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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狼埔之旅

1楼
发表于:2021/2/7 19:53:02

不知不觉也下了好多届狼埔了,存一下

 

2楼
发表于:2021/2/7 20:17:21

第2届个人轰『金戈铁马』主哨

 

个人轰分三组PK『曲水流觞』主哨

 

第12届个人轰『越人歌』主哨

 

三军演习『逐鹿天下』主哨

 

第44届个人轰『光阴的故事』主哨

 

第46届多国轰『六月蝉鸣』B黄雀队   黄雀@懒人月

 

第49届多国轰『夜雨声烦』A声声慢   声声慢@雩

 

第51届多国轰『醉饮天下』A酒肉池林   酒@糖醋排骨

 

第53届多国轰『感恩相遇』C他方有念   他方@迤逦

 

第54届多国轰『人间至味』A人间清欢   人间清欢@月

 

第55届多国轰『伏天叙事』A长夏清话   清话@湛凉

 

第56届个人轰『夜静更阑』主哨

 

第57届多国轰『诺伊兰的明天』A坠落星辰   星辰@辰星

 

第58届多国轰『中国传统色』A花开有余   余@月丹

 

 

3楼
月凉如水 发表于:2021/2/7 21:09:25

第46届多国轰『六月蝉鸣』B黄雀队旗帖

 

这是一个被称为柳树村的小村。小村不大,也就大概有四五十户人家。有一条小河穿过小村,两岸杨柳依依,因此才得名柳树村。村里的田地有一半被外乡人租了去种树,每家每户只自留了一两亩,平时种种日常吃的蔬菜。

刘二春家的房子是前年才翻修的,是两层半的小楼房。一层一进门就是一张大桌子,平时一家人就在这里吃饭。旁边是一间大概有二十个平方的小屋子,今年开春刚买的五十寸彩电就放在这里。一层后面还有一间厨房、一间卫生间和一间没有做什么装修的杂物间。二层有四个房间,刘二春夫妻俩个住最大的一间,儿子刘志平一间,女儿刘志香一间,剩下一间算是客房,偶尔刘二春的老娘会来住几天。二楼上面还有个半层,堆的都是杂物。本来刘志平是希望能有个大天台的,电视里带天台的大房子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是刘二春觉得天台不好存放东西,所以翻修的时候就没接受儿子的提议,最后还是和村里其他人家一样,多盖了小半层,专门放各种杂物东西。为此刘志平还和他爹斗了气,几天没理刘二春。

刘志平今年十五岁了,正是上高中的年纪。这娃从小头脑好,从读书起就一直是村里的第一名,去年考上了县里的一中,周一到周六都住在学校宿舍,只有周日才回来。刘志香的脑袋瓜子就没她哥聪明了,她是个早产儿,从小身体就不好,到了三岁还不会说话,把她爹她娘愁得不行。后来好不容易开口了,发现她学东西特别慢。刘志平十分钟能学会的东西,刘志香得学两三天。所以在拖拖拉拉读完小学后,她自己就说不读了,整日里跟在她娘后面捯饬田地,刘志平认不出的野花野草,她都能说得清清楚楚。

刘家的田地在靠河中岸边,本来有五亩,租给了外乡人三亩,自家留了两亩。前几天刘二春老婆陈明彩在田埂上摔了一跤,人没什么大碍,就是把脚给扭了,肿成了馒头大小。村里的老医生说这几天最好别动了,所以白天浇菜收拾田地的任务就全落在了刘志香的身上。

今年的夏天来得比较早,才五月底就热的不行。刘志香四点半就起来了,空调早就关了,一身的汗。她轻手轻脚地洗脸刷牙,然后照常去她哥的房间开了窗子透气。太阳还没升起来,村里道路边的路灯还亮着。刘志香也没时间去欣赏什么早景,赶紧淘米煮粥,又从冰箱里拿出昨天刚做好的馒头热了几个。等吃完早饭,已经五点多了,把屋前屋后都打扫了一遍后,她就一个人出门了。

太阳刚刚升起,柳树村已经从沉睡中苏醒。家家户户都开了门,早饭的香气飘了一路。很快刘志香就到了自家的田边,黄瓜已经可以摘了,茄子也快成熟了,去年就计划好要种的西瓜已经长得很大,估计再过一个星期左右就可以吃了。摘了半篮子黄瓜,除了草,浇了水,想了想又忍不住摘了一个拍上去好像熟了的西瓜。

吭哧吭哧一路拎回家,她爹已经去厂里上班了,她娘脚不方便,只能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刚把黄瓜洗好,还没来得及切西瓜,就听到大门被狠狠地推开,撞在墙上,发出很大的声响。刘志香吓一跳,赶紧从厨房跑出来看,见到她本该在一中读书的哥哥怒气冲冲地坐在大桌子前。

陈明彩一瘸一拐地走出来坐到儿子身边说,“平子,咋了?”刘志平没说话。陈明彩琢磨着是不是儿子受气了,又说,“平子,学校里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你和娘说,娘给你做主!”刘志平扭头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站在旁边一脸焦急的妹妹,这才开口说,“没啥,学校放假了,我就回来了。”陈明彩哦了一声,她知道这是儿子不肯说,也不好再问,就又慢慢走回去看电视了。

