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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刺客/(共搜集有3帖,此为第1帖)

(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1/16 16:31:25)

柳永使用的武器的是一支柳笔。柳永在家排行第七,又爱穿白衣,自命风流,笔落惊天。江湖上的人称他为白衣卿相柳七笔。柳永七岁时,折屋后河岸柳枝为戏,自创柳笔。二十八岁时,柳永在西泠湖苏小小家的杨柳岸一住三年,创杨柳岸晓风残月笔。随后,他的武林风云榜的排名一路彪升,一直到了第二的位置。那以后他一直在等,等自己再创出可以超越级别排名第一的羽扇侍郎杜甫的笔法。
  
  难!实在是难!杜甫的羽扇只有一把,但是,这把羽扇有13根扇骨,13根扇骨就好似13支精巧的利刃,一扇既出,可以在空中划出任何人都无法预测的轨迹。13变幻,奇正相离,如臂使指,浑然一体。三十年来败在他扇下的武林高手,没有1001,也有911。
  
  柳永看过杜甫出手,那种飞扇招势他自知还抵挡不了。所以,他只有等。一等就是十年。这十年中,他到眉山吃过苏东坡做的东坡肘子7块,到塞北胡地偷听过蔡文姬弹奏胡笳18拍7次,到岳阳楼和范仲淹一起振臂高呼过“天下都忧我不忧”的口号7声,到长安咸宜观和鱼玄机秉烛夜谈关于无价宝与有情男之间的非辩证关系7晚,后来,柳永还特地回到西泠帮苏小小剪烟花7朵,可他还是没有能够创出能够破得了羽扇的笔法。
  
  终于,有一天,柳永走的实在倦了,在一个热闹的小镇--五月吧,停了下来,在留香混沌摊买了一碗混沌,就那么不顾斯文地蹲在路边狼吞虎咽的喝了起来。一只又一只的脚从他的身边经过,没有人停下来看他一眼。等他喝完了,抹了抹嘴,准备拿起笔上路时,发现笔没了,大概刚才被哪个小贼偷走了。他愣愣地蹲在那里好半天,突然开始笑起来,先是轻声的,后来笑声便越来越大,直到所有的人都停下来,望着这个白衣已被风霜破的疯子。
  
  三个月后,柳永向杜甫挑战。
  
  时:X月YY日Z时
  地:五月吧风云长街
  交战双方:柳永Vs杜甫(柳笔Vs羽扇)
  
  武林轰动!无数的江湖人物向五月吧风云城蜂拥而来。柳笔,羽扇,任何一个人出现都可以在江湖上掀起狂风巨浪,更何况两个人竟然要决斗了!这一天是什么日子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一天的太阳很大也很亮。柳永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出了门来到长街上。一路上,他都是微笑地走着。他没有带笔。他自信必胜。因为,就在他的笔被偷走的一瞬间,他便领悟到了笔道中至高境界--无笔!无笔无招,无敌无我。天上人间,尽为我笔。以此心中之笔,他知道自己举世再无抗手。在拥挤得密密麻麻的武林人士的注视下,柳永面带着那懒洋洋的笑容,来到了长街的**。远远的,他看到了杜甫的孤伶伶的身影。他的笑容突然凝滞。
  
  杜。甫。他。没。有。带。扇。
  
  这只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对方也已经晋入天境!柳永的心中忽然一阵恍惚。难道自己真的不如他?突然间,他发现自己已经输了,因为他的心中之笔已经出现了一丝破绽,再不如原来的那么通透澄静。
  
  “你来了?”柳永问。
  “我来了。”杜甫答。
  
  两个人在正午的太阳下就这么静静地站了一阵。
  
  “我知道,我输了。”柳永叹息一声。
  “是么?”杜甫神色不变地道。
  
  围观的群雄一阵哗然,两大绝顶高手,竟然一招没出就已经决出了胜负,这是怎样的一种境界!
  
