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衣服引发的血案!
这应该比馒头值钱和可怕一些!
我送你衣服,你送我衣服!
歪,把话说清楚,
这衣服是大家的,可不是送一个人的!
嗯。很多人穿一件衣服!
拍死你!
反正就是和尚恋爱了,还是禁忌之恋,
从《权力的游戏》可以看出,
玩禁忌之恋的都没有好下场。
看完《袈裟》之后,我发现是我落伍了。
我们终于私奔了!
呃,是他们!
可是,前面需要那么多的文字来铺垫这份感情吗?
是不是文字允许,需要将棉花怎么种地上然后变成线的过程也要写上?
《花期》的爱得太忽然,
所以,就都把爱情表现的长久一些?
巴彦不杀花绒不就是对他的感情最好的诠释么?
算了,我也不知道说啥了。
以下纯属凑够500字。
这场冬雪依旧飘个不停,一夜无眠的巴彦,望着桃枝上雪的痕,他袈裟上的血迹还在,战斗之后留下的残痕依旧,而早起的师兄正将小屋四周的断枝丢进火中。
“巴彦,巴彦!”方丈将出神的巴彦唤回:“往日里,都是你到红绒家取她浆洗的袈裟,你且去问问,她将那只桃妖藏在了何处?”
“方丈,那桃妖没有杀人,我们......我们......”
“胡说,前面的陈家村连着三月丢失鸡鸭,半月前,不仅有进山的猎户失踪,前日,还有小孩被吃!”在方丈审视的目光中,巴彦羞愧地低下头:“巴彦呀,各处线索都指向红绒包庇妖族,你怎么还为她辩解!你莫不是动了凡心?”
“我没有!!”巴彦急声否决,可这样的辩别,在方丈的眼里无疑是承认了!
好了,凑够500字,就不浪费脑细胞了!