刘志香站了会,去给她哥倒了杯水放在桌子上,“哥,我刚摘了个西瓜,咱一起去吃把。”她知道自己嘴笨,不会说话,虽然明白她哥在为什么事生气,但她哥不想说,她也问不出来,只好拐个弯安慰她哥。刘志平从小就疼这个说话做事都慢吞吞的妹妹,听妹妹这么一说,就站了起来,拉着她去了厨房。

其实刘志平会生气是因为在回来的村口上遇见了村长家的儿子吴东。吴东和他一样大,但学习成绩太差,他考上了一中,吴东的分数就算加个一百也上不了一中,他爹本来想拿点钱把他塞进一中,可是正好碰上亲家出了点事急需钱,最后吴东只读上了县里的三中。谁都知道县里的三中是县里出了名的差学校,整个县里读书不好的学生几乎都集中在了这里,所以吴东上了这所学校后,被村里好几个同龄娃子嘲笑过,可把吴东气得够呛。今天在村口正好遇到同放假的吴东,刘志平平时和他没什么往来,就像以前一样不打招呼就径直往自家走,吴东感觉自己被看不起了,在后面大声说,“有刘志香那样的妹子,有什么好得意的!”刘志平听了就有点生气,但不想和他吵,就当没听见。哪知道吴东又阴阳怪气地大声说,“刘志香就是个傻子,将来只能给老光头做媳妇!”

老光头是柳树村的老光棍,都五十多岁了还没娶上媳妇,家里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每天穿东家要一点,西家要一点,凑活着过。吴东这一句话可算捅了马蜂窝了,刘志平一下就冒了火,转身就朝吴东吼,“你说什么?!”吴东看他那样心里有点打鼓,又不肯露怯,不屑地哼了声说,“刘志平你那么大声干嘛,你妹子那个蠢样谁不知道。脑子不清不楚的,将来肯定没人要!”刘志平气得眼睛都红了,冲过去就要打他,旁边路过的人赶紧上去拉住他,吴东被他狰狞的表情吓到,虽然还想多说几句,也在旁人的拖拽下走了。

一肚子火没发出去,刘志平就回了家。等看到妹妹,这股子怒火忽然就消了。他暗暗想,算了,干什么要和吴东那小子计较,妹妹的好他都看在眼里,将来说不定有的是人排队要呢!

 

4楼
月凉如水 发表于:2021/2/7 21:11:12

第49届多国轰『夜雨声烦』A声声慢第一轮小说

 

      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这一刻。
  大雨倾盆,漫天漫地似的。她撑着纸遮坐在船头,静静地看着那对苦命鸳鸯。
  
  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披散着发,雨水淋了她满头满脸,她却不管不顾,只死死地盯着离她几步之遥的一个男人。
  男人木着脸,仿佛话已说尽的样子,垂着头不去看她。
  
  “哦,真是好一出深情戏。”她百无聊赖地想着。铺天盖地的雨落下时,砸不到那把纸遮上,连带微微上涨的河水与稍显汹涌的水波都无法晃动这艘船。
  
  有法宝真真是好,修为高自然也好。
  她想起上辈子,那样的苦与悲也是在雨天落下帷幕。然后也许转瞬间,所有的血和泪都被冲刷个干净,没有什么人会知道,有一个为爱痴狂的女人死在了瓢泼大雨中。
  
  上辈子的她是多么的傻。
  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为了情郎甘愿私奔。又怕天分高的自己会刺激到天分低的情郎的自尊,偷偷压制自己的修为,得到了天材地宝也全给了他,只盼着情郎能早点筑基,早点踏入修炼之门。
  
  后来呢?
  情郎终于筑基了,可惜去天一门拜师途中遇到魔道中人,几招后就被打得奄奄一息。她拼尽一口真气,散去自己的大半修为救回情郎,最终落下了病根,再也无法修炼。
  
  哦!真是愚蠢的自己!
  
  然后呢?
  那一天也是下着这么大的雨,为了帮助情郎成就金丹,她冒雨去采生长于水边的灵草。
  
  那条船就突然出现了。一个老妪坐在船头,面容若鬼。
  老妪问她:“这么大的雨,你一弱质女子怎么还出来采药?”
  
  当时一心想着情郎的她答:“为了心爱之人。”
  老妪闻言冷笑连连。就看老妪伸手这么随便一抓,她的情郎就凭空跌在了她的面前。
  
  老妪慢慢站了起来,又扔出一箱东西在她面前,然后说:“你若将你的情郎杀死,这一箱的金银珠宝就归你,另外我还会再给你一瓶换骨伐筋。”
  
  蠢得要命的她立刻拒绝。
  
  老妪又冷笑数声,偏头对她的情郎说:“你若将她杀了,我一样给你。”
  
  她还微笑着说:“老人家,别白费力气了,我和钟郎断不会为了这点……”话还没说完,血就喷涌了出来。
  她低下头,才发现一把剑将她扎了个对穿。她回头,笑容还来不及收回,就见情郎握着剑柄的手在抖,他的眼红得可怕。他说:“你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没能力给我同样的东西!”
  
