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集
昨夜,睡前,想着白天尚有未看完的剧集,便随手点开。
结果,没几分钟,便被吓到从床上跳起来,直接把手机摔在地上。
经验再次告诉我,大半夜,千万别看神神鬼鬼的东西,这不是自己能承受的。
人啊~万不可高估自己的胆子~对于这点,我真的是万年学不乖啊。
本以为这部剧,与“鬼怪”较之,大抵属于同种类型,不会太过可怕。
可谁曾想,从第一集开始,里面的鬼角色,便不断开始挑战我的视网膜。各种模样,都不带重样的!棒子画鬼妆的能力,貌似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啊。
撇开这些而言,里面的主角小姐姐很A呀,战斗值爆表。各种衣服,妆容皆是好看到爆。
男主倒是长得一般,没什么可看性。幸好,演技不算烂。
近期,这部韩剧,我估摸着是要追一下了的
物以类聚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一直很信奉这句话。
看一个人,看与他交往的朋友,便足以可知一二。
人与人之间的往来,是有气场吸引的。
自身的磁场怎样,便会吸引与之相似的亲近。
当然,偶尔也会跑偏,偏到令自己都觉得崎岖。
见识过了跑偏的人事,便觉得导入正轨,那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啊。
三毛曾说,朋友这种关系,最美在于花团锦簇;最可贵,贵在雪中送炭。
浮生三千,我们每一个人都像在走夜路。在黑暗里,你触手可及之人,便可称之为朋友。
游戏
这一场,我没写总结。
始终没有办法,圆滑地看待每一件崎岖的事。棱角这玩意,磨了数年,依旧未平。
觉得好笑的事,尚有二三件,与友人笑笑便也作罢。
别人家的事,与我无关,自然是没了兴趣再看一二。
历来便是玩一场扔一场的性子,好记忆只是为了将来扒马甲准备,至于别它,真不值得我去提及。
游戏玩多,便觉着越玩越独,扒马甲的能耐倒是莫名渐长了不少。这渐长的能耐,在我看来,真不知是好抑或是坏。毕竟,我很坚信,盲有盲的快乐。
过去,盲天盲地,与谁言语,皆没顾忌。
而今,一眼便能扒掉太多的人,自然有了选择性。这种转变,唯一的好,便是真身出来后,没觉得自己太崎岖。哈哈哈~~
自古以来,有得有失,自然法则,无甚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