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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水卿卿/可离/拂胭脂/醋晓寒/扫尘/月跑跑/慕容九儿/纤绿/白小离/海棠朵朵/北北/楚惜惜/顾几回/慕容可离/(共搜集有217帖,此为第511帖)

(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18/12/24 15:04:35)

五月吧第380届风云《盗墓笔记》第三轮阴山古楼杀贴时怀婵DMDM(杀贴) 发帖心情 Post By:2018-12-19 21:37:17 [只看该作者]

林玉堂和张岗岗
无论对情侣还是对夫妻来说,感情的事从来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说婆有理”。即使是当事人身在其中,都未必能清楚明白,更何况身在局外的我们。后文中林玉堂和张岗岗两个人就是如此。

林玉堂:
第一次遇见张岗岗是在他开的店里。当看到张岗岗肿得馒头一样的脚踝,林玉堂就有点心疼这个姑娘。
这种扭伤只要按摩得法,很快就能恢复,只不过按的时候会很痛。他已经很小心地给她揉搓脚踝,张岗岗还是疼得泪眼朦胧哽咽作声。起初他并没什么想法,等到张岗岗离开后,他去洗手间洗手时忽然想到:她的脚……,真小。
林玉堂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有恋脚癖的人,他只是记住了张岗岗那只脚,最多能穿三十五码鞋。
爱情就象粒种子,无意中就从他一次次给张岗岗按摩、一次次留张岗岗在家吃饭时发芽了。刚开始还是模糊的、暧昧的,因为和大多数人的观念一样,林玉堂觉得自己这只有残疾的“癞蛤蟆”,配不上张岗岗。等到他确定自己爱上这个姑娘时,男人骨子里那股子倔劲也冒出来。他不能怂,即使死也要死在冲锋的路上,于是他果断开始行动:隔三差五给她寄些贴心的小礼物、订外卖;她夜班怕睡岗时,陪她整夜整夜聊VX;和她一起出去逛街吃饭怕会被人笑话,所以他宁可自己绞尽脑汁,约她来家里玩,给她做各种美食。也幸亏张岗岗涉世不深,有点自闭引起的交流障碍,他却舍得花大把的时间和耐心陪她。
每当想起和张岗岗这一路走来的情事,林玉堂也觉自己老谋深算。他算是深深领会了一条:要留住她的心,首先要留住她的胃。
林玉堂承认是自己钻了张岗岗大学毕业来到这个城市,人生地不熟又刚刚走入社会孤单迷茫的空子。搁现在,张岗岗不一定就能看上他。他想这应该是上天给他的机会,所以他要把握住,哪怕父母听说张岗岗的事后都劝他放弃,说张岗岗这样的条件儿哪能看上他?还不是贪他的钱。这样拖着不结婚,再担搁几年他就老了,人家小姑娘还年轻,还能再找好的云云。可是他偏就不信这个邪。
除了身体的残疾,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比其他男人差。
读书少文化程度低不是问题,这些年他一直不断充实自己,增加自己的文学素养。现在他是这座城市文化圈里小有名气的才子,他写的文章经常在城市晚报上发表。
他自己能赚钱,能让自己的老婆孩儿过上优渥的生活。他相信张岗岗跟他在一起八年,主要也是这个原因。多年的社会阅历,让他心知肚明这一点。但世情如此,他也并不在意,毕竟也算是他的一个优点。让他在意的是当结婚提上议程时,张岗岗的父母死活不同意。这原就是意料中的事。他天生残疾,当父母都会在意。最不该的是后来张岗岗父母又提出要几十万的彩礼,要他按摩店房子的产权。他的父母自然不同意:礼金数目大可以商量,要房子的产权不行,毕竟那是他安身立命之处。两家父母还没见过面,就已经硝烟弥漫战火纷飞了,然而最令他苦恼的是,张岗岗听父母的话要从他家里搬出去住。他置着气冷眼旁观她搬出去,又后悔丢了魂一样。
当真是个剪不断理还乱、情如藕断丝还连,
他们又恢复到最开始的状态,张岗岗租住的房子没有退,人却住在他这里。但结婚的事仿佛成为他们之间的禁忌,谁都没有再提过。
这样过下去也无所谓,他能抗得住自己的父母,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他这样告诉张岗岗,但是还有个更自私原因说不出口:张岗岗父母应该比张岗岗更明白,女儿的青春更加耗不起,他能等。
可是有一天他在厨房炒菜时,听到张岗岗在客厅和她父母讲电话,说和他已经断了。
三十岁的人,你就不能豁出去一把自己做个决定!当时林玉堂愤怒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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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18/12/24 15:05:58)