  疼吗?她伸手想摸摸自己的心,可是剑穿心而过,她摸上去就割裂了手心。
  情郎扑过去,一边抖着手开箱子一边对着老妪喊:“我杀了她了,快把那瓶换骨伐筋给我!”
  
  老妪撑着纸遮站在船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她的容颜在重重雨幕后模糊起来。她用力睁大眼睛,只看到哪有老妪,分明是个年轻的女人。
  那女人边笑边说:“平生最看不惯你这样痴情的人,只不过小小的试探一下,就你死我活了。”
  
  她恍恍惚惚地想:“我用力爱一个人难道有错吗?”她又去看情郎,见情郎掰开了箱子,但里面哪有什么金银珠宝,不过是一堆随处可见的普通石头罢了。情郎脸色煞白,抓着箱子的手抖得厉害。
  她又想:“原来我们都被骗了。”
  
  她的上辈子的最后一幕是年轻的女人抬手扔了一个瓶子,情郎红着眼去接,却在碰触到时炸裂开来。
  那场血雨飘落在她的身上,她想这样就好了,黄泉路上也不寂寞了。
  
  如今她转世重来,也不知道是否逃过了孟婆汤,上辈子的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这辈子她出身名门,资质极佳,又受尽父母兄姐的宠爱,各色天材地宝应有尽有。
  
  她找到了情郎的转世,这一世的情郎资质更差。
  她找到了女人的转世,一个贫苦人家的女儿,没有一点灵根。
  
  费了些手段撮合了这两人,然后在他们的大婚之日,招来一场雨。
  坐在船头的不是撑纸遮的老妪,扔出一箱子所谓金银珠宝的也不再是年轻的女人。
  
  还有什么比复仇更让人痛快呢?她把玩着手里的瓷瓶,瓶身光滑细腻,一看就是上品。
  她说着老妪说过的话,看着老妪看过的事。
  
  爱情再不是东西,这两个贱人也不配得到!
  
  一切结束得还是那么快。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血流了满地。
  
  她看着情郎倒在地上,又不甘心地拔出那把刀,扑过去插进了女人的胸口。
  铺天盖地的雨很快把血水冲净。
  
  哦,苦命鸳鸯一对,黄泉路上做个伴。
  她咧了咧嘴想笑,但没笑出来。
  
  这辈子她成了老妪,此刻,面容若鬼。

5楼
月凉如水 发表于:2021/2/7 21:14:32

狼埔军校第49届【夜雨声烦】A声声慢队散文

 

读书时,曾经念过几篇诗经。那个时候对阅读有着天然的抗拒性。所以老师教时,便没细听。等到成年后,反而开始拾起诗经,慢慢品味。
  
  前几日读到《卷耳》,又复去读杜甫的《月夜》和元好问的《客意》。有时候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文采,一首短短的诗歌就将怀人之意抒发得淋漓尽致,以至于后来再看到现代抒情的散文,虽然通俗易懂,可远不如古文的短小,精干,又词意双绝。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特意去翻找了卷耳的图片,多年生草本植物,植株并不高,大抵也就最高长到成人膝关节那,五月至八月时会开淡紫红色的花,七月到九月便会结果。不过奇怪的是,卷耳被称为一月女孩的幸运之花。
  
  卷耳的花很简单,是单瓣的。这几天看多盛放的重瓣樱花,突然看到卷耳的花,竟觉着既简单又美丽。遥想采摘卷耳的女子是不是也如卷耳的花这般,衣着素净,又面带愁容。
  
  我曾经也如这女子一般,思念过远方的人,那时看花不是花,看水不是水。一条讯息就能让人心情起伏很久,收到时欣喜,收不到时百般惆怅。
  
  可后来造化弄人,再多的感情也被消耗殆尽,剩下的不过是陌生的东西。
  
  陟陟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前几年忽然爱上去博物馆,只为了去看一眼满载历史的文物。
  
  金罍,古时多用于盛酒,也用作礼器。我看得比较多,各种大小各种形状的都有,两耳的四耳的,圆形的方形的,装饰着饕餮纹蕉叶纹的。也许见得太多,印象倒也不是特别深。所以读到这句,脑海里浮现的总和找到的对不上号,也不知道是否记错了,抑或是找错了图片。
  
  去年在一家小商店里见到一系列罍的仿制品,造型各异,当时便想掏钱买了回家。现在想想,好在没有冲动,多半这类小物件,看时欢喜,到家便没了所见时的喜欢,那时我又该怎样安放它们。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我对马一直很好奇,因为没有近距离看过。读书时在看过些武侠小说,里面的侠客们纵马江湖,好不快活。当时年纪小,对江湖充满了憧憬。午夜梦里也多梦见自己仗剑天涯,替天行道。
  
  当然,梦早已醒了。现在的我只想找个时机去见一见传说红的汗血宝马,可惜汗血宝马是土库曼斯坦的国宝,终归有机会让我见上一见。
  
  读这一句和上一句时,我就在想,喝醉了是不是真的能慰藉心中的伤。醉酒不成后,我就再也没有尝试过一醉解千愁的法子,现在读到这句,又免不了想那个离家千里的男子坐在山脊梁上,边喝酒边思念故乡的妻子。也许酒越喝人越清醒,哪有什么千愁能解,只怕最后酒都喝尽人尚未醉,没有被酒精麻痹的大脑里,是成倍增加的怀人之情吧。
  
  陟彼砠矣,我马瘏矣。我仆痡矣,云何吁矣!
  
