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如许多人一样,我在马尔克斯死后那段缅怀的风潮中了解了他。我不敢说我的青春一早就结束在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那一刻,因为我一直都过得太过幼稚,或者说我可能成熟了也就这样,只是,冥冥之中,我一直觉得要是当时没看这本书,我的内心在这长久而又转瞬即逝的一段青春时光里就会轻松一点,但我并不后悔,无可救药式的不后悔。
我一直记得开场,医生去验明他逝去的老友的死因,我还记得那只陪着老人一起死去的狗。我还记得后面的那两句,我会永远保持年轻,以及请以一朵玫瑰纪念我。我想这样柔情的话,总会有人想得到的,但这样大大方方的说出来,还是让一个选择自尽以证明自己永远不会老去的次要人物嘴中说出这句话,我想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马尔克斯,他使那些人物鲜明得跃然纸上。因此,即使读了这本书四五年之后,不曾再回头翻看,我还是记得坚韧(或者我也愿意说她残忍)的费尔明娜·达萨,抓鹦鹉而死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当然,还有我一直觉得他狡猾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
书本上的献词:
自然,献给梅尔塞德斯。(我只记得,这一个自然了。)
就像我听到关于马尔克斯的那个故事:他十七岁时见到了十二岁的她,便一见钟情。我一直觉得阿里萨狡猾,一边看着阿里萨苦苦地等待,一年,两年,一下子就到了五十年,五十年零几个月零几天,一边看着阿里萨奇数,第一个女人,第二个,第三个,一直到第五百多多个,我不禁感叹一句,贼老头。这些带了些风月情史的作品怎么也让人放不下,里面的感情也敲着门,打开了你的心扉。我还记得他的第一个女人是个逃避战乱的寡妇,他终于和费尔明娜前的一个女人是朋友托付的少女。可他来到费尔明娜的面前,轻易地化解了这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无视,与她拥抱在一起,对她说:
我为你保留了童贞。
我当时保有的是什么心态呢?当然是,我勒个大槽,但也那么开心,幸福得想要落泪。
直到近日,我才明白,原来幸福是需要狡猾的,你要狡猾地欺骗别人,或多或少。经过了半个多世纪,五百多个女人,他学会的不是在拒绝面前苍白着脸,在山上、雨里、风中拉小提琴,得了一场名为霍乱的相思症,而是沉静地等待时间, 购买反射过她身影的镜子,以及在时机到来时不顾一切的来到她的身边。
从前,我一直觉得阿里萨狡猾,费尔明娜残忍(她的父亲贪婪,她的姑姑懦弱),医生平乏无味,他们的婚姻只有一场贪心的出轨、以及医生最后的一句“我一直爱着你”。可我现在明白了,阿里萨为她保留了童贞,即使那么多女人经过他的生命也更改不了他对她的爱,费尔明娜也不残忍,不然她不会那么快接受阿里萨重新来到她的生活,医生也不平乏无味,他们的婚姻有美丽的幸福,也有与母亲小姑的斗争。
书中的最后一段对话:
我们要走多久?
一生一世。
嗯,好了,这就是真最后了。
读书最好的状态,我想也便是如此吧。
因为某些情节、人物和句子而动容。
仿佛字里行间都成了自己。
欣赏这样的书写状态。
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