五月吧第380届风云《盗墓笔记》第四轮阴山古楼杀贴霍仙姑DM(杀贴) 发帖心情 Post By:2018-12-20 21:24:47 [只看该作者]

张岗岗:
张岗岗也委屈。她都跟了他八年时间,难道还不如几十万礼金?还不如那一纸房契?同意要这些东西不过是用来安她父母的心,难道她还能卷走?他怎么就不能为她着想一次,怎么就不能退一步。
委屈归委屈,张岗岗也知道自己父母说的都对。现在的社会,比林玉堂外在条件好身体又健全的大有人在,她不是找不到。实际上她也不是完全不在意他残缺的身体:怕看到异样的目光,她尽量避免和他一起出门,她相信他也明白。她不好意思说出口,他也就装着糊涂。她曾无数次想要离开,可是仿佛前生注定的因缘,无论如何她就是放不下。
她永远记得他弹着吉它,一把烟嗓带给她最初的悸动。
他还是她的初恋,也是他在她最孤单的时候为她精心准备一顿晚饭,送她一束花或者雨天一把伞。他待她如珍珠宝玉,如妻子女儿。和他在一起八年,是她青春最好的时光,他也给予她最好的物质和精神享受。
虽然他肢体缺残,但甫一见面她就知道他是个胸中有丘壑的男人。他的屋子里摆设的是散发着原始古朴味道的根雕,根雕上稀疏挂着几串菩提手串。长长的条案上铺陈着绮丽的织锦,织锦上摆着景泰蓝花瓶。墙上悬挂着仿黄公望山水图,寥寥几笔,山居野趣尽在其中。“人生若觉无作为,愿君读读黄公望”,这是他告诉她的。
有时候她会想,如果不是身体有残疾,可能他都不会喜欢上她。毕竟这世上优秀的女孩有很多,她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却不见得就是最幸运的那个。他肢体上的确有残缺,精神上却是个完美的男人。只是有些话她没有办法和父母说,也说不清楚。
搬出他家那晚,她听了一夜他弹着吉它翻唱的《成都》。想起他们之间唯一的一次旅行,就是在成都的街头听到的这首歌。她流了一夜的泪,第二天忍不住发了个哭泣的表情给他,他几乎是下一秒就回了句:晚上回来吃饭,有你喜欢的茭白。于是当天晚上她就顺理成章又回到他那里。
她早就知道他是个有故事的男人,也雀雀欲试想成为他故事里的主角,不知道她现在算不算成功了。有时候她会想,也许他们爱得还不够深,还不到不顾一切都要在一起的地步,所以这个故事直到现在还没有写到结尾。
她和他似乎又恢复到以前的状态:睡在一张床上,一起吃饭、看电影、听音乐,但似乎又有什么不同。租住的房子她一直没有退,每月空花着房租。他和她都心知肚明,但他不问她也就不说。仿佛那是她留下的最后一个退路,她从他那里随时准备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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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魅小菀;提交时间:2019/9/26 19:50:28)

【刺】五月吧第400届风云『西游记』第二轮如意钩钩取禄星CE 发帖心情 Post By:2019-9-17 21:35:52 [只看该作者]

八月十五,月圆之夜。
小狼纵身一跃,站在崖顶大青石上。匹练般的月色垂下,将巨大狼身罩在里面。小狼仰起头,放开喉咙,朝着月亮猛地迸发出一声地动山摇的嗥叫。
狼嗥的声音刚刚响起,小狼的喉咙就似被一只大手死死掐住,声音戛然而止。小狼看到一幕此生再也难以忘记的景象。

