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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33-4-13]第四轮南区:穿红衣的阿蓼(灵帖,贴杀白婵珠,挂掌心雷11号,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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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 群杀玩家  6帖  2024/4/2 15:14:53 注册|搜索|短信|好友|勋章|藏票|洗衣||我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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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南区:穿红衣的阿蓼(灵帖,贴杀白婵珠,挂掌心雷11号,12号)  发帖心情 Post By:2024/4/26 20:40:43 [只看该作者]

穿红衣的阿蓼

1

我叫阿蓼,大奉国东疆人。

我从小没见过父母,是被酒叔养大。

酒叔是云来酒馆的老板。

酒馆的名字取自客似云来,可惜,酒馆的生意着实不好,每天就三两个客人,全靠我出门赚银子填窟窿。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表示,关了酒馆,我可以给他养老。

谁知道,酒叔他两眼一翻,“我开酒馆是为了赚钱吗?”然后有痛心疾首的说:“我这是空巢老人混日子。”

喔,既然如此,我就表示我可以呆在槐树村陪他。

结果,被他毫不留情的赶走,“都不知道自己多大年纪了,呆在家里能找个女婿回来?”

我不过双十年华,那里年纪大了?

要知道在江湖里,我这个年纪都是刚出茅庐的少侠,大把的未婚人士。就算三四十还没结婚的人,都多的是,凭什么说我?

我翻了个白眼。

“可是,那个白婵珠把喜帖发来了呀,听说她比你小一个月,而且在江湖上和你不对付?”福生在旁边笑嘻嘻的补刀。

“啥?她结婚我又不随礼,给我发个什么帖子。”我撇嘴道。

“其实你可以去看看的,”福生神秘兮兮的说道,“听说男方今年三十八,前一个老婆难产死了,留下的孩子现在都十六了……”

“噫,不对啊,她不是喜欢那个叫沈长河的桃花眼吗?怎么嫁了个二婚头?还带拖油瓶的,男方这年纪都能当她爹了,她这是缺父爱吗?”

“去看看不就知道了?”福生笑嘻嘻的怂恿道:“看完八卦,回来分享一下呗,你知道我走不开的……”

得嘞,白婵珠的八卦我还是很爱看的。

给酒叔打个招呼说,说出门给他找女婿去。

他竟然扔了二十两银子在我怀里,然后直催我出门了。

嘿,白赚二十两,开心。

2

我在江湖上有个名号叫廖红衣。

因为十六岁那年我初出江湖,被拐了。

初涉江湖,酒叔的忠告只是耳旁风。

当时,我在荒郊野外的酒肆里喝了碗酒,就倒了。

然后,醒来才发现自己被绑到山寨大当家的床上去了。

幸好我当时醒的及时,一脚废了他。不然,现在娃都有三四岁了。

从新房出来后,就给喝喜酒的山匪,放了他们自己家的迷 药,药翻后绑起,一一审问。

才知道那个山寨是专门从事拐卖人口行当的,当时地窖里装了三四十个女子,还有二三十个小孩儿。

据他们自己说,这些年,他们至少绑了千八百人,玩腻了就送到东蛮去,卖给风月场所。

有不堪受辱自杀的,就被他们扔到后山的悬崖下了。

为此,我专门去看过,那里的白骨,堆的老高了。

所以我把他们都杀了。

除了还不知事的孩子,都杀了。

那一夜,血染红了衣裳。

一百二十八口,无一无辜。

事后我把地窖的人放出来,让他们自行逃命。

他们临走前问我名字,我说我叫:阿蓼。

等我烧了寨子下山后,才知道我的名字就从穿红衣的阿蓼,变成了廖红衣。

3

其实名或者不名,对我的影响不大。

毕竟我只是阿蓼,也不喜欢穿红衣。

后来,我甚至在说书人口中听到我又一个外号——血衣罗刹。

江湖上,将那一夜传的神乎其神,说我身高丈六,说我力大无穷,说我以一敌百……

后来,又传说我和山匪本是一家的,我灭他们,是因为分赃不匀……

毕竟,那个山寨常年贩卖人口,获利不少,最后烧成白地,也不见有金银,肯定是被我拿了去。

笑话,谁家混江湖不是为了钱财?

我拿了也是我该得的。

我继续不理。

然后就有了一些什么某某少侠,邀我一战的事。

无聊。

我一直坚信酒叔给我说的:混江湖,要闷声才能发大财,我要赚钱养家呢。

可惜,我万没想到,那天夜里那么黑,我脸上也沾满血迹,竟然还有人能记得我的脸。

一声,“阿蓼,”我回头,看见的却是一个兴奋的脸,“就是她,那夜就是她救了我们。”

我看着周围人放光的眼睛,一阵头疼:姐妹,你这是恩将仇报,你知道不。

4

“你就是以一敌百的廖红衣?”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白婵珠。

彼时,她还不认识沈长河。

是武林名宿的弟子,而我,是个出身不详的杀人狂魔。

她邀我一战。

我不愿意。

倒不是怕输,只是酒叔教我的,都是杀人的功夫,那是怎么方便怎么来。

而我见过江湖其他人的功夫,那是飘逸潇洒的很呢。

我怕我一出招就做实了“杀人狂魔”的名头。

哎,江湖呆久了,我终于为名声所累。

她倒是不逼我,就是天天跟着我,每天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可愿与我一战?”

老子不愿意,终于在一天,我横下一心药翻了她,偷偷溜走了。

不过,至此以后,她就甚是厌恶我,说我有失光明。

当然,我也不喜欢她就是。

直到,遇见沈长河。

5

沈长河,是一个奇葩。

一双桃花眼,惹了一身的风流债。

我遇见他的时候,他正逃命。

很厉害的轻身功夫,眨眼间,就从百丈外,上了我的马。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带着跑了老远,然后听他对身后说:“给你家小姐说,我和这位姑娘私奔了,让她找个好人嫁了吧。”

谁和谁私奔?

等我反应过来,早把追他的人甩的没影了。

给人背锅,自然不是我会干的事。我拔出匕首刺他,他却落下马闪过,只留下一句“多谢姑娘,后会有期。”然后就不见人影了。

谁想和他后会有期了?

莫名其妙背了一口黑锅,我却连他脸都没看清,只能自认倒霉。

谁知道回城听说,“藏剑山庄的陆大小姐的未婚夫逃婚,说是和人私奔了。”

“听说,那姑娘穿了一身青衣,骑了一匹白马。”

我看了看自己的装束,找了家店,悄悄换衣服去了。

完了,才找人打听,那位陆大小姐的未婚夫是谁。

看到了悬赏的画像。才知道他叫沈长河,长着一双桃花眼,勾人的很呐。

很好,沈长河,我记住你了。

6

人生何处不相逢?

我再次见到沈长河,是他带着白婵珠来找我的时候。

因为他给白婵珠说,我是他的未婚妻,他是不会辜负我,和她在一起的。

神经病。

我直接给沈长河下了软筋散,然后把他送给白婵珠。

结果,她不但不感谢我,还用看江湖败类的眼神看着我。

讲道理好吧,你喜欢他,我成全你,怎么还不领情呢?

算了,我觉得我可能是和他们俩犯冲,还是不要见面的的好。

于是我决定先回家了,毕竟一年多没回去,怪想酒叔的。

结果回到槐树镇,就听到满江湖在传两人的绯闻,同时还有我的始乱终弃……

我面对酒叔戏谑的眼神,简直百口莫辩了。

好吧,如你们所愿,我就是白婵珠的情敌了。

若要你们顺心如意了,岂不是对不起我在酒叔面前损失的名声?

哼,这个混蛋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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