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离欢此时非常后悔,后悔偷了丁家老二俩包子,那个铁公鸡,上次偷他包子被他追着绕了镇子转了两圈,这次他直接放恶狗。
早知道还不如多跑个二里路去白府讨饭,白府最近喜添新丁,白家大小姐是个大方的好人,从不亏待乞丐们。
离了镇子,一路使用轻功才甩了恶狗。初春寒气很重,裹在沁凉的冷风中一路疾驰,整个人变成了一个冰棍。对着湖水喘气,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真傻,明明打狗棒法已经练到了九重,临阵又忘记了。灌了一口老坛酒,辛辣的酒入喉肠,身子暖了几分。
有谁知道老坛酒才是世间最醇的酒。
一壶酒走江湖,渍污旧衣临天下胜景,尘屑满面看世间春色,破烂芒鞋踏名山大川,无拘束于名利,又何仿前路迢迢,世间百态自由自在唯真乞丐。
揉了揉肩,哎,腹中空空,无肉不欢,天儿也真冷,去抓鱼去。河面上无积冰,捡起两段树枝,一枝扔下水,踏在树枝上,弯腰伸手在水中捞起一条大鱼,鞋面一丝也没湿痕。身姿轻盈,抓鱼时优美熟练的像只飞鸟。
燃起干柴,不久鱼香味传入口鼻,肚子咕咕一响,咦,谁的肚子?
谁家姑娘长的如此俊俏。秀丽姣好的容颜令百花也自惭,目光清澈,身影轮廓秀致犹如造化惊艳之笔精心绘就的妙绝身姿。姑娘衣裳华美精致,装扮奢华,若不是背后的长剑,怕是以为哪个深居闺阁的千金。
应是哪个武林世家偷偷溜出来的小姐吧!从来都是莫离欢向别人讨饭,不想也有人向他讨饭,不由从心底乐了。
姑娘接过他递过来的鱼,迫不及待地往嘴里送,顾不上烫,大口吃了起来,一时间听到紧急的咀嚼声,一条大鱼就被她消灭干净。扔下手中的鱼刺,舔了舔嘴角。
眼晴一眨不眨的盯着莫离欢。
一站一坐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哦不是,大眼瞪大眼。
“你还没吃饱么?要不我再去抓一条鱼。”娘啊,这姑娘忒能吃了,都没给我留一口。
姑娘答:“谢谢!很好吃,我饱了。”
“一条鱼二两银子。”莫离欢伸出黑乎乎的大手。
姑娘愣了下,嘟着嘴从头上去下一枝金钗交给他。
他掂了掂,嗯,份量不错,不亏不亏。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碎草枝,朝姑娘挥了挥手:“小姐走好,小姐再见!小姐不送。”
莫离欢走的很干脆,废话,赚了多大的便宜,这枝镶着宝珠的金钗够买一车鱼了。他头也不回,走了很远,却又忍不住回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