一个白衣白裙的美人儿,正从茫茫星海中飞来,慢慢飞到崖顶上空。
月光下的她,面如梨花,眸含秋水,仿佛不食人间烟火。
可是当她四下眺望时,却眉头轻攒,蹙起一缕挥之不去的忧伤。

“传说中的,仙……女……”小狼心里有种莫名的悸动,也有点心疼。他抬起爪子,朝美人儿方向努力挥了挥,喉咙里却只能发出几声短促的嗥叫。
他想喊白衣美人儿下来坐一坐,陪他说说话。
几百年的光阴里,这山中除了他一只狼,都是些未能开启灵智的野兽,小狼实在太寂寞了。

算来,这还是小狐第一次出青丘结界,更是第一次腾云。说实话,除了兴奋,小狐还有点小小的恐高和晕机,尤其是刚刚飞到这座山顶时,就感到自己灵力不继,所以不得不强撑着按低云头,然后,她就看到张大嘴巴,一脸呆相的小狼。
“这里还不错,就叫……宛子山吧。以后,它就归我了!”小狐很有仙人气质的长袖一挥,大大划了个圆,将这方圆百里之内的土地都划为她的地盘。
“还有你,虽然有点呆,以后就由姐姐我罩了!”小狐纤指一点,本想在望着她发呆的小狼头顶烙下个印记,却不想体内本已稀薄的灵力瞬间被抽空。小狐在云头踉跄一下,就张着四肢扑向地面。

怪不得四哥总训斥她,不会合理分配体内法力,这不就跌落云头了。幸好刚才降低云头,小狼又及时扑过去,拿自己的身体垫了一下,小狐才没摔得更惨烈。
小狐趴在小狼那身漂亮的皮毛上面,闭着眼睛小晕了一会。小狐闭装晕的时候,顺手摸了一把身下的狼皮垫子。嗯嗯,手感还不错,这才慢慢从小狼身上爬下来。
只是到底有点狼狈,小狐努力站稳身体,零乱的发丝却破坏了她努力维系的仙姿佚貌。

“呸,这个死狐狸,真会骗人。这只狌云朵,才用了二个多时辰就失效,使用日期也太短了嘛。”小狐恨恨地踢了脚聚在自己脚边拳头大小的云气。
云气仿佛有些害怕,又缩小一圈。停了一会儿,在小狐咬牙切齿的注视中,云气很没骨气地再缩小一圈。小狐这才悻悻然将它收进怀里,心里尤自暗骂自己那无良的四哥。
以小狐的修为,也就刚刚能够化形,还不能腾云驾雾,和四哥那样,玩朝游北海暮苍梧的游戏。还是四哥拿狌狌皮炼制的狌云朵,换去她好不容易抓回来的灌鸟。早知道狌云朵性能这么差,她才不跟他换。灌鸟的肉,那可是西王母都吃不到的好东西。

果然和书中说的一样,天下的狐狸精都不是好东西,男狐狸精尤其可恶!
想起灌鸟肉,小狐吞了口口水,心里又开始咒骂。小狐丝毫没觉得,她这是把自己也骂在里面了。
自从灵智开启,小狐偷看不少四哥从世俗间偷渡回来的***。那上面,把每只狐都冠以一个“精”字,以表达人类对狐这种生物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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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0/1/6 20:45:08)

五月吧第407届风云『元嘉草草』第二轮桓奴儿XN我爱你(独立杀)(真身:白小离)

美人送我鹤峰茶


少年不喝茶,因为茶味太苦;青年不喝茶,是因为喝茶太费时间;人到中年,在人间行走的时间太长、路太远,坐下来歇一歇的时候,才有耐心细品一杯茶。这杯茶初入口时苦涩,后有回甘,醇厚绵长,如同这一路走过的苦乐。


冬夜漫漫,唯有孤独相伴。百无聊赖时,找出春天时兰姑娘送我的鹤峰茶,不是骑龙也不是翠泉,是邬阳产的绿茶。


传统茶艺里认为绿茶是未经发酵或者经过轻微发酵的茶,茶性寒凉,适合夏天喝。千年之前的陆茶圣就曾说过:茶之为用,味至寒。我想茶圣生活的年代,喝的茶多半是没经过发酵的绿茶。红茶是经过发酵的茶,性温和胃,更适合冬天泡。所以夏末时,喝了一半的鹤峰绿茶就已经被束之高阁。