  曾经徒步登高山。那时天气正好,阳光灿烂。开始时尚和朋友谈笑风生,可不过爬到半山腰,腿也酸,腰也痛,背包犹如千金重,喉咙干渴。于是坐下来翻找,猛然想起中途休息后又出发时,不慎将水瓶遗失在原地!
  
  有了这样的经历,对于这位的心情颇能感同身受。只是他比我多了深切的思念之情,一腔怀人之愁绪于最疲惫时激荡在心头,无法抒怀,无法割舍,只好将其团成一团,又复掩藏于愁容之后。
  
  读罢卷耳,怅然若失。再去读杜甫和元好问之诗时,悲愁之绪越发激烈。
  
  我是个害怕分离的人,但我知道人生就是由多个聚散别离构成的。我怕的不是失去后的痛苦,我怕的是我尚未准备好,就要去面对别离。
  
  相思之苦我尝过,怀人之愁我品过。
  
  《卷耳》也好,《月夜》也罢,读后心中惶惶然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只好匆匆掩卷,半晌又复一声叹息。

 

6楼
荒颜 发表于:2021/3/4 16:11:31

      狼埔军校第49届【夜雨声烦】第三轮A声声慢队小说

 

      师妹,你又杀人了。”
  
  她将手中的红绳打了个结,红绳稳稳当当地系在了树枝上。转过身,看着五步之外的师兄,嫣然一笑道:“是她的情郎动手杀的她,怎么能说是我杀的呢?”她容颜昳丽,眼波流转间说不出的妩媚动人。大雨倾泻而下,两人均未打伞,雨却似有意识般地避开了他们,落在了别处。
  
  师兄叹了口气,动了动嘴巴,想说些什么的,最终又咽了下去。
  
  她转回身,冷风阵阵,吹动枝条,几十根系在上面的红绳随风飘荡,在风雨中红得惊心动魄。
  
  伸出手轻轻覆在树干上,她低声呢喃:“谢郎,因为你,又死了一个人呢。”
  
  风声呜咽,似在哭泣。
  
  百年前,她是林家的女儿,因是老来得子,父母对她百般宠爱,与她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对她更是百宠千依。她以为她的一生就会这样顺风顺水下去,最后嫁为谢妇,为他生儿育女。
  
  岂料,一夕之间家破人亡!爹娘惨死于大雨中,而她仓惶出逃,在大雨中踉踉跄跄地奔赴未婚夫家求救。
  
  当她终于赶到未婚夫家门前,却见大红一片,她的未婚夫与那小姐正拜堂成亲。礼官正唱到:“夫妻对拜。”她拼尽全力冲进去质问,她的谢郎眼神闪躲,不欲回答。新娘却抬手自己掀了红盖头,斜睨着她冷冷地说:“你父出言不逊得罪了我外祖,死有余辜。若不是今日是我的大好日子,又岂有你存活的机会。”
  
  她摇着头,泪如雨下。她父是方圆百里的大善人,言行皆被世人称道,又怎会无缘无故得罪别人。她心中一片愤恨,厉声喊:“谢郎!你忘了当初你说过的话吗?!”
  
  可她的谢郎脸色苍白地道:“你走吧,我和你早已恩断情绝。”
  
  她惨然一笑,眼泪似冻结在脸上。大红的嫁衣刺得她双眼通红,指甲掐进了肉里,血染红了手心,她却感觉不到疼痛。
  
  被轰出门外,跌坐在地上,犹如丧家之犬。
  
  她的前半生是多么的可笑啊!
  
  悠悠的叹一口气,她抚着树干说:“谢郎,当日你求我饶你一命,可你知道吗,我的命早就葬在了那场婚宴中,又岂能饶你一命呢?”
  
  她狼狈不堪地被后来的师兄救回。
  
  拜入师门,师兄教导细致,不过短短几年就筑基。
  
  修炼之人本不该再困顿于凡尘俗世中,可每回入夜,她的耳边就似响起父母的哭喊,他们在说:“儿啊,快跑!儿啊,替父母报仇!”
  
  于是她背着师兄去谢府。
  
  那夜风大雨急,府内灯火通明,丝竹声不断。她慢慢走至内堂,推开紧闭的房门。她的谢郎坐在太师椅上,醉得认不出她来。
  
  她一剑下去,将他钉在椅上,仆从吓得四散奔逃。她娇笑着说:“谢郎,你可还认得我?”他痛得冷汗如瀑,哆哆嗦嗦地向她求饶:“是那个贱人的主意,与我无关!真儿,真儿,饶了我吧!”
  