  “你的柳笔呢?”杜甫突然问。
  “我的笔在心里。”柳永神色一正,答道。
  
  无论如何,柳永也是钦佩对方的,而且对自己的失败竟然有一些欣然之意。这样的问答,也只有惺惺相惜的绝顶高手之间才会有。他已经让对方知道,自己已经修成了“心笔”。人世间的胜负对他们这种级数的高手算得了什么?他们所求的,不过是一个境界而已。
  
  “你的羽扇呢?”柳永庄严地问。
  “我的羽扇在修理……”杜甫沮丧地道。
  
  %¥&^%¥^&*……人群中有人晕倒……&^%¥^……
  


/独立刺客/(共搜集有3帖,此为第2帖)

(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1/16 16:31:59)

五月吧第100届〖相逢是首歌〗下半阙——《假面舞会》风云游戏
  
  我愿意!五月,天涯隔壁,花若雨(第二轮杀帖)
  
  我愿意
  
  
  五十年,距上一次牵起她的手整整达半个世纪之久,我终于又一次牵起若雨的手。
  只是那时我只是十七岁的青涩少年,如今,我与她俱已鬓染霜白,垂垂老矣。
  
  我和若雨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在不同的两个家庭。甫一出生,若雨的爹就和我爹说,有这样的缘份,以后我们结为亲家吧。于是从小我就知道,若雨有一天会成为我的新娘。
  若雨的爹是学堂里教国文的花先生,他经常说女孩子不好抛头露面,所以若雨经常被关在家里和她娘学习针黹女红。听娘说,若雨的娘原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不知怎的嫁了若雨爹这个穷先生,却因为生不出儿子总是唉声叹气,觉得对不起花家。她对我就像亲生儿女一样疼爱,往往若雨还没吃到嘴的东西,我却可以肆意享受。她经常说,一个女婿顶半个儿。
  六岁时我和若雨一起进了花先生教书的学堂读书,从三字经到千字文,读四书读五经,后来又读诗经。读到“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时,花先生只大略讲这是君主对贤能的渴求。我用描红纸规规矩矩地写下这几行字,悄悄递给若雨。看得若雨的脸红了,红得像娘压在箱底的大红丝绸。她偷偷把那张纸塞在蓝布书包里,然后足足有一个礼拜没理我,害得我天天爬学堂后头那座山上去给她摘野果子吃。
  
  礼拜天,我和若雨去教堂看西式婚礼,这在当时我们那个小城还是新鲜事物。新娘穿着雪白的婚纱,挽着新郎的胳膊,一步步走过红地毯。教堂里传出的手风琴弹奏出的悠扬曲子,唱诗班的孩子们手中摇曳着明亮烛火。黑衣牧师开始问话了,听不懂他生硬的中文,却清清楚楚听到新郎和新娘的回答:我愿意!
  我愿意!我咧嘴笑着把用草叶编的一枚戒指套在若雨细瘦的手指上。若雨的手很小,小到我一把就可以握以掌心里面。
  你愿不愿意?我紧张地盯着若雨垂下的头,厚密的睫毛像一扇帘幕,把心事紧紧藏在里面。
  到底愿不愿意啊?我不耐烦地追问。
  愿意!若雨的声音蚊蚋一样小,但我却听得清清楚楚。
  我快活地一把拉起若雨的手从山坡上飞快地跑过,风在耳边呼呼吹过,还有飘落的桐花,雪一样漫天飞舞。
  
  十五岁那年我要去省城里读师范,若雨提着一包猪油桂花糕来送我。汽车站里很多人,有穿着光鲜的商人行旅,也有逃难的难民。战火一点点逼近这个安静的小城,连这个小小的汽车站里都混杂着异样的味道。
  一身蓝布裙褂的若雨咬着唇,眼睛晶亮地看着我不说话。她已经长成大姑娘了,大到不再让我牵她的手四处疯跑。只偶尔没有人的时候,才会让我拉她的手一起走。她现在每天都要呆在家里,照顾爸爸和妹妹。那时候若雨的娘已经去逝了。
  等着我回来——娶你。我瞥一眼四周没有人注意到我们,悄悄拉起她的手。她的手心湿漉漉的,软得像糯米,我悄悄抚摸着。若雨的脸腾一下红了,急急忙忙要把手缩回去。可是我早已经在她手心里放上一枚银制的戒指。
  
  这一个等字,让我的若雨足足等上了五十年。那时我和她还是青丝覆额的少年,五十年的岁月,把我和她都磨砺成风干的岩石。
  战火燎原,战争离我越来越近。我无法放弃我的国家我的民族,可是战火把我逼仄到离祖国离家越来越远的地方。我的若雨,对着海峡彼端的她,我只能徒劳地伸出双手,却被一汪海水阻断。
  
