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
①
我想把追魂写得和情书一样好看 这样就可以物尽其用,能赚回一颗小箭。然,你就是我的亲人,融入骨血的那一种亲情,我写不出深情的爱恋。于千万人中的遇见,一眼万年,从此后,风雨同行,不离不弃,你①如是。
②
如果说,时间是一本书,记录着我们相遇时的样子,那也一定收藏着那些别离与重逢的温暖。只要翻开扉页,那些瞬间,都会一一呈现于眼前。那些回忆,把四季渲染成了冬暖夏凉的温度,把人生描绘成五色斑斓的画卷。彼此只要一个眼神,只要一个微笑,便能懂得心中的默契,还有什么比这,更能动人心?
③
人与人之间最好的相处,就是想起你时,你就在心底。需要你时,你就在身边。而所有的度,都是刚刚好。无论身边多少人,彼此都是无可替代的存在,那就够了。生命里,没有那么多地死生相随,也没有那么多地老死不相往来。笑看红尘,淡看恩怨,不强求别人,亦不用委屈了自己。把自己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④
陪伴,就是喜你所喜,陪着你去你想去的天涯海角。相伴就是看你哭泣,默默伸出衣袖,等你用完,偷偷嫌弃地收起。诚然,也不会在茫茫人海,再次弄丢了你。如果,找不到你,我就站在一个显眼的位置,等你寻我而来。一如,你为寻我而来的曾经。
遇见,是上天安排,重逢,是精诚所至。相伴,最初是你,后来还是你。
以下是引用李师师XN在2024-1-11 21:36:12的发言:
啊 我才看到这个
字数够了没
以下是引用时迁XN在2024-1-11 21:40:03的发言:
目测够了
李师师想碰瓷儿![dvubb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images/emot/em05.gif)
以下是引用李师师XN在2024-1-11 21:41:42的发言:
520字要
已经超过了好像
以下是引用李师师XN在2024-1-11 21:41:42的发言:
520字要
不够?![dvubb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images/emot/em212.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