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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第一轮一区评文:我不喜欢平的,我要前凸后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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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精灵王子伊沃
  1楼 一褂初级  75帖  2019/7/24 13:20:00 注册|搜索|短信|好友|勋章|藏票|洗衣||我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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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一区评文:我不喜欢平的,我要前凸后翘的  发帖心情 Post By:2019/8/12 23:22:29 [只看该作者]

玉魂 8,
有匪 6,
祸水 5.5,
无声的诺言 5.3,
错过 5,
没人知道他是谁 4.5,
某日 4,
第十二个人 3。

评文之前,先摘几段知名作家的片段:

我坐在电视机前,将它垄断了,从新闻联播看到新闻重播。除非有足球什么的,我才真看。要不然就看见阿反。她更有风度了,也就是说,浪到入味了。服装加舞台加电视,那种腐蚀可想而知。她耸着肩,硬着脖子,象匹好斗的母猫。走一字步时扭胸,扭腰,扭髋,扭腿,扭得有姿有色。她两脚踩着微型高跷,作矜持状。呜呼,我的阿反。
她走着一字步来看我。
“我才从香港回来,”她说,“我们要去拍电影啦!”
好极了,阿反,都全了。连电影都拍上啦,真福气。在胶片上留下倩影,等到满脸打皱胸部平平的时候重看,一定又得意又伤感,很可能需要一打手绢。那幸福的泪花!
这过于刻薄,我没说。我只问她以后怎么办。
“哥,你哭了?”
“没哭。”
“看电视还哭,还是哥呢。”
“我没哭。”
“你没哭,哥,我说错了。你是哥,你不会哭的。”
我摸了摸她的头发。依旧很软。
“你不生气了?”
“我没生气。”
“我听见你说‘他妈的’了。”
“我没说。”
“好吧,你没说,哥,你真的没说。”
“我说啦,我说了‘他妈的’。是我说了。”
“哥,不骂人。”
“不骂人难受。”
“难受你就抽烟吧。”
“不抽了。抽烟不好。”
“每天早上,我都听见你咳嗽。”
“我不抽烟就咳嗽。”
“那就咳吧。哥,你别生她的气。”
“我不生气。她也是我。他们也是我。还有你。我不生气。”
“我跟你好,哥。”
“我也跟你好。”
“哥,你哭了?”
“没哭。”
“看电视还哭,还是哥呢。”
“我没哭。”
“你没哭,哥,我说错了。你是哥,你不会哭的。”
我摸了摸她的头发。依旧很软。
“你不生气了?”
——陈村 少男少女一共七个


老Q追出来了。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她一言不发,我想今天在我们之间一定会发生些什么。
    我们默默地坐在××餐厅二楼临窗的一张桌子旁,窗帷半掩半开,很大的雨滴打在玻璃上慢慢地流下来,街道上的路灯半明半暗。老Q把脸挨近窗子,向外面凝视着。
    她的表情莫测高深,手里轻轻转动着斟满浓郁香味儿的“味美思”的高脚杯。我注视着她,不知该说点什么。
    老Q继续向外凝视着,我向她摇了摇酒瓶,她摆摆手,又继续看着窗外。我拿过她的酒杯想把它斟满,她猛地转过身一把抢过酒瓶,双手把着瓶颈把它往桌上狠狠一放,然后头垂在双手上,乌黑的头发象瀑布似的倾泻下来。我用脚碰碰她,她大梦初醒似的朝四周看看,又对着我安详地嫣然一笑。
    “老Q,有一天我会让你为我自豪的。”
    “现在我已经够自豪的了。”
    我给她讲起了《伪币制造者》,讲起了老斐奈尔,虽然她也许根本没听……
    从餐厅出来已经十点多了,我们踏着泥泞踉踉跄跄地走向车站。老Q沉默着,漠然地看着稀疏的街道。车来了,她跳上去比我高了一截儿,我看见她从车窗里探出身来,泪流满面……
    我们分手了。
    我累了,我想回家。我想起妈妈一定为了给我换一条干净床单把我床上乱七八糟的书都放回书架上。今天我还要从书架上把《伪市制造者》拿下来继续读……
老Q,我还会给你写一篇故事。若干年后当你被分配到某个团示拉琴,去为香港什么地方来的未流歌星们伴奏,下班后顺便买五毛钱肉馅和几个胡萝卜回家的时候,而我还会和现在一样,心情总是莫名其妙地愉愉快快、恍恍惚惚,过马路时不会看看是否走在人行横道上……
——徐星 无主题变奏