  她走近,伸手轻抚着谢郎的脸,一如当年情浓时。
  
  “饶了你?那谁曾饶过我的父母!”她拔出剑,又用力刺下,剑尖穿透谢郎的心,他抽搐了几下,转瞬就没了呼吸。
  
  找到那女人时,孩童的哭声还未停歇。她面无表情地手起剑落,了结这场孽缘。孩童在满地的鲜血里坐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几次抬手,皆放下。
  
  她将谢郎的尸骨埋在房前那棵老槐树下,每当有风吹过,响起的沙沙声就如情人般在呢喃。
  
  如今成就金丹的她,性情早已大变。隔几日便折一只小船,顺流而下。
  
  那日也是一场大雨瓢泼。她想起往昔,心情烦躁不堪。
  
  遇见那女人似是天意。女人撑着伞小心翼翼地在河边寻找着什么,只需掐指一算,就能知道关于她的一切。她变作老妪,去做她早已做过的事。
  
  那女人还天真地以为她的情郎会如她一样拒绝金银珠宝,拒绝灵丹妙药,怎料情郎的一剑就断了她的朝思暮想。
  
  她在船头撑着伞笑得直不起身来,可憎的爱情,可怜的女人。
  
  一根又一根的红绳是为钱反目成仇的所谓爱侣,每一根都被血染得红透。
  
  系了多少根呢?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只知道每当起风时,红绳随风起舞,似情人在呢喃,也似可怜人在哀号。
  
  雷劫劈下来时,她就有心求死。
  
  这么多年来,她早已累了倦了。
  
  想念父母尚在时的一切,那时她被父母娇宠着,没有任何烦恼。
  
  可如今呢?那些红绳就是她造下的孽,可她再收不了手。
  
  “师兄,我好累,让我休息吧。”她看着想来救她却被雷劈得浑身是血的师兄,那人如玉的面容上满是焦虑和悲愁,“师兄,别了。”
  
  最后合上眼,仿佛又回到了娘亲的怀里。

7楼
荒颜 发表于:2021/3/4 16:12:18

      狼埔军校第49届【夜雨声烦】第四轮A声声慢队散文

 

      读诗经并不是自小便养成的习惯,有时读诗经是因为在看某本书时偶然看到一句话,然而,追根溯源下发现源于诗经,故而便将其读一读;有时是因为与朋友聊天时,想到那么一两句,随后再读它一读。
  
  前几天,有人与我讲,他好像对一位姑娘动了感情,他说话时有点害羞亦有点儿高兴。他兴奋地讲着姑娘的美好之处,我静静地听完,便告诉他,他不是好像动了感情,而是真动了感情。回家后想起这件事,便起身去翻了一下静女。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娴静亦美好的女子,约我去城上角楼,等我如约而至,她却故意躲起来,害得我抓耳挠腮,徘徊不定。
  
  这一段极具画面感的句子。想一想,青年得到恋人之约,兴奋地匆匆赶去,也许到的时候满头大汗,一心以为立刻就能见到恋人,谁曾想恋人偏偏躲了起来,一通好找后也没找到。这个时候如果是在现代,想必原本想给个惊喜的女孩子恐怕要生气的,指不定心里在想点什么呢。例如老娘看你能不能找到,你怎么那么笨还不找来,再找不到我就分手。
  
  到了诗歌里的女子这里,我认为她会偷偷地捂着嘴,满心甜蜜地等下去。至于诗歌里的男子,如果搁在现代,会被恋人捶一顿吧。角楼就那么点大的地方,不说挖地三尺,全部转一圈也该找到了呀,怎会急得抓耳挠腮还没见到人呢。不过再想一想,说不定这男子是故意的,有意而为之,就为博恋人一笑。那我只能祝他没有白费力气,演技过关,皆大欢喜。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娴静亦美好的女子长得很漂亮,她送了我一支红彤管,彤管颜色鲜艳,十分令我喜爱。
  
  娈这个字本来很美好,但是在这个年代,出现在太多新闻里的娈字,令人美好不起来。至于彤管到底是什么,众说纷纭,我更倾向于是呈红色的植物,毕竟这类东西应该比较常见,故而女子在来时路上见着了,心生欢喜之下采摘了送给恋人,倒也符合女子的心路历程。
  
  恋人之间多半会互送礼物,有时会是比较值钱的大件,有时亦是不值几个钱的小件。逛街时在店里见到成双成对的东西买来,一人留一个,这怕是比较多见的,当个礼物亦是念想,纪念。
  
  说起纪念,尤其是纪念日,男子们应该是最头疼的吧。假如你们约会,女子装作不经意地问你,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嘛?如果知道那倒还好,侥幸躲过一劫,如若不知,那就惨了,火山爆发与水漫金山,二者择其一。不要以为女孩子发过火或哭诉过这事就完了,你还可以期待着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乃至接下来的每个对你来说莫名其妙的纪念日里,这些皆会重来上演一遍。
  