我是在认识兰姑娘之后,才知道鹤峰这个地方,才知道湖北省还有个地方叫邬阳。


兰姑娘家在湖北,她坐火车回家时经常会选择在野三关下车,去外婆家住一夜,然后再倒车去鹤峰。我帮她订过几次车票,所以这条路线门儿清。乘飞机时就需要直飞恩施,然后再倒公共汽车到鹤峰。兰姑娘家住在鹤峰下面一个叫邬阳的地方。武陵山区,邬阳茶乡,不知道是不是若干年前武陵人误入的那个桃花源。


说起茶来,平日里沉默寡言的兰姑娘侃侃而谈:“鹤峰有骑龙茶,还有中营那边的翠泉绿茶也有名,算是我们这里的品牌了。都是富硒茶,对身体有益的。


她说的认真,我听的专心。


“我们家是在邬阳,也产茶。这是我们家茶园里单独留出的几棵茶树上采的茶,平时留给自家喝和送亲戚朋友的。这些都是我亲自采的,都是芽头最顶尖的叶子,我自己亲手炒制,应该算是特级了吧。”说完还眨眨眼睛,我心中想到的却是一个头戴斗笠腰系小花裙的采茶姑娘。


手工炒出来的茶叶型更完整,颜色也更鲜亮,味道香醇,更多地保存了茶的原生状态。兰姑娘说这是栗香,我喝不出来。由于未发酵和发酵的原因,寻常状况下绿茶微苦,红茶暗涩。这杯茶仔细品尝时,并没有觉得有多苦,只觉口感香滑,回甘绵长。


至清,至淳,至柔,至甘,兰姑娘带来的茶叶盒子上是这样写的,却非是擅茶者不能一一品评。能品出这样境界的,算是入了茶道。只是做什么事一旦和道字刮上边,就显得有些玄妙,常常让门外汉们苦思不能得悟。如我有这样的空闲,还不如抓一把茶叶放在杯里,泡茶解渴。杯虽然是普通的玻璃杯,却自我安慰说这样更便于观叶。水烧开后静置几分钟再行冲泡,隔着杯壁能看到茶叶伸展飘浮,颜色嫩绿如春天时初展梢头的第一抹绿,心情大好。


喝茶时以50度水温最佳,不烫口又不失温度。只是七碗茶的意境轮到我这里,大概只能破一境喉吻润,二境破孤闷或者偶尔可期,至于三境的搜枯肠,心中有道的存在想都不必想了,没那样的清奇骨胳。


为感谢兰姑娘送的鹤峰茶,包了一包折耳根,提笔写下便签塞进里面:“美人送我翠绿茶,我报美人折耳梢”,写过之后又嫌言语间有些轻佻,就又取出一张纸,工工整整写下:茶收到,附送折耳根一堆。彭州乡下土产,洗净后凉拌或佐以腊肉炒之。


到现在茶还没喝完,折耳根早已拆解入腹。还是春天那场聚会时在餐桌上亮相的,里面放了很多辣椒。兰姑娘虽然不是湘妹子,却十分嗜辣。饭后也只得大口喝茶,直呼“何以解辣,唯有绿茶。”



/洛水卿卿/可离/拂胭脂/醋晓寒/扫尘/月跑跑/慕容九儿/纤绿/白小离/海棠朵朵/北北/楚惜惜/顾几回/慕容可离/(共搜集有217帖,此为第515帖)

(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0/1/6 20:45:08)

五月吧第407届风云『元嘉草草』第四轮拓跋格雅XN我爱你(独立杀)(真身:白小离)

