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从不败大叔
这世间有什么能经久不衰,该是一个人随身而来的随和。
认识大鸟在很久前,久到连自己都不知道时间,却似是从踏入风云就该相识,却不知是在什么时候熟络起来,又或是一直是彼此熟悉,却不曾多说。
与大鸟的交集,除了近几年,印象最深的是他来找我写一篇舞台剧。彼时我的文字还很拼凑(虽然现在依旧是),但胜在时间富裕,到现在那篇文字,以及被他传来修改后的文字依旧在电脑上放过。风云场上转来转去的那些人,兜兜转转总会相遇。后来,又因自由三周年的杂志,得见大鸟真颜,距今日已记不得面容,却记得毛腿跷在桌子上的惬意。没错,那时大鸟还是个桀骜不服的青年。或是那两条毛腿,一直让我“误”以为他是大叔。
讲真的,大叔这个形象,我的认知一直未变。从认识时是,现在依旧是。以前交流不多,现在依旧不多。但大鸟却越发随和,不然琳琅也不会用“爹味”来形容大鸟。不得不讲,中华文字的博大精深,这个词放在大鸟身上真是顶顶合适。
相识多年,记忆越发的散乱,当别人讲起大鸟以前的锋芒,总感觉在说他人的故事。我所熟知的大鸟,一直都是波澜不惊。近年来更是越发的慈祥,任由你在他面前胡作非为、鸟毛拔尽依旧是一副好脾气的模样。更甚是有种让人觉得被架上火堆的他会来一句,多撒盐、多放辣椒,味足。
当一个人开始追忆往事时,她老了。又怎么能不老去呢?相识十年、十几年,除了在版面上的偶遇,私下再未说过话。一度以为我们彼此并非好友,只是多年前恍惚一见。搜了Q才知,原来还存在,只是都不曾是年少时。依旧是初遇时的名字,飘渺孤鸿,系统也很贴心的在下面缀着“离线请留言”。
彼此间,我们学会了不去打扰,也不被打扰。不是不熟,而是熟得无话可说。嗯,确实无话可说,毕竟连什么时间熟悉起来,都不曾记得。但是,我记得,每场玩时拔鸟毛的欢快,顺带接过众人递得油盐酱醋,大鸟是连委屈的份也不曾有。或许,这便是我愿意以“随和”两字来灌注大鸟。必竟,场场都有掐架的风云,一个人和气是多么的难得。
记忆中的大叔始终是大叔,光阴不曾侵染。如初识时那般,内心充盈,无惧岁月。随和或许不是生而具有的气质,却是内心折射的颜值,不被流失的时光所侵蚀,越发的醇厚,历久弥新。
你可真快呀。沙发都没了,快给挤挤。
啊,你找大鸟去,指不定有共同语言。
确实,烈阳也是只鸟。朱雀还是凤凰?
啊,你找大鸟去,指不定有共同语言。
跟他不认识啊
啊啊,确实怎么欠下的,我都忘了。反正是欠了。现在我还了。正主也不敢来收。笑死了。
哈哈哈,气鼓鼓
一岁有一岁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