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丘余烬》
她第一次看见他,是在一个繁华的街边,她在体验着生活,于是这个富家的大小姐找了一份工作。在街边散发传单,那一天很热,真的很热,她觉得这钱真的不好挣,来来往往的人群,有些根本就不愿意接她的传单,这是个繁忙的城市。
认真的工作好几个小时候,决定休息一会,她看到街边有一个男人,表情很冷酷,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已经有一个多小时了,除了风吹动他的头发,再没有一点动静。
她有些好奇,这个男人不像在等人,也不像在站岗,在所有的人为了生活几乎在街上奔跑的时候,他站在那里,这是个另类,她想。
一个小女孩,拉着她的裤腿,在哭泣:“姐姐,我找不到妈妈了。”她长得就很可爱,所以这个找不到妈妈的小女孩来寻求帮助。可惜,刘一芊本人也就是个大女孩而已,她也不知道怎么做,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牵着这个哇哇大哭的小女孩显得有些手忙脚乱,所以她也去寻求他的帮助,其他人看起来显得太忙了。
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喂...”她花了好长时间,才想好怎么向这个男人求助,结果她只说了一个字,这个男人径直抱起小女孩放在路边冷饮店的桌子上,顺手买了两个冰淇淋,分别塞在她们两个人的手里。小女孩接过冰淇淋就不再哭了,她也开心的接过冰淇淋,因为她也仅仅是一个大女孩而已。
不久,就有一个妇人跑过来,抱着小女孩开始哭,这是小女孩的妈妈,在人群之中找了很久了,而小女孩一站到桌子上,就比一般成人要高一点,很快就被他母亲发现了。
她觉得他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她这样想的时候,手里的冰淇淋还没有吃完,她看了看手里的冰淇淋,和用冰淇淋安抚小女孩的他,她觉得他真的是一个非常有办法的人。
她看着他笑了,她很可爱的脸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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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波是广东道上的最大的那一个大佬,帮派名字很怪,至少和其他帮派的名字比起来很怪。要说世界上最大的帮派,那叫做“洪门”,相传繁体的“洪”字,就是繁体的“汉”字失去了土,所以要赶走满清。而杨波这个“道派”的帮会名称就不知道什么来历了,而且他也不喜欢解释。
不管怎么样,这几年他的“道派”发展成为了广东实力最强大的帮派了,简直横扫黑白两道,他的帮派,很讲究规矩。
马上九七了,香港就快要回归,这对于中国是一个里程碑,对于道上的兄弟也是一件大事,香港道上的兄弟会进入大陆发展,大陆的帮派也想去香港淘金。
深圳,广东仅次于广州的大城市,里面的帮派也是林林总总,其中有一个“逍遥帮”实力很强,这完全来自于金钱的实力,他们是做毒品的,利润极高,和“道派”是一向格格不入的。杨波认为,黑道,不应该去挣毒品钱,这个东西,害人太深,已经沾染,人就废了。人全部废了,那么如何去繁衍?这个东西有伤天道。不做,而且他的势力范围内,也驱逐那些贩卖海洛因的混混。
前一阵,逍遥帮的老大袁伟就开始约杨波谈生意,两个帮派并不友好的条件下,袁伟愿意来道派的大本营广州来谈,表现出足够的诚意。所以杨波也同意了,在广州大厦的二楼餐厅会谈。双方都不带手下进入,两个老大面对面谈。
袁伟的背后是香港的社团,想要入驻广州,贩卖摇头丸,海洛因等。他努力了很久,可是道派这个极其巨大的拦路石始终横在路前。
两位巨头的交谈很简单。
袁伟:“让我在你的地盘,展开生意,四成利润归你。你要保护我手下的安全和顺利卖货。”
杨波:“这次见面,我以为你要说别的生意。这种事情,不用谈,伤和气呀。”
袁伟心中怒火万丈,四成利润,已经是极大的付出了,他恨不得扑上去,掐住杨波的脖子,把这个人直接掐死---他并不是没有做过掐死人的事情,实际上这种事情很多,他喜欢掐死人,而且他也掐死过不少的人。只是他知道,杨波的头号杀手正守在楼下---那是个可怕的人,没有对手的人,几乎也没有人敢正面对视的人,他是杨波崛起的柱石,企图收买他的人都已经沉尸珠江。只要他不死,那么没有人敢下死手对付杨波......
