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埔军校第51届【醉饮天下】第一轮A酒池肉林队小说
我叫初安,初七的初,安全的安。
我的故事其实很简单,生于普通家庭,成长为普通的大人,然后普通地生活在小城里。
第一次听你的节目是读大学时,那个时候的我还很腼腆,不擅与人相处。有一晚夜深人静时,偶然听到你的节目,从此就没有间断过收听。
我很喜欢你节目的名称——《都市夜归人》。我虽然不常加班,但,同居的朋友几乎每天都要加班。时常我睡下了,她还没有回来。刚开始时我提心吊胆,生怕深夜归来时的她会有危险,事实证明她的公司老板还不曾坏到哪里去,只要加班到很迟,都可以睡在公司配的专门宿舍里,而且第二天上午可以回家休息一下,顺便打理下自己。
我所在的公司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但,只要不加班,我都觉得很好。
话题有些扯远了。我写这封信是想提个请求,希望你能做一期关于“酒”的歌。最近重温了徐克的电影,觉得喝酒的场景也拍得很美。
最后一笔收住后,初安又从头到尾检查了一下,确认没有错别字,才轻轻折叠好,放进信封且封好。
信息化时代,提笔写信被许多人看作是件麻烦事,但初安很喜欢写信和收到信的感觉。读书时有过好几个笔友,每周都要写三四封信。其实信的内容十分琐碎,无非不过是最近做了什么,又看了什么书,遇到了什么人。偶尔有什么都没发生的日子,就将以前说过的再拿出来说一遍。
周末的公寓里,同居的室友照常在加班。初安将信放好,起身从冰箱里拿了罐啤酒。这是白天才买的,重温经典的后遗症,总想学着电影里那样喝点什么。红酒一大瓶太多,白酒不能喝,就只剩啤酒可以凑合凑合。两罐啤酒,一罐在手边,一罐在冰箱。
开了电视,随意调到一个台,正放着综艺节目,屏幕里又笑又闹,初安皱了皱眉,抬手将声音调低。
啤酒有点微微的涩与苦,带着泡沫经喉而下。喝惯了微甜奶茶的人,喝啤酒时总觉得口感不够好。她窝在沙发里,慢慢地一口一口喝着。
这不是初安第一次喝啤酒。大学毕业时的毕业聚餐上,是她第一次喝啤酒。第一口喝得太急,呛了一下,咳了好久才缓过来。当时坐在对面的是,她暗恋了两年的男生,她涨红着一张脸,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
男生叫顾霆,来自南边的大市。个子高、长得帅,不是时下流行的花美男,而是俊朗刚毅。喜欢穿白衬衫和深色牛仔裤,大长腿细腰身,篮球场上的主力选手,每次院系篮球赛都能收获一大波脑残粉。关键是顾霆家境也好,成绩年年系第一,性格又特别好,从入学开始便稳居校园帅哥排行榜第一。
其实一开始初安并没有多留意他。初安家是书香门第,从小喜静不喜动,别的小朋友淘气时,她就在一边看书,这样慢慢养成了腼腆的性子。到了大学,到处都是翻着花样和老师作对的同学,她从一开始的吃惊震惊到后来的处变不惊,人也被带的开朗活泼了些。
第一次注意到顾霆是在辩论赛上,初安被室友强拉过去当他的后援团。室友把顾霆描绘成古往今来的第一人,她在心里默默地将顾霆划为不靠谱的花花公子那一类别,结果辩论赛上的惊艳亮相和其后的舌战群儒,彻底让初安觉得打了脸。
那天的顾霆是整个赛场上最亮的星,白衬衫,黑裤子,简单到极致的衣着是他的标配,反衬托出别样的俊帅来。天生凤眼,眼角眉梢仿佛藏了整个星空,看的人直想尖叫。初安是红着脸离开赛场的,她头一次觉得自己居然也会追星。
大三到大四,见面的机会有时多有时少,尤其到了大四,课程基本结束,学分也积够了。班里许多同学要么准备考研,要么在打工赚点钱和累积点经验。
有一次她去图书馆还看完的书,在走廊处偶遇顾霆。那日阳光正好,顾霆还是那套白衬衫,深色牛仔裤。初安抱着书停下,她咬了咬下唇,就在犹豫要不要打招呼的时候,顾霆却停了下来。
“下午好,初安。”
这五个字她记到了毕业。
毕业聚餐上,她喝了好几罐啤酒,努力将自己灌醉,然后在散场的时候,在拐角处拦下要走的顾霆。她的脸通红,一双眼睛如水洗过的葡萄似的湿漉漉。
“顾霆,我喜欢你。”她说。
顾霆笑了,伸出手揉了揉她的发顶,“我知道。谢谢你!”
啤酒对于初安来说,其实不是酒。那天她并没有醉,没喝过酒的她发现自己酒量居然很好,好到怎么都灌醉不了自己。但她还是假装自己醉了,吐着酒气告诉顾霆埋了两年的喜欢。
而现在,她窝在沙发里,喝着和那天一样的啤酒,想着那个人,她抿嘴一笑,摸过手机发了条微信。
“顾霆,我又想起你拒绝我的那天了!”
没过多久,屏幕亮了下,她点开微信,对面那人回:“还好没有错过你。吻你。”
“还吻你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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