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的秋天,休完暑假,返校的列车上。车停唐山站时已是深夜一点,上来一个拖着黑色行李箱的人,得意地看着我笑。
我惊叫:“你什么情况?!”
她说:“你以为我问你车次车厢做什么?”
是的,列车从我家乡出发,驶往我们的学校,中间正好经过她的家乡。
凌晨一点,她的父母陪她在唐山站守候,为了跟她的同学凑一堆。她父母在灯光下的月台上笑着冲我招手,仿佛为这挤挤压压一辆列车上有一个女儿的熟人感到万分欣慰。
年轻时候真没素质,我俩叽叽嘎嘎聊了一整晚。
你看了什么书,我看了什么书。
你看了什么剧,我看了什么剧。
你见了什么人,我见了什么人。
之类无聊的事情。
凌晨一点,大半车厢的人都在睡觉,间或有人抬起头不耐烦地瞪我们一眼。
年轻皮厚,浑不在意。
在那之前,我们并没有特别的好。在那之后,我们就好得形影不离了。
其实我们的性格截然不同。
她平时很闷,对喜欢的人却格外勇敢;我花心,却对谁都不喜欢搞得太肉麻。她细致,前五百年后五百年的事安排得明明白白;我粗糙,连中午吃过什么都记不住。她喜欢《白马啸西风》,我却喜欢《大唐双龙传》。
大四时候我谈过一个恋爱,对象是个酷似年轻版姜大卫的文艺小哥。
她问过我:“你们毕业之后打算怎么办?”
我着实愣了一愣。我连中午吃过什么都不知道,你问我这个??别以为我没发现我谈了恋爱之后你对我不阴不阳的。
后来我好像说的是:“我只是单纯不想在大学最后一年放过他。”
这没有骗她。
我与文艺小哥离开学校后再也没见过面,留的电话号码一次也没有拨过。小哥唱歌不错,还会弹吉他,我想过会不会在中国好声音上看见他,可惜他不争气。
分手本身没什么得失,唯一的收获是我的好朋友又跟我恢复了邦交正常化。
毕业后我与她在北京厮混了小半年。
我去电脑城装了一台大P股机,开始打游戏,混论坛,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撸那年头粗制滥造的搞笑动漫。她做饭我就吃,她不做饭我饿着。觉得这么肮脏的日子我过一辈子也过不腻。
而她当时好像上班了,不过工作单位在哪里,做哪一行的,我都不知道。
北京的秋天很躁,她更躁。
我不知道她在躁什么,懒得问,也懒得看她的寡妇脸,于是大概用了0.5小时决定了离开北京。
那天我特意早起了一会儿,下楼逛了逛,帮她补充一下冰箱。
住了N久的地方,什么街、什么路、什么公交车,我一概不知道。只记得那年头的北京没有雾霾,空气状况良好,大片大片的叶子落在地上时还柔软湿润着。
我是真的不爱北京。
也不爱自然,不爱人文,不爱行走,不爱思考,不爱喜怒,也不爱人。
那天早上有了这个觉悟是我一生最大的收获。
其实我没告诉她我那天要走,但是她在班上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是不是今天走,我说是。
她还是赶到了火车站给我送行,还送了我一件黑色菱格面薄棉衣。
那件棉衣我没穿过,她没来过我的家乡,不知道那件棉衣在我家乡的冬天根本不实用。
但也没扔,每次搬家都带着。
穿了,我觉得对不起她。
当时没觉得这是永别,四小时的车程,我随时可以回来看她。如果能穿越回那一刻,我也想问问她有没有想过这就是永别。
偶尔还是通通电话,聊些琐碎事,但是频率逐年降低。
最后一次是我在QQ上给她留了言,她没回复,再之后就彻底断了联系。
那段留言说了些什么我早已忘了,不过应该还在我的QQ记录上,我发誓再也不会点开来看,都是黑历史。
我真的常常会去北京,跟其他的朋友们彻夜笙歌,喝得晃晃悠悠之后出了酒吧,夜风凛冽之时天已青白,想起还有个朋友不知身在这座城市的哪个角落,心里会泛酸,但是也一样高高兴兴的。
像她那样的人,无论怎样,都会活得很好。
秋天是个很短暂的季节,在我的家乡,甚至没有秋天。
繁花似锦热热闹闹的昨夜,瞬间变成寂冷的今晨,薄棉衣派不上用场。
青春也是个很短暂的季节,你以为一辈子也过不腻的日子,你会用0.5小时决定结束,我们都一去不再回头。
与那些深恶痛绝的往事,告别都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