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喜欢你,这首歌,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陈百强,这首歌的原唱,而且还是这首歌的谱曲,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记得?
大概是零二年,我们用差不多快一年的奖金买了台电脑。这件事搁现在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万二千块钱,搁现在大概也只是少买两件衣服、少吃几顿饭的事,可是搁在零二年,在我们家人的眼里,却挺难理解的。说都有电视了,还买那东西干嘛?有这钱不如存着买房。那时候电脑和网络还算是新兴产物,许多人都是茫然无所知,或者一知半解。以前不曾接触过,就觉得买这个有些浪费了。不过年轻人嘛,对新鲜事物总是存着好奇心,又是刚刚挣钱能支配使用自己的工资,不是月光族就算是会过日子了。
我们没有跟任何人商量,趁着星期天的时候跑了一趟省城,在省城配了台不算高配置的电脑运回来安装上。
刚开始小区里还没有网络,平时上网只能拨号上网,这样就凭添了许多话费,所以那时候虽然有好奇心,但为了下个月交电话费时不那么肉痛,只能偶尔上一会儿,多半时候是脱网的。
那天他带回来一摞光盘,就是很古老的那种,CHA在电脑机箱里才能运转的光盘。其中一张就是陈百强的专辑,打头第一首歌便是《偏偏喜欢你》。
没有网络那段时间里,只要在家中,就会放这首歌,反复循环播放。
那时候我们住在一栋筒式楼里,楼里面住户很多,基本形式都是年轻人,而且都是刚毕业的学生。住得久了,大家彼此都有些熟悉,偶尔遇见时还会有人问起家里买的电脑,问起经常放的这首歌。其实,知道的人并不多,毕竟那个时候的发烧友、追星族并不是很流行,而且这群人中,差不多都是读理工科出身的,对文艺感兴趣的人有,但是不多,多少都有些无趣。
那年春天时家里通了网线,学会了上网,也学会了搜各种音乐听。那个时候下载歌曲是不需要付费的,反正只要喜欢的,就会下载,下载后反复来听。只是不管有多少新歌出现,这首《偏偏喜欢你》一直都在我的歌单里。虽然很少再听,却依旧保存,直至现在,每次新换了手机,想起来就会特意去寻了他的歌存在歌单里,仿佛成为一种习惯。
看过许多关于陈百强的故事,最多莫过于关于他与何小姐的爱情故事——被棒的一对有情人,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凄凉却美好,美好到每看一次就唏嘘感叹一回。那点有情人不能成眷属的遗憾,在每次听到这首歌,每次听到这个人,每次听到关于他们的故事时,又觉得这点遗憾也没有什么了。斯人去矣,却依然能让人记得那么久、那么久。
喜欢一个人,往往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就是喜欢上,这也是种执著。偏执固不可取,可是有些痴执却偏偏能打动人肝肠。
她大婚时他为道贺,他去世时她为他扶棺——据说何小姐至今还常佩戴他送她的首饰,谁让我偏偏喜欢你?
偏偏喜欢你,初听这首歌时,我们都还年轻,我也刚刚学会上网,刚刚到五月,也刚刚学会风云游戏。还记得初见你时,看到你做的音画心底里的感叹和眼底的惊艳,悄悄想着若自己能学会该有多好?
转眼二十年一去,还记得自己当初登上网络里的惊讶和好奇,还记得写下第一篇青稚文字时的得意,还记得第一次下风云、第一次拿刀当杀手时的兴奋和忐忑。
春风如有怜人意,可否许我再少年?可惜,年年春风来此处,怜取的是花草树木,人间早已不再是少年。只是不再是少年的我,偏偏,还是这样喜欢你,一如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