  好在诗经里的女子不是这样的,既然恋人都赞美她娴静亦美好,肯定不会为了一个所谓的纪念日而翻脸。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在野外采了荑草送给我,荑草确实很美好亦特殊。不是荑草多漂亮,是因美人相赠而欢喜。
  
  恋爱中的多半都是傻的。在郊外,路边看到荑草,女子采了送给恋人。现今来看,其实这男子也并不认为荑草有多美,只不过是美人所赠,爱屋及乌,觉得美人果然对我是有感情的,不然怎么会送我这个呢,肯定心里一阵窃喜。由此可见,恋爱中的人多半是傻的。
  
  送荑草,也许是因为不用花钱,可以直接路边采摘,也可能是因为摘了后不想自己拿着,所以给你拿着,就如现在恋人们逛街,女孩子穿衣打扮完毕,挑选了相配的包后,走在路上还不愿意拿,要让男孩子拿一样。这样一解释,估计专家们都想打我,恋人们更想打我。
  
  再读静女,和第一次读时便多了许多不同的感悟。恋人间的美好,自古有之,并不是始于静女,也不会止于现在。
  
  亦是人间四月天,读点诗经充门面。

8楼
荒颜 发表于:2021/3/4 16:17:07

    狼埔军校第51届【醉饮天下】第一轮A酒池肉林队小说

   

    我叫初安,初七的初,安全的安。
  
  我的故事其实很简单,生于普通家庭,成长为普通的大人,然后普通地生活在小城里。
  
  第一次听你的节目是读大学时,那个时候的我还很腼腆,不擅与人相处。有一晚夜深人静时,偶然听到你的节目,从此就没有间断过收听。
  
  我很喜欢你节目的名称——《都市夜归人》。我虽然不常加班,但,同居的朋友几乎每天都要加班。时常我睡下了,她还没有回来。刚开始时我提心吊胆,生怕深夜归来时的她会有危险,事实证明她的公司老板还不曾坏到哪里去,只要加班到很迟,都可以睡在公司配的专门宿舍里,而且第二天上午可以回家休息一下,顺便打理下自己。
  
  我所在的公司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但,只要不加班,我都觉得很好。
  
  话题有些扯远了。我写这封信是想提个请求,希望你能做一期关于“酒”的歌。最近重温了徐克的电影,觉得喝酒的场景也拍得很美。
  
  最后一笔收住后,初安又从头到尾检查了一下,确认没有错别字,才轻轻折叠好,放进信封且封好。
  
  信息化时代,提笔写信被许多人看作是件麻烦事,但初安很喜欢写信和收到信的感觉。读书时有过好几个笔友,每周都要写三四封信。其实信的内容十分琐碎,无非不过是最近做了什么,又看了什么书,遇到了什么人。偶尔有什么都没发生的日子,就将以前说过的再拿出来说一遍。
  
  周末的公寓里,同居的室友照常在加班。初安将信放好,起身从冰箱里拿了罐啤酒。这是白天才买的,重温经典的后遗症,总想学着电影里那样喝点什么。红酒一大瓶太多,白酒不能喝,就只剩啤酒可以凑合凑合。两罐啤酒,一罐在手边,一罐在冰箱。
  
  开了电视,随意调到一个台,正放着综艺节目,屏幕里又笑又闹,初安皱了皱眉,抬手将声音调低。
  
  啤酒有点微微的涩与苦,带着泡沫经喉而下。喝惯了微甜奶茶的人,喝啤酒时总觉得口感不够好。她窝在沙发里,慢慢地一口一口喝着。
  
  这不是初安第一次喝啤酒。大学毕业时的毕业聚餐上,是她第一次喝啤酒。第一口喝得太急,呛了一下,咳了好久才缓过来。当时坐在对面的是,她暗恋了两年的男生,她涨红着一张脸,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
  
  男生叫顾霆,来自南边的大市。个子高、长得帅,不是时下流行的花美男,而是俊朗刚毅。喜欢穿白衬衫和深色牛仔裤,大长腿细腰身,篮球场上的主力选手,每次院系篮球赛都能收获一大波脑残粉。关键是顾霆家境也好,成绩年年系第一,性格又特别好,从入学开始便稳居校园帅哥排行榜第一。
  
  其实一开始初安并没有多留意他。初安家是书香门第,从小喜静不喜动,别的小朋友淘气时,她就在一边看书,这样慢慢养成了腼腆的性子。到了大学,到处都是翻着花样和老师作对的同学,她从一开始的吃惊震惊到后来的处变不惊,人也被带的开朗活泼了些。
  
  第一次注意到顾霆是在辩论赛上,初安被室友强拉过去当他的后援团。室友把顾霆描绘成古往今来的第一人,她在心里默默地将顾霆划为不靠谱的花花公子那一类别,结果辩论赛上的惊艳亮相和其后的舌战群儒,彻底让初安觉得打了脸。
  
  那天的顾霆是整个赛场上最亮的星,白衬衫,黑裤子,简单到极致的衣着是他的标配,反衬托出别样的俊帅来。天生凤眼,眼角眉梢仿佛藏了整个星空,看的人直想尖叫。初安是红着脸离开赛场的,她头一次觉得自己居然也会追星。
  
