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对各位评委的约束条款有以下几个:
1-3-2 允许队伍在版面合众连横,共享分析,但是,禁止队伍私下勾联,或私下互通马甲属性,一经查实,从发现当轮起取消参与队伍的群杀资格。当轮其已贴杀者无效;贴杀其者有权变更贴杀人选,贴杀顺序从变更时生效,不做变更的杀帖继续有效,但不计算反弹。同时取消该队杀帖当轮的参评资格。涉及的杀帖编号根据当轮其它队伍的贴杀情况,由哨子决定是否需要更改。
1-3-3 除了哨方人员,所有人只能呆一个杀群(啦啦群不算),否则可以作为队伍串通的最直接证据。若查实确已对游戏的公平进行造成严重影响,则比照规则中有关队伍的串通规定进行处罚。
(此两项适用于每个队伍的每个成员,也包括队评)
4-1-9 禁止写手和官评之间、队评和官评之间就与参评帖相关的问题进行私下联络。
4-7-1 各下场玩家、领队、军师等,亦负有主动远离官评,不影响官评、队评公正评分的义务,私下向评委暴自己或他人游戏马甲的行为属于规则所不允许,哨方可酌情处罚;
4-7-3 在进程允许评委版面发布评审意见之前,任何评委(包括队评和官评)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版面发表任何关于参评帖的信息,和个人对参评帖的看法。这一方面是考虑评委打分应该背靠背,互不影响,若版面提前发表意见,容易造成对其他评委的引导和困扰;另一方面,评委过早发表观点,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提前公布了精牌结果,影响游戏正常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