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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牧晨
--  发布时间:2013/12/2 15:36:00
--  长似少年时
  
                  长似少年时
  1
  傍晚时分,大院突然热闹起来,霜浓顾不得满嘴奶油,撇下紧追后面的嬷嬷,冲出房门。
  原来是来了新邻居。
  五岁的霜浓略作停顿,立刻朝着小朋友最多的地方挤去。
  新邻居的家具好多,足有三大车。最让霜浓感兴趣的是一架钢琴。钢琴旁,站着一位浓眉大眼的小男生,约莫七八岁样子。在如此混乱的场面下,小男生兀自镇定,只是有点好奇地看着眼前的大人小孩。大人们都帮着搬家具去了,只有小孩围着钢琴,这样就把小男生围在了中间。
  霜浓人小个矮,看不清里面的情形。她左冲右突,邻居雯雯实在受不了她的推搡,为她闪出一条缝。可是闪得太急,霜浓又用了吃奶的劲,竟是一个重心不稳,直接扑在新来的小男生怀里,那白胡子一样的奶油,蹭了他一身。
  孩子们哄堂大笑,笑得最尖利的,就是给霜浓让道的雯雯。霜浓也跟着笑了。
  新来的小邻居傅之仪没有笑。他一边抹着胸前大片的奶油,一边打量这个冒失狼狈的小女孩。
  女孩穿着棉布小花裙,藕节似的手臂露在夕阳下,晶莹如玉,如奶油般细腻光滑。傅之仪偷偷把一根带着奶油的手指伸进嘴里。
  香甜、顺滑。
  2
  转眼到了暮春时节,槐花开得满山遍野。花香穿街走巷,人便也行走在暗香里,小城虚在一片纯白的花海中。
  霜浓与傅之仪两家已经混得很熟。两家父亲都在同一单位工作,傅之仪的父亲还是霜浓父亲的上级。但邻里关系倒不减一分。
  傅之仪的母亲很是善于做些小点心,每每做了很多,就拿碟子让霜浓端着满院子一家一家送去。这是霜浓最乐意干的事。她总是最后送傅之仪家,这样可以留在他家看他练琴。
  霜浓喜欢看傅之仪练琴,那些黑白琴键在傅之仪修长的手指下,发出悦耳的声音,有时如泉水,有时,却又像是谁在喁喁细语。
  每当这个时候,霜浓会不声不响地靠在钢琴旁,入神地听着,心里慢慢升起暖暖的感觉。
  休息的时候,傅之仪一边吃着霜浓家的小点心,一边让霜浓坐在琴凳上,把着她胖胖的小手指按在每一个琴键上。钢琴在霜浓胡乱的敲击下,发出嘈杂痛苦的声音,把傅之仪气得直瞪眼睛,霜浓却毫不在乎,愈发起劲地敲击琴键,得意地仰头大笑,还不时地冲傅之仪示威。
  见到心爱的钢琴被女孩如此恶意敲击,傅之仪虽异常恼怒,却又无可奈何,只得撇下霜浓来到院子里,独自一人靠在槐树下生闷气。自知理亏的霜浓,立刻从琴凳上跳下去,蹑手蹑脚地跟在后面。
  见霜浓跟出来,男孩鼻孔轻“哼”一声转过头去。开始,霜浓远远地蹲在地上,见男孩还是不理她,忍不住出声。
  我可不可以?霜浓一边蹲着移动一边问。蹲在你旁边?
  傅之仪回头一看,女孩竟是已经靠着他蹲好了,月光下,霜浓眼眸晶亮地看着他笑,门牙缺了两颗,微微弯曲的短发乖巧地覆在头顶,分披在两耳旁,露出粉色柔软的耳垂。
  他立刻心软了,只是一时还抹不开面子。
  哥哥,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男孩不情愿地点点头。
  哥哥,你怎么还不回屋弹琴?女孩终究是忍不住了。
  我在生气。
  哦,她点点头。还是蹲在地上不起来。
  浓浓,你还蹲着干什么?
