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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七星-天枢/(共搜集有1帖,此为第1帖)

(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9/1/5 19:08:15)

罗罗剑的试杀

迷 途

接到楚永军电话于我是个意外。那时我刚挂完电话,是女朋友打来的,她在电话那头说要分手,我本来就心情不好,公司最近遇到了强大的对手,我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所以也没什么好语气,说分就分吧,随你了。我正要挂电话,她却哭了起来,说难道你就没有想过要挽留一下吗,我就真的那么让你难以忍受吗?我最烦女人哭了,粗暴地把电话给挂了。
这鬼天气热得要命,接完这通电话更是让我大汗淋漓。然后就又听见电话响,本以为又是她打过来的,一看却是一陌生号码。接起来粗声粗气地“喂”了一声。一个男人的声音说,你是陈庆宾吧?我有点不耐烦,你谁啊?他问:你听不出来吗?我特烦这种要猜的电话了,一边擦汗一边没好气地说,你他妈到底谁啊。他有点失望,可能是怕我挂电话,说:我是楚永军啊。我突然间觉得汗全止了。
楚永军是我高中同学,自高中毕业就没见过。到现在已经20年了。说起楚永军,当时跟我关系并不好——说实话,我跟谁关系都不算很好,但也都还不算太差。而楚永军是个例外,跟他不是不好,应该说当时的我有点恨他,而更多的是怕,因为他欺负过我。他当时和班上朱磊、魏明晓整天跟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混在一起,耀武扬威的样子。有一天,他就无缘无故地打过我一顿。我到现在都搞不清他为什么打我,我跟他的生活没有交集。自从那以后,我看见他就躲着走。后来他却来找我聊过几次天,也是莫名其妙的,我战战兢兢的有问必答。这场梦魇直到毕业才算结束。
我去车站接楚永军。我不明白为什么在事隔20年之后,他对我还具备震慑作用。莫非他当年留给我的恐惧,到今天都没能根除?
在车站,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他还是没什么大的变化,除了身体更加壮硕以外。我朝他挥手,他小跑了过来。
他第一句话就说,混得不错啊,都开上车了。我想这生活的好与坏似乎从物质上是反映不出来的,有很多外表光鲜体面的人,心底里黑暗谁知道呢。我把他带到家里,他张口就说,他妈的你真混得可以啊,都住这么大的房子。然后问,你老婆呢?我回答说,离了。他哦了一声,有孩子没?我说在他奶奶家呢。
我很奇怪,这么些年没见的我们,似乎熟络起来了,都能唠家常了。我打开冰箱拿啤酒给他,他脱了上衣站在空调前对着吹。
他说都两年没回来了。——他不是这个城市的人,读高中时是寄居在他亲戚家的。
我问他,你现在做什么呢?
他说:混着呢,出来后觉得跟社会脱节了,都找不到我能做的事了。
我问:出来?
他说:从牢里出来。我被关了10年。

很快,地上已经横七竖八躺了几十只啤酒瓶了。
我记得我跟他喝过一次酒,是他打了我以后的一天。他冲我勾了勾手指,说一起喝酒去吧?我以为他是没钱了,向我要钱喝酒。我于是掏钱给他。他说,是我请你喝酒。
那时候,这还是一座较为落后的北方城市,发展起来也就最近四五年来的事了。那时候还没有酒吧,我们坐在路边摊上喝那劣质的白酒,味道辛辣而刺鼻。
我坐在他对面,他向我举杯我就喝。很快,他就喝得满身都是酒气了。他问我,你是不是喜欢金洁?
金洁是我们班的一个女生。朝鲜族的女孩。我觉得她有一种说不来的美,不是我们班校花林诗那样美得很大众化让人一看就觉得很漂亮的那种漂亮,而是一种非常有个性的美,不仅仅是容貌上的,我想可能是她们朝鲜族特有的那种味道吧。有一种能蛊惑人的魅力。
我是很喜欢她的,甚至可以说是迷恋。当时的我还是那个情窦初开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又很内向的小孩,并且她的身边永远有一群人围着,除了本班的以外,还有高年级同学追她,众星捧月的样子。我就这么普普通通的一个男孩子,在光芒四射的她面前简直显得灰头土脸,我知道自己的分量。所以也只敢在人群中偷偷的多看一眼远远地关注罢了。
他这突然问起来,让我觉得很诧异。我连忙否认,没有啊,我没有喜欢她。
他红着眼睛看我,那,如果她喜欢你呢?
我笑了起来,怎么可能,我有哪点值得她看上的。
那天我当然不敢问他为什么问我那个问题,也不可能去反问他是不是喜欢她。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其实楚永军是喜欢金洁的。
没想到,我跟他毫无瓜葛,却有相同的审美观念。