  大三到大四,见面的机会有时多有时少,尤其到了大四,课程基本结束,学分也积够了。班里许多同学要么准备考研,要么在打工赚点钱和累积点经验。
  
  有一次她去图书馆还看完的书,在走廊处偶遇顾霆。那日阳光正好,顾霆还是那套白衬衫,深色牛仔裤。初安抱着书停下,她咬了咬下唇,就在犹豫要不要打招呼的时候,顾霆却停了下来。
  
  “下午好,初安。”
  
  这五个字她记到了毕业。
  
  毕业聚餐上,她喝了好几罐啤酒,努力将自己灌醉,然后在散场的时候,在拐角处拦下要走的顾霆。她的脸通红,一双眼睛如水洗过的葡萄似的湿漉漉。
  
  “顾霆,我喜欢你。”她说。
  
  顾霆笑了,伸出手揉了揉她的发顶,“我知道。谢谢你!”
  
  啤酒对于初安来说,其实不是酒。那天她并没有醉,没喝过酒的她发现自己酒量居然很好,好到怎么都灌醉不了自己。但她还是假装自己醉了,吐着酒气告诉顾霆埋了两年的喜欢。
  
  而现在,她窝在沙发里,喝着和那天一样的啤酒,想着那个人,她抿嘴一笑,摸过手机发了条微信。
  
  “顾霆,我又想起你拒绝我的那天了!”
  
  没过多久,屏幕亮了下,她点开微信,对面那人回:“还好没有错过你。吻你。”
  
  “还吻你万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21-3-4 16:17:36编辑过]
9楼
荒颜 发表于:2021/3/4 16:18:37

  狼埔军校第51期【醉饮天下】第二轮A酒池肉林队散文

 

  说到算命,抑或说占卜,东西方皆有悠久的历史。
  
  西方的塔罗牌,意思是大自然的奥秘库,起源于何时何处,一直是个迷。中世纪的时候开始在欧洲流行,直至现在仍旧吸引了众多爱好者。
  
  十八世纪的时候,有法国人认为塔罗应该是来自埃及。这位神秘学家认为塔罗即是埃及语王道之意,可惜他的这一说法随着埃及象形文字的破译而被推翻。
  
  很多人赞同意大利学说,他们认为十五世纪的意大利人,玩的纸牌游戏洛奇,便是塔罗的前身。可惜这一说法也被许多塔罗爱好者否定,因为可能塔罗曾流行于意大利,但否起源于意大利并未有确切的证据。
  
  至于我,听到的更多的说法是,塔罗源于古吉普赛人。吉普赛人给大众的感觉便是神秘且热爱占卜。电视剧里,偶有吉普赛人的角色,也多是拿出塔罗牌,在光线昏暗的房间里,从洗牌到抽牌,再进行解释和预判。
  
  塔罗的定义是这样写的,针对人、事、物进行分析、预测和提供建议的工具。塔罗牌一共有七十八张,其中二十二张大阿尔卡纳牌,五十六张小阿尔卡纳牌。塔罗牌阵主要有五种,对于我来说,最难的是最后一道步骤,解读。直到今天,我所会的不过是皮毛中的皮毛,故而对于塔罗牌,我更多的是抱着不碰的心态来对待。
  
  若定要说塔罗对西方的占卜影响深刻,那么周易就是东方的宝典了。
  
  周易的产生,源自古人对神的崇拜。未知而敬畏,未知而虔诚。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太多自然现象无法解释,而且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带来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所以古人才希望能借助神的力量来预测,由此诞生了周易。
  
  相传周易为周文王姬昌所作。这位在传说中得姜太公相助,而推翻了商纣王朝的周文王,到底有没有亲手写出这部经典之作,已无可考。《汉书》曾说周易的形成“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可这一说法被许多人驳斥。至于现今,研究者普遍认为周易应该诞生于周初,周朝的普通百姓、周文王和周公都各自做出了贡献。
  
  周易包含的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对我来说,太过深奥。每每读起,都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哪怕有顺口溜可以背诵,也不能将我脑中的一团乱麻解开。有时候对照文章和图看,也能看糊了眼,更别说有所心得了。
  
  曾有段日子,大街上随处可见摊开一张八卦图的所谓算命人。他们手里捧着周易,对前来请教的人们讲的头头是道。不明所以的客人们,往往便会被他们牵着鼻子走,尊他们为大师。而大师们摇头晃脑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哪怕他们自己也不懂书中说的是什么意思。这类所谓的大师们,估计他们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话,却还要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不知道他们收摊后,会不会在背后笑话出了钱的客人们。
  
  对于算命,抑或说占卜,我并不相信。但不可否认,塔罗牌和周易的诞生,都是一种必然。人们对自然的敬畏,促使他们相信,必定有神凌驾于人类之上,进而产生了窥探天机的想法。
  