毕业典礼开始时,森森还在琴房里。楼道里空无一人。这个充满噪音的楼道突然静下来,使空气加了份量。森森戴着耳机,好象已经被自己的音响包围了半个世纪了。他越听思路越混乱,越听心情越沉重。一股凉气从他脚下慢慢向上蔓延。他想起孟野;想起“懵懂”冲着功能圈为孟野大哭;想起小个子到处给人暗示;想起李鸣从来不出被窝......所有的人在他眼前掠过,象他的重奏那种粗犷的音响一样搅扰他。他把抽屉打开,用手无目的地翻来翻去。还有一支香烟,可火柴已经没了。有半张总谱纸躺在里面,还够起草一道复调题,他把整个抽屉都抽出来,发现最里面有一盘五年都不曾听过的磁带,封面上写着:《莫扎特朱庇特C大调交响乐》。他下意识地关上了自己的音乐,把这盘磁带放进录音机。登时,一种清新而健全,充满了阳光的音响深深地笼罩了他。他感到从未有过的解脱。仿佛置身于一个纯净的圣地,空气中所有浑浊不堪的杂物都荡然无存。他欣喜若狂,打开窗户看看清净如玉的天空,伸手去感觉大自然的气流。突然,他哭了。
——刘索拉 你别无选择

心如还是走了,离开这个城市,没告诉任何人行踪。
在心如走后,杜明大病了一场。
他翻出了几年间写的所有的歌儿,一百多首,一首曲子一首曲子地看。那里面,每一首都含着自己对心如炽热的爱。每一首歌,都是心如帮他润色的,都和心如合唱过。这些歌连起来,是杜明这些年的心路历程,里面都是和心如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快乐、满足、忧愁、气恼,所有的情绪都在里面。杜明哭了,一把火,烧掉了所有的谱子,他想和过去彻底地说再见。
可是,即使烧掉谱子,那些旋律依然在他脑子里回荡,而且,那声音更是杜明一生也不能忘记的。心如,忘了你,就这么难么?
杜明依然在酒吧里驻唱,虽然没有大红大紫,却也成了这座城市家喻户晓的明星。他甚至尝试着出了一张唱片,但是销售成绩惨淡,赔了个血本无归,最惨的时候,杜明身上只剩下五毛钱。好在家里还是有点家底的,父亲及时伸出了援手。
“你不小了,找个稳定踏实的工作,然后找个姑娘结婚吧。”
杜明点点头。
父亲出钱,开了个乐器行,杜明一边卖乐器,一边教人弹吉他,工作不累,经济上也还算很充裕。至于个人问题,按说杜明是不应该发愁的。他身边的女孩一个个跟走马灯似的,三五个月一换。和杜明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个,也就两年而已。一转眼,杜明已经32了。
父亲说:“我求你了,别换了。”
“行,不换了。”杜明点头答应,于是他结婚了。
新娘是他的歌迷,在一次聚会认识,并且主动出击,追求杜明。她很漂亮,家境也很好,关键是,她很爱杜明。在这个姑娘和父亲双重催促下,杜明说,好吧,我们结婚吧。可杜明的心里话是:如果不是心如,和谁结婚不都一样么?父亲倒是很高兴,他说,你呀,也该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了,过个一两年,能不能让我抱上孙子?
答案是:不能。杜明用实际行动告诉父亲,婚姻是失败的婚姻,他不是个靠谱的老公。婚后没多久,杜明遇到了和从前一样的问题——除了上床之外,他和妻子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很快,这段婚姻即告夭折。杜明又回到了从前的状态,孤独,失魂落魄。他终于明白,心如的离开,把自己的魂带走了,现在的他,是一具没有魂魄的行尸走肉。他又抱起了吉他,往事一幕幕,随着琴弦的拨动像流水一般涌上心头。那些记忆深处的旋律,在他手指上飞快地流动着。他闭上眼睛,想象着那个清晰的声音,一句一句,一首一首,唱个不停。那唱歌的人,你现在在哪儿?你还好么?我终于知道了,我和你原来是一个人啊。你离开我的那一刹那,我,已经死了。
——孔雀明王 你,爱过我吗?

