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源于一张古风帖子的判罚,哨子的判罚依据是引用超标,大家心知肚明,引用是抄袭的文明说法。我打算直接一点,说抄袭。抄和袭两个不同的字,抄强调是原样复刻,袭强调是接替和继承。在我看来,杀贴和原文比较,有所变化,算不得抄。当然,更不是原文的接替和继承,因为作者根本不是那人的咖位。所以也算不得是袭。
引用,是专属于现代文体的一个概念。不适用于诗词歌赋。诗词歌赋对应叫用典。用典分为明用,暗用,化用等。一直以来,没任何人禁用过诗词歌赋的用典,只有少数文论指出用典不宜滥用。
举个例子来说前总理恩来书写的“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的题词和“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的诗句。
后八个字,来自于曹植的“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的。当然,根据某人的标准看,这肯定也是过度引用的。
那么,是不是应该以哨子的标准为标准吗?当然,哨子比玩家大。
但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哨子必须要有正确的政 治立场。不能去因为自己的个性见解,否定某些不能不该否定的东西。
本来用个典,就没什么毛病啊,用典的大咖,比比价是。你非要把用典换个引用的概念,说这样不对,你考虑到了周先生的感受了没?
作为玩家,虽然比哨子小,但是必须摆明了zz立场,
哨子最大? ——No
我腰杆直直的,谁敢刚,谁刚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