“那么,这次,我们谈不成了。”袁伟起身告辞,他倒是并不怕杨波乘机杀了他,道派是非常讲究规矩的,上门谈判的人是安全的。他走下楼,看见了李勉,这个残酷的杀手站在楼下,标杆一般的直立着,就好像要这么站到世界末日。袁伟没来由的觉得一阵冷,一辆奔驰开过来接他,他回深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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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她,他在广州大厦下面守卫着自己的老大。他眼观四路耳听八方,他有这个能力,八百米范围内的动静都在他监控之下,他甚至能听到杨波和袁伟的对话,即使是隔绝了几道墙,四周行动的人群和旁边发传单的女孩子,同时也包括斜对面的店子,一个试穿连衣裙而和自己女儿失去联系的母亲。
一切的一切,都在他的观察之下,他必须仔细,他的老大是广东道上第一人,这是荣耀,也带给他更多负担。昔年,他的母亲重病,而医药费不够,杨波直接给了十二万,之后,母亲没有抢救回来,但是,这个恩情必须报答,他跟了这个老大,他帮老大做了不少的事情,包括杀人。
人命,在他心目中并不是很重的权项,有人生,有人死......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杨波不能死,这是恩人。
对面的女孩在发传单,看那笨手笨脚的样子,不会是袁伟埋下的杀手,那么也就不重要了。那个女孩带着更小的一个走失的女孩靠近的时候,他早已经知道所有的事情,他把小女孩抱上桌子,给两个女孩买了冰淇淋......这是处理事件的最快最好的办法。
作为道派的头号杀手,他的办法也是最直接有效的。他非常不喜欢说话。小女孩被妈妈接走的时候,那个大女孩看着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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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有句大实话,“七十二行,摸金为王。”因为古代的帝王将相能调动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来对付倒斗之人,使得巨大的墓穴变成一个无比复杂的陷阱,倒斗,特别是倒大斗,往往伴随着巨大的伤亡。可是偏偏有一派人,往往三俩好手,仅仅凭借观星定穴,一个小小的盗洞打进去,取走一两件器物就走的。一些散盗,在挖进墓穴的时候,发现机关已经被破坏,物件没有缺少很多,他们就知道,前边已经有人来过,一定是摸金校尉捷足先登了。不过也不算什么大事,摸金校尉向来只取走一两件东西,遗留的东西并不少,甚至有些散盗会追随摸金校尉倒过的斗,因为机关被这些强者破坏了,安全多了。
即便如此,还是不少的散盗撞在最小的机关上,死于非命的,所以散盗传出来的话“七十二行,摸金为王”那是对强者无比的敬仰。据说摸金校尉之上还有发丘中郎将一个位置,那是种什么样的强大存在呢?
曹操在定下摸金校尉们的时候,也给他们了一个指挥官,这就是发丘中郎将,可是说是摸金校尉们的首领。这个首领的作用就是教导下属,可以想象第一代的摸金校尉们,那都是够胆子,够身手的硬茬军官士兵,要当这群人的首领,当然必须是一个绝世的强者。
实际上,要控制这些人流传一个好习惯,每个墓穴只下去一次,每次只能带走一两件东西,鸡鸣之后不能摸金...这都是初一代发丘中郎将每次行动的重点。
每一代只有一名发丘中郎将,他手中有着一枚小小青铜印章,上面写着“天官赐福,百无禁忌”。传说不论白凶还是黑凶,任凭何种凶猛的煞老爷,只要这发丘印一拍下去,都得归位。作为首领,他的规矩更严,没有发丘印,不得下墓。
相传在永乐年间,发丘中郎将就已经消失了,那是因为这位五六十岁还骑马砍人的皇帝朱棣,害怕自己的陵墓被倔,想尽办法毁掉了世上仅存的那一枚发丘印,之后再无发丘中郎将。
尽管摸金校尉们在牛哄哄的,他们也承认在自己这群强者头上,还有过更强大绝伦的发丘中郎将。
最后那一名发丘呢?他有没有后人传下来?即便是倒斗的手段不传了,那么那种强健的身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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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送杨波回到他的公馆,李勉就离开了,这里有足够的人手保护着他的恩人,他不喜欢和别人打交道,别人害怕见到他,就连杨波本人,也觉得害怕,就像害怕一把过于锋利的刀,很容易划破自己的手。
其他的那些道派兄弟就不用说了,近距离都不敢抬起头来看他,他不爱说话,甚至有些人都不知道他能说话。他从来不参与组织的决策,可是每一次重要的会议,杨波都要找他来,每次最重要的行动,也需要他坐镇。
他只要搓响一声响指,那么就会有小弟用飞一般的速度送上一杯茶,如果是两声,那么就是一杯威士忌,不加冰。他不在场的时候,这些兄弟会开一个玩笑,那么这个规定最初是他向谁说的呢?