大家看到了没有?现代题材,没有那么多尔虞我诈的勾心斗角,没有那么多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没有那么多生离死别。但是,我们每个人都是有感情的,我们会哭,会笑,会歇斯底里会大喊大叫。但这些,却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我们看到那些娇羞的、隐秘的、脆弱的情感时,我们会有深刻的代入感,于是我们随着主人公的哭一起哭,陪着他们的笑一起笑。
但是第一轮,我们看到了太多的,温吞水!是的,感情真的是不够啊。大家可能更多的浸淫于古典武侠言情小说里,在处理现代人的情感生活,可能真的是有点脱节了。想一想我们失恋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狼狈相?我们在得知伴侣的背叛时会是怎样一种状态?我们因为工作和父母疏远了很久,当你半年以来第一次看到母亲斑白的头发时你会是怎样一种心情?各位,情节的爆点还在其次,情感的爆点才是都市现代小说的王道啊。

以下,评文开始:

没人知道他是谁

本来是个好题材,奈何,不是作者善于把控的类型。出柜富二代路遇江湖浪子,情节发展嘛,啧啧,漏洞多了点。
首先,酒店遇到欠钱的,直接把门卡刷了不就得了,还用得着打人?
其次,开大奔的看见保安打人第一时间不是打110而是直接加入战团?刘老板是不是喝了2斤以后上的路?另外,开大奔的老板不会这么客气的上来说自己的外号——“都他妈给我住手!”才像是这个身份的人的开场白。原文里的刘老板,这自我介绍不像现代人。
第三,欠酒店住宿费不会被拘留,顶多被遣送回原籍。
第四,身份证上有照片唉。
第五,这不是古装片,员外爷结识好汉伸手掏出银票结了店饭账(秦琼单雄信在眼前晃)
第六,作者确实没开过公司,因为阿森做的那些事,在小工作室里一般都由小美这样职务的人来做,阿森来了的话,一般都是业务助理,陪客户吃饭,司机,送货,甚至谈判这些事情是阿森应该做的。也只有阿森做了这些,才会让刘一芃觉得离不开他——老板想要的永远是能挣钱的而不是只会省钱的。如果阿森只是负责工作室的卫生以及夜场发钱这些活,他这三年基本也就白干了。
第七,如果刘一芃确实想做富婆的生意,会直接带富婆去鸭子店,不会让自己的助理往前送。因为正常人会害怕自己的助理被人挖走,对方还是有钱的异性。而且鸭子,会玩儿啊,绝对给大妈伺候得服服帖帖的(捂脸遁)。
第八,刘一芃是那种习惯了花天酒地的人,要想让阿森知难而退,直接在夜店带走几个嫩模就好了,何必非拿自己的妹妹做戏?他女朋友居然还不生气?如果他真想把阿森掰直,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兄弟推给有钱大妈——这不更弯了么?你直接在夜场给阿森点几个前凸后翘的野模外围不比大妈强吗?
第九,阿森订婚能拿到一千万?你早这么有钱直接和刘一芃合股不就完了么,那样的话你俩绝对不可能被拆散的。
第十,“那不行,我这种员工,你只能有一个!”阿森坚决地道。(嘤嘤怪出现了)其实吧,一般男同是不反对对方找女朋友的,因为后门乐这个东西,女人是无法给男人这种快感的(捂脸遁)。所以阿森真的没必要吃美女助理的醋,男同发现自己的另一半找个男朋友才会是晴天霹雳啊。
第十一,刘一芃微微怯了怯——一个江湖浪子,见过大风大浪的老板不会轻易是发怯,这里面人物塑造有些失真。
第十二,后面,雷来了。在KTV唱歌能死人,还是死主角。作者,三流韩剧也不这么写了。
第十三,我依然不明白为什么阿森一订婚就能拿来一千万,是他那个有钱的爹给的?
第十四,刘一芃后来的表现和前面完全不搭调。以他花天酒地的性格,在失去阿森之后更有可能是纵情声色犬马颓废到底,而不是一下子变成模范丈夫文艺男青年。这个时候,其实他女朋友以圣母的方式把刘一芃从重度酒精肝的病魔之中救出来,才是更好的解决方式。至于阿森,居然找不到他这个人?作者你也太小看现在的警察了。


