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糖果时看到这篇就愣了一下,黑人问号脸,呃……这不是散文轮吗?散文不是要求真实吗?
题目《外遇》两个大字就很生猛了,再看内容也很劲爆。作者第一次去上海,先在夜场认识了一个水族姑娘,然后醉驾去赌钱,半小时就几万的进出,大手笔啊。第二天,水族姑娘陪着作者上海一日游,两个交换了基本信息,作者已婚三年,姑娘单身。晚上姑娘没回去,是去作者住的酒店吧。文章的最后,作者评论了姑娘的身材。嗯,就这些,标准的外遇。
根据文中透露的信息,推断作者,男,已婚十年以上。基本可以确定作者了。答案等着队长定了。
字数还不够,那再分析下细节。
作者朋友的哥哥厉害啊,黑白两道都有关系,但近几年估计要收手不少了吧。至少,黑赌场是不能开了。
这个水族姑娘是卖野菜的,是嫂子的朋友,喊她来是专为陪作者的吗?还是本来就有兼职啊。我倾向姑娘短暂兼职过吧,所以喊她陪个朋友,她也不会介意的。
奇怪的是,第二天,两个人逛了一天上海,也互相熟悉了一些,姑娘问作者是否已婚,还说想听作者亲自确认。这是有点想法了吗?可是,让个姑娘来陪一个已婚男人,除了逢场作戏还能做啥。所以任凭姑娘红了眼眶也好,沉默也好,当晚不回去也好,最后也只落了一句骨感。切,我也只能切一声了。
说到逢场作戏,想起这几天看的《蜗居》来,宋思明和郭海藻嘴里说着逢场作戏,龌龊之事一件也没少做,令人作呕。还有郭海萍,真像红楼里鸳鸯的哥哥嫂子,指着亲妹子给人做小老婆,她好作威作福的。海萍妈妈说的好,这世上是有道德审判的。字数够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