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相熟,无非不过是“同频”二字。
曾几何时,我是喜欢那种耀眼且张扬的人的。某些东西,镌刻在骨子里,便会被同属性的特质给吸引。譬如,那个叫拉巴的——小八!
岁月摇曳,见多了形形色色的各类人,越发觉得,温柔才是最坚不可摧的铠甲。
我从何时喜欢你,大抵不大重要。总而言之,你我身上有一种“频”,便是会亲近与自己喜欢的人的喜欢的人。很绕口,哈哈哈,俗称爱屋及乌!实则,我不大爱用“爱屋及乌”这个字眼。总觉得这个字眼,拒人千里,隔了一层,方算不上亲近。故而,宁可绕口一点,也想那样诉说。
“温柔”它是可以具象的。
从我第一次熟知你们,我便发现了,你们那个大圈,好些人便有此类特质。(大姐姐,你,萧烟,小龙虾,八万。)
风云里的撞碰,惯来在你们那里是稀松平常,火星撩地球般的触碰,能在对方一句话之间,顷然,瓦解。这便是具象成一个画面,那种一句话便能安抚住所有情绪,熨帖到毛孔里的每一根细枝末节。
这便是,我对你与她们最初的印象。
有些人,看一眼,便知是否会欢喜。我喜欢这般毫无缘由的妙不可言,亦欣然接受着冥冥中的某些命中注定。何况,我向来不讲理地认为,你们应该是喜欢我的呀~~当然,我也是喜欢你们的啊!便是如此蛮不讲理与理所当然。
偏爱这档子事,惯来与宠爱相辅相成。
这游戏里,太多的纷扰。偏安一隅,守得一个你,便是本场我最大的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