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阿姐发了两张小学生教材的课文,写的是小哥哥给小妹妹输血的故事。单看故事还不错,但显然,阿姐觉得课文有问题。
很多时候,我们看问题仅限于表面,甚至为表面内容所感动,但深思后,会发现很多未曾料到的问题。
我是十分佩服这些能发现问题且一针见血提出来的人的。那天小狼说了一句话特别惊艳,有些人为了建立自己的势力圈子达到无底限的程度,委实见血。
有时候想想,作者要表达的思想,真的不能只感动自己而毫无营养。
整理一下:
一、献血必须完全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所以18岁以下禁止献血!
二、父母双亡的两个小孩子,即便父母留下巨额财产也必须有新的监护人。如果亲戚里没有符合条件并自愿的,就会被福利机构接收。其间产生的一切费用,有父母遗产的先用父母遗产,用完了就用福利院的经费,福利院经费来源一是政
府拨款二是社会捐款。所以小孩子是不需要也不应该需要为了输血费犯愁的
福利机构的经费使用原则是先救急,像文中妹妹都快死了,那费用肯定是优先的。所以福利院里兔唇之类没有生命危险的孩子一直得不到手术机会,不是因为没有费用,而是费用会优先给有生命危险的孩子用。
输血费相比于手术费用、化疗费用是一笔极小的费用,文中说手术费用都减免了很多,那输血费用哪怕福利院真的拿不出来,医院也不会卡。医院有一部分预留费用可以用于减免。
何况碰到这种情况,就算福利院和医院都没办法减免这么小一笔费用,我们的医院里的医生护士多的是人排队献血的!汶川地震、新冠那些时候,医生护士都是一队队排着献血,干嘛要逼一个小孩子为了这么点钱输血
三、直系亲属之间不宜互相献血,因为有一定几率引发严重的免疫反应。在上世纪这个研究还没普及所以影视剧里常用这样的桥段,现在这个常识已经普及了。所以除非万不得已比如熊猫血(而且全城市交通瘫痪其他大医院无法向所属医院输送血库)不会让直系亲属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