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离月夭妖/望断秋水/望尘/(共搜集有5帖,此为第2帖)
(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1/16 22:21:08)
离月妖夭试杀
天马行空之"黑"
"天马行空之黑暗中摸索好友QQ签名.当我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睡醒了好一会。是屋子里的黑让我有了这个想法.轻轻打开偶可爱的小手机,不大,娜几呀最新款,长60mm,宽30mm,厚15mm.个人认为,很比较经典的尺寸,一半的一半的二分之一.颜色,偶最钟情的黑色.不过,要是肤色的话,偶还是比较钟情白色.都说一白遮千丑的.如果你长的好看,那不管什么肤色大家都会觉得你漂亮.可是如果你长的不好看,那就祈祷上天赐予自己一个白皙的皮肤吧.当然,手机也喜欢大家说它漂亮.手机白了偶喜欢,不过对比一下,还是觉得黑色比较华贵,对于成熟点的人来讲.而对于小孩子来讲,黑色的手机上,用时下最流行的银白色小珠珠点缀一排,再配个可爱的娃娃那是绝对粉可爱的.那些酷酷的小孩子呢,我想他们更喜欢拿着黑色的手机,简单的搭配一条925纯银的手链,当然,手链不可能被他们安安份份的带在手腕上,而是被挂在酷酷的手机上.而在手腕处,他们经常习惯带一个BADBOY的护腕.以黑色,白色,和红色居多.当然,喜欢黑色的孩子大多护腕也喜欢用黑色的.在他们身上.除了那些白色,红色,就是这样的黑色了.上身的T恤喜欢选白色,但是纯白色的T恤已经不在他们钟情,这个年代,纯白的T恤上有着那些黑色骷髅,黑色带血玫瑰,或者是黑色的容颜......好多样式,但是都逃不掉主题白色搭配非主题黑色.这样一群嗜爱黑色的孩子,那眼角不难被你看到拥有那一抹黑色,简洁,个性.
啊哦,偶写到这突然想起偶本来是想写"黑暗中摸索好友QQ签名"的.都怪中间接个电话,撂下电话继续码帖.就码的离题十万八千里.气愤气愤真的是气愤,偶回个电话找朋友理论了一番.嘿嘿.不得已,真是不得意,朋友说懒人一定可以想出懒法子的.于是聪明我在题目前加了个"天马行空之".有"天马行空"庇护着.这样的离题是不是也可以饶恕.
就这样写到最后.除了黑,还是黑,这样不经意间,好友就这样被我抛之脑后.QQ被我忘乎所以.签名也被我弃之不顾.就这样忘记,抛掉,遗弃,预料的结局没有了,想写的东西没写出.于是,我想起好朋友提醒我,千万不要一个人开车出门,因为你只适合开碰碰车.
撇着嘴,我很郁闷.最后很痛心的说句:我猜到了开头(我开头确实还在正道上的),可是我却猜错了结尾.
遂,看到偶从11个字上升到16个字再减至6个字的题目.大家表楱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