无声的诺言

这一篇没有上一篇那么多硬伤,但是,并不代表这篇写得很好。一样,故事是好故事,但是作者没玩好,把本该感人至深的母女情写成了温吞水。
活了三十多年,突然知道自己的妈不是亲妈,这对一个单亲孩子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啊。但是高青松太平静了吧?
如果是正常人,面对这个疑问,肯定是想问又不敢问,一问就得哭。同志们仔细体会这个感觉啊,如果我是导演,现在要给你们上眼药水了!但是,高青松和她妈太……平静了。居然是想哭哭不出来?这个时候,应该是泣不成声说不出话才对啊。一定是歇斯底里地说:“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你告诉我,你是我亲妈对吗!”
这样才对啊。
后面,到了父亲死的时候,应该是全场最大的催泪弹才是,娘俩抱头痛哭才对。老话讲男人是天,女人是地(并非重男轻女)——男人是女人的依靠,女人是男人的后盾。失去了家里那根顶梁柱,那种悲痛,绝不能使这样平静的口吻说的。而在父亲死后,作者认为这对母女面对的最大问题居然是——奶奶的谩骂?
黑人问号脸啊!!!
八九十年代那么多可以写的事情,一个女人在失去了丈夫之后,一个人背煤球,一个人刷屋子,一个人扛煤气罐,然后在女儿考上重点高中的时候用自己仅有的那点工资买一件漂亮的连衣裙……等等这些,只要作者写出一两样来,这文章的泪点立刻就出来了。甚至可以出现一个追求妈妈的老实单身汉,被不懂事的女儿一顿大骂赶出门去都成啊。
母女之间的感情,因为没有男人的调剂,有的时候会很微妙——比如女儿恋爱了,女儿上大学选专业,女儿找工作……等等,感情有时候需要两个人的矛盾来体现。而女儿的婚礼上,母亲那噙满泪水的双眸——这难道不是催泪神器?作者你要抓住人心里的泪点啊。
包括女儿的丈夫出轨,你让丈夫来娘家请罪,母亲骂他甚至打他,这都比作者这样的处理好一些。真的,不是彼此拥抱就是情真意切,感情,还是要在具体的事件上看。
最后,这一家子,实实在在的“寡妇村”啊。
大家可能都看过《前任三》,这片子现在看是个烂片,但他就是能抓住人心中那个最脆弱的点——韩庚大街上戴着金箍喊我爱你,于文文吃芒果吃进ICU的时候,真的我一个大老爷们都哭了。
这么一个可以深挖的题材,作者写得如此之浅,确实让人感到可惜了。


错过

这一篇和《无声的诺言》一样的毛病,太温吞水了。在这个故事里,张焕铮表现得像一个——
没有感情的杀手(此处应有表情包)……
是的,张焕铮在故事里完全是被动的随波逐流,一点也没有主动做一些什么。追求廖敏追的那么平淡,分手也那么平淡。苏六金和张焕铮之间那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感觉,作者也没有深挖。张焕铮没有感情吗?廖敏离开他,还没说清楚原因,他不会疯狂的挽留吗?他不能坐火车杀到廖敏的老家吗?他不能在遇到廖敏和新男友的时候大发雷霆一拳打向那个阔少吗?苏六金在张焕铮最失落的时候,就不能热情的拥抱一个受伤的少年吗?张焕铮能不能在酩酊大醉之时,抱着苏六金喊出廖敏的名字呢?
同志们,我们需要爱情的火苗砸!
包括后面张焕铮找到这个新女朋友,居然,还是那么平淡,相亲了,恋爱了,结婚了……兄弟,你是纸片人吗?
包括作者在制造矛盾的时候,居然用的是2012这么平淡的梗……
试想在张焕铮婚礼上,廖敏出现的时候,戴着墨镜不让人看到自己两眼红肿的廖敏对张焕铮说恭喜,张焕铮嘴角颤抖地说谢谢,然后问:最近过得怎么样?廖敏强颜欢笑说:很好啊,下个月我们就要移民去加拿大了。
这种写法,不是比温吞水强上百倍么?
还有,苏六金,你不能仅仅是一个搞串联的啊。你与张焕铮的青梅竹马红颜知己的属性,为啥不能搞点事情呢?
真的,平,太平了,年纪轻轻就拥有飞机场了。

某日

这篇文章的结构让我想起了九十年代一篇很著名的短篇小说《橡树旅馆》,一个出轨女白领的故事,在她和情人温存之后,路上出了点小意外,而丈夫不经意的关怀让她一下子回心转意。
是的,作者你一定是受了这篇小说的启发。
但是我说,感情处理,还是太——平——了!
我要36D!不要飞机场!
这种结构,以时间在主轴的,最忌讳叙述视角来回变,你就以张荣荣的视角去讲故事就可以了。那些什么“2002年年底,因为“非典”肆虐,而人人自危。”这一类的描述统统去掉,就算回忆,也是张荣荣的回忆——哼,那个时候,我怎么就会选择他了呢?——类似这种表达,比你上面的叙述要生动得多。詹伟明想什么,胡凯歌想什么都不重要,2008年发生了什么也不重要。这是一个女人的内心世界,她觉得丈夫好她就可以回心转意,所以,只要让大家看到她丈夫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就行。
就这么简单!
而且说实话啊,这回心转意,有点牵强,一个手机就能回心转意?嗯……我可能表述的不清楚,一个手机,就能打开一个女人的心扉么?

