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有一本歌词本是一件很酷的事情,我曾经酷过。
在那个娱乐尚处于襁褓之中的年代,用歌词本收集歌词,就如同现今的学生抽盲盒,买手办,集卡一样,是一种特有的时尚。
歌词本的风气源于高年级的学姐,做此事之前,首先要去商店买一本好看些的笔记本,封面大红大绿的勉强可用,封面印有港台明星的属于上品,最好顺带再捎几支不同颜色的笔,红色和绿色的圆珠笔是最低标准,画画用的水彩笔是绝佳配置。
装备置办妥当,接下来就是抄歌词了,歌词的最常见的来源便是其他人的歌词本。找一个要好的同学,借歌词本一抄,抄歌词的人满心欢喜,被抄歌词的人歌曲品味被认可也与有荣焉。
当然还有笨一点的办法,如果喜欢的歌是当红电视剧的片头片尾曲,那么每天便可以守在电视机前严阵以待,认真看四五次片头片尾曲便可以将歌词收入歌词本中,使用这种方法得来的歌词是金贵的一手资料,在班级的歌词市场极为走俏,会经常被借走复制。
歌词本还有一系列的进阶玩法。平淡无奇的抄歌已经无法满足众人的个性品味,直到班里几个走在流行前列的女同学开始研究文字的花式写法,抄歌这个简单的行为立刻多了几分艺术的气息。谁规定歌词每个字大小要一致?谁规定歌名一定要出现在歌词上方?思路打开后,横平竖直的中国字也可以像藤蔓一样开枝散叶,每一次的落笔都可以在纸上飞扬跋扈。
花式文字的出现,也间接地让“代抄”成为主流,一本歌词本,几十首歌,主人亲自动笔的只有寥寥几首,大部分出自要好的朋友、字写得好的同学、会花式文字的弄潮儿……相互替对方抄歌,就是抄歌时代的情感社交,只有人缘好,朋友多的社牛,才配拥有一本囊括了几十种字迹的精彩抄歌本。
一首歌的旋律很容易记住,但歌词却不好记,有了歌词本,旋律的肉体终于被填满,书写下来的歌词与脑海中的旋律合二为一,流行音乐拥有了更加丰满的形态,以强大的生命力在各个学校里迸发。
我在小学时拥有过一本抄歌本,里面的歌大多是自己亲自抄写,还贴满了根本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明星贴纸。每拥有一首歌词,就仿佛获得了一份精神宝藏,以虔诚之心,在一个个日夜里反复品味咀嚼,大多数歌词因此早已深深地印在了脑海中。
打败抄歌本的是MP3,当我拥有人生中第一个MP3时,抄歌本就不知道丢在了哪个角落。
而如今,互联网上无数的音乐、明星资讯触手可及,早已没有人可以耐着性子一字一句地拼凑着歌词,音乐快餐年代,也很难再出现一首歌,经得起反复品味,能成为整个时代的记忆。
那个抄歌的年代,那个用笔在纸上认认真真写字的笨拙样子,藏着一代人傻傻的童年和土味的青春,它不值得怀念,但偶尔可以在阳光下晾晒一下。
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