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界箴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凡罪恶者,必受惩罚。
人间诫言:不要在子夜时分照镜子!
一
最近几天,又一起“医疗丑闻”被顶上热搜。
丑闻的内容并不新鲜,以前已经发生过多次类似的事件了:就是公立医院的一名叫李明的外科医生,不讲医德,在女患者被全麻后,对其的下身隐私部位实施偷。拍并把照片在朋友圈中偷偷传播……
这种事情,其实这几年早已不新鲜。李明自认为自己还好,至少他在偷。拍的时候,只是偷。拍了女患者的部分部位,整幅照片中没有任何可能泄露患者身份的线索;而且他在传播这些照片时,只是出于为了满足群中几个“好哥儿”们的私窥欲,让他们开开眼界罢了,也没有泄露任何善于这位患者的信息,他觉得这完全不会对这位患者造成任何现实伤害。
所以他对医院把他停职、进行立案调查的处理,非常愤怒。他认为医院领导纯粹是小题大做。事实上,比他做得过分的同行有的是。比如某市某医院某主治医师,他泄露的患者隐私多了去了,甚至有患者家属找到医院直接对他堵截围打,最后不也都不了了之了吗?
人家的医院对自己的职工、医师,都是爱护和保护的。哪像自己的医院,因为一个没有实据的投诉,就要处理自己,就要对自己立案侦察?她说我拍的是她,就是她了?自己的照片上,根本没有任何可以证实患者身份的线索!她说她受到伤害就受到伤害了?连能够照片照片中人是她本人的证据都没有,她受个锤子的伤害!
所以李明在面对所谓的“立案侦察”一事上,觉得底气很足:顶天了就是定他一个“传播银灰照片”,但他又不是公开发布的,只在朋友圈中不足10个人内传播,还称不上“罪”,也就是被警察传唤告诫一下,甚至连告诫都谈不上。毕竟他也算这座小城的“名医”了,没有什么严重的事情,那些警察们也不愿意主动得罪他吧。
事情的发展,证明李明的判断是准确的。经过两三周的折腾,警察那边以“查无实据”结案。因为李明传播的这张照片,没有任何可靠特征可以证实是拍摄自举报者,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是他在为患者做手术时偷。拍的。而且李明大夫也没有进行大范围的传播,他说,他是给朋友们讲述外科手术台知识而搜来的照片,照片出处与来源已不可考。所以李明大夫在这件事中并没有什么过错,他明显是受到了别有用心人士的诬陷。
本来李明大夫还有资格追究举报者的“诬陷罪”,可以反向追索的。不过,“考虑到患者是出于误会”,李明大夫“大度地表示不会再去追究”,他“只求能还自己一个清白就好”。
于是这场在网上曾经上过“热搜”的“医疗丑闻”,就又这么不了了之了。警方发了通告,证明是个误会;医院方发表了声明,对李明大夫的人格和医德,进行了官方的背书:事实证明,李明大夫是一个慈悲为怀、医德高尚、救死扶伤、悬壶济世的好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