他大概也想起我们那次喝酒的事了。他说,其实你当时是喜欢金洁的吧,你小子没跟我讲实话。
都恍如隔世了。如果不是楚永军的到来,我怕我连金洁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
那段岁月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模糊了。我想这跟当时自己的性格有关。对什么都漠不关系,对什么都置身事外。只是那段已经模糊了的岁月,却在现在的我的脑海里顽固的盘旋,挥之不去。
我一直在想,如果真有如果,人生能重来一回,我会不会变成今天这个跟过去面目全非的我。
印象中她很会唱歌跳舞,可能少数民族的人都比较擅长这方面吧。每次我们班搞活动,她跟另外一个苗族女孩,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叫那娜雅的,她们两的表演永远都是重头戏。
我记得我曾经用几近痴迷的疯狂在整个作业本上写下她的名字。从她抽屉里找出来的一张小小的照片更成了我的宝贝,把它贴在床头每晚必定看着它入睡。
他又说,其实,她喜欢的是你。
我笑,怎么可能。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总共也没跟她说过几句话。
他说,是啊,我也不信。我偷看过她的日记本,上面每篇每篇写的都是你。
我突然觉得好笑,原来我的懦弱和愚蠢,让我跟我当初梦寐以求的爱情失之交臂。
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了吧,我是怕你把她抢走。

楚永军说,这次回来,想再去看看她。
我满脸惊讶:她也在这里?
他说:是啊,我前年都来过,她还是不肯跟我好。她只说她欠我的,给钱可以,她不会跟我在一起。
这个城市大得让人害怕。我们都是海洋里的鱼,在同一片区域里各自沉浮,却始终碰不到对方。
在这个人口几百万的城市里,要遇见另一个人,你需要足够多的运气——你的遇见需要上帝的指引。
也许,失去了缘分的人,就算是在同一个城市里,也不容易遇见。
那么现在的我迫切地想知道,当初那个笑魇如花,身材曼妙,像精灵一样女孩,她在这个城市里做什么?舞蹈家?还是老师,在教那些如同当年的我们一样的学生跳舞?或者,她当老板了?还是……
她现在做“鸡头”。楚永军说。

在去找她的路上。楚永军告诉我,他们两高中毕业后就都没读了。你也知道,像我们这样混日子的,能读完高中已经很不错了。哪像现在这样遍地都是大学生。
毕业后金洁就南下打工了。楚永军也跟个牛皮糖一样跟去了。终于,还是经不起他死缠烂打吧,两年后他们结婚。
本来以为生活会好起来的。你知道吗,快结婚了我翻看她日记,上面记载的还是你,那倒也罢了。可是结婚了我才知道她不是处女。我操。楚永军喷了一口酒气,又把手里我刚买的白酒灌了一口。
我是有处女情结的。你也有吧,那个时候过来的人,没有哪个是没有的。我逼问了一个晚上,她才说她毕业后被别人强奸过。酒瓶被他狠狠地摔在路上。
我记得当初是有高年级男生在追求她,她没接受那男人的追求。只是没想到,那人能卑劣到这个地步。
我把那男人给杀了。他目露凶光。已经有点醉了,毕竟先喝了那么多啤酒,然后又搞白酒。
10年啊,我被关了整整10年。

楚永军虽然已经醉醺醺了,路却没有指错。很快我们就抵达了一家洗浴中心。门口一排排小轿车摆着。
我吩咐服务员去找老板。很快,一个女人朝我们走来。后面是两个戴墨镜穿黑色西装的壮汉。
她比以前更具风韵了,只是,岁月不饶人,她的眼角已经有细微的皱纹。头发盘起来,穿着旗袍状的衣服,身材还没走样,保养得也很好。
她看到我,身体有点晃。你……你是陈庆宾?
我突然又生出那种自惭形秽的感觉来了,20年后她风韵犹存,而我,却早已大腹便便,脸上也已经皱纹横生。
我笑,是啊,是我。
她看到了我扶着的楚永军。脸色有点冷,你是来当他的说客?
我觉得尴尬。这个我年轻的时候苦苦恋着的女孩,20年后我站在她的面前,却是撮合她跟别人。
她说:不必了。我们早就不可能了。
她挥手让她身后两团黑炭走开,把我们带到旁边包厢。然后她低声跟服务员吩咐什么,服务员走了,然后就进来一个女人毕恭毕敬的站在她面前。
金洁向那女人说,给你介绍个故人。你不是自称功夫了得吗,你把他给我伺候好了。
那女人扶起沙发上的早人事不省的楚永军向门外走去,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转头朝我看了看。
我突然觉得,这人怎么好像在哪见过。
金洁很快就替我解开了谜团。
她是于朝阳。