  现代的一些小说中常说,泄漏天机者是要遭天谴的。逆天而行者要么是拯救苍生的英雄,要么是为己私利的反派。小说中的情节多是虚构,而占卜算命的各种描写到底有没有依据,大概也只有作者们自己知道了。
  
  其实对于信之人,会无条件相信。而对于不信之人,怀疑的态度也是肯定有的。我虽是个无神论者,但空闲时,还是挺喜欢看这类书籍,尤其是被誉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的周易,读了能增长太多知识。但愿再多读些年后,能真的有所得,也能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10楼
荒颜 发表于:2021/3/4 16:19:51

  狼埔军校第51期【醉饮天下】第三轮A酒池肉林队小说

 

  她叫初安,初七的初,安全的安。
  
  她最近粉上了一个小明星,小明星年纪还不大,才刚满二十岁,是从一档全国出名的选秀节目中开始明星之路的。夏天的时候,选秀节目刚开始,初安一直是这档节目的忠实观众。每季必看,前四季一直在追,不过都没有粉上谁。今年是这档选秀节目的第五季了,还没开播就开始打广告,微博上有很多通稿,大v们也带起了话题,一时间全民讨论,风头无两。
  
  这季的第一集是从选手们入训练营开始,晚上初安准时坐在电视机前,当熟悉的音乐响起时,初安并没有多兴奋,毕竟看了前四季,没有一个小哥哥能让她有粉的念头。开播十五分钟后,正在轮流介绍参赛选手,有个人影在后面晃了一下,初安立刻注意到了那个在后面帮忙整理东西的男孩。男孩姓沈,全名沈长东,他说朋友们都叫他咕咚。初安笑得很灿烂,她很喜欢沈长东说话时的表情,温柔而腼腆。
  
  随着选秀节目的播出,微博上关于节目的话题也在增多,每天都能看到热门话题里有这档节目的身影。初安在微博上搜索沈长东的名字,找到了他的微博,他的微博介绍很简单,只为音乐而生。沈长东的粉丝数量不多,只是热门选手的一个零头。初安将他以前的微博都翻了一遍,然后把他设为特别关注。
  
  沈长东是个人训练生,他没有经纪公司,带出来的话题也少,每期的露面也少。他人又有些腼腆,在镜头前放不开,所以关注的人不多。不过当他站到舞台上又是另一番景象,气场强大,表现力十足,每次唱跳时都能炸翻舞台。导师对沈长东的评价很高,初安觉得他的确像他的微博简介里说的那样,只为音乐而生。
  
  沈长东的人气一直不高,他唱跳再好,都没有引起大众的注意。初安叫他宝藏男孩,每天都要给沈长东投票刷榜。可是初安力薄,她的宝藏男孩很快就被淘汰了。那期初安是哭着看完的,导师们无数的溢美之词都没能留住他。沈长东在最后说了几句话,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仍然只为音乐而活。那天晚上,初安一边喝酒一边反复看前几期里有沈长东的部分,喝醉后就呜呜哭着叫沈长东的名字。室友以为她是沈长东的女友粉,劝了好长时间,一会说沈长东年纪小,一会说你喝这么醉,沈长东才不会喜欢一个醉鬼。初安抱着酒瓶呜呜哭着,嚷嚷着你不懂你不懂。室友无奈,和醉鬼没法说话,最后也加入了喝酒的行列里。第二天两个醉鬼头疼欲裂地醒来,房间里酒气没散,一地的酒瓶。初安按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想不起昨天晚上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这季的节目初安没有继续追下去,随着沈长东的淘汰,她对选秀节目的热情也被耗尽。在后来的节目比赛里,初安仍然能看到微博上有人提到沈长东,可是仅仅提到,再也没有更多的了。初安将沈长东装进了自己的心里,每天都会去看他有没有发新的微博,有时候也会重看前几期节目,这个温柔而腼腆的男孩微笑的样子,认真说话的样子,唱歌时投入的样子,气场全开的样子,每一种都是她喜欢的。有时候看得多了,淘汰时那种心疼的感觉又出现,免不了又借酒消愁。
  
  日子很平淡地过去了,选秀节目也落幕了。初安没有看最终结果,因为她正在听沈长东新写的歌,这是他写的第十首歌曲,作词作曲依然都是他。他在微博里说,谢谢你,答应你的事我做到了。
  
  初安不知道这个你是谁,她以为是沈长东谈恋爱了,晚上又拉着室友喝酒,喝醉了又开始呜呜哭着喊沈长东的名字。室友觉得她入坑太深,一个小明星,把平时冷静自持的人弄得方寸大乱。她也愁,不知道怎么劝,最后又变成两个人一起喝酒。
  
  半年后,当沈长东的首张专辑开卖,初安和其他人才知道沈长东是天后的儿子,他没有借助任何外界的力量帮助自己选秀,他只是想告诉他的天后妈妈,他长大了,可以登上舞台了。
  
  初安买了两张他的专辑,一张收藏,一张听。在专辑的封面上,有这样一句话,谢谢你们,陪我走了这么久。
  
  晚上,初安拉来室友,一瓶红酒,两个酒杯,室友绝望脸看着初安,初安却笑着说:“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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