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是一场旅行治愈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生活在别处的感觉。未必要最美的风景,适宜即可;未必要最可口的特色菜,有烟火气即可;未必要最舒适的享受,方便即可。一切简单又自然而然,除了与当地不同的口音,我与他人并无不同。
旅行是一种逃离。每次离开,内心都有一种雀跃,这意味着我可以短暂跳出生活的游戏规则。从前我和家属常常在下班后开车直达目的地,或者在休息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这种不确定性着实令人上瘾。尽管尚未拓展出辽阔的版图,但是谁能拒绝这种刺激与期待呢。
旅行是一种未知。行走在陌生的街道,随机进入某个小店,或许就能邂逅喜欢的事物,或开展一场美妙的经历。很多人喜欢独自旅行,我好像没有这样的经历,女孩子,出门在外总是想有人能相互照应一下,因此产生了“搭子”文化,熟悉的朋友,或者陌生人,只要有相同的目的地,就可同行。这次在新 疆,头一回和陌生人结伴旅行,互相迁就,绝不扫兴,一见面就很合拍,回想起来真是极好的体验。当时在喀拉峻,路边很多人询问是否要骑马,我和另一个姐妹觉得步行即可,有个小哥哥说免费骑,于是同行的一个女孩就主动出击,体验了一把策马溜达的感觉。当时我在后面疯狂按快门,那画面十分有cp感,一下子,脑海里就浮现了一段大漠情歌的剧情,创作欲爆棚。
旅行是一种皈依。他乡亦是他人的故乡,我喜欢游览充满烟火气的城市,譬如建德、泉州、平潭。福建与浙江相邻,是出省游的首选之地,两次福建之行都留下很好的体验,一次是在平潭看海,晚上我们在大排档吃海鲜,突然夜空绽放了烟花,下意识问老板为什么放烟花,老板说,因为想放所以就放。有点随意,又有十分的惊喜。理想的生活就是这样,能从心所欲地做喜欢的事情。热爱即为生命。
我想成为一个为爱活着的人,我的字典里,有坚持、固执、偏执,它们都是热爱的近义词。为了自己喜欢的事情,我可以不顾他人目光,有一句很俗的话是这样的:我不怕千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这大概是我这类人的真实写照。
旅行也好,喜欢的事物也好,只为纯粹。我想起从前关于写作的经历,那时候我梦想成为一位作家,写一些故事,后来发现自己不仅缺乏想象力,还缺少文艺工作者不可或缺的一份矫情。于是我放弃了这个梦想,不咸不淡地写着。好不容易写了一篇自己很喜欢的小说,给人一读,说枯燥单调。后来就封笔了,只希望能多点经历,在时间面前,着急常常会起反作用。
除了写,我更喜欢的是读,读他人的生动、灵动或者深刻,读他人的经历和人生随感,读他人笔下光怪陆离的故事。
我已十分感恩,这样的坚持,使我可以随手用文字来抒发心绪,使我在离开学校很久后依然认为文字是很亲切的记录形式。还有什么求的呢?
真正的爱,未必要拥有,能静静地看着它好,就是一种满足。对于写作,大概就是这样的一种心态吧。
旅行是一种象征意义,写作亦是符号表征,世界的真相复杂得深不可测,有时又简单得不堪一击。在意志与表象中,旅行即生活,他人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