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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虎特/(共搜集有5帖,此为第1帖)

(作者:;提交人:小虎弟;提交时间:2024/10/11 13:50:13)

我记得五月吧论坛以前是.com,搜索了很多次,都只有首页的图片素材页面,一度怀疑五月吧也早都关掉了。机缘巧合之下,才找到了.net,熟悉的配方,不熟悉的马甲中零星夹杂着几个看似认识的马甲,倍感亲切。在论坛没落的大时代,五月吧作为一股清流,一直坚持做自己,很是佩服。由此也引起了我对论坛模式的一点小思考(以下内容,纯属凑字,为了弑杀,谨慎观看)。

以往的论坛,说白了就是要突出一个主题,以此来吸引对此主题感兴趣的群体,从而形成一个小圈子的模式,但是这些论坛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致命缺陷,在信息化发达的年代,很少有人愿意静下心来深入研究或一直关注一个主题,这就导致以前的那些论坛缺少了后备力量支撑论坛的运行,其实很多论坛以前的运行也是不赚钱的,包括现在,我看五月吧好像也是不赚钱的,都是凭着心里的一些执念和热情,在坚持。而五月吧与其他论坛不同的地方,也始终不得要领,只是感觉凭着风云的人气一直在坚持,但是衍生的其他版块的模式又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尤其是藕心文苑,看到了许多眼前一亮的作品。也许是社交互动的需求,还是有这么多人愿意从内心深处与人分享,愿意认真欣赏别人的分享。总是觉得五月吧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氛围和认同感特别的好,才能留下越来越多的人,兼容性很强大。论坛上的这些人不仅是因为类似的兴趣爱好聚集在一起,还在长期的交流中建立了深厚的友情,这样的社交属性是微博小红书抖音快手等APP所不具备的,虽然选择此类社交的人占比很少,但是粘性十足。习惯了朝三暮四的信息时代,偶然间看到不一样的风景,让人忍不住驻足,回忆过往的美好,轻触内心的涟漪,感受真实的自己,得到了失去的温暖,这种感觉大概很多人不曾有,完全无法掩饰内心的小雀跃。

话说回来,五月吧论坛好像很多内容找不回来了,以前的ID也找不回来了,感觉认识很多马甲,但是这些马甲又不是原来的名字,令人苦恼。记忆已模糊,那干脆重新再来。以一个新人的身份加入大家,那么我介绍一下我自己。

大家好,我想成为你们的新朋友,我是小虎特。


/小虎特/(共搜集有5帖,此为第2帖)

(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4/11/22 13:18:01)

五月吧第537届风云『俱是看花人』第二轮寻花贴杀万寿菊SH(A组杀)(真身:小虎特)

我有一只狗,小体的比熊,叫做憨憨。

我本意是不想养狗的,因为工作需要到处跑,没多少时间去陪它。但是耐不住朋友的劝说,其实说再多,打动我的只有一句:养个宠物陪陪你吧。

憨憨刚到家的时候只有巴掌大小,因没有给它准备笼子,所以到处拉屎撒尿,晚上把它放在客厅,它却一直挠卧室的门,要进来和我一起睡,我坚持了三天,每天早上醒来,都看到它在卧室门口睡着,而没有睡在给它准备的垫子上,于是,我便不在坚持,每天就让它和我一起睡了。

憨憨是一个纯粹的吃货,我吃什么,它都眼巴巴的看着我。小的时候,给它吃旺仔小馒头羊奶粉这一类的,大了一点就开始喂狗粮了,再大一点就开始给它煮各种肉吃,可是不管给它吃什么,它还是会在我吃东西的时候眼巴巴的看着我,那无辜的眼神,看的我都吃不下去了。但是这一类的小狗,是不能乱吃东西的,尤其是带盐的食物,吃了会有泪痕。因为我看到过许多乱吃东西的狗,那泪痕太破坏颜值了,所以一直坚持着没有给它乱吃东西。每天带它出去遛弯的时候,也总是看着它不让它到处捡东西吃。

憨憨已经成年了,只有四斤多,小小的身躯充满着无限的活力,从小时候开始就喜欢和我玩,我有一次就想看看它到底有没有累的时候,就一直和它玩,故意让它跑来跑去,最终,还是我累得受不了了。开始的时候,我带它出去遛弯是不牵绳子的,然后就出现了几次意外,第一次是追着几个玩滑板车的小孩跑,把别人小孩都吓得摔了一跤,然后有别的小孩不怕它,毕竟它那么小,就踏着滑板车来追它,然后它就被吓到了,开始乱跑,从一辆正在行驶的车底下跑出来,吓得我后背发凉,好在没有受伤。第二次是追一只大狗咬,平时也会追一些流浪猫啊野鸽子啊什么的,看见狗也追,有不少大狗都被憨憨追着咬过,但是那次,那只柴犬就没怕它,一脚就把它踩翻在地上,还咬了它一口,好在也没有受伤。从那以后,每次带它出去,都要牵着它了,主要是为了保护它。