  陪你生气。
  3
  那些日子,霜浓总是沉浸在傅之仪一遍又一遍的练习曲中,渐渐睡意矇眬,直到父亲来接她回家。
  在父亲的臂弯里,在渐行渐远的琴声中,穿过槐花淡淡的馨香,沉沉睡去。
  直到霜浓上了初中。
  霜浓上了初中,而之仪,也已是高一的大男生了。与少年时期相比,高中的之仪沉稳了许多。
  少年时期的之仪并不如他表面显示的斯文,自他们家搬来这个大院之后,他就一直是孩子们中的领军人物,什么好玩玩什么,男孩子们打架冲锋上树下河样样都是他领头。奇怪的是,如此顽劣的之仪,学习成绩也一直是年段中的佼佼者。并且,傅之仪一直不曾放弃钢琴的学习,即使已拿到业余十级的证书。
  傅之仪无论学什么,一旦进入状态必然忘我。
  有一段时间,他突然对书法特别感兴趣。只要一拿起毛笔,立刻进入忘我的境界。于是,大院中玩闹的孩子堆里,渐渐少了之仪的身影。
  之仪的变化并没引进父母的察觉。有一次,霜浓像小时候那样陪在之仪身边,一个写字,一个做功课,直到夕阳西下,华灯初上。
  他们不知道,此时的傅家乃至整个大院都着了慌,所有的孩子都归家了,只有之仪和霜浓不见身影。
  当霜浓的母亲随着之仪的母亲找到两个孩子的时候,两人正安静地同看一本书。台灯下,两颗头紧紧挨在一起,浑然不觉有外人进入。霜浓的母亲突然发现,之仪已完全长成大小伙子,而自家女儿,亦已婷婷玉立,再不是小女孩儿模样。
  她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没来由地冲进屋里,一把拉过女儿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嘴里责备着:“死丫头,天黑了还不懂回家,野成这样!”
  自那之后,霜浓再不能随便去之仪家。只有上学的路上,因着同一所中学,才会一路同行。高大挺拔的之仪在前,纤细瘦弱的霜浓在后。之仪的腿长,走着走着距离就会拉开很远。等到察觉,他会故意慢下来,等霜浓跟上。但彼此再不会像小时候那样相对,更不可能有目光的的交接。
  只有在学校领奖台上,在之仪代表优秀学生上台讲话的时候,她才可以毫无顾忌地打量这整个童年时期最亲密的朋友。此时的之仪,已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足球场上,飞奔逐球的之仪是少女们尖叫的理由;校园新年晚会上,干净俊朗的之仪弹着钢琴,更是许多同龄少女的心仪对象。
  尤其是同院长大的雯雯,这个当初闪身让位给霜浓、并让她撞进之仪怀里的女生,她和之仪成了同班同学,长得明眸皓齿,妩媚动人。
  远距离地看着丰神俊朗的之仪,霜浓突然有一种陌生的疏离感。
  那个之仪,还是他童年时期的玩伴吗?
