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说文化遗产的保护吧。
“保护”这个词,有点大,为什么呢?因为说到文化遗产,很多东西,都不是属于我们个人的,而是属于很多人的,属于一群人的,属于国家的。
所以个人要做到“保护”文化遗产,参与感是没有那么强的,除非本身从事的是与之相关的工作,比如考古学家,比如非遗技术掌握着,各种能工巧匠,等等。在他们这些人身上,“保护”这个词的责任感可能才会体现得更加明显,对于大部分普通平民来说,都不是那么的明显。
其次,“保护”这个动作,需要承担的义务到底是什么?如果只是简单的使某个东西不被损坏,这个在目前看来,大部分人都是明白的。当然,也有少部分人,是不明白的,比如,盗墓贼,有的人甚至倒卖文物,这种人是非常可耻的。而与盗墓贼做斗争,就是对文物的一种保护,而做这种斗争的,也只是少部分人而已,因为大多数人,可能碰不到这样的情况。
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清朝末年遭列国侵略,很多被掠夺的宝物流失海外,至今也没办法追回来。这不是一个人的伤痛,这是一个国家的伤痛。便又想起去年大火的短剧《逃出大英博物馆》,看剧的感动之余,深藏的是整个国家一百多年来的伤痛。
所以,很多人都在默默的做着各种不同的“保护”,默默的感动,默默的加深这种保护欲,虽然可能有时根本做不了什么。
如果说保护很难,我觉得,传承却比保护更难。精神保护,很多人都有,然而精神传承,却未必很多人都有,而且,要保护就得先传承。
近些年,总会看到有个小国家,拿着属于我们国家的东西去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总会看到某个小国家拿着我们的东西说是他们的东西。端午节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有人说,这样的跳梁小丑不必放在眼里,是我们的终究是我们的,别人怎么也拿不走。这无疑只是一种精神胜利法而已,况且精神也并不怎么胜利,很多人只要看到这样的言论还是会奋起直骂。
我认为之所以会被那些小喽啰钻这样的空子,就是因为我们自己的传承度不够,因为重视度不够,仪式感也不够,至今,我都没有看过一场龙舟赛。我们的节日氛围一点都不浓。
所以,传承和保护,首先就要把氛围搞起来,培养更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不能给歪果仁任何可以钻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