憨憨有一次生病,半夜不睡觉,跑到客厅开始吐,也不吃东西,吐的全是黄水。带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是细小,要住院,住院的时候我每天去看它两次,从开始看见我也没精打采,到后来开始渐渐有了活力。心里的牵挂就莫名的加深了。

有个朋友说,开始养狗以后我变了很多。

是的,我变了很多。从一个一直无所畏惧,觉得自己能直面一切的女汉子,变成了一个多愁善感的老母亲。



/小虎特/(共搜集有5帖,此为第3帖)

(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4/11/22 13:18:21)

五月吧第538届风云『金庸群侠传』第三轮长河贴杀欧阳锋SF(D组杀)(真身:小虎特)

“人类皆是愚人么?竟将这等美味的骨头弃之如敝履。”“人类何其愚钝,吾仅需轻摇尾巴,便能获取食物。”“那橘猫着实无耻,卖萌之技竟比吾还娴熟。”“甚想去城西转转,然一旦前往,那小黑定会来夺吾之地盘。”“烦死了,这婆娘,一年生恁多崽,还令吾外出寻觅吃食。”“天气渐凉,饿得愈发快了。”


阿拉乃一条狗,每日仅在这名为星光家园的小区活动。此地本不属于阿拉,乃是阿拉与小黑历经一场恶战抢夺而来,阿拉犹记得彼时将小黑的耳朵咬掉了半只。阿拉有一妻,名曰阿花,尚有四只嗷嗷待哺的幼崽。阿拉近来甚是忙碌,早出晚归,忙于在各个垃圾站点搜寻人类丢弃的食物。只因幼崽们已渐长大,却尚无独自外出觅食之能,故而阿拉每日除寻觅自身食物外,还需为幼崽们觅得充足食物。阿花需在桥洞守护家园与幼崽,是以无狗能助之。


阿拉近日心情欠佳,实乃疲惫所致。阿拉不知狗为何而生,亦不知为何要进食,阿拉只晓,每日外出寻食,心中甚是烦躁,烦至欲死。在未遇阿花之前,阿拉除在星光家园活动外,还会往阳光家园、月光家园等周边小区溜达,盼能寻得更美味之食物。可惜自阿花相随之后,往昔那轻松惬意之生活似已消逝。初始之时,倒也未觉有何不妥,每日依旧吃喝玩乐,酣睡如常,有狗相伴共做运动,仿若达至狗生巅峰。自阿花怀孕后,阿拉之心情便不再美好。阿拉不解,身为流浪狗,传宗接代究竟意义何在?阿拉从不思索认知以外之事,只做自认为正确之事。运动乃本能,阿拉自不会拒绝,由此致使阿花怀孕,此乃结果,阿拉亦接受。每日为幼崽寻觅食物乃任务,阿拉虽心有不甘,却也会去为之。直至将幼崽们皆抚养长大,并与附近小区各路“大哥”打好招呼后,便将幼崽们放出。阿拉不许幼崽们再回星光小区,因阿拉认为,幼崽们应有自己的家,星光小区是阿拉的家,是它与阿花的家。


自将幼崽们赶走后,阿拉觉生活又复美好。直至有一日,阿花再度怀孕。阿拉便如此日复一日地活着,阿拉在星光小区已为小区之人所熟知,人类并不在意一只不咬人之狗是否在此生活。阿拉认为,日子这般过,亦甚好。



/小虎特/(共搜集有5帖,此为第4帖)

(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4/11/22 13:18:21)

五月吧第538届风云『金庸群侠传』第七轮长河贴杀阿九SF(D组杀)(真身:小虎特)

我清晰的记得,那个女人离开我的时候,她的眼神是冷漠的。

那年,我只有二十五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意气风发,年少轻狂。

在白驼山旁边的长乐帮做一个副帮主,其实就是带着一堆小喽啰打家劫舍,生意好的时候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生意不好的时候就会去山下酒庄那里接一点买卖,酒庄的老板复姓欧阳,单名一个锋字,总会介绍一些白驼山不方便出面的买卖给我,大多都是杀人的买卖。

