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
忘记。
打下这两个字的时候,仿佛又看到了她笑的样子,甜甜的笑,淡淡的笑,开心的笑,无奈的笑……彼时,正是栀子花开的季节。那个属于她的城市里,种了许许多多的栀子花,空气中到处都是醉人的花香。她的笑,和洁白芬芳的栀子花一起,成了我记忆中永远不能忘却的一种美丽和疼痛。
(一)
一直认为自己是这城市中最普通的男人之一。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一小间属于自己的狗屋,还有一台电脑外加一群狐朋狗友。平时就三件事:上班、上网和睡觉。偶尔约朋友去酒吧喝得七分醉,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没有目的地延续着,不觉间,已近而立之年。
不是没有想过身边有一个女人,可以嘘寒问暖,可以分享心事。然而,现代的女子太现实也太精明。常听单位里那几个女孩子聊天,找男朋友的第一个要求是事业有成,至少得有房有车。象我这样的男人,在这个城市中一抓一大把,普通得无人问津。只有在网上,我才能找回一些昔日读大学时的意气飞扬和自信。
网络是个奇妙的东西,虚幻,却又真实得一塌糊涂。我凭着自己读大学时肚子里的一点墨水,在BBS上混。心情不好的时候,写点发泄的文字。时间久了,竟然在常去的论坛上变得小有名气。以前冷清的QQ上变得越来越热闹,时常有MM来敲门,好奇地问这问那,偶尔还有表示可以以身相许的。一开始,我的自尊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得意的简直有点找不着北。但是不久我就腻烦了那些无知的小女孩子,又不想伤了她们的心。我学会了隐身,把自己藏在网络的某个角落中,有点象在潜伏在黑暗中的猛兽,等待猎物的出现。
一个象往常一样无聊的夜晚,她就这样悄悄地闯入了我的世界。“宝贝”,很奇怪的名字。论坛上的女孩子一般都喜欢起些风花雪月的名字,以显示自己的品味高雅,我不由得多了几分好奇,随口问她:
“为什么叫宝贝?”
“因为我喜欢这个称呼。”
“为什么喜欢?”
“因为别人这样叫我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象被人捧在手心里一样。”
我对着电脑屏幕沉默了许久。人都是希望自己被别人重视的吧。我觉得这个女孩子也许是现实生活中缺乏关爱,所以为自己起了这样的一个名字。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看到她那句话时心里泛起的感觉,有些酸酸的,又有些怜惜,想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我愿意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呵护她一生。
手机铃声的突然响起把我吓了一跳,突然有些奇怪自己怎么会有刚才那样的想法。根本就是个陌生人,也许长得很丑,也许年纪一大把了。我甩了甩头,接听电话,原来是朋友约我去泡吧。下线,关机,锁门,没有跟她说再见。大概太想女人了,让刚才的一切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