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音痴,俗称五音不全。
小时候对此并无概念,第一次知道自己唱歌跑调是在堂妹口中。记得那时约七、八岁,我跟堂妹在玩一架玩具小钢琴,就是那种很迷你,有最简单键盘的小钢琴。彼时,我们刚识得最简单的乐谱,对照着音乐课本,可以弹出几首儿歌来。我给妹妹表演自弹自唱,妹妹说我唱歌走调。我自是不服气。妹妹讨好说,你边弹边唱会好些。这把我给整迷惑了,莫非我真的唱歌走调?我回家问我妈,我妈说:真的,你小时候哭都不在调上。
走调就走调吧,并不妨碍我对音乐的喜爱。所谓喜爱,也就是对当时流行音乐和歌曲的喜欢。当时的我很随大流,什么流行就听什么,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特品味。那时,最流行的歌曲一般都是一些影视歌曲,哪部剧火了,主题曲也就流行开来。记得那时最火的就是港台电视剧的歌曲,什么《白娘子传奇》、《包青天》之类的,大街小巷都在放“西湖的水,我的泪”,还有“昨日像那东流水~”。小孩子们也跟着哼哼,至于音乐课上学到的歌曲,平时是不会唱的,除了那首“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这首歌连我爸都会哼上几句。而我妈最爱哼的是,“猪啊,羊啊,都到哪里去啊~”,这时我脑海里就会闪过猪羊成群的壮观画面。
上了初中,有了自主选歌的意识,爱听流行的小情歌,用伍佰的话说,就是一些很芭拉的歌曲。同学之间也在交换磁带听,听歌设备就是以学英语的名义买的复读机。那时课间,随处可见学生们拿着复读机,一人塞一半耳机在听歌。磁带是手动倒带,塞一支笔在那个中间的窟窿里,甩动笔杆,将磁带转起来,就能倒带了。自以为这个动作很酷,其实这样做很伤磁带,但那时并不知道爱惜物件,怎么潇洒怎么来。至于歌曲,都是同学间流行什么,我就跟着听什么,缠绵的歌词也许并不大懂,但悠扬的旋律与优美的歌声已足以撩动少年的心弦。
初二时,音乐课上学了一首《国际歌》,音乐老师夸赞我们班合唱的最好,当即拍板,在校庆表演上,我们班就来这首大合唱。音乐老师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大气飒爽,体型略胖,学生尊称其为吴老板。自此,每日下午自由活动时,吴老板就跑来我们班,为我们义务排练指挥歌曲。校庆那天,演出效果并不理想。礼堂太大,而话筒太少,合唱的声音就显得太小,失去了在教室里合唱时那种顿挫沉郁的力量感。同学们并不沮丧,反而为全班能集体表演节目而兴奋,带动着吴老板的情绪也好起来。此时想来,那长达一个月的排练时间,才是初中时我最珍贵的记忆。而那句“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也烙印在我的人生轨迹中。
上了高中,忙碌的学业使得听歌的时间少了。晚自习休息时,和同桌一起吃着零食,看着那时流行的彩铃宣传海报,挑拣着爱听的歌曲,然而那时我们都没有手机。其时,我最爱看的还是超市的宣传海报,零食区不用说,连生鲜页面也不放过,幻想着有了钱买下整张海报的壮举。这梦想当下仍未实现,同志还需努力。
成年以后,听歌的时间更少了。赶路、做家务时听得更多的是有声书之类,至于睡前,更爱听各种案件讲解,似乎更助眠一些。但音乐总是最能触动心弦,熟悉的旋律一旦响起,记忆便纷至沓来。这大约就是音乐的魅力所在。在我潦草平淡的回忆里,是音乐写下了温暖隽永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