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今春看花人
收到她的消息时,第一反应是诧异。曾经也十分要好过,上学课间和放学时候都形影不离,互相倾诉心事。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学生时代的我们,喜欢过同一个人。我迷恋他的才华,她迷恋他帅气的外表,我们像两个追星的迷妹,关注着心仪之人的一举一动,做操的时候他是班里的体育委员,总是站在队伍的最前面。课间的时候,他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常常抱着一摞厚厚的作业去往老师办公室。放学以后,我们会鼓起勇气和他打个招呼,或者塞给他一张小纸条。
他的字迹很男孩气,认识他时他正值初二,很多人初二还像个小孩,他却已经有了自己的字体。他写得一手好文章,作品曾经被印在学校的优秀习作里。经历了搬家,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那本初中时期的小册子,不管能否找到,我都对他写的文章印象深刻。多年之后,更是因为机缘巧合,去到了他在文章提及的地方。
这一待就是十年。
十年足够使人忘记许多事情,譬如喜欢,譬如遗憾。他给我留下的最后一个画面是一个高大的背影。那是我们俱是高中生,他依然长我们一届,在另一个城市的私立学校上学。毕业之后,有且只有那么一次,我和她,还有他,在假期里见了一面。
临行时,他说你们先走吧,我看你们走。
我对他说,还是你先走吧,我们已经习惯了看你的背影。
那一次我似乎没有专注于他的背影,不知为什么,我预感我们将很久不会再见。我的运气一向不好,预感有时候却很准。
自那以后,果真杳无音信。
算下来,她应该比我擅长一些交际。很多年后,也就是一两年前,她突然告诉我原来他和她竟然在同一座城市,那一瞬间,感觉青春又复苏了几秒,也仅仅是几秒。
我试探地问道,他是不是已经变成了大叔?
她说:不知道,每次都是日常寒暄,假装要约饭,然后就消失在微信。
如此心照不宣,大致可以知道,此间的少年还是成了一抹经年的白月光,照在曾经,却穿越不了过往。
我渐渐淡忘了这件事,有时和别人提起自己为什么爱写文字,会把这段经历当做一个故事,讲给别人听。心中没有其他多余的情绪,波澜不惊。
算下来,她确实比我擅长一些交际。自那次三人行之别后,我和她也很久没有再见过。这次她来找我,是告知我她的婚期,询问我是否有时间回去参加婚礼。从人情的角度来讲,我会婉拒。但因为是她,所以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答应,尽管来回机票就可能顶好几个份子钱。
我又简短提及年少的岁月,她说,你不会喜欢我老公的,我已经失去了年轻时候的审美。
不仅是失去了年轻时候的审美,我们年轻时候心悦的人,也不再是当时的模样。时间带走了我们,而留下美好的回忆,或许也是一种岁月的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