第十二个人

嗯,兄弟,是你自己不打算要分数的。这是个片段,彻头彻尾的片段。其实从完成度上来讲,《玉魂》的完成度也不高,但是起码,人家字数摆在那儿,剧情、人物的容量摆在那儿。您这个,真的只是一个片段,连成套的情节都没有。
虽然我之前也喜欢在群杀里连载(捂脸),但是单独拿出来你也得有起承转合这一全套的。

后面三篇,当当当当,精华来了。

第三名我给了祸水。

其实还是前面几篇的毛病,这里面所有人,都是没有感情的杀手(表情包)。
但是这个故事的爽点却是这些篇章里面第二多的——所谓的爽点,并不是起点文里那种惹我兄弟杀你全家的爽,而是反转和情节爆点足够。这是作者的强项,而且是我所不能企及的——故而高分。但是,这里面的人物形象却都走了表面。詹伟明、胡凯歌、张荣荣之间,其实还有很多事情可以挖。然而大家都恰到好处的心照不宣,都像机器人一样掩盖着自己的感情——詹和张之间,只有肉体关系?只有金钱关系?胡与张之间的婚姻,难道只是金钱婚姻?
为什么不挖呢,爆点啊爆点啊。我们不能总这么平啊!


接下来是第二名,有匪。

稍微,有点凸起了,我摸了一下,应该是一对B。嗯,苏六金和无业男(—_—|||||)的形象,是除了《玉魂》之外塑造的最好的。当然,我不认为在这样的生活里,苏六金不会有外遇——那简直一定会有。而无业男在日常生活中,为了掩盖自己特工局的身份,竟然除了打游戏还贫嘴呱舌——真的没必要,无业男完全可以弄一个其他的工作来隐藏自己,而且,你这个特工,有必要像抗日战争时期地下党那样连亲妈亲媳妇儿都隐瞒吗?国安局的同志我也是认识一两个的,人家就是不和我们谈工作而已,平时一样该吃该喝。好歹,故事的反转还是说得过去的,虽然无业男的形象失真了,虽然我也纳闷无业男为什么抓逃犯还要带着男演员?你不怕飞子儿把小鲜肉破了相吗?
作者关于前世今生的转世设计还是有点意思的,当然很多人也都用过不算新鲜,但起码写的有模有样。作者关于前世的那段描写,比今生的现实要精彩的多。这篇精华,来自于前世的回忆。


到冠军了——《玉魂—宿命篇》

这篇是冠军,不代表写的没毛病。实在是,第一轮大家的表现都不好,这篇算是矬子里拔将军。
首先,内容不完整,显然还有续篇,文章结尾处该收的还是没收住。其实本着以往群杀的习惯,这篇是拿不了精华的,但奈何,在一堆平胸里,这个是一堆C罩杯(口水),手感棒棒哒。
另一个毛病,是作者的标点符号,太乱了——乱的我想掀桌。
但是,说了一堆毛病,最大的优点,除了情节曲折,反转和情节爆点多之外,一是人物形象,起码欧阳小姐和陈大帅哥的形象,立起来了。其余的,包括义妹、师傅,虽然笔墨不多,可也是清晰的人物。还包括前面的大老刘、老孙等等,人物的语言、行为,和他们的职业、年龄是相符的。
作者是个驾驭此类文的高手,谋篇布局,一步一个脚印十分踏实。但我冒昧的猜测一下,作者应该参加群杀次数并不多,一万多字的篇幅,驾驭你这么大的构思,显然是不够的。前面古玩市场的那许多精彩的交锋,在这个篇幅里显得多此一举。
另外一个让我拍桌而不是掀桌的点,是师傅在床上和陈大帅哥的那一段对话,人生的境遇,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冥冥之中自有天数。虽然前面那些篇文章写了那么多缠绵悱恻的爱情亲情故事——但,不如本篇的师徒之情——确实是文字功底的关系。
说了这么多,希望后面还能看到作者的续篇,当这个玉魂的故事完整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将像你献出我的膝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9-8-12 23:23: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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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相思泉
  2楼 四褂高级  1527帖  2019/4/14 14:29:32 注册|搜索|短信|好友|勋章|藏票|洗衣||我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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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咏
  3楼 三褂初级  457帖  2013/5/27 10:22:00 注册|搜索|短信|好友|勋章|藏票|洗衣||我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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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9/8/12 23:34:47 [只看该作者]

【情感的爆点才是都市现代小说的王道啊。】

很同意。

评委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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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嘉鑫
  4楼 三褂高级  795帖  2014/8/17 20:22:00 注册|搜索|短信|好友|勋章|藏票|洗衣||我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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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明王 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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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望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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