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说我非常喜欢,第一句话就把时间地点人物交代的非常清楚。春天时节,一个人骑马在路上驰骋,开篇非常漂亮简洁。
接下来用了小小的篇幅写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归心似箭的心情。饥肠辘辘遇见饭摊都没有舍得停留片刻,一心赶路,作者的写法足以把读者的胃口钓的足足的,想不继续往下看都不行,真真的是欲罢不能啊!可以体会到作者是一个年龄不大或者是一个未出阁的小女孩,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也似乎掺杂了自己的少女情怀,可谓是哪个男子不钟情,哪个女子不怀春啊!
接下来,作者用了比较大的篇幅描述了男女主人公相见的情形,那种小别胜新婚的缱绻缠绵写的淋漓尽致,男主人公的热情似火,女主人公娇羞缠绵,都描写的非常细腻,还有丫鬟小斯的出现,绝对是点睛之笔,用过下人了言行举止,来烘托男女那种迫切相亲相爱的急切之态,着笔之处既一目了然,又比较含蓄。
最后作者又非常巧妙的利用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的情景,完成了男主人公是身负使命而出,完成任务并满载而归的全部过程。,最后一句直扣主题,这是一篇非常玩着的小说,在仅仅一千五百字中,提现了时间地点人物,故事发展经过,是一篇以记叙方式的小说,构思巧妙,耐人品读,非常漂亮。仔细品读之后,能感觉到故事描写过程中有很多东北人的方言和用于,作者应该是一个东北女孩。如果我的感觉不错的话,这篇小说应该是出自三高一好乔大宝之手。哈哈哈!我的体会还很肤浅,有没有说到之处忘海涵哈,喜欢这篇小说,也喜欢写这个故事的作者,(前提是,作者要是美女,如果是男的姐也不会以身相许哦)
为作者点赞,总之,我是写不出来啊!
字数应该够了,不再墨迹了,剩下的留给别人继续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