一大片,喇叭裤,染黄毛,小皮鞋亮光光,掂个录音机,马路上一走,那小姑娘们都看直眼了,媚眼抛地砸死我了。一夜之间,世道全变了,父亲趁我睡觉的时候,把我绑起来,拿推子直接给我理个光头,喇叭裤,小皮鞋全扔垃圾桶了。就这样,迫于无奈,我穿上了肥肥的绿军装,顶着和尚头,戴着大红花,坐着露天军车离开了生活18年的大院,生活和命运就此改写。
  二、流氓归来。
  流氓就是流氓,做不了好人,但我要做个文明流氓,不打不抢,就是收点保护费,要不然弟兄们喝风啊。我本来就是天生的流氓,父亲非要我去当兵,三年里我是大小错是一起犯,吊儿郎当,没个正行。好在混到了复员回家。回家的第一件事,扔了皮包,直接奔理发馆,染了一头红发,在部队的最后半年,领导只要我不犯事,他们对我留长发就睁只眼闭只眼。叼着烟,站在理发馆门口,拿出大哥大,挨个打电话通知,你们的老大胜利归来,老地方见。
  三、刘家小店。
  等我一步三摇晃的来到刘家小店,小店门口已经站了好几个兄弟。我快速向前一步,用拳头捶捶兄弟的肩头,忍住要流出的泪水,谁再说流氓没感情,我砸谁家的窗户去。“老大,你可回来了,想死兄弟们了,你不在的这两年,我们没少被刀疤欺负。”“老大,你回来我们就不怕了,回头抄家伙打死刀疤那王八蛋。”兄弟们围上来,七嘴八舌的说着话。我一听,兄弟们被欺负了,火就腾腾的,“小瘪三,敢趁我不在的时候欺负我兄弟,骂的,抄家伙砸他狗日的去。”(粗口了,骚瑞骚瑞,我是个文明的流氓。)
  我举着一杯白酒,看着兄弟们。“大哥对不住你们,让你们受委屈了,大哥也自罚一杯,算是赔罪了。”猛的一口,一杯白酒顺着喉咙到了胃里,火辣辣的。俗话说的好,酒壮怂人胆,酒喝进肚里,就忘了自己要做文明流氓。
  “大哥大哥,你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兄弟们都快没活路了!”几个兄弟流着眼泪,眼珠子都成红的了。
  “哭个球啊,信不信我踹死你们,咱们老爷们流血不流泪,以后谁再哭,就他妈的给我滚蛋,
  这样怂的兄弟我不要!”说到激动处,我顺手把手里的酒杯直接摔地上,玻璃渣子四溅。
  “大哥,你放心,兄弟们以后不会哭,只会流血。”
  “来,干杯,一口闷。”
  “干杯,干杯。”
  
  






狼埔军校【端午粽香】第三轮文风及轰雷帖(共搜集有37帖,此为第35帖)

(作者:林小琅;提交人:嫣小贝;提交时间:2015/6/30 17:45:22)

狼埔军校第36期【端午粽香】第三轮G海天队小说01:录调【点名:梦之队@糕】 Post By:2015-6-23 20:03:35

傅鸿飞是万剑宗数一数二的高手,此次聚窟洲之行,他作为万剑宗的八大长老之一,被宗主积极召回,并委以重任。
  
  据传说在聚窟洲内,有一道剑意亘古存在,凝而不散。
  
  尤其是浮槎之行的前几日里,聚窟洲上异象连连,数道金光直冲天际,遥指北极紫微星方向。
  
  万剑宗宗主以周易之术推演数次,也未能算出这道剑意的本体藏于何处。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道剑意遥指紫薇星,想必事关东土晟朝帝王气数。应是传说中久未出世的十大名剑之一——夏禹轩辕剑出事的征兆。
  