  初中的霜浓变得安静了许多。功课不好不坏,但有一样,语文是她的强项,尤其作文。这时候的霜浓已经开始喜欢古诗词了。而之仪,已开始自学谱曲。
  有一日,走在之仪身后的霜浓把他叫下来,递给他一张纸,那是晏殊的《少年游》。
  重阳过后,西风渐紧,庭树叶纷纷。朱阑向晓,芙蓉妖艳,特地斗芳新。霜前月下,斜红淡蕊,明媚欲回春。莫将琼萼等闲分。留赠意中人。
  当夜,之仪将之谱成曲子,在钢琴上弹了很久。
  躺在床上的霜浓,跟着窗外的琴声,在心里默默唱了一夜。
  4
  傅之仪如愿考进了理想的音乐学院,专修钢琴。而雯雯,也一起考进了那所大学,主攻声乐。
  给我三年,我一定考进那个城市去。霜浓心想。
  当苦命的霜浓开始在题海中乌天黑地奋战的时候,傅之仪已经在大学里组建了一支乐队,很自然地,雯雯是乐队的主唱。
  再一次,之仪成为这所高校的风云人物。
  与之仪的内敛相比,主唱雯雯的张扬更在风云之上。
  这个绝色的女孩离开枯燥的中学生活,进入自由的大学校园,立刻如鱼得水。她将齐腰的长发烫成大卷,并染上金黄的颜色。黑色流苏长裙配上她姣好的身材,与金色的卷发相辉映,在灯光下一并舞动,迷惑着一波又一波少男的目光。
  每当他们演唱的时候,少女们的尖叫与少男们的唿哨声如海浪在整个高校的上空奔腾。大学以前的生活渐渐如云烟淡去。这时候的之仪身边,已不再是那个默默跟在他身后的纤弱女孩。
  她是炽热的雯雯,烈火一样的爱情已将傅之仪点燃。
  只有在某一个刹那,在雯雯扭动着身子高唱的夜晚,会有一丝淡淡的、柔柔的惆怅流经他的心头,并迅速消失在少男少女们为他们的演出高声呐喊的声波里。
  暑假,之仪与雯雯双双回到大院。院子里,一个弹琴,一个高歌,一时传为邻里间的佳话。
  一只孤雁在遥远的天际哀鸣,向着远远的南方飞去。霜浓沉默地看着窗外天空的那抹雁痕,一朵槐花扑进窗来,落在翻开的《珠玉集》里。她拈起花瓣细细嗅去,清芬依旧。
  “大抵四时心总苦,就中肠断是秋天。”
  霜浓将花瓣夹进书页,又从书包里抽出数学习题,低头做了起来。
  5
  大三的时候,之仪家发生了巨大的变故,他的父亲因为积劳成疾,不幸倒在了工作岗位上,溘然长逝。
  奔丧归来后,之仪消沉了许多。
  他与雯雯的感情,却进入了微妙时期。
  如今的雯雯,已不再是当初那个用热切的眼光看着之仪的女孩。等到之仪惊觉时,他发现雯雯在刻意躲着他,已然好久不曾赴约了。
  若大的校园,无论是家境,亦或是才华,都有大把的可选对象。乐队那个高大威猛的贝司手,其父亲是省城某公司的老总,乐队的许多演唱经费,都来自他家的资助。
  又一年的迎新晚会结束后,雯雯没有跟着之仪走。当贝司手搂着雯雯的腰挑衅地出现在之仪面前时,一股受辱的热血冲向大脑,他冲动地扑上去,意欲把雯雯拉走。
  贝司手蛮横地推开之仪,立刻拳脚呼喝。一声唿哨,贝司手身后扑来一群年轻人,很快把之仪打趴在地。
  混乱中,之仪不要命地反击。突然,他感到背上一阵冰凉,继而一股热流自上而下,鲜血如泉涌出。尖叫声中,雯雯捂住美丽的双眼,立刻被贝司手强行拉走,头也不回。
  月光下,之仪绻缩着身子孤独地躺在地上,矇眬中,有一个纤细的女孩,用温热的手捂住他不断涌出鲜血的伤口,大声哭泣。
  “浓浓……”他像梦呓般呢喃。
  “之仪,是我,是我,我是霜浓。”
  女孩哭泣着,把他抱得紧紧的。淡淡的槐花香扑进他的鼻息,如镇痛剂般,他心里突然有种安宁的感觉。
  月光如水,轻纱一样穿在女孩的身上,如梦境般不真实。她的棉布长裙,已然成了他身上的绷带,紧紧地搏住他流血的伤口,和受伤的心。
  三年,她终究是长大了,再次来到他的身边。
  如果她是一座山峰,他便是奔流的溪水,纵是千山万水,蜿蜒曲折,亦是无法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