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往哪里,我也同往。
你吃枇杷,我也吃枇杷。
魅厘说,今天可以轰了吧。我说今天一天的会,肿么轰。可想着狼埔马上就结束了,我除了贡献两篇贴子外,啥事儿都没做,感觉有点点内疚,所以趁着中午休息,抡起锤子就来了。
随手点开一篇,好家伙,写枇杷的啊。我刚刚回来的时候看见路边有人卖枇杷,对,就是你说的橙红色的表皮,梨形,圆圆的一粒粒,让人不由升起喜爱之心,勾起人的食欲,路过就想买一些来吃。它是真真勾起了我的食欲,怎有不买的道理呢。
一边吃枇杷,一边读枇杷。
读第一遍的时候,除了勾起食欲的共鸣,没其他感觉,好似什么人都可以写。哦,不对,男人应该不会写,他们哪有这般斯文的吃相,他们的吃相里哪有这般丰富的联想。所以,这篇文字可以先排除男人。点开B组试杀,顿时傻了眼,清一色的女生哇。开始还有一丝丝高兴,以为沧海他年是个男生,结果……这不是莫问么?那雨前远是谁?难道是倾城?好你个倾城,自己不帮你师父,喊我去,我喊你师父揍你啊。
扯远了,还是说回这篇文字。嗯,B组的疼学狡猾狡猾的,把自身的特点全部都藏起来了,但那个是,我还是能从中捕捉到些蛛丝蚂迹。首先,妥妥地排除莫问我倾城,剩下的几人里,谁最喜欢黄色,黄色的衣裳,黄色的泥土,黄色的水果……我已经锁定某人了,嘿嘿。
好哒,先不告诉你们是谁,保密来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9-4-29 13:11:21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