  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
  我站在山的顶峰,却无论如何也看不到家乡。我在唐人街打拼,与那些金发碧眼的人争斗。我绞尽脑汁要存上足够的钱,足够的路费,因为我要回家。
  或者,她已经在战火纷飞中罹难。或者,这么多年过去,她已经为人妻为人母。岁月真是一把锋利的刀,把我雕刻得伤痕累累。
  累了,我需要一个宁静的港口停下漂泊的船只。于是我娶妻了,一个通身被洋化了的华裔。我有了儿女,有了自己的事业,可是每每于午夜梦回时,还会想起若雨,那个脸红得像娘压箱底的大红丝绸一样的女子。
  
  五十年,在岁月的长河中只不过是沧海一粟。可是于我,却是整整的一生。
  隔了五十年的岁月,我终于又一次牵起若雨的手。她枯瘦的手指上还套着那只银制的戒指,依旧光亮如新。五十年并没有给它蒙上岁月的尘土。
  她静静坐在轮椅上,满目茫然地看着我。她的眼里写满陌生。疗养院的人告诉我,她得了老年痴呆症,过去的事都不记得了。她终生未嫁,她等了我整整五十年。我鼻子一酸,蕴了五十年的泪水终于流下来。
  我牵起若雨的手,把一枚草编的戒指戴在她手指上。她眼神晶亮地看着我,嘴里喃喃着一句只有我才听得懂的话:我愿意!
  
  杀手天涯隔壁贴杀五月花若雨


/独立刺客/(共搜集有3帖,此为第3帖)

(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1/16 16:33:55)

五月吧第100届〖相逢是首歌〗下半阙——《假面舞会》风云游戏

五月?六月?天涯隔壁,一树红梅冉冉开(第四轮杀贴)

追云倚在天涯隔壁的门口,看着凝眸在雪青缎子旗袍上加披一件银狐斗篷,然后挽着雉朝飞的胳膊,当当当踩着高跟鞋风情万种地离开,临去时还似有意若无意瞥了一眼追云。

是瞥了一眼,追云心里确定。就为这一眼,死也值!可是她跟着别人走了,一个他连争都不能争的人。追云手中烟头弹出一个漂亮的弧线,然后一脚踏过去。

天涯隔壁主人透小白是个惯走江湖的人,自然看得出眼前的追云再也不是天涯隔壁里那个端茶倒水听客人吆来喝去的小伙计了。才不过三年工夫,他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坚韧、强大,和刀子一样锋利。

看到追云砸在眼前的一箱大洋,透小白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心里忖测着数目。虽然凝眸是天涯隔壁的摇钱树,可是她既然被雉朝飞看中,即便如透小白这样手眼通天的人,也不能不拱手相让。更何况,雉朝飞出手不菲。那一箱银洋,少说也有一万块。再加上追云,甫一出手就枪杀了书剑堂老大,再是摇钱树也得先留住命才能有福享受。

透小白如送亲爹般总算把追云请出了天涯隔壁。



追云知道自凝眸和雉朝飞一起踏出这个大门,她就是雉朝飞的人了,是他追云的大嫂。他再也不应该以爱慕的目光盯着她看,甚至连这样的念头都不能有。他只能远远地看她,甚至是慢慢疏离她。

这是我要做的最后一件事,追云把一张卖身契撕得粉,抛向空中,然后笑着对透小白说:“我还回来当小伙计吧。”透小白点头哈腰陪着笑脸说:“不敢,不敢。”总算把这位瘟神送出门,才又直起腰,脸上还带着笑意,轻啐了一口:小人得志。



天涯隔壁外的梅花不知什么时候开了,一树虬枝横斜,暗香浮动。追云狠狠吸口气,戴上帽子,正想着要往哪里去。一抬头,他竟然看到凝眸倚树而立,手里还把玩着一枝折下来的梅花。

“先生让你先送我回去。”凝眸嫣然一笑,如一树冉冉而开的红梅。

追云的心一跳,冷风吹过,梅树上的积雪纷纷飘落,沾在凝眸黑鸦鸦的发间。追云不经意抬手去拂,手掌却停在半空。半晌才又放下,沉声说:“走吧。”

凝眸看着前面这个男人,她觉得他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变得成熟笃定。他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初来天涯隔壁当小伙计追云。他接管了书剑堂所辖的地盘,成为书剑堂堂主。书剑堂虽然是个小帮派,但对于雉朝飞的复仇大计极其重要。这是雉朝飞刚刚迈出的第一步,站稳了脚跟才能和仇家放手一搏。而追云,恰恰是替他迈出这第一步的人。