那个女人是我在一次抢劫过路富商的时候劫到的,她说她叫慕容燕,她的未婚夫叫欧阳锋,她让我不要动她,否则,会被白驼山报复,死无葬身之地。

女人,对我来说并不稀罕。白驼山,我也不想招惹。欧阳锋,更是酒庄的老板。但是,我不喜欢她的语气。于是,她成了我的女人。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山下的酒庄,不管是买酒,还是接买卖。

山上的生意依旧时好时坏,而我对这个叫慕容燕的女人却越发喜爱。尤其是不经意间看见她轻轻一笑的时候,心弦就被触动,绝大多数的时候,她依旧冷漠。

在我三十岁的时候,我们有了一个孩子。

我当了十几年的土匪,不想让我的儿子也当一个土匪。虽然我不知道他愿不愿意当土匪,但是我不愿意,因为,我是土匪。于是我带着她带着儿子离开了长乐帮。

我以为,过了这么些年,又有了儿子,她应该是认命了,会心甘情愿的跟我过下去。

我们在东边的桃花镇开了一个烧饼铺,她做烧饼,我挑着担,沿街叫卖,儿子被我送去学堂读书。我不知道他愿不愿意去读书认字,但是我想让他认得,因为,我不认得。

就这样,又过了三年。直到有一天,我卖烧饼回到家的时候,被几个捕快擒住。原本我想反抗,以我的武功,对付几个捕快还是不在话下的。然而,我想到了她,想到了儿子,就没有反抗,任由这些捕快把我拿下送进大牢。我以为,他们只是抓错了人,直到半个月后,还没有提审我,我的心开始逐渐下沉。一个月后,我被判秋后问斩。判决下来的时候,慕容燕带了吃食来看了我,她说,是他报的官,她会带好儿子的,让我安心去死吧。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我们都有了儿子,并有了新的生活,她为什么还是这么恨我。

我清晰的记得,那个女人离开我的时候,她的眼神是冷漠的。



/小虎特/(共搜集有5帖,此为第5帖)

(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4/11/22 13:18:21)

五月吧第538届风云『金庸群侠传』第七轮长河贴杀钟灵SF(D组杀)(真身:小虎特)

我是慕容燕,大燕长公主。

大燕已经被灭了很久,但是复燃的火焰从未熄灭。

我的父亲慕容博,为了复兴大燕,亲手制造了雁门关惨案,只为引发辽宋战争,让我大燕可以趁势而起。

我的哥哥慕容复,为了复兴大燕,可以把自己最爱的女人拱手相让。只为得到大理皇室的支持。

而我,慕容燕。为了复兴大燕,甘愿嫁与五毒俱全的欧阳克,只为赢得白驼山的支持。

我们一家都在努力为了复兴大燕的目标而努力,这是我们祖上留下的遗训,也是我们的信仰。

慕容家族,永不为奴!

可事情总是会不经意间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有时好有时坏,发生在我慕容家的变化却一直都是坏的。

父亲引发的辽宋战争即将成功的时候,被乔峰破灭。

哥哥亲手送给大理王子段誉的女人,后来发现段誉也是个冒牌货。

而我,在嫁与欧阳克的途中,被劫匪劫走,做了压寨夫人。

劫走我的人,叫做洪七。对我虽然百般疼爱,但是,他终究只是一个土匪。若他能对复兴大燕起到作用,也就罢了。但是,他终究只是一个土匪。

五年后,我生下了我们的孩子,大燕终于后继有人了。我不在乎这个儿子的父亲是土匪还是皇族。他,始终流淌着我慕容家的血液。他,也必须为了复兴大燕流干最后一滴血。

对于感情,我们慕容家的人,从来不配拥有。哥哥如此,妹妹亦当如此。从我决绝的把洪七送进大牢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慕容家必须重新站起来,我们不行,我们的后代也一定要站起来。对于洪七,我不去想他,就是不爱他。

慕容家族,永不为奴!

我和洪七的孩子叫慕容小宝,在三岁的时候被我带到了燕子坞。对他的管教,完全参照父亲对哥哥的管教。必须什么都会,必须什么都精。必须以复兴大燕为信仰,必须为复兴大燕不择手段。

虽然哥哥把心爱的女人送给了冒牌货王子,但是这个冒牌货最后竟然真的当了皇帝,这实在令我们始料不及。我想,看在王语嫣的份上,段家虽不至于全力帮扶我们大燕复兴,但是也会出一点力。如果再亲上加亲,那么我们是不是就有了复兴大燕的跟脚。

段誉有个女儿,长得满脸麻子,五大三粗。但很得段誉的喜爱。

明天,我就带小宝去相亲,务必要把段誉这个女儿娶回家,务必要得到大理段氏的全力支持。

慕容家族,永不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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