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
说一个故事,说一个属于自己,属于我们的故事。说我们年轻过的芳华,她曾绽放在岁月,她曾迷茫,她也曾成长。
我叫洪敏华,曾是省医院的一名护师,年轻过,放肆过,后和与自己有过多年感情纠葛的赵钧走到了一起。以为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了,辞职、相夫教子,平淡,没有任何追求。直到有一天参加一次高中的同学聚会,突然发现在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了沧桑。一代人的芳华就这样逝去。我不敢去看,不敢去想,日子啊,芳华啊,可曾想过为我停下脚步?那些我所失去的,我是否又能再次触摸?然而可悲的是,我竟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一个人连自己的失去的都不知道是什么,她该如何懂得芳华曾灿烂过的美丽?
现在,让我静下来,让我慢慢回忆。我想找回我的芳华。
芳华该有什么界线?我不知道该从哪一年找起。
那便从十四岁找起吧。
十四岁的时候,喜欢扎起马尾辫,用一根长长的头绳,一圈一圈把头发束起,穿浅蓝色的牛仔服。那一年她爱看漫画,喝着鲜橙味的果汁,动不动就噘着嘴,爸爸说,你的唇上可以拴东西了。嘴还是继续撅着,不理会身边的所有,任性的年纪,放肆的去做。不懂后果,不懂艰难,什么都不懂,才无所顾忌的去任性。
十四岁的年纪还是奔跑着的。
与同学们骑着自行车,飞快的速度,只听风略过耳畔。其实也听不懂风在说什么,只想张扬个性。
十八岁,遇到了他。以为很喜欢很喜欢,偷偷的爱着。想象着每一天和他见面的场景,想象过与他一起漫步在火车道旁,听火车飞驰的声音,就像十四岁那年耳畔的风声。我从他的身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问他一声:
“我可以喜欢你吗?”他慢慢转过身,脸上是微微的笑,没有说话,只是摸了摸我的头。我们继续走着......走着......
最后我没有跟他说过我的很喜欢,最后他成了我的大哥,最后我见证了他结婚生子。孩子生下来的时候,他给我发过一张照片,小小的模样,穿着红色小袄,头发浓密,稚嫩的小脸,清澈的眼神。那一刻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很幸福。那一刻我也懂得了,我并没有真正爱过,我只是喜欢过。在青春的十八岁,有过喜欢,十八岁的年纪也算盛开过一次了。
对不起,请你们原谅,我所想要叙述的芳华,没有一个完成的故事。因为我的故事太简单,我的青春太简单,我有过张扬,有过喜欢,仅此而已。
“怎么发愣了?”赵钧说。他是陪我参加同学聚会的。
“没有,只是想到了一些事情。”我对他笑了笑。
芳华已逝,但愿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