这仅仅是一个玩笑,而且是一个胆子比较大的人能开的玩笑。
李勉回到自己的公寓,心神有些不宁,他反反复复的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好像有哪儿不对劲,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注视着自己的酒杯---原来是这个,今天有人对他笑了。很久没有人对他露出过笑容,可能快十年了吧,和他打交道的人,甚至在他面前假笑也不敢。终于知道为什么会心神不宁了,他觉得自己有些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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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海明是道派中一个很最要的角色,认识李勉也比较久,可是他还是害怕他,他见过李勉杀人,最令人恐惧的是,这个杀手的态度,就好像一个厨子在剥大蒜一样,一个个,一颗颗。
这个残酷的杀手还喜欢把人活埋了,特别是如果组织抓到人贩子,那么就是讨好这个杀手的机会,他亲自动手挖坑,埋人,活埋。
今天,黎海明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突然觉得额头有些发疼,办公室的门直接被推开,李勉走了进来,径直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张宣传单,他是少有的几个能直接推门进来的人之一,连杨波的师爷也未必会这么做。黎海明心里一点也不生气,他明白这个杀手,高效率,最高效率,敲门无疑是在浪费时间。
黎海明马上把自己的老板椅推了过去,坐在李勉面前:“有什么事情要我去做的?”完全不用客套,他用最高效的对话。
果然,李勉很欣赏他这样,递过手中的传单:“昨天广州大厦女孩。”黎海明也是少有的几个听过李勉说话的人之一,语音里并没有不悦。等黎海明打电话呼叫得力小弟的时候,李勉已经离开,他走路是没有声音的...
这种事情,不对,是这位大爷的事情,黎海明并不认为是小事,他居然带上自己得力的助手亲自办事去了。事情并不难办,道派的效率是极高的,宣传单上宣传的公司一查,查广告承接公司,查昨天是谁在那一块发传单。临时工,也是要登记的......有了名字,再去附近各个那一块查......广东第一大帮派和公安当然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个名字并不常见,所以无需太多排查,就得到了信息——————刘文风先生的女儿刘一芊。
很高效率,黎海明的广州本田里程表上面显示着,三个小时,跑了四十公里,而他的助手分别一个个呼叫他的BB机,他拿着大哥大指挥着行动,仅仅三个小时,就完成了。这是当时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腰上插着BB机,手里还要拿着大哥大,因为BB机的信号比较全面,只靠大哥大联系,怕陷入信号盲区,不过也只有道派,才有这个财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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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第二次看见他,他站在刘公馆门前对面的街上,所以刘一芊一出门就看见了他,他看着她,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杯,这一次她才认真的看着他,觉得他很帅气,很整洁,他的眼睛告诉她,他是为她而来......所以她笑着走了过去:“你是来找我的吗?”
他微笑着点点头。
她右手玩着自己左边的刘海:“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他旋开保温杯,里面放着一个冰淇淋,取出冰淇淋,轻轻的剥开,那么得温柔,然后递过来。
她再次接过冰淇淋,好像很习惯了,这让她想起一天前的冰淇淋,炎热和不知所措的时候的冰淇淋。
他指了指前面的路,用眼神邀请她,一起走一走。所以她就拿着冰淇淋走了起来:“你知道吗?昨天把我吓坏了,我都忘记最好是报警了......”
他笑着点头。
她说:“你知道,我没有和小孩子交流的经验,看到一个正在大哭的小孩子,我脑子里面一下就蒙了,谁都会蒙的,是不是?”她试图解释。
他用力点头,点了好几下,表示理解。
她说:“幸好,你在那里了,我们帮那个小妹妹找到了妈妈......”
他伸出一只手,指着她,表示那是你一个人的功劳。
“那么,我们还去吃一个冰淇淋吧?”她说。
他用食指放在自己的鼻尖前,轻轻的晃了晃,表示不同意。
她摇晃着肩膀:“又是不能吃,我没吃太多冰淇淋,今天就吃了一个,不行不行,我要吃,我就要吃......”她在跺脚。
他皱着眉头好久,抬起头来,像是下定决心,走向路边的一个小士多,回来的时候,手里捏着一个冰淇淋,确实是捏着的,因为这个冰淇淋实在是很小很小。
在他剥开这个小小冰淇淋的时候,她差点笑出声来,这么小的冰淇淋包装纸当然更加小,只适合小孩子的手指,可是慢慢地,她不再笑了,因为他是那么细致和认真,用手指一点点的拉开丝线,扯掉塑料袋递到她手里。
两人在周边转了好大一圈,又回到了刘公馆,他伸手指向大门,她蹦蹦跳跳地回去了,冲到大门前的时候,转过身大声喊道:“今天我很开心,你还会给我送冰淇淋吗?”
他微笑着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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