我觉得冷。我想是不是包厢里的空调开得太大了。我没来由地打冷战。
金洁又说话了,当初我就是被她哥哥给糟蹋的。他追我,我不答应。他就强暴我了。
她熟练地吐着烟圈,她递烟给我,我摆摆手。她说,这也是他罪有应得。你不要用那种眼光看我,他人都已经死了,我也没必要报复在他妹妹身上。她天生就是做婊子的,她有这个天分。不是我逼她的,是她自己图钱来得快。
我记得当时的于朝阳是人见人爱的。
我觉得浑身发抖。她于是把空调温度调高了点。
我跟楚永军没有可能了。我压根就没喜欢过他。只是他穷追不舍,我想就将就一下了。他太暴力了,结婚后我身上被他打得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每天晚上做完就打,还打断过我一条腿。
她的表情永远淡淡的。仿佛说的是别人的事。
她频频向我举杯。我觉得我还没醉,可是,怎么一切都跟做梦一样的了。
她有点醉了。说,真没想到,那时候喜欢一个人会喜欢那么久。你知道吗,我跟楚永军结婚了我想着的还是你。
那时候真的爱得苦啊。有几次我都想把日记给你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你,又怕被你拒绝。真不知道当时要给你看了会怎样呢?她说。她的眼里明显的有泪光。我想我可能也醉了。
我该如何告诉她,那时的她是我全部的信仰,是我的女神,光芒万丈。是让我不敢仰视的神。

高中毕业我平静地读完大学,然后进入单位工作,后来终于心一横,就自己出来单干了,现在不说事业有成,也算小有成就了。
我的生活一直很平静,按部就班,没什么大的波澜起伏。我已经习惯这样安逸的生活了。可是这安逸却让我越来越不认识自己了。
眼前的这个女人,20年前的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会一辈子爱的女人,可是在几年后就被我抛到了脑后。在以后的这些年里,我又跟不同的女人轰轰烈烈地谈过好多场有始无终的恋爱。却都已经找不到当初的悸动了,也没有了那份冲动。爱情成了一场交易,双方都在控制着投入,谁也不舍得投入飞蛾扑火的决绝了。
终于还是年龄大了,在父母的逼迫下,找个合适的人结婚了,也生子了,可是却又觉得这生活怎么与想象中的相去甚远。我们把对方的毛病都用放大镜来观察,用显微镜来审视,越来越不能容忍了。终于还是无法继续,于是分开。分开之后又勤快地更换女人,然后又无法维系,如此反复。
我想知道,那个把爱当作信仰的我到哪里去了。
我的生活平静得像一滩死水,他们的生活却都过得高潮迭起。可是,我不敢说,我的生活就比他们过得好。我看到了楚永军的潦倒,金洁的风光背后的孤独,还有于朝阳失神的眼睛。可是,他们看不到我的夜深人静的孤独,看不到我疲于奔命的心力憔悴。
我想,我们究竟该怎么渡过这一生才会觉得不枉此生呢?

人生像一个巨大迷宫,我们都被困在里面。
尽管迷失,可我们还是要向前走,越走越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我们各自都把生活过成了一个人的战场,自己跟自己打仗,自己跟自己撕扯。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死去,又活过来。
这人生啊,别看它表面光鲜体面的,其实剥开了看里面全是蛆虫。
她说:我想通了,这人生啊,就是这样了,你高尚给谁看呢。

金洁又说话了,她问,你会想念读书那会吗?
我以前很少想起过去了。也许我本身就是绝情的人。不大留恋过去。可是,随着岁月渐老,往事却凸显出来,显示它应有的分量。
她醉眼朦胧地说,你们这些好学生大概是不会想起了。你信吗?我却一直想着过去。想念那段校园里的时光。当时的苦也好甜也罢,耻辱也好,辛苦也罢,现在回过头去看都很温馨。
我一直在想,如果过去的时间重来一回,我们还会不会走到现在这样混沌的局面呢?
这时,楚永军和于朝阳进来了,金洁醉醺醺地冲他们叫,你们两来得正好,我们一起上课吧。
来,我们都坐成一排,我们来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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