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 人杀 人和学校霸凌,我认为是两个主题。
未成年 人杀人案,近年来屡屡发生,前不久,就有河北邯郸市三名未成年 人杀害同学的案例,三名孩子残忍杀害自己同学之后,在离家不远处挖坑,填埋。第二天又镇定自若地去学校上学,当证据确凿被问询口供的时候,三个孩子还能背出串通好的台词。不得不说这些孩子不知道害怕,不知道恐慌,这并不是正常人犯错之后该有的情绪。举个例子,曾经看过一篇采访,司机在黄灯加速行驶装死了路人,司机说,当时握着方向盘的手整整抖了三个小时。律师说,这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说明,你还心存善良。反观这三个孩子,他们的冷静,漠视,残忍,已经不是心中有没有善良可以诠释了。
未成 人保护法,18岁以下的未成年 人杀人也不会判死刑,这是最基本的准则。随之而来的,是刑罚对于这些未成年 人该有怎样的处罚,处罚的程度?
时代在进步,人性的善恶也会随着信息的普及,更加大众化的悉知,被催化吗?那么法律呢?是不是也应该做的更详细,更细致,更完善呢?
再说校园霸凌。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古人有云。也不是什么时代的产物,自古就有欺善怕恶的故事。霸凌和被霸凌,若成立,必定是有既定关系存在。反霸凌,首先是强大自身。家中父母的关爱,说教。能及时发现孩子成长中性格的弱点,也是防患未然的办法。至于做出霸凌事件的孩子,也一定和家庭教育脱不开干系。我们杜绝不了校园霸凌,就如同拔除不了这世间的恶念。但我们可以在恶滋生的最初,压制它,管控它,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太多太多。不仅仅是每位做父母的责任,更是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