汽车开过几条大街,凝眸才打破他们之间的沉默:“听先生说你要离开这里?”追云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凝眸小心试探着:“不喜欢这样生活?”雉朝飞临走时暗示她,想方设法留下追云,甚至不惜以色相诱。雉朝飞太知道追云,所以才放心留下凝眸。他雉朝飞的女人,追云就算再喜欢也决不会染指。但他却会为凝眸留下。他的复仇计划中需要有追云的参加,追云是他复仇划中必不缺的一个棋子。谁都知道,追云是雉朝飞的臂膀。

凝眸看着车窗上自己的影子,模糊而冰冷,半晌才幽幽地说:“离开也好,过普通人才有的生活。”凝眸迟缓了一下,接着说:“听说书剑堂的后台老板是风满楼……”追云脖子一僵,后背明显挺起来。凝眸知道风满楼这三个字打动了追云,她却不再说话。



读过几年私墪的追云,第一天来天涯隔壁当伙计就被台上唱着十面埋伏的凝眸迷上了。这是怎样一个女人,明明柔情似水,弹出的琵琶却如刀戈枪鸣,隐隐藏着杀机。追云小时候就听说书先生讲过霸王项羽的故事,在他的眼里,凝眸就是一曲绝唱刎乌江的虞姬,标格一枝独立好的红梅。他欣喜地看着这个给弹着琵琶的女人,刀戈枪鸣时,似长袖飘舞,一颦一顾间,俱是深情。

可是追云千不该万不该在这个时候听得忘乎所以,他把茶倒洒了,洒到桌上,洒到风满楼的手上。风满楼何许人也?他可是三帮十八会的总堂主,按说以他的身份不应该和追云这么个小伙计计较 ,可是那天他心里正因为一些事憋闷懊恼着,于是啪的一声拍翻了茶盏,掉进旁边燃着的碳火笼里。

风满楼重又坐下来,看着被手下按住的追云,忽然笑了,一扬眉说:“捡起来,擦干净,再倒一盏来。”追云犹豫地看着风满楼的脸,温和的笑意,似乎没一点伤害。追云犹豫地伸出手,手刚伸到碳火边上时,风满楼眼光一闪,几个手下按住追云伸向碳火的那只手,滋……,追云发出兽一般的狂叫,他一脚踢翻面前的桌子。



一阵清冷的幽香传过来,台上的凝眸不知什么时候走过来,她看了追云一眼。风满楼的几个手下正试图再一次把追云的手按进碳火盆,她微微一笑,转身优雅地看一眼风满楼说:“风老板不就是想要喝杯茶么,天涯隔壁怎么能慢怠了贵客。”一边说一边伸出刚刚还在弹着琵琶的手,去抓碳火盆里的茶杯。

追云瞧见了,狂喊:“凝眸小姐,不要啊……”茶杯在碳火盆里时间太久,凝眸这样伸手去取,被烫伤是肯定的,况且她是在为一个犯了错的小伙计承担——几个手下齐齐看向风满楼。风满楼脸上阴晴不定,手指在腿上轻敲。他倒想看看,眼前这个女人会不会真把那只茶盏从火中取出来。

凝眸微微皱眉,两只手指提着茶盏慢慢取出,放在手上,再掏出白绫帕子仔细擦拭。天涯隔壁里每个人都在盯着她看,看她有如烹茶待友一样的从容不迫。追云要疯了,他拼命想要挣开,却也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女人慢慢擦拭那只粗瓷茶碗,仿佛那是件价值连城的宝贝。



要想不被风满楼这样的人欺压,就要比他出手更狠。追云手上的伤好后就开始和雉朝飞一起东征西讨,抢地盘,抢生意,只要能赚到钱的,无所不做。他第一次杀人,杀的就是书剑堂主。

其实杀人很简单,拿着枪对准他的胸口,怦地一声,就会在他胸前炸开一个大洞。追云给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们讲杀书剑堂主的经过时,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就这么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其实最不简单的是凝眸,这个女人,比追云想像中的还不简单。她把追云引鉴给雉朝飞,雉朝飞,这是个在二十岁的追云眼里似乎无所不能的人物,他教他打枪,教他怎么在帮派的夹缝中生存,怎么扩充自己的实力。如今的追云,已经不再是三年前的追云,他已经是这座城中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上)

杀手天涯隔壁贴杀五月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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