  万剑宗,之所以名为万剑宗,一则是因为门下弟子多修炼仙剑,以剑入道。二则是因为万剑宗藏剑阁内,收藏着当今天下十大名剑中的五把。
  
  湛霄剑、泰阙剑、子辰剑、青丝红颜剑、东阳剑,这五把剑在东土晟朝的历史中,都曾名震一方。
  
  但若比之轩辕剑的名气,这五把剑哪怕是加在一起,也望尘莫及。
  
  十大名剑榜上的排位,主要取决于剑下曾斩过多少妖魔,如今万剑宗八大长老之一傅鸿飞,手中所执湛霄剑,在十年前人魔大战中曾斩妖魔数十万,故排在名剑榜第三名。
  
  可十万之数,却只是倒在轩辕剑之下妖魔数的零头。
  
  相传数百年前,东土晟朝始皇帝持轩辕剑,与妖魔大军会战于西昆仑山下。
  
  战火连天,旌旗蔽日,妖魔大军如潮涌般直扑而来,令人望而生畏。
  
  然始皇帝只挥剑一斩,数十万妖魔灰飞烟灭,东土晟朝将士信心倍增,奋勇抗敌,一战而胜。
  
  此后始皇帝凭借轩辕一剑,南征北战,所到之处,妖魔望风而逃。
  
  东土晟朝将士遂一乘胜追击,驱妖魔于西北洪荒之地,奠定了东土晟朝的江山社稷。
  
  百年之后,人们妹妹谈起当年始皇帝的英姿与轩辕剑的传说,犹自心潮澎湃。
  
  可惜始皇帝乘龙仙去之日,轩辕剑便再也不见踪影。
  
  当今世上,曾目睹轩辕剑神威的人少之又少,万剑宗宗主便是其中一个。
  
  万剑宗宗主任命傅鸿飞为聚窟洲之行的总负责人,可从门下自选四名高手,务必要将轩辕剑带回万剑宗。
  
  倘若轩辕剑落入他人之手,那么万剑宗再也无颜面以“万剑”自称,因为即便千万把剑,也敌不过一把轩辕剑。
  
  数量多又如何?贻人笑柄罢了。
  
  傅鸿飞接到任命,随即召回座下弟子三人,豪戈、左安城、太史契阔。
  
  由于此次浮槎之行意义重大,万剑宗恨不得倾全力出动。
  
  然则聚窟洲上五行盘传送阵,一次只能通过五人,所以傅鸿飞在人选的考虑上十分慎重。
  
  豪戈入门较早,修炼最为勤奋,故功力深厚,是新一代弟子中的翘楚,也是傅鸿飞第一个确定下来的人选。
  
  傅鸿飞将藏剑阁内的名剑子辰交给豪戈暂用,并将子辰剑的种种法门倾囊相授。
  
  子辰剑剑意傲然出众,最适合豪戈。
  
  豪戈得之,喜不自胜,拿在手上轻抚不以。
  
  左安城与太史契阔看到师兄有神兵相助,自然万分羡慕,看着傅鸿飞的眼神也更加热切。
  
  傅鸿飞也不偏心,稍作考虑,便将泰阙剑交予太史契阔。泰阙剑中封存着浩然正气,剑意坦荡,剑气光明,与太史契阔大开大阖的剑招相得益彰。
  
  左安城看到两位师兄都拿到了藏经阁中的名剑,心中暗自计算,料定傅鸿飞会将名剑榜中的青丝红颜剑赐予自己使用。毕竟自己入门虽晚,但工于机巧,同时御五把短剑也不再话下。
  
  青丝红颜本是双剑,一长一短,需分心使用,正适合自己。
  
  想到这里,左安城喜不自胜,幻想着自己得到青丝红颜剑后,七剑齐飞,该是何等威风。
  
  知子莫若父,傅鸿飞与左安城有数十年的师徒情分,互相之间的了解也堪比父子。
  
  看着左安城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之情,傅鸿飞将左安城心中的小算盘顿时猜得一清二楚。
  
  出乎左安城意料的是,傅鸿飞并没有将青丝红颜剑赐予他,而是给了他另一把名剑,名曰东阳。
  
  东阳剑之名,取自剑意,犹如旭日东升,万年如一。傅鸿飞想要借东阳剑的剑意,规劝左安城用剑要一心一意,方能守住自己的剑道。
  
  左安城接过东阳剑,沉默许久,直至天色将晚,方才豁然开朗,之后喜上眉梢。
  
  原来就在短短一天的时间内,左安城凭借东阳剑的剑意,稳住了自己的剑心,于修行之路上更进一步,隐隐有突破元婴境界的趋势。
  
  凡人修炼,无非是为了增加寿元,但因天赋各异,普通人大多止步于入门。
  
  凡能突破元婴境界的修道者,寿元可增加百年。左安城已年过半百,如今终于看到突破元婴境界的希望,当晚便抱着东阳剑整晚,久久不能入眠。
  
  聚窟洲之行,需要五人,可傅鸿飞座下止有三名得意弟子。
  
  剩余一个名额,经长老会决定,通过宗门内比试选拔,获胜者有资格同行。
  
  比试之期设在七天之后,宗门内弟子各个摩拳擦掌,希望能和左安城一样,获得突破的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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