琴赋帖


明嘉靖年间,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一位青衫老儒士抖拌擞擞坐在书桌前。他把两只冻僵的手放在旁边的火炉上烤着,抬头,透过窗口镶的小块琉璃望出去。雪霁初晴,天光终于亮了几分。半晌,他叹了口气,两只手握在一起用力搓了搓,感觉掌心燥暖,手指也灵活了许多,就抬手捉笔舔墨,工工整整在纸上写下:餘少好音聲,長而玩之。以為物有盛衰,而此無變;滋味有厭,而此不倦……

还是在某个夏秋交接之际,无意中看见文徵明的这篇《琴赋》帖。虽然只是作为残本真迹微喷复制品的书法装饰画,但乍见时惊为天人,再观则爱不释手。不是为这手现代工艺,而是那一笔精妙工整的小楷。

于书法之道我算是后学末进,从初见《琴赋》时的一知半解都未必有,到现在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连门都没有摸到,然而这并不影响我对《琴赋》帖的一见倾心。虽称不上手舞之、足蹈之,却也在不知不觉时以指作笔,凌空虚写,将自己假想作铁划银钩张翠山那般。奈何到底没有这位武当侠客的修为,所以只能于人群中多看几眼,再看几眼,颇有流连不舍之意。叮嘱自己记下来,回去后也买一本《琴赋》帖。哪怕不习字,能时时欣赏饱饱眼福也是件美事。现代科就这点好,没有真品,也能看到千百年前古人的真迹。

曾经翻找过文大家的其他作品,虽然他们都很好,但是我不喜欢。这语气幽幽,与一位李姓姑娘相似。好在心里面还藏着个喜欢,这个喜欢便是《琴赋》。

《琴赋》帖写得工整端庄,秀美却丝毫不沾脂粉气,颇有如匪君子、温其如玉的境意。每每看时,都难以把这一笔字和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联系上。如果说字如其人的话,想像那便应该是个风流才子的笔下华章。只是《琴赋》末尾时方发现,写这一帖时才子已老,唯只留下这一纸别样风流,诉说着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往事。

其实于文徵明所知并不多,曾经只知历史上有这么一号人物。吴中四才子,知道最多的要数唐伯虎,大约也是和唐伯虎点秋香这一对才子佳人的风流情事有关。也算是走不出去的怪圈了,自古至今,明星的感情生活,总能成为坊间茶余饭后的谈资,轻易就会流传开来,流传至千百年。

周星星版的《唐伯虎点秋香》反复看过几次,笑过几回。虽然有周星星式的夸张成份在内,到底大开大阖的表演,是和唐寅同样的风流才子。再看文徵明生平,即使被称为才子,号为明代小楷第一人,但与点秋香这种风流式的才子似乎还是有所不同,并没有点秋香这类的才子佳人故事,算是文采或是诗书画风流吧,只是在民间的名气似乎到底不如点过秋香的唐伯虎。

写《琴赋》帖时,老先生已经七十又四岁,自陈“老眼昏朦”,却依然写下传世的《琴赋》,令数百年后的我心斾摇曳,生出无数艳羡来。只是爱之念之,却终不能为之。文老先生年过七十执笔时手尚不能抖,我这年纪轻轻却已至提笔忘字的境地,更不要说那一手工工整整的小字。

据说古时读书人是很有些讲究的,开笔写字,临哪种字,谁先帮幼童开这一笔,似乎也有某些仪式或者说是程序。大约也正因为是这种郑重其事的态度,古代的读书人对写字极为重视。但凡读过些年书的人,差不多都能写一笔好字,令人艳羡。毕竟古时还是科举考试,写一笔好字总能给主考官留下好印象。只是现在不同了,高科技持续发展,连高考答题大部分都可以通过涂卡完成,我那一笔不受规矩欠缺练习的烂字,也早就习以为常。反正大哥别笑话二哥,大家彼此都差不多。

想起以前收到过一个快递,寄来的是什么东西早已忘却,却仍记得那张快递单上一笔工整小楷,字体舒展自如、端庄秀丽。不知是快递员填写还是商家填写,却是赞了再赞。特意撕下那张底单,留下自己欣赏。每每看时就安慰自己,如果从现在开始,捉笔为刀,经年下来,纵使练不出来赏心悦目的效果,至不济写个字也能顺点眼吧。

值此岁末,因爱之故,固步于风云,与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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