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些话
大二那年,同宿舍的小吕问我:“小白,假如你现在死了。你的好友当中会有几个会隔三差五到你坟前跟你烧烧纸钱,或沉默或自言自语把你当生前般倾诉?”
当年,这问话,硬是让我愣了一夜,硬是让我在迷茫中还觉得这是一个高大尚的话题。因为,只一味思索着,死后,还能有好友到坟前凭吊,还能像生前那样跟你一诉衷肠……这是多让人热血沸腾的画面,这呈现的又该是多兄弟之情溢于画面之外!
当年,我绞尽脑汁地想,将发小、同学、朋友甚至亲人一一进行鉴别,再最后进行论定。最终沾沾自喜地找到了自以为是的答案,蛮有把握的认定至少有一个半人会这样做。一个人是我的发小:小郑。半个人指的是小学里的一个同学:小陈。敢认定小郑是因为我们彼此之间都是可以为对方挡刀的交情,无论遇上什么事,都可以将背后交给对方的一种不用考虑的信任。认定小陈只是半个是因为小陈虽然与我也有着过命的交情,但是小陈的为人实在有些像江湖里的大侠,为人仗义,急他人之所难而急,大有“及时雨”之风。也是一个可以把背后交付之人,也是一个彼此能为对方挡刀的兄弟。只是,小陈的兄弟实在太多了,多到我自己没有信心将他列为全部,只能以半个人慰藉。
如此,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每当想起当年小吕这个话题,总会有着无名的感慨,感慨之余又不禁地会心一笑。小吕啊,你这鸟人,纯粹弄了个伪命题来作弄人啊!害的当年的我,为此神伤!
真正过命的交情,真正的朋友兄弟,是不用日夜缠在一起,是不用问你什么原因……当你有困难和危难时,不用你特意告知,当获悉你现状后,就一声不响站在你面前为你排忧解难,拼尽全力与你站在一起。而不是,弄一些形式上的东西,到坟前烧纸钱或是洒酒之说。形式上的东西,往往只是“做”给他人看的,目的和动机也很纯粹,奔的就是“做给人看”,仅此而已。
◆那年,那些无聊的畅想
年少时的侠客梦随着大学毕业,再到后来的考公务员都不知不觉的消失的杳无踪影。只是惩恶扬善、匡扶正义、为民除害,扶持弱小的梦,一直不曾褪色。
阴差阳错的是,没有依专业去当个教书育人的教师,抛弃了这职位报考公务员时,却又选择了行政执法的岗位。
感觉上遂愿了,却又有未能圆梦的遗憾。
故,年轻时常有一阵子,经常性站在一个警察的角度来看待事物或是思考事物。有一个问题常常在不眠的深夜里困扰着当年无聊的我。就是,当我是个警察,我那个有着过命交情的发小犯事,甚至是人命关天的大案,而我又恰恰是那个案件的主办。我该怎么办?或者说,遇上时,我是抓他归案还是循私放他一条生路?这个假设的问题,在年轻时,确实给困扰过好久。
现在想起,不禁也沉闷一笑!解决此事,又有何难处啊!
只要证据确凿,犯罪行为已经构成的,发小又如何?过命交情又怎么样?矫情些或是自私点,不便自己亲自抓捕时,避避嫌,让同事代为执行便是。
抓其归案,是对法律和良知的敬畏或是对心安的一种交代。
善了之事是,对其父母执子礼,善待其父母;对其妻小执亲人之举,以护周全。这是对自我生命的一种交代,对心安两字最好的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